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字嘅目的本來就係要漢語拉丁化,毛澤東講嘅。嗰陣時啲人不知就裏,又因嗰時啲人將佢嘅話奉為聖經,所以咪係噉搞囉,當時魯迅見到好多人都唔識字,太過著急,個腦諗偏咗,咪搞出來囉,點知好死唔死,爾個陰謀被發現咗,不少知識分子見到同樣係使用正體字嘅香港、臺灣,卻依舊冇問題,當然佢哋唔可能學似《Heroes》裡面嗰個Issac噉可以預知未來,亦都唔可以怪佢哋。所以依家越來越多人認為正體字應該恢復。
然而簡體都推行咗咁多年,寫慣咗,你要佢哋一下寫返亦都不現實,所以目前而言,較好嘅方案卻係“繁簡相容”,即“正簡兩用”,該方案喺馬來西亞早已實施,《星洲日報》就用咗好多年,可見係可行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