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时曾经两度下诏禁止互市,封锁了陆上交通,断绝与西域的经济往来,海上丝绸之路上的来来往往却因此变得更为频繁——更多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由海路前来,他们聚集在广州,与中国商人交易货物,广州在那个时期成为唐朝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口。
在这些纷至沓来的外商中,以阿拉伯人为最多。他们把广州人称为“新卡兰”,意为大中国。今天惠福西路坡山巷原有一座高丘,称坡山,山下有一天然石穴,状如脚印,世称“仙人足迹”,古珠江就是从这里悠悠流过。而当时位于此的“坡山古渡”是唐宋年间广州最大的码头。从波斯湾远道而来的船只大多在此靠岸。那些人生地不熟的异域商人上了岸,一时半会走不了,便就近驻扎下来。古书记载这些侨民“多流寓海滨湾泊之地,筑石联城,以长子孙。”天长日久,渡口附近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朝廷终于决定,就在这里设置专供外国人(主要是阿拉伯人和波斯人)侨居的社区——“蕃坊”。
中国人自古以来对涉外的国家、事物都冠以“蕃”称。在广州话里,这一称谓保持至今。究其来由,估计要到《周礼·秋官·大行人》里去找解释:“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也就是说,当时除了冀、豫、雍、扬、兖、幽、并、青、荆等州之外,其他的地方就都是“蕃”了。
从设立蕃坊的那一天起,朝廷同时设立了“蕃坊司”和蕃长进行管理。“蕃坊”内还设有“蕃市”和“蕃学”。“蕃市”供侨居的外商交易。“蕃学”是应蕃人要求,由地方政府兴办的学校,诸蕃子弟均可入学,学习中国文化。
《伊本·白图泰游记》中记述了元朝时期广州蕃坊的情况:“广州的一个地区是穆斯林居住区,内有清真寺和道堂,并设有法官和谢赫。中国每一个城市都设有谢赫·伊斯兰(即阿訇,一个地方的总教长),总管穆斯林的事务。另有法官一人,处理他们之间的诉讼案件。”一般来说,历来伊斯兰教与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紧密结合在一起,具有明显“政教合一”的性质。这种情况,是伊斯兰地区伊斯兰教的教权组织制度的一种体现。
蕃坊的主持叫蕃长。他一般由穆斯林公众选出,然后经政府的审批与任命。蕃长一般由德高望重的穆斯林所担任。他的职责是管理蕃坊内部的一切事务,特别是为中国政府招邀外商来华贸易。如果穆斯林之间产生纠纷,蕃长也要负责调解。
可以看得出来,当时的蕃坊,基本上相当于现在领事馆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