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撻朵」一詞,是一個動詞,指一些人為取得利益,而把自己身份、地位句知別人,以求別人聽到自己身份、地位後能給與自己利益。這一詞在近代香港多被誤會為三合會、黑社會的用語。
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與香港為鄰的深圳墟迅速繁榮起來,成為一個華南走私樞紐、廣九線私梟集散地。
戰後的華南物資短缺,「水客」(即從事走私的人)會把香港的物品偷運入深圳墟,而由於華南極需物資,所以香港走私入深圳的情況嚴重,而走私的利錢亦很豐厚。而當中有不少是香港的百姓、私梟。當時由於國民軍的腐敗,部隊剋扣伙食,使大量的國民軍吃不飽,所以他們都會從事這些走私活動,以獲取利錢生活。而由於國民軍穿起軍服、佩上胸章就有特權了,他們可以免費搭火車,又可以大搖大擺、明目張膽地帶一大堆走私貨過關,所以當時有不少國軍會幹這些走私。而且鎮守海關的軍人都會官官相衞,只要幹走私的軍人和關員傾好數,有錢齊齊搵,軍人走私是很簡單的,而這種走私的軍人,由於軍服都是黃色,所以時人稱為「黃衣客」,而胸章由於又叫「花朵」,而靠胸章取得這一特權的行為則叫「撻朵」,又或叫「響朵」。後來由於這些國民軍的特權,而引來一些退伍的傷兵、老兵也穿起這些舊時的軍服,帶上胸章,暪天過海,靠「撻朵」搵食,冒充在職國民軍,取得走私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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