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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用建構主義結構派嘅理論:剖析當前台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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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2 13:55: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用建構主義結構派嘅理論:剖析當前台灣問題

 


原載於《二十一世紀》網絡版 2004年8月號 總第29期 2004年8月31號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意義

 

  台灣回歸大陸事關中國國家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現實則是,近十多年來台灣在鬧獨立而且愈演愈烈。從戰略角度看,台灣順利回歸大陸,將大大促進中國和平崛起的實現;從外交角度看,台灣問題是我國外交工作針對的「五毒(獨)」之一1,為此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影響了國力的提升;從經濟角度看,兩岸分隔妨礙了人員往來、技術資金與市場的充分利用。如何解決台灣問題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問題。解決問題的前提是對問題的準確把握,而台獨勢頭的日益發展,說明我們近二十年多來對台政策存在缺陷2,這就有必要反思大陸對台獨原因的把握是否抓到了要害,現有通行的認知有何缺陷,以及如何改進。遺憾的是,現有流行的看法與分析或內涵不清,或側重描述,或局限於分析島內因素,或光談解決辦法。筆者認為,對台灣問題有必要進行適當的抽象,在理論層次進行概括、總結、分析,對問題的把握才能切中肯綮。運用國際關係理論進行歸類分析、比較就是理論研究中的一種,目前國內尚無相關的學術文章面世,是個不小的缺憾。本研究是這方面的一個嘗試,意在拋磚引玉。本文運用近年來興起的建構主義理論考察台灣問題的演變和實質,再嘗試提出一些建構主義視野的解決辦法,依筆者看來,這是治本之道。

 

1.2 現狀分析與文獻綜述

 

  從國際關係理論視野3,現有對台灣問題的眾多看法可以分為四類:自由主義的、現實主義的、意識形態論者的4、認同論者的(或曰初級建構主義的)。簡要介紹如下:

 (1)因為大陸經濟落後,與大陸統一將降低台灣居民的生活水準,兩岸經濟聯繫又不夠密切,不足以影響台獨的發展。如果大陸經濟發展到與台灣相近的程度,兩岸經濟聯繫足夠密切,則台灣很可能不會謀求獨立,甚至兩岸會自然而然地走向統一。這是自由主義的觀點。也是李登輝時期台灣拒絕「三通」,反對與大陸統一的主要論據之一5。大陸在八、九十年代也認為發展兩岸經貿關係將抑制台獨,通過「以民促官」、「以經促政」,推動台灣當局走上政治談判桌6。

  自由主義的主要特徵是重視經濟利益,相信合作是可能和必要的,由於制度化的合作乃合作發展的主要標誌之一,故合作方都會往這個方向努力。第二章將展示雙方經貿往來的增長並沒能促進台灣方面致力於建立合作所必須的制度。這說明這種觀點難以成立。

 (2)因為大陸力量不夠強大。只要大陸有了強大的經濟、軍事力量,台灣即使想獨立也不敢,台獨趨勢自然被抑制住。美國敢干預同樣是因為大陸軍事上太弱。這是現實主義者的觀點。這一派因而認為「時間在大陸一邊」,大陸應抓緊時間發展經濟,同時大力增強軍事實力,到一定時期一舉收復台灣,這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一環。

  重視實力,通過增強實力以追求權力與安全是現實主義的傳統。所謂權力是一種關係,即讓對方做其不喜歡做的事,或讓對方不能做其喜歡作的事。力量對比將決定行為體行為。第二章將顯示:事情遠不是那麼回事。

 (3)因為大陸信奉馬克思主義,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統一的結果是「專制主義」的大陸吃掉「自由民主」的台灣。台灣只有保持現在的實際獨立狀態或實現獨立,才能保持繁榮、穩定的資本主義制度。這是美、日及台灣「意識形態論」者的觀點。在他們看來,只有大陸放棄了馬克思主義、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台灣就不會因恐懼而謀求獨立,兩岸統一不過是時間問題7。

  這種觀點初看頗有道理,但經不起推理分析,第二章將說明:這種觀點乃台、日、美意識形態論者的虛假託詞而已。

 (4)近年來,人們也漸漸注意到了認同在台灣問題中的意義,但用的是不同的提法:台灣認同、族群認同、民族認同、國家認同、族群意識、大福佬主義等等,說法層出不窮,又缺乏明確的界定,相互之間的關係也不清楚,這種表面的熱鬧無助於人們分析、把握台灣問題的實質,嚴肅的學理分析與推理是專業研究者的應盡之責,也是本研究的核心。這些看法觸及了認同這一建構主義的主要概念,但僅僅是些初步的看法,遠不足以說清台灣問題,作者們也沒有有意識地運用建構主義理論進行系統分析,所以,筆者將之稱作「初級建構主義」。詳細分析見第二章。

 

1.3 論文結構

 

  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引言包括研究意義、現狀分析與文獻回顧、論文結構、研究視野與方法、論文創新之處。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台灣問題不是一個單純的理論問題,故筆者在論文結構上做了些調整,不同於常規格式:筆者在本章的「現狀分析與文獻回顧」部分只是簡單歸納介紹了四種情況,而把對這四種情況的詳細介紹與分析放在第二章進行,這樣可以把理說的更透些,同時這些分析是個鋪墊,導入對台灣問題的學理分析,從中推理出政治認同在現階段台灣問題中的核心地位及其效果。第二章的分析顯示運用建構主義理論的必要性。所以從第三、第四兩章轉入建構主義分析。由於重要概念較多,本研究在第三章中界定相關概念,但同時包含了對這些概念的建構主義分析。第四章進一步運用建構主義理論,展開分析影響台灣人族群認同的主要因素:島內的和島外的、歷史的和現實的。第五章是結論,先對前面的研究進行討論,總結台獨發生、發展的主次因素,轉化為國家認同所帶來後果的嚴重性,並推論族群認同視野的適應範圍,然後列出本研究的主要結論,接著指出本研究不足之處。最後一節,筆者先列表分析台灣問題現狀(主要是大陸、台灣、美國三方角力),然後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議。

 

1.4 研究視野與方法

 

1.4.1 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

 

  建構主義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興起的一種國際關係理論,發展迅猛,現已經成為與現實主義、自由主義並列的三大主流理論範式之一。建構主義內部有不同流派,本文採用亞歷山大·溫特(Alexander Wendt)為代表的結構派理論。

  該派認為:國際社會裡,行為體(agent)之間的互動賦予主體間性(intersubjectivity)以社會意義,人類關係的結構主要是由共有觀念(shared ideas)而不是由物質力量決定的,有目的行為體的身份和利益是由這些觀念建構而成的8。利益並不是放在那兒(out there),而是通過社會互動建構的9。換言之,物質力量本身的作用有限,行為體(agent)通過規範(norms)進行理解(understanding)而建構起身份或認同(identity),行為體的身份決定其利益和行動。身份可以建構,身份變了,行為體利益也隨之發生變化。這是一種「弱式物質主義」的視野,其本體論是理念主義的,故又被稱為結構理念主義(structural idealism)10。從某種意義上說,建構主義是身份政治理論。

  就台灣民眾而言,對自己身份認同變了,所追求的利益也隨之發生變化,表現為從謀求光復大陸,到維持現狀,再到要求建立主權國家(即台灣獨立)。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民眾身份認同變化的動力主要來自台灣內部,外來壓力的作用相對次要,或外來壓力要求台灣維持現狀,台灣自己則求變。

 

1.4.2 詮釋法

  「詮釋學」(Hermeneutics)作為一門關於理解的學問,指教人正確地理解和解釋他人的話語、特別是文字話語(文本)的技藝。它在歷史上特別指神學中對《聖經》的解釋方法,在近現代則擴充到對文學文本及其他文本(比如法律文本)的解釋。主要由於海德格爾的工作,詮釋學獲得「哲學」的或純思想的含義,與「現象學」和「存在問題」貫通了起來,並且賦予「解釋」(hermeneuein, Auslegung, Interpretation)和「文本」以更深廣的意義。常指伽達默爾的哲學詮釋學。但是,詮釋法的應用極為廣泛──準確地說,詮釋法與實證法是在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兩個主要方法。孔德開創的實證研究法乃基於這種認識:自然科學揭示自然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社會存在也是客觀實在,所以,社會科學可以借用自然科學的實證方法解釋(explaining)社會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馬克斯·韋伯與埃米爾·涂爾幹則將世界上的事實分為兩大類:自然事實和社會事實,前者指在人的意識之外存在的事實,如樹木、土地等,後者只存在於人類社會,其含義只能通過社會意義網路去理解。文化事件(即社會現象)之間的價值關聯是人選擇的結果,所以社會科學研究應當注重理解(understanding)的方法,這是詮釋法的大致含義11。事實上,與自然界不同,人是有價值觀的社會動物,實證法能解決的問題相當有限,大部分的社會現象還得以詮釋法進行研究。

  本研究主要運用詮釋法,但結合了歸納、推理等邏輯方法,以及博弈論思想。理論視野則是建構主義的。

 

1.5 論文創新之處

 

  有兩個方面:(1)國內第一個從建構主義視野對台灣問題進行全面分析,系統梳理台灣人族群認同起源、發展、最後轉變為國家認同的全過程,探討了影響這一進程的主要因素。這對於我們準確把握台灣問題並「對症下藥」將有助益。族群認同視野也有助於我們考察世界上廣泛存在的分裂、鬧獨立現象。(2)溫特理論是體系理論,探討的是國際體系的觀念結構如何塑造國家身份與利益,溫特承認國內政治的重要影響,卻沒有展開討論12。建構主義的案例研究或者把國家施動者(state-agents)當作消極接受外界影響的行動者,如《國際社會中的國家利益》、《國家安全的文化》、《文化規範與國家安全──戰後日本警察和自衛隊》,或者認為既定的文化傳統將決定國家的對外戰略,如《文化現實主義》。這些研究的物件都是擁有完全主權的國家行為體,情況確如作者們所展示的。前述作品中的案例研究主要展示了這麼個過程:外部因素──→影響精英──→影響統治者或民眾──→身份變化──→利益變化。但如果將目光轉向那些或多或少享有一些主權的准國家行為體,情況就大不相同了。本案例顯示,要求行為體(agents)改變身份的外來壓力較小,或者外來壓力要求行為體維持現在的身份時,行為體通過內部鬥爭、學習等過程,也會導致身份的變化,其利益因此發生變化。本案例還顯示:內外因素都在身份認同形成過程中發揮作用,而謀求身份變化的動力主要來自內部!外部因素的影響相對次要。所以才會出現美國要求台灣獨立時,台灣不同意,而當美國要求台灣維持現狀時,台灣卻又想獨立。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3:59:47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二章 對現有主要觀點的辯駁與台灣問題學理分析

 

2.1 自由主義觀點和對這種觀點的辯駁

 

  自由主義者關注經濟利益,認為在勞動分工廣泛存在的市場體系裡,貿易會使各參與方獲益,理性的國家行為體出於對共同利益的關心與追求而謀求彼此的合作13;經濟是和平的前提,貿易的發展將促進和平14;全球化導致了各國間的複合相互依賴,軍事力量的作用下降15;除了發達國家之間的相互依存外,二戰後出現的大量經濟上不能自給自足的國家也增加了和平因素,因為它們需要與其他國家合作16;經濟影響政治,經貿的密切聯繫將導致國際規制17(institutions and regimes)的出現和強化,從而使得國家行為體之間的關係變得可預期、不確定性下降,國家之間採取敵對行動的動力與可能性因此而減少;特別是一方對另一方因為不對稱依賴而形成高度的脆弱性(vulnerability)和敏感性(sensitivity)時18,會阻止依賴性大的一方採取與己不利的政策,而傾向于與對方建立相關的制度(institutions)聯繫。

  海峽兩岸的實際情形則是:一方面,近二十年,台灣從承認一個中國退到否認「九二共識」,再到「一邊一國」直至在今年三月搞「防禦性公投」(為「統獨公投」打下基礎),即從「暗獨」到「明獨」並採取了實質性的步驟。另一方面,兩岸貿易金額1978年為0.46億美元,2002年增至446.6億美元,增長了近970倍。截至2003年9月底,兩岸貿易總額累計3091.8億美元,其中大陸對台出口488.9億美元,自台進口2602.9億美元,累計逆差達2114億美元(遠大於台灣對大陸357.1億美元的實際投資額)。自1991年始,大陸已成為台灣最大的順差來源。根據2002年統計,大陸已成為台灣第一大出口市場,台灣是大陸第二大進口市場19。國際上公認的貿易依存度有兩條線:超過15%為相對依存,大於30%形成絕對依存。台灣對大陸的出口1994年的平均依存度已經達到16%,部分產業則已經超過了絕對依存線:造紙工業51.8%,皮革工業41.4%,機械工業38.7%,化學材料工業35.6%,化學製品業與紡織業也分別達到了29.5%和23.2%20。而《聯合報》1994年4月25日「我對大陸貿易依存度創新高」文章更顯示:1993年,台灣對大陸出口依存度已達16.47%,大陸對台出口依存度僅為1.2%。48.29億美元的對外投資中,31.68億美元投向大陸,占65.61%21。另外,2004年1月台灣對大陸的貿易依存度達35.4%22。顯然,經貿關係並未能牽制台獨的發展,兩岸之間官方半官方的規制(institutions and regimes)建設未進反退,兩岸政治、軍事關係總體趨向緊張。這與自由主義的主張相矛盾。

  統一影響台灣居民生活水準的說法更缺乏說服力:一國兩制下的港澳居民生活水準並未下降,原來外流的人口出現回流,快速發展的大陸經濟反而吸引了數十萬生活優渥的台灣居民前來投資、置業、定居。民調顯示:約25%的台灣民眾希望在大陸定居,僅常住上海的台商就有30萬人23。

 

2.2 現實主義觀點及對這種觀點的辯駁

 

  現實主義認為,權力是一種關係,權力的基礎是實力,實力對比決定彼此的關係,權力意味著讓對方做其不喜歡做的事情,或阻止對方做其想做的事情。在無政府狀態下這是國際社會行為體的必然選擇,國際體系結構(主要是力量對比)決定行為體的行為。

  從1978年到2003年,大陸的經濟實力相對於台灣無疑大大增強了,GDP從3000億人民幣飛增至逾110000億人民幣,增加了30多倍,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國家。GDP列全球第六(世界銀行按購買力平價計算,則為第二,僅次於美國)。軍事力量的增強有目共睹:實現了載人航太、擁有了中子彈、掌握了空中加油技術、洲際導彈已能打到美國本土、新一代潛艇已具備有效攻擊美國海軍的能力、海軍活動範圍大大擴展、遠距離軍事投送能力明顯提高。

  與大陸經濟、軍事實力快速增強相映襯的,是台獨傾向的日益明顯,作為對大陸國家權力(power)顯著增加的回應,台灣反而更「敢」獨立了。這顯然無法印證「時間在大陸一邊」。現實主義者可能會辯解說:那是因為大陸的實力還不夠強,美國又是台獨的主要動力之一。大陸如果能象美國打伊拉克一樣快速解除台灣的武裝,美國將接受既成事實。為了「長痛不如短痛」,「早打」也值得考慮。這個問題頗具挑戰性,但我發現,這種權力政治觀有幾大致命缺陷:

 (1),中國在兩代人的時間內,不具備全面抗衡美國的能力。如果美國將台灣問題列為國家的核心利益24,則五十年內,大陸武力解決台灣問題將很可能導致台灣的獨立。

 (2),「不打無把握之戰」是中國共產黨軍事戰略的精髓。大陸目前沒有「儘早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計劃、決心和能力,大陸近期的對台戰略是「防獨」而不是「促統」25,動武是威脅性的,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實施,更傾向於借助美國來「防獨」。「快速解除台灣武裝」實際上是個假問題,這種主張將起危險的誤導作用。

 (3),動武後果的不確定性是大陸處理台灣問題的主要考量之一,這一點不會因為大陸實力的相對增強而改變。除非美國明確將台灣問題列為第三類(重要國家利益)或第四類(次要的國家利益),而筆者的研究顯示:對美國而言,當在第二、三類之間,以第二類可能性為大。對中方而言,則為第一類的核心國家利益。維持現狀、避免衝突符合中美兩方的共同利益,台灣則力圖打破現狀。26

 (4),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大陸暫時不必要冒戰爭風險。軍方也有不少人持這種觀點。

 (5),從1972年的「上海公報」到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美國對台灣的支援明顯弱化。此後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政策基調是「和平解決」,既反對大陸動武也抑制台獨傾向。如《聯合報》1997年5月26日消息稱:美國官方對1996年派航空母艦到台灣附近的行動進行事後評估,結論是:此舉「給了台北一個錯誤的認知」27,所以,1997年中美決定致力於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紀的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克林頓1998年在上海公開重申美國對台灣的「三不政策」,對李登輝1999年拋出的「兩國論」,美方的反應是:李是個「麻煩製造者」。小布希上台初期,中美關係有所後退,但小布希熟悉國際政治、對兩岸問題的認識深化後調整了對華政策。九一一事件給中美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機。經貿關係的發展、朝核問題的處理都使美國進一步意識到中國的重要性,鮑威爾甚至認為中美關係現在處於建交以來最好的時期。美方明確反對台灣改變現狀的任何企圖,不贊成台灣搞「防禦性公投」。美國國務院政策設計辦公室新任主任Mitchell B Reiss不久前到中國「調研」,在清華國際所回答筆者的提問時說:「我不認為美台之間有台下交易,這種交易在美國的政治體制下很難長期保得住秘密。美國認為台灣問題是中國人自己的事情,美國不過起幫助作用」。言下之意,美國確實沒有武力保台的現成安排。 概而言之,中國的總體實力近25年來明顯提升,美國對台灣的支援近33年來總體減弱,態度由五、六十年代的促進台獨到現在反對台獨與改變台灣現狀,而這與台獨總體增強的趨勢相矛盾28。

  總之,「收復台灣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一環」誠然不假,但其時間、方式現在難以確定。

 

2.3 意識形態論者觀點及其困境

 

  意識形態論者偏好從意識形態的角度來看問題,具體到台灣問題,他們認為大陸與台灣不同的意識形態是兩岸統一的最大障礙。

  然而,「意識形態論」者的觀點愈來愈難以被人苟同了29。從1840年到2003年,中國對外政策的心理基礎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演變過程:輕視──失落──恐懼──自閉加排斥──將信將疑──逐步認同,所謂和平崛起意味著認同現有的國際規制,願意進一步融入世界體系30。中國共產黨人從來不是機械的馬克思主義者。而包容性、適應性、不尚武、重視「和而不同」等特點是中華文明得以綿延5000年的主要原因。所以,毛澤東時代中國可以超越意識形態差異與美國聯手抗蘇,鄧小平用「一國兩制」解決了港澳問題,江澤民時代確立了市場經濟的基礎地位,通過宣示「公有制經濟有多種實現形式」的政策,公有制經濟的比重被有意識地不斷降低31。馬克思主義在當代中國的表現形式是鄧小平理論,後者的思想核心是「貓論」和「三個有利於」,江澤民的「三個代表」意在擴大黨的代表性、強化執政黨的合法性。事實上,各國官方、民間在與中國打交道時,意識形態的考慮已居於次要的地位32。且大陸已意識到台灣問題具有與港澳問題不同的獨特性,明確表示將給予台灣更大的自主權,如不在台灣派駐解放軍、台灣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

  沒有證據表明兩岸統一將導致大陸吃掉台灣,大陸放棄馬克思主義與台灣放棄台獨之間難以證明存在因果關係。世界上也沒有例子說明:意識形態的不同導致了國家某一部分的獨立,相反,一國兩制在港澳的成功實施印證了一點:不同意識形態可以在一個主權國家內共存。中國還是世界上唯一並行兩種社會制度的國家。

 

2.4 初級建構主義觀點及其不足

 

  李─陳時期台灣問題的內容發生了變化,不再是如何統一的問題,而是台灣要鬧獨立且愈演愈烈(以圖打消美國因素中對台灣獨立不利的一面)。對這一現象的原因,許多人一般性地談到與台灣人的「國家認同」、「民族認同」、「族群認同」發生了變化有關,觀點散見於媒體報道,如: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統籌員王家英文章《李登輝的老謀深算》提到「台灣內部的國家認同問題日趨嚴重」33;陳子帛提到2004年3月台灣大選使「人們看不到真正意義的族群融合的前景。在政客們的操弄之下,台灣的主體認同竟然成了非黑即白的大福佬主義的最佳掩飾」34,鄭永年認為台灣「反對黨越來越傾向於拋棄『中國包袱』」,「以保持他們所謂的台灣認同」35。新加坡國際事務學會秘書長張子超談到「台灣的政治分化加深,台灣人的族群意識倍增」36。以學術文章的形式進行學理探討的很少,筆者檢索到的僅寥寥數篇37,筆者在「中國期刊網」上搜索近十年來的研究論文,發現運用國際關係理論研究台獨問題的文章不多,運用建構主義則沒有見到。茲介紹如下。

  北京大學歷史系博士研究生林震的《論台灣民主化進程中的國家認同問題》38他認為「在台灣民主化進程中,『中華民國』在推動民主改革的同時也成為解構物件,這使得台灣社會的國家認同出現分裂,民進黨為首的反對派成功地瓦解了部分台灣人對『中華民國』的認同,國民黨漸居下風」,「(中華民國認同觀與台灣國認同觀)兩種對立的國家認同觀在『中華民國』縮小化(即限於台灣地區)的基礎上實現合流,但仍沒有解決『中華民國』的認同危機」,該文分析的是台灣人對「中華民國」的政治認同危機,未進一步分析這一認同危機的文化根源,也沒提到台灣人對「中國人」認同上的變化。將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國家認同問題,僅僅歸結為對「中華民國」的認同是不夠的。福建師範大學林曉芳在《淺析50多年來台灣民眾「國家認同」的多元化走向》39一文中提到「50多年來,在社會變遷等多種因素的作用下,台灣逐漸滋生出與祖國大陸格格不入的政治文化,民眾簡單樸素的中國認同出現混亂並形成多元化走向……目前持雙重身份認同、主張維持現狀者居多,堅持台獨的人是少數,但對這一走向必須予以高度重視。」該文對台灣島內國家認同的變化分析較細,但是,把台灣人國家認同變化的原因僅僅歸結為美國因素與台灣島內因素顯然是不夠的,而且沒有分析台灣族群認同的演變過程、與國家認同的關係。天津大學才家瑞的《日據時期(1895~1945)台灣同胞的民族意識與國家認同》40,他認為「1895年清政府甲午戰敗,馬關割台,台灣從此淪為日本殖民地。強烈的民族意識和對祖國的認同與忠誠,表現出台灣同胞在日本殖民統治50年中,奮起抗日,百折不撓的民族精神。正是憑藉這種堅韌不拔的民族精神,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才能取得最後的勝利,台灣才能在1945年10月重回祖國懷抱」。該文談的是日本殖民時期台灣民眾的國家認同問題。筆者認為,說「日本殖民統治50年期間台灣同胞表現了『奮起抗日、百折不撓的民族精神』」缺乏立論依據。在日本人統治中後期,台灣人的抵抗已經很弱,蔣渭水等人的抗日行為只有短期、局部影響,很快就被日本人鎮壓。研究台灣歷史問題時應注重全面客觀的分析,對某些局部事情採取任意拔高的做法不足取。日本人統治中後期台灣人中較有影響的是林獻堂等人,但他們根據大陸當時的情況,採納了梁啟超的建議,走「愛爾蘭式」的道路:保存實力、與當局適當合作,利用合法手段(包括利用議會)為本地人爭取更多的權利。

  以上作者從國家認同(政治認同、民族認同)角度探討台灣問題,基本未涉及到族群問題,且概念界定或缺乏或不清。從族群認同角度研究台灣問題的則有:郝時遠的《台灣的「族群」與「族群政治」析論》41,他注意到,在台灣,族群「已經成為構建『族群政治』的文化『工具』」。劉國深的《台灣「省籍族群」的結構功能分析》42,他提到「1986年到1996年的10年裡,『省籍族群』的政治功能得到空前絕後的發揮……這一功能將趨於萎縮,但在未來較長的一個時期裡,『省籍族群』仍會是一個難以忽視的因素」。陳孔立的「台灣政治的『省籍─族群─本土化』研究模式」 43,他從省籍、族群、本土化三個維度對台灣政治運作進行了分析。這些論文注意到了族群認同與台灣人政治認同的關係,分析較為細緻,引用材料甚為豐富,是近年來分析台灣島內文化因素之政治作用的好文章,給本研究提供了許多便利,不足之處則是視野較窄(與文章的立意有關),難以給人一個台灣問題的全貌。他們雖然也運用了認同概念,但尚不屬於有意識地從建構主義視野進行系統分析,故筆者概之為「初級建構主義」 44。

  筆者從上述起點出發,將台灣問題放在國際大視野下進行全面考察。前面已經以國際關係理論歸納台獨問題認識上的四種主要看法,通過對實際情況與數位分析,指出這些看法實際上不成立,下面筆者將從運用博弈論開始,轉入建構主義理論(主要是以亞歷山大·溫特為代表的溫和建構主義)闡明台灣問題發生、發展的實際歷程,論證台獨的主要根源在於台灣人的族群認同變化導致的國家認同嬗變。根據這一研究結論,作者嘗試提出一些大陸在台灣問題上的應對之方。

 

2.5 台灣問題的學理分析:從博弈論到建構主義

 

甚麼是台灣問題?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是導致前述四種片面認識的主要原因:沒有區分原因、發展、現狀、解決方案等而籠統作答。 筆者以為,所謂台灣問題是個概括性的表達,是一個包含了許多子集的集合,故必須對此進行拆解,然後才能進行針對性的研究。根據大陸官方的定義,台灣問題是指海峽兩岸的分離狀態45,那麼,它至少可以分為兩個時期、有三個方面、是三方互動的結果。

  兩個時期是指兩蔣時期(1945~1988.1)和李─陳時期(1988.1~2004),兩蔣時期台灣問題的實質是兩岸對中國統一方式的主導權,即,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還是「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海峽兩岸在中國國家統一這一大目標上不存在分歧,這一時期,台灣問題可以未解決的原因可以歸結為意識形態因素加上美國因素。李─陳時期台灣問題的內容發生了變化,不再是如何統一的問題,而是台灣要鬧獨立且愈演愈烈,意在建構獨立的「合法性」的同時,打消美國因素中對台灣獨立不利的一面。

  三個方面是指:中國大陸與台灣分隔狀態產生的原因、為甚麼分隔狀態維持到現在、如何解決這種分隔狀態。導致這種分隔狀態的初始原因是20世紀40年代的中國內戰,這一點各方沒有疑義。分隔狀態得以維持主要是因為美國的介入,這一點也是共識。分隔狀態的解決有三種立場:統一、獨立、維持現狀。

  三方互動是指中國大陸、台灣、美國間的較量。分隔狀態體現三方博弈均衡點,這個均衡點的實現有賴於兩個威懾戰略46:美國的威懾戰略與中國的威懾戰略。中國在1979年後威懾戰略的中期目標是維持現狀,抑制台獨。美國威懾戰略1979年後的法律依據是《與台灣關係法》,其目標是:在台灣不單方面謀求改變現狀的前提下,阻止大陸武力統一,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博弈關係分列如下。

  美國不參與時台灣問題博弈均衡為:大陸佔絕對優勢,用圖表示如下:

 

 

 

01.jpg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00:46 | 顯示全部樓層

 

美國參與後的效果:兩岸維持分隔現狀,用圖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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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01:29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國家認同改變的目標:對內形成追求主權的合法性,對外減弱或(如果可能)消除美國戰略中對台獨不利的一面,實現台灣獨立,用圖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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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0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如何解決分隔狀態則各方意見不一,大陸:解放──維持現狀(消極防獨與積極防獨)──和平統一,美國:台灣獨立──維持現狀──和平解決,台灣:光復大陸──維持現狀──獨立。三方博弈的結果是維持現狀。這主要是美國的意志。大陸對此勉強接受。台灣作為力量最弱的一方先是接受,從李登輝時期起則想打破現狀,實現獨立。顯然,這是外來因素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行為體(agent)通過內部的學習、鬥爭而改變了自己的身份與利益,並試圖通過對主權的追求而使之「合法化」。

 

國家是民眾政治上的效忠物件,要實現獨立、成立新的國家,民眾不能保持原有的國家認同,並需要新的國家認同。國家認同是政治認同,其基礎是文化上的族群認同,於是,原有的認同被改造後強化、不適合的部分被剔除,從而創造出新的族群認同,這個過程可直觀表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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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05:00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台灣民眾新的國家認同在台灣「全民公決」中得到表達,將嚴重削弱美國維持現狀政策的「道義基礎」,使得美國行政當局面臨兩難選擇:一方面,公眾與國會的壓力加上《與台灣關係法》,都要求支援台灣的民意;另一方面,美國國際大戰略、在中國大陸巨大的經濟利益、三個聯合公報則要求美國避免與中國攤牌;中國政府則無退路可走。故中美在防止台灣進行全民公決(或沿著這個方向採取重大步驟)上具有共同利益。

 

由上分析可知,「統獨公投」與「公投入憲」是台獨必走的一步,但2006年與2008年僅僅是可能的「機遇期」之一,筆者認為,台灣更可能的做法為「分步穩健」進行:第一步,「公投入憲」但注明不舉行統獨公投,以防止大陸動武與美國的反對;第二步,將「不舉行統獨公投」修改為「50年內不舉行統獨公投」,大陸可能覺得也能接受;第三步,等待時機,去掉「50年」的限制,進行統獨公投。

 

從上述推理,可以判知族群認同與國家認同的「意義與作用」:台灣問題在現階段表現為台獨,為實現這一目標,有必要通過樹立「他者」(即外省人)、扭曲歷史、強化原有族群邊界等各種手段來建構台灣民眾的新族群認同,從而造就台灣人的新國家認同。這是本文著重分析台灣人族群認同的原因。而建構主義國關理論的核心概念正是文化與認同。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06:40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三章 建構主義分析之一:概念界定與相關分析

 

  根據秦亞青教授的研究47,結構現實主義、新自由制度主義、溫和建構主義(即溫特為代表的結構派)都是國際體系理論,都重視體系結構。不同在於本體論、變數關係(引數與因變數或構成性變數)。建構主義是觀念本體的,另外兩者為物質本體的。現實主義將權力視作引數,國家行為體的行為為因變數。新自由制度主義注重進程(包括體系結構和國際制度),在結構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制度將決定國家行為。建構主義認為國際體系的特徵是文化,或曰國際體系中的觀念結構,它通過互主性實踐活動建構,初始互動建構了體系結構,結構影響行為體行為。體系結構(溫特有時也把它稱作institutions)與行為體行為之間主要是構成性關係,其次才是因果關係48。 既然行為體的共有觀念(即文化)決定其身份進而決定其利益,那麼,就必須考察對文化進行深入的考察。國內層面的文化同樣是共有觀念,所以,我們轉入分析文化概念、同時兼顧一些政治概念(也屬於大文化範疇),並回答一些重要概念彼此的關係。 台灣是個享有微弱主權的行為體(agent),在一些國際場合是被當作特殊國家行為體對待的。所以,筆者確定抽取出來進行討論的文化概念也是「國家級」的,這些概念都與台灣有關,自然也與認同相聯。第一個就是本文的核心概念之一──族群。

 

3.1 族群、族群認同及其在台灣的特點

 

3.1.1 族群(ethnic group)

 

  弗雷德里克·巴特爾(Fredrick Barth)認為族群是一種社會組織,是人們自己或別人根據他們的出身和背景來推定的歸屬範疇,他強調社會互動導致德人們的歸屬感49;愛德華·希爾斯(Edward Shils)與喬舒亞·菲什曼(Joshua Fishman)一致認為,族群是人類歷史的自然單位和整合要素,將它們各自維繫起來的是基於語言、宗教、種族性和土地的原生紐帶(primordial ties),是親族的延伸,他們的觀點被歸納為「原生說」50;休·賽頓─華生(Hugh Seton-Watson)與安東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則認為族群的核心是神話、記憶、價值和符號四個要素,以及人口某種歷史格局的典型形式或風格,族群的特性在於它所處的生態環境51;馬克斯·韋伯與C·M·希羅戈多夫(史祿國)則共同強調體形、習俗、殖民與傳統、共同的祖先的要素52;默罕默德·哈達德認為族群指社會上所具有的因素,因文化和血統而形成不同意識的群體,他強調族群的三個基本特點:可識別性(identifiability)、權利差別(differential power)和群體意識(group awareness)53 。

  概括起來,較好的族群定義應當包括兩個方面:客觀的可識別性和主觀的歸屬感與認同,故本文採用孫九霞的定義:「在較大的社會文化體系中,由於客觀上自我認同並被其他群體所區分的一群人,即稱為族群。其CCP同的淵源是指世系、血統、體質的相似;共同的文化指相似的語言、宗教、習俗等。這兩方面都是客觀的標準,族外人對他們的區分,一般是通過這些標準確定的。主觀上的自我認同意識即對我群(self-group)和他群(others-group)的認知,大多數是集體無意識的,但有時也借助於某些客觀標準加以強化和延續。」54

  需要指明的是:大的族群(如漢人、日爾曼人)可能有一些相對穩定的分支,我稱之為次族群(亞族群),判斷標準為:這些分支在語言、風俗、服飾、信仰等方面有自己的特點,但仍認為自己屬於大族群,而不是「另立山頭」,如客家人之於漢族。如果有了政治訴求尤其是主權訴求或組成了新國家,則由亞族群變為族群,如丹麥人、挪威人、瑞典人、冰島人相對於德意志人而言。台灣人也可以視作新族群,但由於其主權訴求尚未成功,我們仍然可以看到安德森描述的族群形成過程中的一些現象:選擇性記憶與遺忘歷史、手足相殘、在地圖與博物館上做文章等55。

 

3.1.2 族群與國家的關係

 

  一般認為,1648年簽署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確立了以主權為核心的現代國家體系。大部分國家(即所謂nation-states)都是由多個族群組成。約10%的國家是由單一族群的人組成,這一類國家nation 與ethnic group 指涉的物件重疊(如德國、奧地利、愛爾蘭、韓國、日本、斯堪的納維亞諸國家)。英國、西班牙、俄羅斯、美國、中國、墨西哥、印度、印尼、南非、加拿大、土耳其、撒哈拉以南國家等顯然是由不同族群組成政治實體──國家(states)。前面說過:人數眾多、居住分散的大族群可能在長期的歷史演化過程中,形成具有相對不同亞文化特徵的次族群(sub-ethnic groups),這些次族群之間的差異可能不遜色於不同的族群,因此,被視為不同的族群是情有可原的(尤其是有主權訴求時)。如東烏克蘭人與西烏克蘭人,布林人與荷蘭人,葡萄牙人與葡裔巴西人,內蒙古的東蒙人與西蒙人(主要是左、右土默特旗的「土蒙人」),客家、穿青、疍民之於漢族。他們中的某些次族群,由於歷史的因緣際會,居然組成了不同的國家(如荷蘭與南非,日爾曼人建立的國家則有德國、奧地利、丹麥、挪威、冰島、瑞典、瑞士、列支敦士登等)!

  當然,不同族群的融合也是常見的,英格蘭人是個典型的混血族群(順便說一句,「不列顛」在凱爾特語中就是「雜色多彩」的意思56),來源包括不列顛人、蘇格蘭人、丹麥人、央格魯─薩克遜人、凱爾特人、諾曼人、愛爾蘭人等等57。墨西哥與南美一些國家的族群融合也很明顯。再以漢族(Han ethnic group)為例,有些漢族人有猶太人血統(河南開封地區)、阿拉伯人血統(福建泉州、陝西西安地區)、鮮卑族血統(如唐太宗李世民的母親是鮮卑人)等等。滿族同化於漢族更是一個常被引用的例子。歷史地看,漢族乃融合了很多族群的一個大族群58。融合度越高的族群越具有穩定的文化人類學特徵。就漢族而言,語言、風俗對族群的形成與維持具有特別的重要性,血統與政權則對其起了促進作用。沒有對立物與外在壓力,族群認同的形成將是個非常長期的過程。閆學通教授的研究顯示:以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後非洲的情況論,族群塑造與國家認同可以在一代人(25年)的時間內完成(如肯尼亞)59。

  單個族群的政治訴求直接表現為新的國家認同,多族群者則需要一個建構想象的社群或共同體的過程從而為建立國家提供合法性,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認為「民族是想象的政治共同體」60,民族的文化基礎是族群,所以族群顯然也是,即,族群形成過程必須通過想象。當然,也可以是國家建立後在擴展的過程中將「國家認同」直接實施於新納入的族群,畢竟,「從國家建立之初,國家就尋求控制政治認同的定義;因為國家的合法性一直受到亞國家和跨國家忠誠造成的侵蝕力量的威脅,國家的生存和成功都有賴於創造和維護民族認同的合法性」(Linklater,1990)。但這兩種情況都可能導致國家的不穩定──因為維斯特伐利亞體系認同了民族國家(實際上是族群國家)的合法性,具有合法性的國家可以是單一族群國家,也可以由多族群組成,關鍵在於國際承認61。大部分國家都不是單一族群的,國家在自己的領土上維護主權與統一被普遍認為具有正當性。因為,「維斯特伐利亞模式是一種理想類型,只有少數幾個成功地創造可行的『民族的』認同和制度的政體能稱得上這種理想類型」(Ferguson and Mansbach,1996)62。總之,多族群國家內族群間的和諧認同的自然建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國家政權乃促進、保持族群認同的有力手段。事實上,1776年以降,強有力的國家政權是建構、強化居民國家認同的決定性因素。

  通常的情況是:數量不等的族群組成一個國家而被承認是一個民族;較少的情況為:一個族群組成一個國家;更少見的是一個族群建立若干個國家。

 

3.1.3 族群認同

 

  身份與認同在英文中都是identity,指的是一種自我(self)肯定的延伸,存在於與他者(others)的關係中。自我是開放的、可以伸縮的,與他者的對峙可以轉換,所以族群認同可以跟隨對峙場景變化。族群認同並不是為了認同本身,它關係到人們的物質利益和象徵利益,做為象徵利益,它常常是背反經濟邏輯的,因而可以是非理性的、情感的,以此聚合人心和親情63。

  本文的族群認同指本省人的自我身份建構,在台灣,外省人則被迫扮演了他者的角色。為區別起見,在涉及外省人的族群認同時,本文用「外省人集體身份認同」的說法。

 

3.1.4 台灣的族群特點

 

  按文化人類學的定義標準,台灣民眾可以分為兩個族群:漢族(Han ethnic group)和原住民(indigenous people or aborigines)。但現實則有「四大族群」之說,即:外省人、福佬人、客家人、原住民,後三者又被統稱為本省人。外省人在兩蔣時期享受有某些政治優待,是其政權在政治、經濟、技術上的主要依靠力量(蔣經國時期有所改變),在李─陳時期則成了打壓的物件,以「適應」建構新的國家認同的需要,在這個過程中,福佬人唱主角,外省人勢力日益縮小,客家人只在局部地方有優勢,原住民的作用更為有限,故台灣「民主化」與台獨體現了「福佬人中心主義」。可見,外省人與本省人的區分與強化從另一方面反應了台灣人的文化族群轉為「政治族群」64,省籍矛盾是政治衝突的核心,取代了歷史上「漢、原矛盾」與「閩、客矛盾」(表現為田地、山地、水源而頻繁發生的械鬥)。其實,福佬人與客家人不過是兩個次族群。台灣的省籍矛盾是指台灣人與外省人之間的矛盾,尤其表現在政治上。在台灣的現實語境中,常常與「族群矛盾」等同使用65。

 

3.2 民族、民族主義及其在中國語境中的使用

 

  筆者將另文探討這一問題。由於在本文中不使用這些概念,故需要稍稍說明原因。我對此的交待是:

  (1)雖然1648年維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署被認為標誌著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的發端,但嚴謹的學者卻發現「在維斯特伐利亞的藍圖中完全看不到『民族理念』的影子(Bull,1990:75),民族國家(大約是1789年)的設計者們加入了這個觀念,表明國家(和『領土』)作為唯一的、全球的分段秩序的組織秩序原則是不足的」66,法國大革命「把民族概念同資產階級民主,同國家主權的思想結合在一起,使得民族概念成了政治思想的中心,」67所以學者們認為現代民族國家是法國大革命和美國獨立運動的產物,歷史表現為「先有民族主義後有民族」68這一奇特現象──厄納斯特·蓋爾納(Ernest Gellner)就認定,「民族主義不是民族自我意識的覺醒:民族主義發明了原本並不存在的民族」69。在西方,對民族的使用也缺乏明顯的界定,既有不列顛民族、德意志民族、美利堅民族、法蘭西民族等政治概念,也有蘇格蘭民族、高盧民族、日爾曼民族等文化概念。

 (2)甚麼是民族(nation)?看法大相徑庭。埃里克·霍布斯鮑姆(Eric Hobsbawn)研究顯示:「1908年之前,民族的意義跟所謂族群單位幾乎是重合的,不過之後則愈來愈強調民族作為一政治實體及主權的涵義」70,關於確切內涵,霍布斯鮑姆承認:「一旦民族概念脫離了民族國家這個實體,就會象軟體動物被從其硬殼中扯出來,立刻變得歪歪斜斜、軟軟綿綿」71,所以他的審定標準是「當任何一群足夠大的人群宣稱他們屬於同一民族」時,就予以承認72。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認為「民族是想象的政治共同體──本質上有限但享有主權的共同體」。73湯姆·奈倫(Tom Nairn)認為「民族主義是現代歷史發展中的病態」74。賽頓─華生(Hugh Seton-Watson)認為「當一個共同體內部為數眾多的一群人認為自己形成了一個民族,或者表現得仿佛他們已經形成了一個民族的時候,一個民族就存在了」75。厄納斯特·蓋爾納認為「政治單位與民族單位是全等的」76。厄內斯特·勒南(Ernest Renan)則乾脆說「民族是逐日進行的全民公決」。

 (3)中國民族與民族主義的的內涵明顯不同於西方的。一般將1895年興中會在檀香山成立當作中國民族主義意識的開端。早期的興中會是漢族民族主義團體,但孫中山很快意識到漢族民族主義的缺陷而改倡導滿、蒙、回、藏、漢「五族共和」,「國族」(nation)就是由上述五個民族組成的中國人共同體77,「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78。1949年後,中國在民族概念的界定上受蘇聯影響,但實施民族政策時又有自己的特色,即,中國的56個民族是由官方識別確定的79,55個少數民族在一些方面享有法定權力,如區域自治制度、受教育機會、生育權利、人大代表比例等,但不得主張或享受主權。現實中「中華民族」與「56個民族」說法的同時使用80,又造成了對民族概念認識的混亂,所以,王實、馬戎、陳延超、張海洋等學者主張將後者改為「56個族群」81,研究中國族群問題的美國華盛頓大學人類學家郝瑞(Steven Harrel)則認為中國的民族概念沒有相應的英文單詞可用,只能依中文拼音譯為minzu82。台灣方面,孫中山當年提出的「國族」(nation)概念長期被淡忘後近十多年又成了較為常見的辭彙。

 (4)如埃里克·霍布斯鮑姆所說,「民族的概念到今天,已經被濫用到足以混淆是非,不具有任何嚴肅意義的程度」83,尤爾根·哈貝馬斯強調研究民族問題應當把其中的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區別開來84。E·納比則提到要區別民族社會(ethnic)與政治民族(national)85,奧利·維夫(Ole Waever)傾向于把民族定義為「爭取國家地位的共同體」86,這裡的共同體實際上是文化族群。羅伯特·吉爾平(Robert Gilpin)、約瑟夫·拉彼德(Josef Lapid)與弗里德里希·克拉托赫維爾(Friedrich Kratochwil)對民族和民族主義更有妙論:「在現代世界,我們把……競爭的部族命名為『民族國家』並把這種忠誠的形式命名為『民族主義』」(Gilpin,1986:305),「考慮到經過這麼多年充滿活力的『民族建設(nation-building)』和『民族自決(self-determination)』之後,真正的民族國家正在成為日漸減少的少數,這樣就得出一個結論,即引用語中『主格我們』的指示物只不過是新現實主義學究氣的共同體」87。

  經過反復考慮,筆者決定一般不使用民族這一概念,以免造成研究上的混亂(和可以預期的讀者閱讀理解時出現的困擾),若不得不使用,則指明是在「國家」還是在「族群」意義上應用。民族概念缺乏本身的核心,現有民族概念的指涉物件可以在國家和族群兩個概念項下得到充分的說明。而且,台灣人排斥的不是「漢族」文化身份,而是「中國人」政治身份。在本文中,「漢族」(Han ethnic group)是個文化族群,「中國人」是個政治族群。

 

3.3 台灣人族群認同與國家認同的關係

 

  1980年之前族群認同主要是民間話語和文化認同,對國家認同影響不大,更沒有形成新的國家認同,台獨是少數人的事業。美麗島事件中台灣人族群認同急速加劇,台獨開始成為讓當局不可忽視的政治勢力,1986年民進黨成立即有逾萬成員,台獨目標列入其黨章。這昭示著台灣人族群認同不再是民間話語,而是有合法的政黨支撐,因而可以認為文化上的族群認同開始轉為政治上的國家認同,民進黨勢力迅速擴大(包括黨員人數與當選公職的黨員人數兩方面的快速增加)過程正是新國家認同被越來越多台灣人接受的過程。李登輝時期以日本人為參謀通過狡詐的手腕推動台獨。大陸沒有及時識破李登輝的謀劃:先搞文化台獨(包括開展「新台灣人運動」、推行「去中國化」教育),繼而推動行政改革,1996年宣佈「中華民國在台灣」,1999年推出「台灣的主張」和「兩國論」,民進黨則與之相配合,推出「台灣前途決議文」。另外, 人事上將李煥、郝柏村等老一代國民黨非主流派邊緣化、將宋楚瑜等有實力的年輕一代外省人想法「弄殘」。通過這一系列「官民並舉」、「內外配合」、「多管齊下」的操弄,台灣人新國家認同急劇發展,族群認同被扭曲以為建構新的國家認同服務,綠營主政已是確定的方向,李登輝將之提早到2000年而已,事實上,李登輝自己就是「深綠色」的。

 

3.4 其他概念

 

  對本文中常用的一些別的概念說明如下。

  (1)國家認同:指對「中國人」身份的認同,這裡的中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本文在同等意義上使用「中國大陸」與「大陸」。「新的國家認同」則指台灣人對「台灣國」的認同。

  (2)台灣人:即台灣本省人;台灣民眾: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合稱;泛綠陣營,指民進黨、台聯黨及其支持者。泛藍陣營:指國民黨、親民黨、新黨及其支持者。

  (3)本省人與外省人。一般地,1945年之前在台灣的居民及其後代為本省人,1945年之後去的居民及其後代為外省人。本外省人通婚所生後代身份劃分從父親。台灣本省人包括三部分:福佬人(福建各地去的移民後代,但不包括福建籍客家人,這部分客家人來自與廣東交界的龍岩地區、與江西交界的三明地區)、客家人(來自廣東、福建)、原住民(包括泰雅、賽夏、布農、鄒、魯凱、排灣、卑南、阿美、雅美、邵、噶瑪蘭)。台灣人口為2300萬,其中,外省人占12%,福佬人占74%,客家人占12%,原住民占2%88。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09:16 | 顯示全部樓層

 

第四章 建構主義分析之二:主要因素分析

 

  意識形態論、自由主義與現實主義既無法有效說明台獨產生的原因,自由主義與現實主義的政策也沒能阻止台獨的發展,「初級建構主義」在台灣問題上的分析又失之片面與浮泛。與之相比,溫和建構主義的身份認同觀有助於我們認清台獨產生的根源與演變軌跡,預測其未來的發展趨勢。筆者大致上沿著時間之軸,抽取台灣人族群認同形成過程中的主要因素進行分析,在描述的過程中詮釋族群認同如何漸漸演變為國家認同。筆者認為比較重要因素可概括為內外兩部分89。

  在展開分析前,先簡述台灣早期歷史。

  戰國初期成書的《禹貢》就有關於台灣的記載,時稱之為「島夷」。漢代稱「東鯷」,三國時稱「夷洲」,隋代叫「流求」,「台灣」之謂則定名于明代萬曆年間。比較可靠的記載,大陸對台灣的經營始于隋代90。不過,明代之前,台灣人口稀少,經鄭成功祖孫四代人經營,到清朝收復台灣時,人口已近20萬91。清政府對大陸人移往台灣的政策幾經收放,然台灣人口總體在增長,到光緒十二年(1886年)台灣建省,大陸大規模往台人口遷移已告結束,大陸外移人口中心轉向東南亞92。到1903年日本人進行第一次全台人口調查顯示:台灣人口3,039,750人(未計山地人口),按語種分,講日語者5萬,講馬來、波里尼西亞語者11萬,其餘都是講漢語(閩南語230萬、客家話50萬)。1926年調查為3,751,600,其中83.1%是福建移民,15.6%是廣東移民,其他省分占1.3%93。這時顯然尚不存在本文所指稱的台灣次族群認同。本人認為:台灣現在的次族群認同實際上已經達到了族群認同的程度,為行文方便起見,本文統一用族群認同指稱台灣的次族群認同。

 

4.1 影響台灣人族群認同的內部因素

 

  內部因素:除了台灣地理因素外,指台灣民眾因素尤其是台灣人因素,包括六項:二二八事件、 60年代「政治冰封期」、解嚴與開放黨禁報禁等、美麗島事件、李登輝因素、民進黨因素。前三項可歸結為國民黨因素,後三項可歸結為台灣人因素。

 

4.1.1 台灣地理因素與台灣人族群認同

 

  地理因素的作用不容忽視,如果不是距離大陸相對較遠的一個海島,台灣四百年來的歷史很可能是另一個樣子,台灣問題也不會產生,更無法維持。在台灣人族群認同塑造的過程中,尤其是李─陳時期,地理因素提供了一個便利的獨立環境,也是促成外省人大量西遷大陸的一個因素(西遷的50萬台灣民眾大多未回台灣參加今年3月份的「大選」,其影響已成了決定因素)94。還有個值得注意的現象:「1970年代以來外省籍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幾乎是以每10年約2個百分點的速度在遞減中」95。這意味著台灣民眾中抑制台獨的力量可能趨於下降──除非大陸設法增加台灣人的中國國家認同。

  從全球的與歷史的視野看,如果一個地區長期處於與母國的分離狀態,很容易導致該地區移民產生新的本土意識,隨著世代的更替,這種本土意識將變成新的族群認同,並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為政治認同,即表現為主權訴求96。《美國獨立宣言》開篇第一句就宣稱美國是「一個民族」97,作為政治概念的民族,其基礎是文化族群,而美國立國時的成員(新英格蘭十三州)的移民大多數來自英國,即屬於同一文化族群。如果沒有海洋地理的區隔,很難想象移民們會形成一個新族群,進而演變為一個民族,當然也就不會有現在的美國。這其實反應了一個相當常見的現象。

 

4.1.2 「二·二八事件」與台灣人族群認同

 

  二戰結束,日本投降後撤離台灣,對台灣人強化漢族認同是個好時機,遺憾的是,在大陸一敗塗地的國民黨沒能利用這一時機,國民黨「劫收大員」們的表現讓台灣中下層民眾剛剛湧起的希望復歸破滅。台灣專賣局的武裝緝私員打傷煙販老太林江邁並誤殺圍觀群眾陳文溪,激發了遍及台灣的二·二八大起義,蔣介石從大陸戰場調去兩個師兵力,歷時半個月,屠殺三、四萬台灣人而把起義鎮壓了下去98。這一事件給台灣人一個強烈的印象:外來人都不可信,蔣介石比日本人還殘酷。這是台灣人構建自己的族群認同的一大轉捩點99。國民黨接手台灣的最初幾年,台灣人口劇增、物價飛漲、社會秩序混亂、生產凋敝,台灣民眾總體生活水平下降,這些減少了台灣本省人對外省人的心理認同。蔣介石父子依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台灣戒嚴38年,繼續其獨裁統治,國民黨帶去的100多萬人只占人口的少數(台灣總人口1946年624萬,1949年增至753.8萬),大陸人卻佔據了黨、政、軍、法各部門的絕大部分職務,尤其是中高級職務,台灣本省人極少獲得。這些行為無疑只能強化台灣人對「外省人」的不滿,他們稱大陸1945年後到台灣去的人為「外省豬」即強烈彰顯了本省人的族群認同和對外省人的強烈不滿100。蔣介石父子的專制統治一方面暫時壓制了台獨勢力,另一方面則加強了台灣本省人的族群認同(如本省人的「悲情意識」)。台灣「立委」林志嘉就說:「我們都瞭解,自從二二八歷史悲劇發生後,居住在台灣的居民,多多少少都蒙受到所謂的省籍陰影,而這項陰影也一直延續到現在」101。

  比較公認的看法是:「二·二八事件」是個轉捩點,台灣人族群認同由此初步確立。國民黨後來為這一事件平反道歉102也印證了這一事件的特別意義。

 

4.1.3  60年代「政治冰封期」與台灣人族群認同

 

  這一時期台灣人的族群認同的演進特徵為:在政治高壓中蠕行。因為,在國民黨以戒嚴法統治台灣的時期,尤其是六十年代的「政治冰封期」,島內台獨不可能像海外那樣直接地表達出來。追求公民的言論自由、為民眾爭取權利是現實的選擇,有助於爭取民心,可視作追求族群認同的曲折表達,或者說,用帕特南(Putnam)與科爾曼(Coleman)的「社會資本」觀103,這些活動為台獨勢力積累了社會資本。國民黨也意識到爭取台灣人支援與認同的重要性,所以,蔣經國七十年代初期即在蔣介石的支援下推行行政革新。

  在台灣島內,台灣本省人在族群認同上的訴求因國民黨的高壓政策而只能表現為零星或間接的台獨活動形式。如《自由中國》雜誌與雷震案,《大學》雜誌與台大哲學系事件,《文星》雜誌與李敖案,《台灣政論》事件、《中華日報》上的雜文、「大力水手」漫畫與柏楊案、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這些事情表面上看起來不過是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反抗,追求的目標是民主與自由104。但我的分析是:

  (1)反對國民黨這一外來政權本來就是建構台灣族群認同的一個組成部分。沒有對立物與外在壓力,族群認同的形成將是個非常長期的過程。

  (2)這些事件的參與者中,許多人後來成了台獨的中堅人物,他們在族群認同上的訴求有個由暗到明的過程。李敖與柏楊沒主張台獨,他們以犀利的文筆諷刺、挖苦、揭露國民黨,客觀上加深了民眾對「外來政權」專制統治的不滿。在1960年的雷震案中,《自由中國》雜誌聯合台籍人士和民青兩黨共72人開會決定召開「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並宣佈「立即組織一個新的政黨(『中國民主黨』)」105,表達的是對民主化的追求。但該黨發言人認為國民黨鎮壓的目的之一是「威脅大陸人今後不敢與本省人合作,搞政治運動」106,與族群認同高度相關的省籍問題已開始凸顯。在「中壢事件」與《台灣政論》、《大學》、《美麗島》雜誌則呈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身影:陳少廷、張俊宏、楊國樞、黃信介、許信良、康寧祥、施明德、林義雄、呂秀蓮、姚嘉文,他們的政治訴求從早期批判強權主義到中期組織黨外人士助選團再到後期「反對國民黨專政」107,行為上族群認同的印記日趨明顯。

  宗教力量的作用值得一提,尤其是有20萬會員的台灣基督教長老會(URM),URM是個國際性組織,隸屬「世界普協」和「亞洲教協」,它在推動台灣的人權、支援台獨勢力上起了不容忽視的作用,訓練的不少「台獨頂尖人物」先是成為民進黨內急獨勢力「基本教義派」主力,後又成為「台聯黨」的骨幹。

 

4.1.4 美麗島事件108與台灣人族群認同

 

   蔣經國從1970年起推行「新人新政」以「革新保台」,台灣漸走出了六十年代的「政治冰封期」,這從國民黨1980年對「美麗島事件」的處理上可以看得出來:蔣經國雖然不允許任何政治集團以「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的口號煽動群眾情緒來反對國民黨,但也沒有採納國民黨內保守派的意見,而決定採取「以法制暴、以理制惑、以德化怨」,縮小打擊面的處理辦法。只將黃信介、施明德、呂秀蓮等8人送軍事法庭進行公開審判,允許記者和家屬旁聽,媒體也可充分報道審判過程。一個國民黨始料不及的後果是:公開審判造就了陳水扁、謝長廷、張俊雄等一批黨外律師109,這些人後來都成了黨外運動的骨幹和台獨的中間力量110。政治案件的公開庭審、媒體的廣泛報道對民眾的影響與心理塑造自不必言。其後果是,「『台獨理念』廣為人知,受刑人家屬與律師在隨後的選舉中高票當選。」111

  由上可知,美麗島事件為台獨勢力步入政治奠定了民意基礎。

 

4.1.5 解嚴和開放黨禁、報禁等與台灣人族群認同

 

  蔣經國順應大勢的做法的幾重效果:國民黨本土化、蔣經國在台灣民間評價遠好於蔣介石,他還成了民主化後國民黨的一筆資本112。

  蔣經國晚年思想演變的原因與軌跡有待研究,但他力排眾議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允許台灣民眾赴大陸探親、大量提拔使用本省人、推行省級以下立法、司法、行政三部門的選舉等措施既促進了台灣的政治民主化,也使得長期壓抑著的省籍矛盾表面化,因為「台灣的民主化過程,相當程度上是建構在族群間的意識衝突上」113,外省人、本省人各自的族群認同在選舉過程中加強114。而且,以1986年民主進步黨成立為標誌,台獨的重心轉入台灣島內,「洋獨」、「土獨」匯流。

 

4.1.6 李登輝因素與台灣人的族群認同

 

  李登輝上台後,台獨勢力得以有系統、有步驟地排斥「統派」力量(統派的言行被歸結為「不愛台灣」),推進「去中國化」:修改歷史、地理教科書,將明代以後的中國列為「外國」;推廣台語教學;倡導「愛台灣」意識;等等,希圖通過「教育台灣化」以「建構台灣為主體的教育內容」,從而「建構一個正常國家最基礎的地基工程」115,進而達到從根上切斷台灣居民的中國人意識。王家英就認為:「李登輝的老謀深算,正在於他對國家認同議題的前瞻判斷和準確捕捉,並堅定地結集各方力量付諸實踐。」116

  李登輝時期台灣人形成了較明確的新的國家認同:否定對中國的國家認同,認同台灣人的「集體身份」。 1999年5月民進黨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117,7月李登輝拋出「兩國論」──這二者標誌著台灣人已經成為台灣政治生活中的主導力量,外省人變為次要勢力。但也須注意到:沒有李登輝及其幕僚的縱橫捭闔,民進黨不可能在2000年成為執政黨,更大的可能是國民黨內的台灣人出任「總統」一職。這一點上,李登輝發揮了領導人的「歷史作用」。

  筆者認為,對92年的「一中各表」不能看的太高,因為它實際上讓李登輝探到了大陸對台政策的底:大陸同意「各表」等於表示不急於解決、不想動武、沒有既定的政策底線。所以,李登輝明顯加快了促進台獨的步伐:開展「新台灣人運動」、推行憲政改革、取消按叛國罪審判台獨行為的法律、在文化教育上推行「去中國化」、直至推出「兩國論」。下台之後仍不失「台獨第一大佬」本色,又是策劃成立台聯黨,又是力倡「手護台灣」,完全不負其父當年換祖宗的一番「苦心」118。

 

4.1.7 民進黨崛起與台灣人的族群認同

 

  1986年9月28日民進黨成立是個標誌性事件:將台獨列入黨章的政黨被允許生存、發展,原先分散、民間性質的塑造族群認同轉變為公開追求新的國家認同,並有合法的政黨代言人。民進黨發展迅速,黨員人數穩步上升。在1986年民進黨成立之初,民進黨的黨員人數僅有1萬餘人,在1995年發展為8萬餘人,1999年發展到20余萬人。2000年3月上台後,社會上湧起了一股入黨潮,民進黨黨員數成倍增長,目前已突破41萬。民進黨的政黨認同度也穩步上揚。在1986年民進黨成立之初,民進黨的民意認同度僅有7%,1996年升為15%,在上台前一直維持在20%左右。但是上台後,其民意支援度一直維持在23%─29%之間,居於國、親兩黨之上,成為島內第一大黨119。

  2000年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上台、2001年「立委」選舉泛綠陣營獲得立法院225個席位中的104個。按省籍劃分,本省籍190名,占84.44%,外省籍35名(其中1名來自金門,8名是「海外立委」)120,與台灣本外省人口比例相當吻合(2300萬台灣人口的組成為:福佬人加客家人占86%,原住民占2%,外省人占12%)。

  在台灣的政治術語中,「民主化」與「本土化」等同,在民進黨基層選民觀念中,台獨與出頭天、民主是同一概念121。外省人很少支援民進黨。省籍矛盾在選舉時特別突出,表現為外省人的集體身份認同(支援外省籍候選人,這一點在1989年的選舉中表現得特別典型)和本省人的族群認同。應該指出的是:國民黨的支持者中包括了相當多的本省人,這牽制了國民黨的政策選擇,使之只能選擇「穩健」的政策──維持現狀、緩獨,不能認為這部分人的基本的族群認同傾向於外省人。證據顯示:外省人很少支援台獨,本省人支援統一的少於20%122。本省人投票給國民黨的原因有二:(1)害怕戰爭,但認為大陸會動武的人越來越少。(2)民進黨執政能力太差,尤其是經濟搞不好。這是主因123。國民黨時期台灣實現了經濟起飛,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經濟增長率最低為5%,而民進黨執政三年來的經濟增長率分別為:3%、─1%、3%124。

  由於老年人陸續淡出政治,新增加的年輕選民80%認同台灣,新黨已泡沫化,2000年「大選」中以推進「一國兩制」為競選口號的李敖得票率不到1%。這些昭示著主張統一的意識已處於弱勢並趨於邊緣化,台灣人的族群認同已成為台灣社會的主流意識,主流群體的爭論不是統獨,而是維持現狀、緩獨、急獨三派之間的較量125。2003年12月16日國民黨放棄「一中」,表面上是為了選戰的需要,實際上是不得不進一步向民眾的主流意識靠攏以獲取選票。國民黨醞釀改名主要也是出於這一目的126。台灣目前的政治光譜可表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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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10:14 | 顯示全部樓層

新黨1997年後迅速衰落,目前已經泡沫化,支持者少於2%;親民黨選民認同率17%127左右,國民黨選民認同率16%左右,民進黨選民認同率25%左右,台聯黨選民認同率約2%。另外25%選民未表現明顯的政黨認同,是三大黨爭奪的重點,有研究認為,這部分選民的一半已經為三大黨較為均等地瓜分,另外一半仍然處於中立狀態128。

 

2000年後,進入政治上台灣人完全主導期,官僚由本省人接替外省人,2004年5月陳水扁的第二個任期伊始,在人事安排上即表現為明顯的泛綠色彩129。外省人日趨邊緣化。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12:27 | 顯示全部樓層

 

4.2 影響台灣人族群認同的外部因素

 

   外部因素乃指非台灣民眾因素,可以列出許多,但擇其要者,顯然是以下三個:日本因素、美國因素、大陸因素。

 

4.2.1 日本因素與台灣人族群認同

 

  就外國因素而言,日本對台灣的影響僅次於美國。這種影響在1945年之前(殖民時期)與1945年之後(後殖民時期)明顯不同:前一時期直接而強烈,尤其是殖民統治後期,台灣人的族群認同開始萌芽。1945~1972年,日本追隨美國,是台灣的盟友,雙方政治、經濟、軍事關係密切,六十年代中期之前還是海外台獨分子的活動中心。中日建交後日台主要是經濟聯繫,但日本對台灣始終抱有別樣情懷,對台獨的支援從明轉暗,起顧問作用。近年來日本對台獨的支援有上升跡象。

 

1.殖民時期

  日本人從1895年起統治台灣五十一年。應該承認,日本人確有經營、開發台灣的計劃,所以統治手法也不同於在朝鮮。1898年兒玉源太郎任台灣總督、後藤新平任民政長官後,即改變此前對台灣人的反抗一味強力鎮壓的做法。「政治上,採取懷柔政策,召開鄉典會、揚文會,頒發紳章以籠絡地方士紳;社會政策上,『尊重舊俗』,對台灣社會固有的風俗習慣予以保留和一定的尊重,恢復保甲制度;對軍事反抗力量以『招撫』為主」130。在台灣推行改良主義(包括提倡日台同化、進行民選議員運動);允許台灣人土地轉為資本主義經營;台灣人可以形成自己的金融資本131。三十年代又組織「皇民奉公會」這一「民眾團體」,由總督兼任總裁,各地分會附屬於殖民機構,與當地行政機關「一套班子,兩個牌子」,注重籠絡台灣居民,對入會者給予規定的優惠(如教育機會、福利待遇、工作機會),以使600萬台灣人民實行「臣道實踐」,成為「真正的日本人」132。利用當地的士紳人物,如台中望族林家的林呈祿出任「皇民奉公會生活部長」,中法戰爭中功勳卓著的「台灣第一勇」林棟材的後代林獻堂被委任為日本貴族院議員(另外還有三人)、皇民奉公會大屯郡支會事務長、義勇報國隊顧問133。允許台灣人創辦自己的報紙《台灣民報》134。給地方士紳以尊重和禮遇甚至容忍他們中的一部分保留漢名、著漢裝。推廣教育、鼓勵青年學生到日本深造,以至於「1942年台灣成年男女分別有54%和43%可用日語應付日常事務」135,除了大力鼓勵日資產業到台灣發展外,「1930年起積極推進台灣的工業化進程,特別發展與軍需相關的產業(如有色金屬產業)和基礎設施(道路、橋梁、港口、機場等)」136。日據後期「對(台灣)工礦事業積極經營,其規模之大,僅次於東北」,「在日本經濟體系下,逐漸發展,已到相當工業化的程度」137,尤其是水電業、制糖業、樟腦業。

  凡此種種,客觀上弱化、瓦解了台灣人的抵抗意識,促進了台灣的經濟發展。到其統治後期,已有「一部分台灣人產生了『日本情節』」138,部分知識份子形成了自覺不自覺的「皇民意識」,甚至出現了一批認同日本的「皇民文學」作品,如周金波的《志願兵》、《水癌》,陳火泉的《道》,王昶雄的《奔流》,龍瑛宗的《植有木瓜樹的小鎮》,陳映真先生對此有精妙的述評:「否定、鄙視、憎恨被殖民台灣人(中國人)的主體性,把自己改造成日本人,使自己像一個日本人那樣地生活、思考、並且像一個日本人那樣地效忠和崇敬日本天皇,終於做為日本人而效死──這就是四○年代台灣皇民文學主題的真髓。」139聯繫到大批在政府機關工作(如台中望族林金源、又譬如擔任警察的李登輝的父親)的受日化教育者,我們可以大致斷定:與下層民眾不同,相當部分知識份子的漢族(Han ethnic group)認同已經疏離,他們或傾向於認同大和民族(Japan ethnic group),或像吳濁流的《亞細亞的孤兒》所宣示的:自己是被中日兩個亞洲大國拋棄的孤兒。這就為以後建構台灣的族群認同埋下了伏筆。 2後殖民時期(20世紀50年代以後)

  這一時期日本因素在台灣人族群認同上的作用有波動,為清晰起見,筆者分三個時期展開論述。

 

(1) 日本與50、60年代的台獨──促進

  上文說過,日本在台灣的五十年統治培育了大批具有「皇民意識」的台灣知識份子。日台經濟文化密切交流、人員大量往來,四十年代台灣人旅居海外的人數以日本最多,達兩萬多人,所以早期海外台獨活動的中心在日本,其中以廖文毅、廖文奎、吳振南、史明等最為活躍。廖氏兄弟為台灣雲林人,廖文毅先畢業于日本同志社大學中學部,後於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獲得工學博士學位。廖文毅1945年在台灣創立「台灣民族精神振興會」,1947年辦「自治法研究會」,鼓吹成立「中國聯邦」,台灣在聯邦體制內完全自治。1947年6月廖氏兄弟在上海以「台灣再解放聯盟」的名義在美國人辦的《密勒氏評論報》上發文揭露國民黨屠殺台灣人的罪行,次月向美國特使魏德邁遞交《處理台灣意見書》,這是台獨運動史上第一份綱領性文件,其中要求美國政府幫助台灣達到:在台灣實施大西洋憲章,台灣人派代表出席日本和會討論台灣歸屬問題,准許台灣公民投票決定台灣未來,在此之前台灣脫離中國,暫時置於聯合國託管理事會下,等等。1949年廖文毅在日本與吳振南、郭泰成等成立「台灣民主獨立黨」,辦《台灣民報》(不是前面的《台灣民報》),發表《告台灣八百萬同胞宣言》,宣傳「台灣民族論」,宣稱「台灣人不是漢族,而是高山族、西班牙人、荷蘭人、日本人、漢人的混血種」。廖文毅1955年在東京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議會」,1956年2月28日夥同30多人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並自任「大總統」。另外,1960年2月王育德與黃昭堂成立「台灣青年社」,4月發行《台灣青年》鼓吹台灣獨立。辜寬敏1963年加入後該組織改名為「台灣青年獨立聯盟」,以昭和為年號,以紅太陽為國旗,周旋於日本權貴之間,被視為「以皇民化路線搞台獨」。1967年史明成立「獨立台灣會」,宣稱該會是「以科學社會主義為思想武裝的黨,以勞動大眾的立場為自己的立場,以擔負完成歷史所交付的使命」。這些顯然是在有意識地建構台灣本省人的族群認同意識140。

 

(2) 20世紀70、80年代──斷交、廢約後保持民間關係但經貿聯繫密切

  日本仍然是台灣除美國外最重要的貿易夥伴,1972年,台對日貿易占出口的12%和進口的42%。1972~1979,台灣從日本的進口總值增長4倍,而對日本的出口增長6倍141。事實上,日本對中國大陸的出口額2001年起才超過對台灣出口額142。

 

(3) 李─陳時期──在曖昧中支援,出謀劃策,來往密切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晉林波談到:「日本現在的政界、學界都對台灣的影響非常大,台灣當局某些政策的出台,都發源於日本學界。比如民進黨過去建立的「台灣建國聯盟」等台獨機構都設在日本,一些在日的台灣學者已經成為陳水扁當局的『國策顧問』。 再比如,台獨勢力號稱要在二○○八年北京奧運會前宣佈獨立,這很大程度上也是日本學者的主意。從這個意義上講,日本對台灣的影響比美國還要具體」143。

  不難判定,日本因素在台灣問題上的作用就國別而言,僅次於美國,且有加大的趨勢。日本一些重要政黨的議員頻頻訪台144,1997年還成立了200多人的「日台關係議員懇談會」,囊括近半數日本國會議員。又如2004年5月18日日本投票贊成台灣以觀察員身份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即是個信號(投贊成票的,除了日本外,就是美國和台灣的「邦交國」)145。

 

4.2.2 美國因素與台灣人族群認同

 

  美國因素的作用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方面是台灣對美國的爭取與利用,另一方面是美國對台軍事支援,但美國對台政策法律也經歷了變化。上述兩方面都在台灣人的族群認同上表現出來,下面分別予以說明。

 

1.台灣對美國的爭取和利用

  六十年代中期以後海外台獨的重心轉到美國,其基礎是台灣留美學生、學者與移居美國的台灣中產階級。與日本的皇民化台獨不同,他們反思台獨活動的基本思想和做法,認為不能以向美國請願的方式活動,需建立自己的實力,提出獨立運動是群眾運動,要獨立必須不惜流血,醞釀成立全球性「台灣獨立聯盟」。因早期「暴力革命」路線在實踐時被美國視作暴力恐怖組織後,台獨分子調整策略,彭明敏等人主張的「以務實、民主、合法的途徑追求台獨」路線為大多數海外台獨分子接受。他們通過遊說美國國會、動員教會力量等在美國形成了一個相當強大的台獨支援勢力,這在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得到明顯的表現146。他們後來還與別的勢力聯合推動了《與台灣關係法》的通過。針對蔣家父子的專制統治,他們根據美國的情況,將台獨目標包裝成對人權、民主、自由的追求,在台灣前途問題上採取「創造性曖昧」的策略,提出「住民自決」的主張。陳少廷等人搞的「住民自決論」挑動省籍矛盾,強化本省人的族群認同,排斥外省人。由於不少法學家參與創建這一理論,它成了台獨的主要理論依據之一。這些策略,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爭取到了美國國會、國務院的友誼,喚起了他們對台灣人權運動的支援」147。台獨分子的這些活動,大大促進了台灣人族群認同的形成。

   中美建交之後,台灣人也沒放鬆爭取美國的支援。李敖先生說台獨分子最怕「美國爸爸」,用詞雖然尖刻,但確實在相當程度上反應了台獨分子對美國的心態。因此台灣也肯下大本錢動員、組織美國國內親台勢力,結果造就了美國國會強大的支援台灣的院外活動集團。這一點在總統選舉、國會選舉時表現較為明顯:反華親台者的聲音明顯比平時放大。台灣急切爭取美國支援的一個最近例子是──刻意謀取美國在台協會主席夏馨對陳水扁「再次當選」的祝賀,讓綠營意外的是此舉導致了夏馨的去職148。

 

2.美國對台政策法律變化、軍事支援及其效果

  下面分別描述美國對台法律上發生的變化、關於美國對台軍事支援、美國因素對台灣人族群認同的影響。

 (1)1972年之前美國鼓勵台灣獨立,至少兩岸「劃峽而治」,意在保護台灣這個不沈的航空母艦的同時149,避免因為大陸沿海小島嶼的爭端而陷入與中國大陸的衝突。1972年之後轉為維持現狀、和平解決。1979年之前,出於對抗蘇聯的需要,美國將兩岸戰略天平移到大陸一邊,但尚未與中國正式建交,也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1979年4月之前美台關係的基礎為《美台共同防禦條約》,它阻止了大陸解放台灣;1979年4月之後為《與台灣關係法》。美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通過法案對台灣安全作出承諾的國家。「《與台灣關係法》明確指出,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是基於:期望台灣的前途以和平方式決定,而對於以和平以外的方式決定其前途的任何做法,美國都將嚴重關切。該法案還表示,美國有意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有意保持自己的能力,以抵抗任何人憑藉武力或其他形式的強制手段,危害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150。

  (2)美國的軍事支援是台灣問題維持現狀的主要支柱。1979年後美國在台灣已經沒有軍事力量,但對中國大陸保持著威懾戰略,這一戰略的雙重效果是既阻止大陸統一台灣,也抑制台灣謀求獨立的程度和步伐。美國對台軍事支援的另一個主要方面是對台軍售,1972年上海公報發表後在台灣的軍事力量逐步減少,到1979年與中國大陸建交後四個月內全部撤出,但美國對台軍售始終沒有停止,雷根政府時期還一度想提升與台灣關係,經過8.17公報,緩和了這一問題,但美國仍看重「調節」兩岸軍事平衡,突出表現在1992年布希政府決定向台灣出售150架F─16戰鬥機、2001年決定向台灣出售4艘基德級驅逐艦和8艘柴電潛艇,這等於宣佈8.17公報是一張廢紙。「美台是事實上的軍事盟友,有些以前只賣給英國的軍事設備也賣給了台灣。美國對台軍售實際上已經沒有限制,只要台灣買的起,美國都肯賣,佩里甚至說台灣可以向美國貸款購買武器。美國不會放棄對中國的牽制,如果說兩蔣時期台灣是替美國『免費看門』,則現在是『自費看門』」151。

 (3)《與台灣關係法》、對台軍售、對中國在台灣問題上的威懾戰略為李─陳時期台獨勢力從容地推動台灣人族群認同的強化、塑造新的國家認同創造了一個足資騰挪的空間:只要不明確宣佈獨立,大陸就沒有動武的理由,這就使得漸進式台獨才可以從容進行,「兩國論」、「一邊一國」論才得以先後出台,直至泛綠陣營步步前進,佔據台灣政治生活的主流,而泛藍陣營則唯有招架之功,要想不被徹底邊緣化,只得向「綠營」移動。

 

4.2.3 大陸因素與台灣人族群認同

 

  大陸對台政策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時期:(1)1949~1979年。以解放台灣為目標,但也包括與蔣介石「演雙簧」以婉拒美國人想讓台灣獨立的企圖152。不過,在1972年與美國發表《上海公報》時已經將台灣問題列在「反蘇」之後;「解放台灣」之說,多停於政策宣傳層面。(2)1979~1995年。雖然仍然列為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務,但已經傾向於從長計議,所以鄧小平1984年在中顧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表示:「統一問題晚一些解決無傷大局」;1995年1月在題為《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完成而努力奮鬥》的電視講話(即「江八條」)中,江澤民提出「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我將這一階段的對台政策概之為「消極防獨」:只要不鬧獨立一切都可以談。(3)1996以來的積極防獨時期。以1996年台灣「大選」為界線,意識到「台獨」在明顯加劇,被動應對已經行不通,故加大防獨力度,直至2003年溫家寶總理提出「不惜一切代價制止台獨」,這是明確的決心宣示,也是與以往不同的有效表達,配以與各國官方頻密的溝通運作,所以美國、歐盟、東盟、日本等表達了不支援甚至反對台灣公投的立場。

  總的來說,大陸對台政策與戰略中的某些部分(如1996年台海軍事演習)可能會被泛綠陣營用於塑造台灣人的新國家認同,這提醒大陸在對台政策的操作上需更為謹慎──島內政治現實是:泛綠陣營每每通過給對手貼「紅標簽」來打壓對手,結合台灣人的「悲情意識」來強化台灣人的族群認同。

 

4.3 小結

 

  上述內外兩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導致的結果是:本省人已經成為台灣政治生活的主體,其族群認同已經完成──更準確地說,是新的「國家認同」已經確立,這一點最近的證據為:認為是「台灣人」的比例從1989年的16%上升到62%,認為是中國人的從1989年的52%降到19%153。所謂新台灣人不是一個新民族,而是來源不同的幾個「次族群」形成的新族群,它們本身有一定的融合,經濟發展、政治民主化、自我意識的增強,對自由民主的信仰等等合力作用,致台灣人要求建立具有「維斯特伐利亞合法性」的國家154。陳水扁2004年3月29日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明確表示:「即使可能面臨戰爭危險,他也將繼續把台灣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他將繼續實施兩年內制定新憲法的計劃」155。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14:13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五章 結論

 

5.1 對前述研究的討論

 

  上述分析顯示:台灣人族群認同萌芽於日本人統治時期,但長期是一種文化認同,主要是民間行為,對台灣人國家認同影響不大。兩岸爭的是對中國統一方式的主導權(蔣經國後期,已經意識到這種想法不切實際),到了李─陳時期台灣問題從文化認同演變為政治認同──或曰國家認同。這不是特例,在維斯特伐利亞國家體系內,族群認同常常演變為國家認同,即要求建立主權國家,這種「准馬志尼式」156的正當性正是陳少廷等人炮製「住民自決論」的動力所在,台灣的「民主化」似乎增加了這種正當性。而國際政治的現實則是:聯合國成員中,90%是由多個族群組成的國家,主權國家維護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具有合法性。這是民族國家體系的內在缺陷。大量衝突由此產生,對此,不同國家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一般認為,這種衝突不是武力所能消弭的,較好的處理辦法是通過談判達成妥協,確定雙方分享的權力,減弱族群間的緊張,維護國家認同157。

  總體而言,台獨的原因是複合的:權力、經濟、意識形態甚至地理、歷史因素都在起作用,但族群認同是主要原因。換句話說,構成「台獨」的充分必要條件是複合的,其中族群認同是首要條件。即使「美國軍事支援」這一台獨的重要動力,也與台灣人的族群認同密切相關:九十年代以來,美國支援台灣的原因中民主價值認同的成分在上升,3.20「公投」也是台灣在打「民主牌」,在台灣人族群認同中,對「民主自由」的價值認同是一個重要方面(尤其在年輕人中),所以,「美國軍事支援」的原因有二:其自身利益的考慮,台灣人的族群認同(間接但很重要)158。陳水扁在今年5.20「就職演說」中強調「與日、美等國建立價值同盟」,原因也在此159。

  族群認同的視角有助於認清台獨的本源。以它為基點,易於理清台獨的緣起、發展與未來走勢。這一視角認為:作為海島的地理特徵為台灣建立相對獨立的族群認同提供了地緣便利,日本的五十年統治弱化了台灣人尤其是知識份子的漢民族認同,並培育出一批日本的認同者。二·二八事件在台灣人的族群認同上具有標誌性意義,國民黨的高壓統治具有兩面效果:海外尤其是美日台灣人在族群認同建構、台獨的延續發展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經濟發展、政治民主化使得台獨勢力匯流,民眾的自我意識增強,也促進了族群認同(包括外省人的集體身份認同與台灣人的族群認同),同時為系統強化這一意識提供了現實得可能。台獨勢力的有意識、有步驟的推動明顯加速了這一過程,1980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後,族群認同急速加劇,所以,民進黨敢搶在解嚴前於1986年9月28日成立,國民黨政府則對此予以默允。

  以1999年5月陳水扁主導民進黨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7月李登輝提出「兩國論」為標誌,台灣「朝野」兩黨政治勢力在台灣新國家認同上達成「共識」,以後不過是具體實施的問題。他們在2000年台灣「大選」前夕作出這樣重大的宣示當然事前權衡了其民意基礎和對選舉的影響,認為這樣做符合主流民意,有助於獲取更多選票160。這時,台灣人的族群認同塑造宣告完成,由「正港台灣人」主導台灣政治生活成為全台灣88%人口的共有意識(shared ideas),由外省人擔任「總統」與「立法院長」已難以被接受。

 

5.2 族群認同視野的全球考察

 

  族群認同的視角也能解釋為甚麼分裂的德國、朝鮮、越南沒有出現「德獨」、「朝獨」、「越獨」。它還能解釋為甚麼一些國家內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地區會要求獨立:經濟比較發達而要求獨立地區有義大利的北方地區(倫巴第聯盟)、西班牙的巴斯克地區與加泰羅尼亞地區;經濟水平與周邊省分相近而要求獨立的有加拿大的魁北克地區、比利時的佛萊芒地區;俄羅斯的車臣地區、法國的科西嘉島與布列塔尼地區、斯里蘭卡北部的賈夫納半島與東北部地區、墨西哥的恰帕斯州則是國內經濟比較落後的地區,鬧獨立的勁頭不遑多讓;大不列顛內部的蘇格蘭、威爾士也在與英格蘭漸行漸遠。而北愛爾蘭與科索沃則分別要求歸併於各自的族群(ethnic groups)主體國家愛爾蘭與阿爾巴尼亞。權力政治的視角、經濟聯繫的視角、意識形態的視角則難以解釋這些現象。

  文明衝突論也難以解釋兩岸紛爭,塞繆爾·亨廷頓的繼任者、哈佛大學奧林戰略研究所現任所長斯蒂芬·羅森教授就認為,文明與文化的差異本身並不預示著會發生戰爭,歷史上國家的聯盟與紛爭的發生更多地是基於各國的政治目標。以台灣問題為例,「導致衝突的原因在於政治目標的不同,這通常集中表現在領土控制方面」161,很顯然,這裡的「政治目標的不同」,是國家認同上的不同,「領土控制」是政治目標的必然伴生物。

 

5.3 論文主要結論

 

  本論文的研究結論可以分為兩個方面:現實層面,認清現階段台灣問題的實質,糾正一些模糊的、片面的認識,這是主要的。另外,或許也能為制定政策提供參考。理論層面,擴展建構主義案例研究的範疇,並有些新的發現,主要是行為體主動謀求改變身份。

 

5.3.1 現實層面

 總結前面的分析,筆者認為在現實層面對現階段台灣問題可以得出以下六點結論。

 (1)台灣問題的內涵是多方面的,重心在變化,李─陳時期表現為台獨。兩岸經濟聯繫的加強、大陸實力的相對上升、兩岸意識形態差異的弱化在抑制台獨上的效果有限。大陸必須謀求更為有效的治本之道,即加強台灣人對中國人身份的認同,政策措施上須避免造成台灣人族群認同進一步強化。

 (2)台獨發展的表面原因是台灣人國家認同的變化,而深層原因則是族群認同的變化。台灣族群概念有其特定的含義與功效。其餘因素(地理、歷史、美國、日本、大陸)對台灣人國家認同變化也有巨大影響。

 (3)台灣人的族群認同以及由此導致的國家認同變化是台獨發生、發展的主要動力,而本省人族群認同的建構與強化也催生了外省人的集體身份認同。

 (4)台灣人國家認同的變化還有影響美國政策與戰略的一面,這只有通過「統獨公投」與「公投入憲」來實現。美國現在的最佳選擇仍是維持現狀,所以中美在台灣問題維持現狀上有共同利益。這是大陸可資利用的一筆資源,中國不應只看到美國威懾戰略對己不利的一面。

 (5)大陸在處理台灣問題上有過一些失誤,新一屆政府上任以來,對台政策在操作上做了調整,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問題的嚴重性要求大陸在處理台灣問題上要表現出更大的耐心和更高的智慧。關於這一點的進一步分析,見後面的政策建議部分。

 (6)族群認同很可能是世界上存在的種種鬧分裂現象的根本原因(但族群的內涵可能各地有所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意味著實力差距)、意識形態的不同、經濟聯繫的疏密都是相對次要的原因,文明衝突論也難以解釋同一文明內的分裂與劇烈衝突。族群認同轉化為主權訴求後這些因素(可能還要加上別的因素,如地理位置、歷史經歷等等)會對進程起促進作用,如果再獲得國際承認(現在是幾個主要大國的承認與聯合國會員資格),則構成一地獨立建國的充分必要條件。

 

5.3.2 本研究對建構主義理論的意義

  現有的案例研究一般都以國家行為體為分析物件,結論是:(1)一國的文化影響乃至決定其對利益的判定與追求,所以決定其對外戰略,江憶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的《文化現實主義》是這類觀點的代表作;(2)國際觀念結構塑造、改變一國的身份與利益,代表作有瑪莎·費尼莫(Martha Finnemore)的《國際社會中的國家利益》、彼德·J·卡贊斯坦(Peter Katzenstein)的《文化規範與國家安全──戰後日本警察與自衛隊》及他主編的論文集《國家安全的文化》。在這些案例研究中,國家行為體扮演被動的適應、學習者的角色,是「被改變身份者」。那麼,有沒有「要改變身份者」,即國家行為體主動學習、改變自己的身份與利益的例子呢?本研究顯示:至少對於象台灣這樣的「准國家行為體」來說,確實存在。此外,溫特的《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集中論述國際體系觀念結構對國家行為體身份的構成性影響(以及較為次要的因果性影響),他承認國內政治對身份形成的影響卻沒有論述,本研究則展示了准國家行為體身份的形成如何受外來的(可參比作國際體系的)與自身的兩方面的影響,而且自身因素是主要的。

 

5.4 本研究的不足

 

  台灣方面的相關研究成果相對較少,有些重要專著或論文幾經聯繫也未能收集到;有些論證缺乏相應的數位支援,如1945年以來台灣民眾在族群認同上的變化未能用統計數位進行清楚的展示──事實上,本文所引用的數位,絕大部分是近十來年的統計數位。這些不足有待於在後續研究中改進。

 

5.5 政策建議

 

  作為一個學術研究,至此收筆應該是合適的。但是,只有老學究才會認為台灣問題是個供在學術象牙塔內把玩的課題,所以,筆者不揣冒昧,寫下了這一節的內容,以就教於大方之家。

 

5.5.1 政策建議的背景

  把李─陳時期的台灣問題歸因於「大陸不夠發達與強大」、「兩岸經濟聯繫不夠密切」、「兩岸意識形態不同」,都沒有對準台灣問題的「靶心」,大陸據此制定對台政策是危險的,其效果肯定不如人意。筆者的分析顯示,族群認同是主要根源,且已經轉變為新的國家認同。那麼,如何解決台灣問題?這是個無數人為之殫精竭慮的難題,筆者也不具有過人的智慧予以化解,況且本研究的重心在於確定近十多年來台灣問題的台獨實質及其族群認同根源。然而,為解決台灣問題貢獻綿薄之力是每一個中國人的應盡職責,故不揣冒昧提出一點自己的看法。

  大陸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思路應是「攻心為上,攻城次之」,一方面,保持威懾戰略以應萬一的「攻城」之需,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應著眼於民心的爭取。這說起來是老生常談,但細究起來,大陸在這方面過去的做法確有缺點,有些可做之事未做。筆者先列表顯示目前台灣問題的總體情況,然後提出一些建議。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15:04 | 顯示全部樓層

目前台灣問題的狀況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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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16:28 | 顯示全部樓層

 

根據上表,大陸應當加強的環節有二:威懾強化、抑制族群認同進一步向國家認同轉化,具體分析如下。注意一點:在大陸不使用武力的情況下,80%台灣人贊成獨立,在大陸使用武力的情況下,仍有20%台灣人要求獨立,這昭示了一點:大陸不應再用「寄希望於台灣人民」這樣的套話麻痹自己,而應認識到台灣人國家認同變化問題的嚴重性,採取實際的步驟防止情況進一步發展,並努力培育台灣人對大陸的認同感(即對中國的國家認同),畢竟,對大陸印象不佳者有69%未到過大陸162。由於先後受國民黨與泛綠陣營片面宣傳的影響,出現這種情形不難理解。應該指出的是,大陸在影響乃至改變這些人的國家認同上仍大有可為。出於政治上實用效果的考慮,大陸的威懾戰略仍應維持與加強,但這不是收服民心的治本之道,必須尋求更為根本的解決之道,即抑制、弱化台灣人的族群認同向國家認同(即否定自己的中國人身份,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變化,培植台灣人的中國認同。

 

5.5.2 關於大陸對台威懾戰略

 

  本節先介紹建構主義者眼中的威懾戰略,然後分析中國大陸威懾戰略在台灣問題上的運用效果,最後提出自己的幾點建議。

  威懾戰略被譽為20世紀最成熟的軍事戰略,也是大陸1979年以來對台軍事戰略的核心。亨利·基辛格曾經提出這麼一個公式:

威懾效果 = 能力 × 決心 × 進攻者對二者的評估163

  這一公式的缺點在於注重進攻方的能力與評判,而威懾效果更多的是取決於被威懾方的感知,這一點在建構主義進入國關領域之前常常被專家們忽略,清華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軍控專家李彬教授在回答筆者的請教時表示,從純粹建構主義的角度,更好的表達是:

威懾效果 = 對方認知的我方的能力 × 對方認知的我方的決心

  筆者反復思考,認為將「對方認知」列為獨立變數(因素)更容易闡述,故列出公式如下:

威懾效果 = 能力 × 決心 × 對方認知

  這一公式表明:在戰略上威懾要達到效果,能力、決心、對方認知三者缺一不可。沒有決心,能力的效用無法發揮;沒有能力,決心難以被相信;對方認知判斷可以基於兩種情況:實施方的有效表達與對方的錯覺164。如果沒有將能力與決心有效地傳達到對方,則威懾仍然沒有效果,但也可能是對方基於錯覺(實際上並不存在)而產生威懾效果;乘數關係表示三個因素缺省任何一項都將使威懾效果變為零。

  需要說明的是,威懾的策略選擇將決定表達的效果,比如1996年的台海軍事演習,效果是多重的、發散性的。李登輝的高票「當選」說明沒有達到大陸預期的戰略目標。2000年朱鎔基在記者招待會上針對台灣選民所作的宣示效果不佳。2004年台灣「大選」,大陸通過美國、日本、歐盟和東南亞各國向台當局施加強大壓力,有效表達了大陸的態度,又成功避免了大陸政策反應被民進黨利用。據《聯合早報》報道,軍委主席江澤民今年2月份視察了負責進攻台南地區的解放軍駐汕頭部隊,而不是駐福建部隊,這也是個巧妙而適度的政策表達。溫家寶總理「不惜一切代價」的講話,更是明確顯示了大陸的決心(單單軍方的表態是不夠的,因為可以被解讀為軍方「自然的政策偏好」,而且,政治問題的決定權通常不在軍方)。國務院3月26日對台灣問題發表聲明,明確表示「如果台灣局勢失控……我們將不會坐視不管。」以及5月17日的國台辦受權聲明都是必要的,傳達的資訊堅定而明確165。

  應當肯定,大陸1979年以來的對台軍事威懾戰略的實際效果是明顯的,沒有了這一威懾戰略,台獨很可能走得比現在更遠。台灣一直在提升軍事技術水平,為了維持威懾的有效性,大陸也應當提高軍事技術與能力。但在操作細節上,可以作些調整,如隨著導彈技術的進步,是否還有必要把對台導彈(目前為496枚)的大部分部署在與台灣島隔海相望的福建?部署在離台灣更遠的大陸中西部,是否既不影響實際使用卻在爭取台灣民眾上效果更好?美國的威懾戰略不需要在台灣有軍事存在就能有效發揮作用,這一點值得大陸借鑒。

 

5.5.3 一個建構主義者的政策建議

 

  關於抑制族群認同進一步向國家認同轉化,爭取台灣民心上,大陸可做或可進一步做的事情至少有以下十項。

  (1)軟訴求,如溫家寶總理的「詩歌言說」,稱台灣民眾為「同胞兄弟」,這些話在弱化(至少不增加)台灣人對大陸的敵意、收服人心上的效果優於前總理朱鎔基2000年隔海喊話所用的話語(它事實上已經被泛綠陣營利用)。台灣「陸委會」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進行的一項例行調查顯示:從2003年11月到今年5月初,台灣主張儘早宣佈獨立者從6.4%降到3.3%166,這是個值得注意的傾向,說明大陸的新政策確實在發揮作用。

  (2)與國、親、新、民、台聯黨同時交往,增加溝通。與國、親、民三黨的聯繫已經在進行,但大陸被動應對的成分居多,謀劃而後動上做的不夠。在去台人員受限的情況下,與台灣各政黨的聯繫、溝通渠道應受到更多的重視。溝通同時有助於減少誤解,有研究表明,薩達姆·侯賽因1990年入侵科威特,部分原因即在於對美國可能反應的錯誤判斷。

  (3)學生到台灣求學,增進兩岸新生代之間的瞭解。大陸已經是世界上最大的留學生派出國,在美、日、英、德、加、澳洲等國家,來自中國大陸的留學生數量按國別計算,排在前列,在台灣卻很少。台灣高等教育較為發達,眾多的私立大學更是大陸學生就學的選擇。新一代的交往與共識是未來處理兩岸關係的一大影響因素。

  (4)加強對台灣媒體的工作,加強協作。有調查顯示:對大陸印象不佳者69%未到過大陸。台灣媒體數量眾多,彼此競爭激烈,各種觀點都有發揮的空間,大陸應象做美國媒體工作那樣做台灣媒體的工作,讓台灣民眾對大陸的瞭解趨於客觀,培育兩岸中國人的共同體意識。

  (5)注意發揮美國對台灣的影響力。此點在本次台灣地區大選中效果明顯。建立起利用美國的某種機制是大陸應考慮的。對日本、東盟、歐盟、俄羅斯等的作用亦然。國際壓力將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台灣人在國家認同上的變化。

  不過,美國作用是個雙刃劍,「陳水扁今年的5.20講話與四年前不同之處在於:這次的講話稿是美國人逐字審定的,故某種程度上可以被視作是『美台聯合台獨宣言』,加上美台軍事關係的逐步升級,美國人實際上是在為台獨保駕護航──只要大陸不動武,美國並不在意台灣人做甚麼,包括獨立。」167。目前大陸對台灣的政策是:「不回到『一中』,則不與台灣發展關係,不搞陳水扁很想要的三通」168,此外,也不歡迎支援台獨的台商在大陸賺錢169。這意味著兩岸官方接觸陷入低潮,故大陸應一方面注意發揮美國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抑制美國對台發出錯誤資訊。

  (6)與台灣的貿易仍需發展,但應吸引其高技術產業、人才向大陸流動。目前台灣的高科技產業對大陸的依存度不高,低於10%。這一方面有助於扭轉大陸鉅額貿易逆差,促進大陸產業升級,另一方面促進更多台灣相關民眾對大陸的心理認同。

  (7)適當給予台灣更大的國際生存空間。化解台灣人中的「大陸打壓台灣」的認識。由於有大陸維護國家主權與台灣爭取國家主權的矛盾,考慮到國家主權理論的發展,大陸有必要採取相應靈活措施,在一國兩制、APEC模式、亞行模式、奧運會模式的基礎上繼續探討雙方都能接受的其他方式,如共組使領館、共同參與國際組織等170,又比如,中國只允許與自己建交國家的民間航空公司(而禁止其官方航空公司)飛台灣航線,這一規定是否應當修改171?

 (8)與台灣探討兩岸互動模式,如建立邦聯、國家聯合體,應當注意「主權範疇在當代的『層化』趨勢」,各國「更看重實際的效果和收益」,兩岸應戮力發展「一種富有層次性和延展性的主權觀念,這種觀念既能堅持基本的主權要求,又能給對方迴旋的餘地,從而有助於兩岸關係的有機磨合,最終達到實現統一大業的目標」172。

 (9)兩岸也可以探討:在台灣許諾若干年內(比如,50年)不謀求獨立的前提下允許台灣參加一些國際組織(如世界衛生組織),50年後再協商台灣的國際法地位問題。但有一條大陸應堅持:50年之內,台灣不就改變現狀進行公決173。這是為了兩岸的最大福祉著想,而不是大陸的一己私利。明確的權力分享安排有助於弱化台灣民眾對未來前途的不確定心理,從而有利於台灣的繁榮與穩定。畢竟,共同繁榮、共用穩定、兩岸雙贏是處理台灣問題的理想目標。

  需要強調的是,合作成功的基本要求是參與方的互相妥協,台灣謀求單方面目標的做法難以實現──實際上,台灣實現獨立的機會在波茨坦協定後已經不復存在。此外,獨立不是台灣民眾的最佳選擇,所以,只有20%的台灣民眾願冒大陸武力打擊之風險,堅持獨立。台聯黨、李登輝等人的做法實際上違背了台灣民眾的根本利益。

 (10)有消息說,中國政府可能會制定「國家統一法」174。此舉利弊參半,如果決心著手制定,那麼,在列明哪幾條屬於可以動武的「『台獨』重大事變」175的同時,應當還有一條:其他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的事件。這樣有助於既在法律框架內處理台灣問題,又掌握判斷的主動權。大陸以後處理台灣問題時,「應有既定的應對原則,操作時做到以我為主,避免既往那種被動應對,有時被台灣方面牽著鼻子走」的情況176。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18:01 | 顯示全部樓層


註釋

 

 

1 另外「四毒(獨)」是疆獨、藏獨、「**」、「民運」。
2 閻學通教授就認為:2004年台灣大選結果是二十多年來大陸對台政策的一大挫折。
3 鄭重聲明:運用國際關係理論進行研究並不意味著筆者認為台灣問題是國家間問題,而是為了將它放在國際大背景中進行分析,俾對問題的分析更為全面和深入。 
4 嚴格來說,「意識形態論」不屬於國際關係理論,但由於這一觀點普遍存在,筆者將之單列出來進行分析。
5 1994年李登輝接受《亞洲華爾街日報》採訪時稱:「只有大陸自由、民主、繁榮之後,我們才能統一」。轉引自陳志奇編:《台海兩岸關係實錄》(上冊),(台灣)國家建設基金會、台海兩岸關係研究中心,1998年4月版,第392頁。近年來,連戰也一再表示,「如果大陸變得更加民主、更加富強,台灣應該逐步同大陸統一」,可是,2003年12月18日在會見海外記者時,他代表國民黨宣佈放棄統一政策。這種選戰宣示,是一條不歸路,它表明,在現在的國民黨眼中,大陸富強、民主與統一無關。  
連戰12月18日講話見:http://www.people.com.cn/news/0031218.html 
6 孫雲編著:《震懾「台獨」──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華文出版社,2001年9月版〉,頁232。
7 參見同上人民網消息,以及1996年7月23日台灣《中國時報》登載美國前助理國防部長傅立民在該報所辦「兩岸關係與亞太局勢」討論會上的講話:「兩岸統一的可能性仍存在,在大陸缺乏政治改革的情況下,台灣對此(指統一)並不熱衷」;另外,1994國民黨發表「一個中國」涵義稱:「目前國家暫處分治狀態,由於海峽兩岸政治制度不同,意識形態歧異,而經濟發展與民生水平,亦有差異,既非統一之時機,更無統一之條件,未來追求國家統一過程中,必須以確保台灣地區之安全與民眾福祉為基礎,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之前提下,依據國家統一綱領,分階段達成國家統一的目標」。後兩則分別轉引自陳志奇編《台海兩岸關係實錄》上冊,第180頁與第10頁。還有,布熱津斯基也認為:「只有一個朝民主化方向前進和繁榮的中國才有可能吸引台灣接受和平統一」,見[美]茲比格紐·布熱津斯基,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譯:《大棋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頁269。
8 [美]亞歷山大·溫特,秦亞青譯:《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頁1。
9 [美]瑪莎·費尼莫,袁正清譯:《國際社會中的國家利益》〈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頁2。
10 溫特,《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頁1、65、138、162。
11 這是秦亞青教授的解讀,筆者表示贊同。在《社會科學方法論》中,韋伯用「文化事件」指稱「社會事實」,認為價值關聯是文化意義的邏輯前提,人類通過價值關聯將零散的文化事件串聯起來而顯示文化事件的意義與歷史的方向。韋伯在這一問題上的詳細見解可見:[德]馬克斯·韋伯,韓水法、莫茜譯:《社會科學方法論》〈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漢譯本序」。涂爾幹的見解,見埃米爾·涂爾幹,胡偉譯:《社會學方法的規則》〈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安東尼·D·斯密斯著,龔維斌、良警宇譯:《全球化時代的民族與民族主義》〈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頁148。
12 [美]亞歷山大·溫特,秦亞青譯:《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頁13。
13 [美]羅伯特·基歐漢著,蘇長和等譯:《霸權之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尤其第129-130頁。
14 Richard N. Rosecrane, The Rise of the Trading State: Commerce and Conquest in the Modern World. (New York: Basic Books,1985),pp23-25.
15 [美]羅伯特·基歐漢與約瑟夫·奈,門洪華譯:《權力與相互依賴(第三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10月版〉。第24-31頁。
16 Richard N. Rosecrane, The Rise of the Trading State: Commerce and Conquest in the Modern World. (New York: Basic Books,1985),P15;倪世雄等:《當代西方國際關係理論》〈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頁157-159。
17 此處依據Steven Krasner的定義和Robert Keohane對概念的發展,參見Stephen D Krasner., ed. International Regimes,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3),p2;Robert Keohane, Robert,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Essays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U.S.A.Boulder: Westview Press,1989),pp2-4,10-11。
18 [美]羅伯特·基歐漢與約瑟夫·奈,門洪華譯:《權力與相互依賴(第三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10月版〉,第12-14頁。
19 參見:國務院台灣事物辦公室2003年12月17日《以民為本,為民謀利,積極務實推進兩岸「三通」》的政策說明書,http://www.sohu.com/news/0031217.html
20 全國台灣研究會編:《台灣問題實錄》(上冊)〈九州出版社,2002〉,頁376。
21 轉自陳志奇編:《台海兩岸關係實錄》下冊,「談話」部分104-106頁。
22 〈台灣對大陸貿易依存度升至35.4%〉,人民網2004年2月10日消息,http://news.fjii.com/2004/02/10/202450.htm
23 〈專家談「公投」:陳水扁挑釁在先,我將師出有名〉, http://www.sohu.com/news/0040204.html 
24 依照美國國家利益委員會2000年修改後的分類,優先次序如下:1,核心國家利益、2,極其重要的國家利益、3,重要的國家利益、4,次要的國家利益。詳見胡鞍鋼、門洪華主編:《解讀美國大戰略》〈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頁89-91。
25 鄧小平1984年在中顧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表示:「統一問題晚一些解決無傷大局」;1995年1月在題為〈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完成而努力奮鬥〉的電視講話(即「江八條」)中,提出「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2003年對台灣選戰中愈演愈烈的選票戰、公投戰反應相對冷靜,一方面表示堅決反對,另一方面力促美國發揮對台灣的影響。 
26 見拙作:〈台灣問題:前景及其在中美國家利益中的位置〉,提交給「第三屆全國高校『政治科學類』研究生學術研討會」的論文,收入會議論文集《發展卷──21世紀的中國與世界》,北京,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2004年4月23日至24日,第322-330頁。文中分析了台灣問題在中美國家利益中的位置,以及可能發生的台海衝突類型。
27 陳志奇編:《台海兩岸關係實錄》下冊,「談話」部分第254頁。
28 感謝朱天飆博士的評點,使我從現實主義的角度進一步考慮「美國支援減弱」與「台獨加速發展」的關係。
29 意識形態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或哲學上的是指「社會群體或共同體為了認識世界和自身而形成的指導其思想和行為的知識體系、信仰體系和價值體系」。狹義的是指「社會階級或集團對自身地位、利益的自我意識和自覺表達,是一種理論學說和主張,在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中,意識形態是指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的、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在社會上占主導地位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思想體系」。──參見邢悅:〈意識形態在對外政策中的作用〉一文,第2頁。此文將於近期發表在《現代國際關係》。本文指狹義的意識形態。
30 筆者將另文分析這一問題。
31 這是必然選擇,國資委的成立將促進這一過程,因為,在外資大公司進入中國的浪潮下,現有國家控股企業為了保持競爭力,不是向外資開放就是向民營資本開放。哈羅德·德姆塞茨說得很清楚:大企業要維持有效經營,重要的一點在於,需要大批擁有足夠私人財產的人,向這些企業注入大量資金並持有鉅額的股份資本。參見:彭德琳:《新制度經濟學》〈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第123頁。
32 筆者與龐中英、楊大力、朱天飆、秦亞青、閻學通、Robert Ross等諸位教授的交流中,都聽到了類似的觀點。
33 〈李登輝的老謀深算〉,鳳凰衛視2004年3月12日消息,http://www.phoenixtv.com/home/news/index9.html 
34 陳子帛:〈關於「前朝餘香」的思辯〉,《聯合早報》,2004年4月24日,言論版。
35 鄭永年:〈為甚麼台灣離中國大陸越來越遠?〉,《聯合早報》,2004年4月6日,言論版。
36 張瑩:〈新加坡國際事務學會秘書長張子超:北京應給台灣更大國際文化空間〉,《聯合早報》,2004年3月20日,新聞版。
37 大陸研究台灣問題的機構龐大、人員眾多,相關研究成果汗牛充棟──除了零散發表研究成果的各類刊物(如《中國社會科學》)外,大陸專門發表台灣問題研究成果的專門刊物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主辦的《台灣研究》(季刊)、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主辦的《台灣研究集刊》(季刊)。這兩家刊物尚無文章用國關理論對台灣問題進行系統分析,多數文章是就某個具體問題展開分析。對台灣問題,細節研究是必要的,但僅僅停留在這一層次顯然不夠。 
38 林震:〈論台灣民主化進程中的國家認同問題〉,《台灣研究集刊》,2001年第2期,第67-77頁。
39 林曉芳:〈淺析50多年來台灣民眾「國家認同」的多元化走向〉,《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1期,第42-46頁。
40 才家瑞:〈日據時期(1895-1945)台灣同胞的民族意識與國家認同〉,《天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4期,第296~301頁。
41 郝時遠:〈台灣的「族群」與「族群政治」析論〉,《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2期,第123-136頁。
42 劉國深:〈台灣「省籍族群」的結構功能分析〉,《台灣研究集刊》,1999年第3期,第45-52頁。
43 陳孔立:〈台灣政治的「省籍-族群-本土化」研究模式〉,《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2期,第1-13頁。
44 這裡的「初級」,應作「不系統的」解,而不含有褒貶之意。撇開建構主義不論,上述作者對台灣問題的研究是相當深入的。
45 《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引自,http://qiuzhen.njxzc.edu.cn/hq_spacetime/la_relation/002.htm 
46 [美]羅伯特·羅斯(陸伯彬):〈穿越台灣海峽──威懾、升級控制與中美關係〉,《國際政治研究》,2004年第1期,第37-51頁。
47 秦亞青:〈權力·制度·文化──國際政治學的三種理論體系〉,《世界經濟與政治》,2002年第6期,第5-10頁。
48 此觀點來自溫特教授2003年5月1日給筆者的信。在《國際政治的社會理論》一書中,作者表達了同樣的意思。根據秦亞青教授的觀察,溫特近年來弱化了行為體(agent)對結構的影響,更多強調結構對行為體的影響。依筆者看來,如果屬實,則這說明溫和建構主義繼續向理性主義各派靠攏。但溫特的新作〈為甚麼世界國家是不可避免的?〉未能體現這一特徵:在該文中,溫特認為歷史發展的動力有二:無政府狀態與個人(包括集體)。前者以無政府邏輯(通過軍事技術進步與由此而來的毀滅性戰爭趨勢)將爭取承認的鬥爭導向世界國家,這是從上到下結構影響個體的一面;後者則是由下而上個人(與集體)要求承認的鬥爭。筆者旋將專文分析建構主義的新進展。
49 莊孔韶主編:《人類學通論》〈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第344-346頁。 
50 納日碧力戈:〈民族與民族概念再辨正〉,《民族研究》,1995年第3期,第10頁。
51 同上書,第12頁。
52 郝時遠:〈民族和族群的早期含義與應用〉,《民族研究》2002年第4期,第4~5頁。
53 [科]默罕默德·哈達德:〈科威特市的民族群體和民族等級結構〉,《民族譯叢》,1992年第5期,第39頁。
54 孫九霞:〈試論族群與族群認同〉,《中山大學學報》,1988年第2期,第25頁。國內探討族群、族群認同問題論文中常被引用者,除孫文外,至少還有:郝時遠的〈台灣的「族群」與「族群政治」分析〉、〈中文語境中的「族群」及其應用泛化的檢討〉、〈民族和族群的早期含義與應用〉,李紅傑的〈論民族概念的政治屬性──從歐洲委員會的相關文件看「民族」與「族群」〉,徐傑舜的〈論族群與民族〉,納日碧力戈的〈問難「族群」〉、〈民族與民族概念再辨正〉、〈族群形式與族群內容返觀〉,周大鳴的〈論族群與族群關係〉,張海洋的〈淺論中國文化的多樣性、族群認同與跨文化傳通〉,馬戎的〈民族關係的社會學研究〉。
55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吳叡人譯:《想象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第187~235頁。
56 參見《最新實用世界地圖冊》〈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1994〉,「文字說明」部分第53頁。
57 [英]埃里克·霍布斯鮑姆,李金梅譯:《民族與民族主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第129頁。
58 融合的程度不同,所以「典型」廣東人與「典型」東北人的外形特徵有明顯的不同。
59 閻學通教授2003年11月28日就台灣問題對清華學生所作演講錄音。
60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吳叡人譯:《想象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第5頁。
61 [美]約瑟夫·拉彼德、弗里德里希·克拉托赫維爾主編,金燁譯:《文化和認同:國際關係回歸理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1頁。
62 同上書,第59頁。
63 莊孔韶主編:《人類學通論》〈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第356-357頁。
64 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劃分大約1989年才出現。見陳孔立:〈台灣政治的「省籍-族群-本土化」研究模式〉,《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2期,第2頁。「政治族群」的說法,見郝時遠:〈台灣的「族群」與「族群政治」析論〉,《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2期,第123頁。
65 同上書,第2頁。
66 [美]約瑟夫·拉彼德與弗里德里希·克拉托赫維爾主編,金燁譯:《文化和認同:國際關係回歸理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第171頁。
67 [德]阿爾弗雷德·科津格:〈馬克思主義的民族理論〉,《民族譯叢》,1985年第1期,第9頁。
68 荷蘭學者約翰·休津哈認為,法蘭西人和英吉利人的民族主義之爭到14世紀時就已經是『盛開的花朵』」,而尤金·韋伯在20世紀70年代令人信服地論證:「直到1870年以前,法國大部分農村和小鎮居民並沒有認識到自己是法蘭西民族(French nation)的成員,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很多人仍沒有這種意識」,參見[英]沃克·康納:〈民族形成於何時〉,《民族譯叢》,1991年第5期,第8頁。安德森反對這種歐洲中心主義的觀點,他研究發現:18世紀末、19世紀初在南北美洲的殖民地獨立運動是第一波的民族主義。按此觀點,則民族與民族主義皆是近代現象。
69 劉國深:〈台灣「省籍族群」的結構功能分析〉,《台灣研究集刊》,1999年第3期,第45頁。
70 [英]埃里克·霍布斯鮑姆,李金梅譯:《民族與民族主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第20-21頁。
71 霍布斯鮑姆:《民族與民族主義》,2000年9月版,第222頁。
72 同上書,第9頁。
73 安德森:《想象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佈》,第5頁。
74 同上書,第5頁。
75 同上書,第10頁。 
76 霍布斯鮑姆:《民族與民族主義》,第9頁。
77 孫中山認為少數民族中的大部分已經同化於漢族,在中國,民族就是國族。這也成了蔣介石政府對非漢民族積極推行同化政策的思想依據,見A·M·列舍托夫著,賀國安譯:〈論「中華民族」概念的內涵〉,《民族譯叢》,1992年第4期,第7頁。也有人認為孫中山實際上並不認可五族共和,而是想將其他民族化入漢族,使中華民族成為英、法、德、美那樣強大的單一民族國家,參見林齊模文章:http://210.51.11.207/hc/cgi-bin/topic.cgi?forum=43&topic=258&show=175 
78 孫中山:《孫中山文集》(上卷)〈北京:團結出版社,1997〉,第485 頁。
79 中國的55個少數民族是50年代、60年代、80年代分三次確定下來的。50年代開始民族識別工作時各地上報的則達400多個──郝時遠:〈中文語境中的「族群」及其應用泛化的檢討〉,《思想戰線》,2002年第5期,第62頁。
80 A·M·列舍托夫:〈論「中華民族」概念的內涵〉,《民族譯叢》,1992年第4期,第8-10頁。
81 王實:〈「族群理論與族際交流」國際學術研討會綜述〉,《中南民族學報》2001年第6期,孫九霞:〈試論族群與族群認同〉,《中山大學學報》,1988年第2期,第26頁。
82 [美]郝瑞:〈論一些人類學專門術語的歷史和翻譯〉,《世界民族》,2001年第4期,第32頁。
83 有趣的是,他自己──可能還有羅奇(Miroslav Hroch)──也混用民族與族群兩個概念,參見霍布斯鮑姆,《民族與民族主義》,第206頁。
84 郭樹勇、鄭桂芬主編:《馬克思主義國際關係思想》〈北京:軍事誼文出版社,2004〉,第344頁。
85 E·納比:〈亞述人〉,《民族譯叢》,1989年第1期,第7頁。
86 [美]約瑟夫·拉彼德與弗里德里希·克拉托赫維爾主編,金燁譯:《文化和認同:國際關係回歸理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第164頁。
87 同上書,第172頁。
88 《台灣概況與台灣問題》,引自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網站,http://www.gwytb.gov.cn/zlzx/twwt.htm
89 如果有人問:確定這些因素的根據安在?筆者只好老實回答:根據我對台灣問題的瞭解。筆者一方面相信這些因素的選擇不違常理,同好們將認可它們是最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也準備好了接受洞見,以及時增補自己囿於水平未能發現的因素。
90 《隋書·陳棱傳》,轉引自王芸生:《台灣史話》〈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55〉,第9頁。
91 連橫:《台灣通史》(上冊)〈北京:商務印書館,1983〉,第114頁。
92 林仁川:《大陸與台灣的歷史淵源》〈上海:文彙出版社,1991〉,第56-64頁。
93 林仁川:《大陸與台灣的歷史淵源》〈上海:文彙出版社,1991〉,第225-226頁。
94 閻學通教授研究顯示,只有不超過15萬人回台投票,而「選舉」勝負差距不到3萬張選票。一般認為,在大陸台灣民眾的大部分反對台獨,因為這將影響其切身利益。
95 劉國深:〈台灣「省籍族群」的結構功能分析〉,《台灣研究集刊》,1999年第3期,第47頁。 
96 感謝張利華博士提醒我注意這一點。
97 王德祿、蔣世和編:《人權宣言》〈北京:求實出版社,1989〉,第9頁。
98 王芸生著:《台灣史話》〈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55〉,第95-105頁,及倪健中主編:《國是論衡:台灣禍福──梳理大陸與大洋之間的歷史流變》(上)〈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1996〉,第525-528頁。
99 費正清編:《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中國革命內部的革命(1966-1982)》,第876-877頁。
100 時至今日,竟出現了這樣的情形:某年大選,有一些民進黨的群眾把一活生生的小豬拋向天上,然後讓小豬硬生生摔死在地,還一邊咆嘯道:「外省豬滾回去」,而電視播出了這樣的畫面!
101 劉國深:〈台灣「省籍族群」的結構功能分析〉,《台灣研究集刊》,1999年第3期,第47頁。
102 關於二·二八事件後四十年,國民黨對此初步予以平反道歉,見2002年5月13日搜狐網消息, http://zhengzhou.news.sohu.com/news/67/33/news200833367.shtml 
103 參閱李惠斌、楊雪冬主編《社會資本與社會發展》〈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8月版〉中帕特南等人的文章,以及何增科主編《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8月版〉。筆者在探究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演變與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含義的過程中,發現:在東歐、中國、台灣、韓國等國家和地區,社會資本與公民社會有不同于英美的意義:在社會轉型期,公民社會與社會資本表現出較強的政治參與度,可能與這些社會「私人空間」較小有關。相比而言,英美的公民社會較成熟,社會資本與政治關係相對疏遠,更注重於個人志趣的滿足。當然,也有對政治較為關注的團體。 
104 感謝清華大學社會學系蕭林博士候選人提出這一質疑。促使我思考相應的解答。
105 崔之清主編:《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155-156頁
106 陳孔立:〈台灣政治的「省籍-族群-本土化」研究模式〉,《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2期,第11頁。
107 參見崔之清主編:《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第155-156頁,及全國台灣研究會編:《台灣問題實錄》(上冊)〈北京:九州出版社,2002〉,第195-199頁。
108 美麗島事件是指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組織一場紀念世界人權日的活動,以民主、人權為主要訴求,喊出了「解除戒嚴」「開放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等口號,但也含有省籍、族群的因素。蔡有全、呂秀蓮、紀萬生等喊出「台灣人要站出來」,「咱們去抗議國民黨」,國民黨根據戒嚴法予以取締,並逮捕了一批人。
109 據李敖考證,陳水扁是收了錢之後才出庭辯護的,可見彼等當時的行為動機是多重的。
110 全國台灣研究會編:《台灣問題實錄》(上冊)〈北京:九州出版社,2002〉。第175-178頁及198-200頁。又,倪健中主編:《國是論衡:台灣禍福──梳理大陸與大洋之間的歷史流變》(下冊)〈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1996〉,第847-855頁。
111 王茹:〈民進黨對媒體及民調的政治運作〉,《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4期,第33頁。
112 連戰2003年12月16日代表國民黨宣佈放棄「一中政策」時公開宣示:對台灣現代化貢獻最大的是蔣經國,台灣人則對此沒有明顯反彈。但選中李登輝這麼個大狐狸當接班人,則不能不說是蔣經國看人上的大失敗。
113 台灣《中國時報》1998年6月5日。轉引自陳孔立:〈台灣政治的「省籍-族群-本土化」研究模式〉,《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2期,第3頁。
114 胡克威:〈台灣民主化階段中階級背景與投票行為關係的探討〉,劉兆佳等主編:《市場、階級與政治:變遷中的華人社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2000年5月版,第413-427頁。
115 劉佳雁:〈透視島內「教育台灣化」問題〉,《台灣研究》季刊,2003年第3期,第79頁。
116 〈明報今日刊發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統籌員王家英文章:「李登輝的老謀深算」〉,鳳凰衛視2004年3月2日消息,http://www.phoenixtv.com/home/news/index9.html 
117 民進党於1999年5月8日由陳水扁主導通過了所謂「台灣前途決議文」,由過去「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轉變為「維持現狀就是獨立」的「事實台獨」,聲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于台澎金馬與附屬島嶼;台灣「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2000年3月上後,陳水扁鑒於民進黨實力有所增長,於2002年8月3日拋出了「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謬論,暴露了「台獨」真面目。民進黨並將台灣與大陸的關係列入於該黨「外交」之中,宣稱海峽兩岸「應以平等地位進行和平競爭」,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瞭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在「外交」方面:宣稱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目標。對外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並以各種不同名稱,廣泛參與各類官方及非官方國際組織。陳水扁在對「一邊一國」提出闡釋時稱:為維護台灣「主權」,有必要把台灣「定位」講清楚,「一邊一國」是「現狀」,「不是老調重彈」。
  陳水扁稱,台灣的「國家」定位和兩岸政策,是根據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四不一沒有」,他講「四不一沒有」前曾經先跟美國說過,美國清楚台灣的立場。
  民進黨已經以此決議文取代黨綱作為處理兩岸問題的「最高綱領」。
  以上文字根據下述三處網頁內容總結:  
http://news.sina.com.cn/c/2004-03-15/15292054399s.shtml
http://www.chinanews.com.cn/n/2003-08-13/26/334671.html
http://news.sina.com.cn/o/2002-09-22/0828736702.html   
118 日本人殖民統治時期,為了培育台灣人的皇民意識,鼓勵台灣人將祖宗牌位換成日本人,據李敖考證,李登輝、李遠哲的父親當年都換了祖宗牌位。這些人內心毫無中國人意識,一心一意謀求台灣獨立不難理解。
119 〈民進黨發展概況〉,搜狐網2004年2月1日消息,http://www.sohu.com/news/0040201.html
120 陳孔立:〈台灣政治的「省籍-族群-本土化」研究模式〉,《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2期,第5頁。
121 范希周:〈民進黨現階段大陸政策分析〉,《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4期,第20頁。
122 民意調查顯示:大陸放棄武力手段的情況下,80%台灣人贊成獨立,而堅持「大陸動武也要獨立」的達20%──據美國駐華使館政治處官員2003年11月在北京清華大學國際所與學生對話時所引數位。 
123 閻學通教授2004年1月8日回答筆者提問時表達的觀點。
124 〈一場誰也輸不起的大選〉,《南風周末》,2004年2月12日。
125 上述胡克威文章顯示:受高中以上教育者的投票在95年議會選舉中政黨傾向不明顯,國民黨與民進黨得票相當。而這恰恰說明兩黨的政策取向趨同──參見《震懾『台獨』》第100-104頁台灣媒體與學者的分析,及胡克威:〈台灣民主化階段中階級背景與投票行為關係的探討〉,劉兆佳等主編:《市場、階級與政治:變遷中的華人社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2000年5月版,第413-427頁。
126 〈台媒體稱國民黨擬改名,規劃「台灣中立」等三主軸〉,早報網消息, http://www.zaobao.com.sg/special/newspapers/2004/05/phoenix150504.html 
127 親民黨歷史使命很可能即將完成,但合併了親民黨的國民黨──很可能叫台灣國民黨──前景不容樂觀,要想恢復2000年時的影響力幾乎是不可能的。參見 「國民黨中常會一致通過國親合併案」,人民網香港2004年5月19日電, http://news.sohu.com/2004/05/19/38/news220183816.shtml 
128 張黎宏:〈台灣地區政黨體系發展導論〉,《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4期,第7頁。
129 比如,「外交部長」陳唐山鼓吹台獨,時間上是陳水扁的前輩,程度上比陳水扁更烈,號稱「鐵杆台獨」;「教育部長」杜正勝乃「去中國化教育」的主要推動者之一。以這樣的人選組成的「內閣」,目標無二唯此:推動台獨。稱之為「台獨內閣」名副其實。相關文章可詳見 :(1) 〈陳水扁的人事佈局〉,早報網消息, http://www.zaobao.com.sg/special/china/taiwan/pages6/taiwan150504h.html (2)〈遊錫堃等被任命,台新「內閣」人事確定(名單)〉,搜狐網消息,http://news.sohu.com/2004/05/20/09/news220200975.shtml 
130 陳小沖:〈日據初期台灣人民抗日武裝鬥爭中「歸順」問題初探〉,《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4期,第66頁。
131 同上書,第66頁。
132 白純:〈簡析日據晚期的台灣「皇民奉公會」〉,《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1期,第76頁。
133 筆者並不認為林獻堂的漢族認同已經變化,他採納梁啟超的建議,走的是「愛爾蘭式」自治道路,內心仍認同於漢族。與他的同族林本源不同,他代表了認同中國的大部分台灣人,但不同意走蔣渭水為代表的激進路線。
134 許維勤:〈日本同化政策對台灣社會的戕傷──以台中霧峰林氏家族為例〉,《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4期,第74-76頁。
135 王曉波:《台灣的殖民地傷痕》〈台北,帕米爾書店,1985年版〉,第107頁。轉引自陳奉林:〈關於日本與台灣關係的一些思考〉,《台灣研究》季刊,2002年第3期,第71頁。
136 陳奉林:《關於日本與台灣關係的一些思考》,第71頁。
137 白純:〈資源委員會與光復初期的台灣經濟〉,《台灣研究》季刊,2002年第3期,第74 頁。
138 陳奉林:《關於日本與台灣關係的一些思考》,第71頁。
139 方孝謙:〈日據後期本島人的兩極認同〉,《台灣社會研究》季刊,2001年6月號,第185-223頁。
140 本段落改寫自全國台灣研究會編:《台灣問題實錄》(上冊)〈北京:九州出版社,2002〉,第497-586頁。
141 [美]羅德里克·麥克法誇爾、費正清編,俞金堯等譯:《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中國革命內部的革命(1966-1982)》〈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第896頁。
142 感謝劉江永教授對這一點的強調,具體數位參見:日本經濟產業省「貿易動向資料庫」: http://www.meti.go.jp/policy/trade_policy/trade_db/index.html 
143 〈中國關注日台關係升溫〉,鳳凰衛視2004年2月23日消息,http://www.phoenixtv.com/home/news/index9.html
144 〈台海觀察:日本議員為何頻繁訪台?〉,人民網消息, http://japan.people.com.cn/2001/10/01/riben20011001_12135.html
145 〈外交部發言人答記者問〉,新浪網消息, http://news.sina.com.cn/c/2004-05-18/20183265471.shtml
146 中壢事件發生後,美國CBS向全美廣播了事件始末,美國媒體廣泛指責國民黨的卑劣行徑。其實,現在仍不能確定是國民黨指使人弄汙了投給許信良的選票。美麗島事件中,美國官方派員慰問被捕者家屬,要求當局進行公開審判,美國務院又授意56名著名教授給蔣經國寫公開信,要求對涉案人員進行公正的審判。 參見全國台灣研究會編:《台灣問題實錄》(上冊)〈北京:九州出版社,2002〉,第189、198頁。
147 全國台灣研究會編:《台灣問題實錄》(上冊)〈北京:九州出版社,2002〉。第507頁。
148 夏馨未請示美國國務院而擅自在台方擬好的賀卡上簽字,破壞了美方與中方達成的處理台灣選舉的某些約定,去職在所難免,卻讓泛綠陣營失去了個熱情的支持者。 關於中美之間在處理台灣問題上保持溝通的一個最新例子是:大陸發表5.17受權聲明前與美國交換了意見。──參見聯合早報網2004年5月19日消息,http://www.zaobao.com.sg/gj/zg001_190504.html 
149 費正清編:《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中國革命內部的革命(1966-1982)》,第869頁。
150 費正清編:《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中國革命內部的革命(1966-1982)》,第912頁。
151 余克禮教授2004年5月28日在清華國際所「清華-環球論壇」月度會議上的發言。
152 費正清編:《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中國革命內部的革命(1966-1982)》,第871-872頁。
153 [美]菲利普·P·潘(Philip P. Pan):〈台灣文化中脫離中國大陸的新國家認同形成〉,《華盛頓郵報》,2004年1月2日,亞太版。
154 實際上,宋美齡在九十年代初即覺得「看不出中華民國的未來發展有多大的光明前景」,「一個獨立的台灣」正日益逼近。參見《台灣問題實錄》第242頁。這一方面說明蔣家已看出台獨問題的嚴重性,從而選擇淡出台灣政壇,另一方面也佐證了筆者的觀點:兩岸實力對比的變化、經貿關係的增強抑制台獨的效果很有限。
155 〈接受美國媒體採訪,陳水扁誓言推動台灣獨立〉,《聯合早報》,2004年3月30日,文萃版。 
156 馬志尼(1805-1872)的口號是:每個民族都是國家(every nation a state),一個民族只有一個國家(only one state for each nation),但他斷言義大利是一個民族的理由很勉強,純粹是法國人「天然疆界說」的翻版:「阿爾卑斯山和地中海規定了義大利民族的界線,凡是說義大利語的地方,就是義大利人民的家園」──事實到底如何呢?共同的語言? 1860年義大利建國那一年,只有2.5%的人在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義大利文;中法蘭克王國(源于843年查理曼大帝三個孫子簽的凡爾登協定)的歷史記憶?難以想象;共同的地理?撒丁島與之沒有關聯;共同的天主教信仰?或許是最主要的原因。在筆者看來,他的民族概念,包括了多個族群,他認為這些族群應當組成一個象法國那樣的共同體即國家。19世紀的歐洲,一個民族成立國家具有正當性,所以,人們以各種理由「論證出」許多民族。他的論點影響巨大,是列寧-威爾遜倡導民族自決的理論來源之一,民族自決又是二十世紀後半葉世界政治的主流話語。民族內涵的模糊性使之成為各方都能自行解讀因而樂於接受的概念,任何一個或一個以上族群一旦政治意識被喚起,都樂於聲稱自己是一個民族因而有權建立主權國家。霍布斯鮑姆明確指出:「在1908年之前,民族的意義跟所謂族群單位幾乎是重合的,不過之後則愈來愈強調民族作為一個政治實體即獨立主權的涵義」,也就是說,「國家(state)」的涵義越來越強烈。埃里克·霍布斯鮑姆:《民族與民族主義》,第25、20頁。但台灣人認為自己是一個新民族的還比較少,更多的是傾向於「住民自決」。
157 這些正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對原住民採取的政策。台灣問題與此不同,但具有借鑒意義。
158 感謝閻學通教授的評點,使我進一步思考「美國軍事支援」的建構主義含義。
159 〈陳水扁稱2000年強調的兩岸關係原則與承諾不變〉,搜狐網消息,http://news.sohu.com/2004/05/20/07/news220200769.shtml 
160 當然,對李登輝來說,還有另外一層考慮:為下一步分裂國民黨埋下伏筆。
161 陳舟:《美國的安全戰略與東亞──美國著名國際戰略專家訪談錄》〈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2〉,第154頁。
162 楊立憲:〈當前台灣在有關兩岸關係問題上的主流民意探討──解讀一年多來台灣相關民調透露出的訊息〉,《台灣研究集刊》,2002年第1期,第6頁。 
163 詳見詹姆斯·多爾蒂、小羅伯特·普法爾茨格拉夫,閻學通、陳寒溪等譯:《爭論中的國際關係理論(第五版)》〈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第379頁。
164 約瑟夫·奈在《理解國際衝突:歷史與理論》一書中認為威懾有效的三要素是能力、決心與可信性(credibility)。但可信性不包括錯覺,故筆者認為用「對方認知」更全面。關於心理認知在國際政治中的作用,參見羅伯特·傑維斯著,秦亞青譯:《國際政治中的知覺與錯誤知覺》,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年8月版。關於奈的觀點,參見.小約瑟夫·奈,張小明譯:《理解國際衝突:理論與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208-210頁。
165 〈台辦聲明:台灣當權者是懸崖勒馬還是一意孤行〉,搜狐網消息,http://news.sohu.com/2004/05/17/53/news220145339.shtml 
166 〈兩岸民調 維持現狀是民眾最大共識〉,鳳凰衛視2004年5月8日消息, http://www.phoenixtv.com/home/news/index10.html
167 閻學通教授2004年5月28日在清華國際所「清華-環球論壇」月度會議上的發言。
168 余克禮教授同上會議發言。 
169 〈台商不願被「台獨」牽連〉,《參考消息》,2004年5月29日,第1版。另據《中國經營報》2004年6月7日第一版文章〈許文龍內地基地探察:「綠色」台商的裂變〉消息,「奇美集團在寧波的投資建廠計劃已被國務院台辦叫停」。
170 劉國深:〈兩岸政治僵局的概念性解析〉,《台灣研究集刊》,1999年第1期,第5頁。
171 《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國台辦1993年8月1日,http://www.southcn.com/news/hktwma/zhongyang/zhysy/200109270159.htm
172 王逸舟:《全球政治和中國外交》〈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第28-29頁。
173 也許有人會問:為甚麼是50年而不是更長或更短?筆者的考慮是:為甚麼鄧小平要提出「一國兩制」50年不變?可能是因為,一方面,如果「一國兩制」執行的順利,大陸與港澳的差距縮小,「50年後更沒有變的必要」;另一方面則是,50年大約是兩代人的時間距離,預測50年後的事情非常困難(1990年的蘇聯、1949年的中國、1945年的台灣,都不是50年前的人可以預料的),這種朦朧性使得雙方在心理上易於接受一些妥協,從而化解當前的困境。
174 〈國台辦:中國將認真考慮用法律促祖國統一〉,搜狐網消息,http://news.sohu.com/2004/05/12/39/news220103905.shtml 
175 〈台辦聲明:台灣當權者是懸崖勒馬還是一意孤行〉,搜狐網消息,http://news.sohu.com/2004/05/17/53/news220145339.shtml 
176 閻學通教授在3.20前夕回答筆者的請教時表達了這一觀點。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19: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作者:薛力 

 

清華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生,曾在《戰略與管理》、《世界經濟與政治》等刊物發表多篇文章。

 


本文作者附言:

 

本文的寫作得到了許多人的指點和幫助。以下人士通讀了全文並提出了修改意見: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王逸舟教授、袁正清博士,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朱天飆博士,清華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邢悅博士、李彬教授、張利華博士、社會學系肖林博士候選人。筆者向以下人士的請教也大大有助於本文的寫作:外交學院秦亞青教授、清華大學閻學通教授、劉江永教授、史志欽博士、陳琪博士、陳寒溪博士、周方銀博士候選人、孫學峰博士候選人,南開大學龐中英教授,芝加哥大學Alexander Wendt教授,佛羅里達國際大學Nicholas Onuf教授。還感謝許多在此未提及的人士,他們或參加了論文初稿的討論,或在寫作過程中提供了洞見。當然,文中的不當之處由作者負責。


 

 樓主| 發表於 2007-12-2 14:23:36 | 顯示全部樓層

作者雖然係撈,不過佢呢篇大作視角新穎,立論獨特,思維客觀而冷靜。

 

值得向各位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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