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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風民俗] 岭南文化--广东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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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2 19:55: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广东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的20世纪广东婚俗调查整理工作日前正式完成,并即将出版《二十世纪广东婚俗大观》。


20世纪初的广东人举行婚礼,新郎新娘须跪拜高堂。


新中国成立后广东不同时期的结婚证书。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书。


20世纪初的新房布置。


新中国成立后广东不同时期的结婚证书。


“文革”时期的结婚证书。


20世纪初的新房布置。

  20世纪初“一夫多妻”属合法

  在20世纪初期,广东人男女年龄达16~20岁可谈婚论嫁,以财产、金钱、门当户对为条件,婚前男女当事人从不见面,双方没有任何选择权力,完全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盲婚哑嫁包办式婚姻,“一夫多妻”公开、合法。

  在婚姻嫁娶上,广东各地基本上是按照“三书”、“六礼”的习俗程序进行。其中,“三书”指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订亲的“聘书”,过聘礼、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的“礼书”,结婚当日(迎亲)时用的“迎亲书”。

  “六礼”则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婚礼前的六个步骤:一曰纳采,由男家请媒人携带礼物向女家提亲;二曰问名,提亲后,交换男女双方“生辰八字”,若男女“八字”宜婚,婚事方能进入正题;三曰纳吉,实际上是订婚仪式,要请酒祝贺;四曰纳征,俗称“行聘”或“过大礼”,这次送的礼比纳采时的礼厚,仪式也较隆重;五曰请期,下聘礼后,男家选择婚期,征求女家意见,双方商定嫁娶日期;六曰迎亲,即婚礼前最后的重要程序,男家派出代表到女家迎亲;女家收取男家送来的部分礼物(不能全收),并回礼致谢。

  广东旧式奇特婚礼

  广东过去有一种陋俗,即用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成婚。由于广东城乡多华侨,许多侨居国外的子弟,到了当婚年龄希望在家乡找一女子为妻,以便照顾年迈的父母。可是隔山隔海,路远迢迢,回乡不易,只好由父母物色一中意的女子,按照俗规,从过礼纳聘,到定下婚约,一一遵行礼制。但到了完婚之日,儿子未能归来,拜堂时,便以公鸡代替新郎,一样为公鸡披红挂绿,梳头扮髻,吟诵祝词。新娘花轿一到,由一中年妇女手捧公鸡去迎娶新娘,公鸡与新娘进入厅堂后,一样拜天地,拜祖先,拜父母,公鸡与新娘相拜,一切过程均与真正的婚礼一样。婚礼的当晚,公鸡还要缚在新房中与新娘共度良宵,直到次日清晨才能将公鸡捧走。有的婚后丈夫十年八年回不来,妻子可领养一个男孩作为后嗣,俗称“螟蛉子”。

  “重生花烛”是广东一种很有意思的奇特风俗。即老夫妻结婚满60年时,再举行一次婚礼,俗称“重行花烛”,或“再行金婚”。重行花烛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资格“重行”。如,除了结婚满60年这个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有妻子元配;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外孙须齐全;老夫妻身体硬朗;家庭经济较宽裕;因为能具备这些条件的人不多,故显得特别的珍贵,

  其礼仪办得比初婚时还要隆重。

  重行婚礼前,老太太先回到娘家去小住数日,到重行婚礼那天,老太太如新娘一样打扮,头戴凤冠,身穿大红褂,从娘家坐花轿到达夫家时,出门迎接的不是“新郎”,而是儿子和女婿。老夫老妻拜过天地、祖宗后,再行坐席,两老面朝大门,坐在两张八仙椅上,桌上两边搭起五个烛台,点一对大金烛,烛台后面再放一张较矮的八仙椅,再置上十张八仙椅放在适当位置上,都坐上从亲邻中请来的“十全命”老太太,头戴凉帽圈,身穿大花袄,陪伴“新郎新娘”。此时堂前鼓乐高凑,喜炮齐鸣,儿、媳、女、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上堂叩拜。亲戚朋友上前祝贺,老夫老妻起身还礼。俗称“吃暖房酒”。最后由孙子、孙女送二老进“洞房”。

  “‘三书’、‘六礼’后,新娘正式到男家”,婚礼前新娘和新郎双双拜天、拜地、拜祖宗、拜父母以及对拜。之后,新娘在新郎的陪同下,向男家父母和年长者以及贺喜的亲友献“心抱”(即媳妇)茶。被敬茶者喝完茶后,要给新人封“利市”。在入洞房前,新郎、新娘要对饮莲子糖水,取其“连生贵子”的好意头;要对饮“百合茶”,取其“百年好合”、“白发齐眉”之意;要吃和顺榄,取其和气、顺利、甜蜜的意思。

  民国时期开始颁发结婚证书

  民国时期,广东的婚姻习俗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个别地方政府开始设法干预旧式婚俗,号召青年参加由政府主办的集体婚礼,结婚要向政府申请取得“婚姻注册许可证”作为合法婚姻的依据,同时双方还要取得健康检查证明书。城市婚礼多在礼堂进行,出现了主婚人、证婚人,给新婚夫妇颁发结婚证书。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确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男女双方结婚只要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婚姻关系就得到了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婚礼多以开晚会、会餐、茶会以及吃喜糖等形式举行。

  “文革”婚礼跳忠字舞唱语录歌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年男女择偶都重视对方的家庭成分。当时的婚礼仪式很简单,大多举行一些小型的茶话会,称之为革命婚礼。

  在婚礼服饰方面,大多新婚夫妇时兴穿军装、红卫兵服装。同乡、同学、同事、长辈等为新婚夫妇送上四卷《毛泽东选集》(当时又称红宝书)作结婚贺礼。乡村的村民也有送上锄头、镰刀等劳动工具作为新婚贺礼。婚礼上还流行背诵毛主席语录、诗词,唱革命歌曲和跳“忠字舞”。当时婚礼上最流行的革命歌曲是毛主席语录歌《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1973年“文化大革命”的后期,随着形势和潮流的发展和变化,人们结婚的嫁妆开始注重实惠,结婚重物质,当时结婚的新人都追求“三转一响”,即缝纫机、自行车、手表、收音机等。

  改革开放后兴起花车迎亲

  改革开放后,广东婚礼仪式有很大变化。不少城市的新人都时兴在结婚的当天,大张旗鼓地组织婚礼车队到本地带寓意吉祥、兆头好的道路如广州吉祥路、长寿路、盘福路、观绿路等上巡游,并请专业人士随行拍摄婚礼活动的全过程,制作成DVD留念。有的新人还将传统婚礼习俗与现代婚礼仪式相结合、集体婚礼与旅游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新娘穿红花褂、婚纱轮番上场。

  “不花五六万元,怎么结婚?”,去年才刚刚结婚的贺先生说,四星级酒店25桌婚宴就花了5万元,还不算婚纱照、购买房屋等费用。据悉,近年来,随着婚礼仪式的多样性发展,许多广州男女青年结婚消费水平越来越高,购新房,置新家具,旧房扩建、装修,厨具电气化,空调、电脑,轿车队迎亲,大摆筵席,拍婚纱照等,往往耗资数万元到数十万不等。迎亲用小车,少则两三辆,多则数十辆,婚宴也十分讲究,要到有名气的酒家才有面子。(记者曾卫康通讯员陈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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