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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字本字] ?狗啖咗嗰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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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4-26 01:18: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個啖字啱唔啱呀
發表於 2007-4-26 02:13:16 | 顯示全部樓層
  畀狗咗個良心。
 樓主| 發表於 2007-4-26 05:38:47 | 顯示全部樓層

【丑集上】【口字部】


【唐韻】職廉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廉切,??音詹。【廣韻】噡,言語也。【集韻】多言。【荀子·非相篇】口舌之均,噡唯則節。【集韻】本作譫。 又【集韻】都甘切,音儋。噡噡,煩語。

發表於 2007-4-26 13:18:53 | 顯示全部樓層
畀狗咗個良心。
發表於 2007-4-27 20:21:58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係""

發表於 2007-4-29 08:02:11 | 顯示全部樓層
用口帶物就叫“噡”,用肩膀帶物就叫“擔”?
發表於 2007-4-29 15:21:57 | 顯示全部樓層

但係意思唔係好啱,字典話佢係"煩語"

同樓主所講嘅動作有一段距雜.

況且,我睇到另一個講法,係"噡"字係我地成日所講嘅"tsam3氣"個tsam3字

從口字邊嘅"噡"字係言語絮煩之意,若相對於表示動作,從趯手邊嘅"擔"字我認為會更合適.

發表於 2007-5-2 10:49:52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
以下是引用highyun在2007-4-29 0:02:11的發言:
用口帶物就叫“噡”,用肩膀帶物就叫“擔”?

我都係咁理解wor~[em10]

發表於 2007-5-3 02:43:01 | 顯示全部樓層

可能同而家協會嘅用法唔同。

畀狗咗個良心。“噉” 讀若 “淡”,【後漢·安帝紀】?相噉食。

唔知以後寫“gam2樣”點寫好呢?

另外一個係:“,『唐韻』子答切。讀若眈入聲。合而未吞曰。所謂真味道也。『說文』謙也。口有所銜曰謙『淮南子』味含甘。”《廣東俗語考》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5-2 18:47:43編輯過]
發表於 2007-5-3 13:41:59 | 顯示全部樓層

所以喺某貼我都講過,其實我唔支持用"噉"字

因為本身"噉"字有自己嘅讀音同用法,同"啖","啗“兩字係通用嘅.而且意思都好明確係"食"嘅意思

用一個固有意思同讀音都唔同嘅字套落去個"咁"字度,同簡體字入面"於"簡成"于","衞"簡成"卫",用人名嘅字套入去.又或者兩個字讀音或意思唔同嘅"極"簡成"极"無咩唔同.

另外,"噆"字有一講法係粵語入面"嗒糖"個DAP.我手頭上有幾隻字,讀音同意思都可以表呢個意思.....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5-3 10:58:59編輯過]
發表於 2007-5-3 16:20:56 | 顯示全部樓層

殺人生講得有道理。

發表於 2007-5-5 09:54:34 | 顯示全部樓層

重複發帖,版主請刪~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5-5 1:58:30編輯過]
發表於 2007-5-5 09:57:07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
以下是引用殺人王在2007-5-3 5:41:59的發言:

所以喺某貼我都講過,其實我唔支持用"噉"字

因為本身"噉"字有自己嘅讀音同用法,同"啖","啗“兩字係通用嘅.而且意思都好明確係"食"嘅意思

用一個固有意思同讀音都唔同嘅字套落去個"咁"字度,同簡體字入面"於"簡成"于","衞"簡成"卫",用人名嘅字套入去.又或者兩個字讀音或意思唔同嘅"極"簡成"极"無咩唔同.

另外,"噆"字有一講法係粵語入面"嗒糖"個DAP.我手頭上有幾隻字,讀音同意思都可以表呢個意思.....

對於某些觀點在下不敢苟同
既然“噉”同“啗”,且後者早已被視為正字的話,為何不能使前者字形去分擔另一字音和字義,而一定要被那種毫無作為的“異體關係”所限死?

另外“字形分工越細就越好”的理論絕不能迷信,字形的合併和分化孰好孰壞,是以是否適應到當時社會需要為標準。不要因為見到簡化字當中因為採取了某個簡化方向後出現問題,就要以為反其道而行就一定正確的[em05]

發表於 2007-5-5 13:52:06 | 顯示全部樓層
?阿,以前還真是沒有聼過呢,希望以後可以多學d野拉
發表於 2007-5-5 16:18:27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
以下是引用月影在2007-5-5 1:57:07的發言:

對於某些觀點在下不敢苟同
既然“噉”同“啗”,且後者早已被視為正字的話,為何不能使前者字形去分擔另一字音和字義,而一定要被那種毫無作為的“異體關係”所限死?

另外“字形分工越細就越好”的理論絕不能迷信,字形的合併和分化孰好孰壞,是以是否適應到當時社會需要為標準。不要因為見到簡化字當中因為採取了某個簡化方向後出現問題,就要以為反其道而行就一定正確的[em05]

既然為正字為何還要分擔另一字音和字義?我本人唔讚成用"噉",原因之前講過.就算要細分"咁"字都唔應該係一個讀音同意思完全唔拉更嘅"噉"字.

我反對用"噉"同部分人反對簡體字入邊嘅"葉"化成"叶","極"化成"极"道理係一樣嘅.

你所講嘅"“字形分工越細就越好”的理論絕不能迷信"呢句話唔應該講畀我聽,而應該同粵協講(佢地連"晒,曬"兩個表同一意思嘅字都要細分!更無論"咁"同"噉")

滿論壇都係批評簡體字嘅文章同貼子,但偏偏粵協喺自己嘅方案嘅時候就係走簡體字簡化方案呢條路.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5-5 8:23:52編輯過]
發表於 2007-5-5 21:06:31 | 顯示全部樓層
畀狗擔左個良心,讀daam1定daam6
發表於 2007-5-7 05:59:43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
以下是引用alex在2007-5-5 13:06:31的發言:
畀狗擔左個良心,讀daam1定daam6

daam1
發表於 2007-5-8 04:03:49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
以下是引用殺人王在2007-5-5 8:18:27的發言:

既然為正字為何還要分擔另一字音和字義?我本人唔讚成用"噉",原因之前講過.就算要細分"咁"字都唔應該係一個讀音同意思完全唔拉更嘅"噉"字.

我反對用"噉"同部分人反對簡體字入邊嘅"葉"化成"叶","極"化成"极"道理係一樣嘅.

你所講嘅"“字形分工越細就越好”的理論絕不能迷信"呢句話唔應該講畀我聽,而應該同粵協講(佢地連"晒,曬"兩個表同一意思嘅字都要細分!更無論"咁"同"噉")

滿論壇都係批評簡體字嘅文章同貼子,但偏偏粵協喺自己嘅方案嘅時候就係走簡體字簡化方案呢條路.


明顯你睇錯,我所指是“啖”為正體,“噉”為異體,既然“啖”本為正體字,當然不可亂借代,但異體的話就有商榷之餘地,僅此而已

另外“葉”跟“叶”、“極”跟“极”的關係屬於“兩個本無關係漢字”借代,跟上述“啖”、“噉”互為異體字概念完全不同,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某些講字形的聊天記錄帖中我都有見過,主張逐個細分的狂人確實有唔少,只不過唔記得是否出自話事人口中,不過無論如何,假如真有人肯以在下愚見作為參考就最好

[此帖子已經被作者於2007-5-8 0:10:14編輯過]
發表於 2007-5-8 04:30:02 | 顯示全部樓層

“啗」同“噉」都係“啖”嘅異體。

若然“噉”冇乜人用亦大可新造入粵方言字當中。

發表於 2007-5-8 08:11:46 | 顯示全部樓層
之前個帖有打錯,改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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