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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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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4-9-20 08:05: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调查 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本周是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但是9月15日,四川姑娘小范投诉称,自己各方面都很优秀,日前来应聘广州某大公司,本来公司已经准备录用她,最终她却因不会粤语而被拒绝。小范百思不得其解:广州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怎么能以不会粤语为由拒绝外地人呢?   记者调查:会粤语成普遍要求   昨天,记者根据小范提供的线索,拨通了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郑先生的电话。郑先生介绍,小范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但公司也很无奈。因为该公司提供的职位是客户服务方面的,面对的群体多是广东人,所以只能招会粤语的人。且市内很多用人单位都是这样的———不会粤语不予考虑。   很多到广州工作的外地人都认为,在广州不会粤语很难找工作。记者随后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行为的确不是个别现象,市内宾馆、酒楼、商场等行业80%以上的单位在招工时都明确要求:应聘者要会粤语。   专家分析:粤语是一种强势方言   多年从事国内方言研究的学者方女士指出,粤语作为一种强势方言,与粤港澳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有密切联系。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学粤语,电台、电视台粤语节目受市民追捧,与此不无关联。   市民饶小姐认为,这是用人单位的自由,签订劳动合同要双方自愿。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选择招聘适合职位要求的人员,会粤语作为用人单位的要求无可厚非。   但杨先生则认为,粤语只是一种方言,普通话都推广好多年了,广州的用人单位还以不会粤语为由拒绝录用应聘者,显然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律师观点:此举不合情但合法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施平表示,尽管多数人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不合理,但在法律上此举并没有构成违法。他指出,劳动就业是应聘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选择,用人单位把会粤语作为要求只是一种用人标准,会讲粤语是一种劳动技能,并没有侵犯公民的权利。   但广州某高校一法学专家却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因不会粤语而拒绝应聘者,显然是对外地人的一种歧视,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 来源:新快报
發表於 2004-9-20 17:15:24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但广州某高校一法学专家却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因不会粤语而拒绝应聘者,显然是对外地人的一种歧视,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 ???? 搞錯呀...我就話合情合理... 而家係搵工喎...好多工作確實需要粵語... 咁唔識粵語就係少左種能力嫁啦......絕對無对外地人歧视 你話因為佢唔識粵語而唔俾佢入讀廣東省既大學就叫歧視姐..... em4: em4:
發表於 2004-9-21 08:51:14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北京d港資企業,會白話都著數好多
發表於 2004-9-21 08:55:08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kathy在2004-09-20 09:15:24说道:[br]   但广州某高校一法学专家却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因不会粤语而拒绝应聘者,显然是对外地人的一种歧视,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 ???? 搞錯呀...我就話合情合理... 而家係搵工喎...好多工作確實需要粵語... 咁唔識粵語就係少左種能力嫁啦......絕對無对外地人歧视 你話因為佢唔識粵語而唔俾佢入讀廣東省既大學就叫歧視姐..... em4: em4:
如果噉都叫歧视,噉好多外企要求识英文,岂不是更大歧视?点解对粤语有要求就有咁多人出嚟指手画脚,而对英文有要求又唔见有人不满?个中原因系咩,有脑嘅人都识谂。
發表於 2004-9-22 03:21:45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不过现在有个别城市强行推广普通话嘅做法已经越来越猖獗,真系担心,有朝一日,我地嘅母语--粤语会迟早俾呢d强行推普的别有用心者玩残啊。
發表於 2006-2-21 23:44:44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我哋考試要考英文先至得畢業同昇學,伲個算唔算系歧視緊中國人呢?
發表於 2006-2-22 06:17:57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我認爲,粵港澳三地嘅服務行業都必要要識得粵語,唔識粵語就做服務行業,佢有何德何能服務講廣州話嘅人啊? 唔係話歧視佢啊,噉喺粵語地區用粵語服務返本地社會係一種應份。呢啲情況都盲目推廣普通話,實在唔應該,而且十分霸道嘅推普行爲。
發表於 2006-2-24 08:29:13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呢啲报道好似係同情外来人,但系明显係对粤语指手画脚 佢嘅标题就好有问题,“尴尬”“占便宜” 占便宜係人都知係一个贬义词,重要同来修饰粤语,大家话佢想点啦? 再者就系推广普通话同要请啲识粤语嘅人根本就无必然嘅逻辑关系,又何来尴尬呢? 虽然有啲诛心之论,但系实在不吐不快 实际啲就系 呢单嘢同平等就业权有乜关系?更唔好郁啲就扯埋歧视出来 如果一份工,唔试粤语会影响份工嘅效率同质素,唔请佢好应该啫 加上《宪法》同《劳动法》都无明文规定 如果你想判定“因为唔识某种方言而唔请佢”係违法嘅,咪出个司法解释啰,反正大陆成日释法嘎啦,搞到啲法乱七八糟 其实来自北方嘅劳工并不是个个嘅普通话都讲得好标准,就算係母语係煲冬瓜嘅人都好难听明 如果咁啱係呢等人去面试,又唔晓讲粤语,真系揾鬼请咩
發表於 2006-3-9 21:24:57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不過唔知係唔係同從事嘅行業有關呢? 反正我見過咁多份工,都冇人要求我一定會廣州話。呵呵。 反而我係需要要想盡辦法揾人講廣州話。通常朋友係冇得幫助啦,只好係行街買嘢果陣時同啲人傾幾句。唉。幾慘。 em12:
發表於 2006-3-10 07:11:34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但广州某高校一法学专家却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宪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因不会粤语而拒绝应聘者,显然是对外地人的一种歧视,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 来源:新快报 ----------------- 神经病,甘大专同本科都唔同拉,甘又系歧视罗窝.
發表於 2006-3-12 06:37:34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啲扑街肯定系食饱饭冇屎屙喇! em2:
發表於 2006-3-13 23:50:42 | 顯示全部樓層

Re:[转帖]广普通话宣传周遭尴尬--会粤语普遍“占便宜”

哈哈~~~~~~~~ 甘要求应聘者识英语又算唔算歧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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