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華視充滿語言偏見的節目
(2000.12.28上網)
翁耀彰
(本文並刊於2000年12月27日 台灣日報第9版)
十二月二十三日週六晚上十點,華視所上演的「麻辣鮮師」該節目充滿「語言偏見」,令人痛心,一點都「不新鮮」。該劇的正面人物全部使用北京話,而劇中販賣搖頭丸毒品的人物則全部使用閩南台語,這種處理手法實在十分不妥當。劇中閩南台語的對白充斥著:「只要我會賺搖頭丸錢,那會管別人生命的死活!」演閩南台語的人物則是一副低級、勢利眼、不擇手段求取暴利的黑社會大哥形象。
天啊!華視媒體這種充滿戒嚴時期「老三台」拙劣、偏見的語言處理手法,依然呈現在這二十世紀的最後幾天,何「新鮮」之有?雖然這可能只是製作人的無心之過,但我們希望華視能道歉及改進。時代在改變,電視節目製作人的手法及心態當然要跟著調整。我們認為電視節目呈顯「多語言」的現象與目前台灣社會十分貼近,但正面與負面人物不當集中在特定「語族」之中,這才符合社會的「實況」,也才不會製造文化偏見。尊重多元文化的精神,這在多民族的美國電影裡處理得非常好,值得我們學習。媒體固然要有娛樂效果,但更不可在有意或無意之間埋下社會文化對立的因子。
看看民視以閩南台語所播出的「飛龍在天」在「八點檔」收視高居各台之冠,在週六、週日播出尚且擊敗了多年收視長紅的老三台「綜藝節目」,誰敢再說閩南台語節目一定要做得低級、負面形象才有賣點呢?二十一世紀即將來臨,我們希望各個媒體「多語言」的使用除了注意娛樂效果之外,不但不可忽視社會正義,更該扮演促進社會和諧的推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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