明朝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進士,任福建邵武知縣。天啟二年(1622年)任兵部職方司主事。同年單騎出關考察關外,還京後自請守衛遼東。築古寧遠城(今遼寧興城)衛戍。
天啟六年(162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攻寧遠城,受炮傷而死,袁擊傷努爾哈赤的炮彈頗可能並不尋常,歐洲天主教傳教士應該清楚,明軍取得寧遠大捷,袁崇煥升至遼東巡撫,並開始經營關寧錦防線,1627年再次取得寧錦大捷,但終因不附魏忠賢,被其黨所劾去職。熹宗崩,思宗即位,魏忠賢見誅。朝臣紛請召袁崇煥還朝。崇禎元年(1628年)任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七月,思宗召見崇煥。崇煥慷慨陳詞,計劃以五年復遼,並疏陳方略,皇帝大喜,賜崇煥尚方寶劍,在復遼前提下,可以便宜行事。
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遼事宜,認為毛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主張「先從東江做起」,集中精力對付毛文龍。後袁崇煥於7月24日藉口閱兵設計文龍,當眾宣佈毛文龍十二大罪狀,以尚方寶劍斬文龍於皮島(今朝鮮椵島)。十一月初十到薊州,上疏說:「嚴備拔哨,力為奮截,必不令越薊西一步。」。崇禎二年(1629年)十月,發生「己巳之變」,皇太極率號稱十萬清兵繞境蒙古,由喜峰口攻陷遵化,兵臨北京城下,北京戒嚴。袁崇煥聞訊帶兵兩日急行三百里,袁崇煥本應將來犯之敵阻擋在薊州至通州一線,在此展開決戰,以確保京城安全。但當他偵察得知敵兵已經越過薊州向西進發時,只是率兵跟躡,趕到河西務時,又不顧將領反對,率部前往北京,於次日晚抵達廣渠門外,和後金軍互有殺傷。袁崇煥如此之舉,引起北京城外的戚畹中貴的極度不滿,紛紛向朝廷告狀:袁崇煥名為入援,卻聽任敵騎劫掠焚燒民舍,不敢一矢相加,城外戚畹中貴園亭莊舍被敵騎蹂躪殆盡。史載:「都人驟遭兵,怨謗紛起,謂崇煥縱敵擁兵。」兵部尚書梁廷棟請崇禎立斬袁崇煥,「則逆奴之謀既詘,遼人之心亦安」(《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疏》)當崇禎閃過復用袁崇煥的念頭,即「守遼非蠻子不可」,此時溫體仁趕緊連上五疏,請速殺袁崇煥,再無商量餘地。
袁崇煥被下獄之時,北京城外後金軍隊尚未退去,城外明軍聞崇煥被拿,大哭,部將祖大壽欲引兵東去。崇煥於獄中遞出手書,令其繼續護衛京師。
世傳皇太極施反間計,捕捉兩名明宮太監,然後故意讓兩人以為聽見滿清將軍之間的耳語,謂袁崇煥與滿人有密約,皇太極再放其中一名太監回京。崇禎皇帝中計,以為袁崇煥謀反。這種講法終明之世並無所本,僅流行於乾隆之後。一些學者傾向於相信崇禎皇帝殺袁崇煥,並非是皇太極的反間計得逞。由於袁崇煥是囚禁半年後才被處死的,不大可能是因一時激憤誤殺。事實上,崇禎皇帝生性多疑,所以僅擅殺毛文龍一事,便足以使崇禎帝心存忌憚。毛文龍舊部大都誤認為是皇帝要殺毛文龍,於是把怨恨轉移到皇帝身上,大舉譁變,造成日後一連串悲劇事件的發生,終於致使前線態勢一發不可收拾。
崇禎三年(1630年),袁崇煥以「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專戮大帥」的罪名「磔」死於北京甘石橋。刑前崇煥遺言:「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將勇,忠魂依舊保遼東。」慷慨赴死。崇煥伏刑之慘情,令人毛骨悚然,當時北京百姓都誤信袁通敵,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張岱《石匱書》)。皮骨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明季北略》)崇煥死後,佘氏義僕為其收斂骸骨,葬於北京廣渠門內廣東義園,並從此世代為袁守墓。史載「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明史‧列傳一百四十七‧袁崇煥》)
我覺得袁崇焕墓地應該係廣東先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