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年前,民國政府的模範縣;77年後,中國大陸的文明城市。從民國時期的香山縣,到現在的中山市,這個被稱為偉人故里、民主發源地的嶺南城市,到底走過一個什麼樣的歷史軌跡?這趟親歷其境真是讓我這個台灣小孩大開眼界,正可謂是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 香山在南宋末年立縣,其後的500年間,從南雄珠璣巷南遷的廣府族群(廣東人),從福建沿海岸線東移的福佬族群,以及為避禍從中原輾轉遷入的客家族群,在這個珠江口的海島與原住民百越人逐漸融合,形成了多元族群的文化。而明末澳門被葡萄牙人租借後,這裏更成為當時全面海禁的中國與外界溝通的唯一視窗。此後在北美和澳洲兩次淘金潮中,香山人都是主要的參與者,清末的留美幼童,更有四分之一出自香山。在不斷吸納不同族群和輸出移民的過程中,這塊山海交融的土地形成了開放,相容,敢於冒險的民風,為二十世紀初在中國近代化的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奠定了文化基礎。 在我們小時候讀的台灣歷史教科書中,對於所謂中華民國的憲政發展史有著這樣的記載:中國制憲運動之歷史,可追溯自清未之時,康有為、梁啟超諸先生,因為鑒於外國的侵略,日甚一日,即有變法自強的建議,但不為滿清政府所容納。其後因為 國父所領導的革命運動,聲勢浩大,滿清政府迫不得已,乃揚言制定憲法,使君主的大權有所限制,人民的權利有保障,得以緩和民眾的反抗。然當時民主運動,如火如荼,終於爆發辛亥革命,滿清政府的君主立憲,並未成功。中華民國成立以後,乃先公布臨時約法,並由國會著手起草憲法。但因袁世凱有稱帝的野心而解散國會,爾後大小軍閥復連年爭戰,政局始終難以安定,所以在整個北京政府時代,迄無一部正式的憲法。民國十七年北伐成功,國民政府奠都南京以後,遵照 國父遺教,建國程序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而照建國大綱的規定,必須訓政工作完成後,纔公布憲法,實行憲政,國民會議乃先制定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送由國民政府於民國二十年六月一日施行。訓政時期約法施行未久,因為九一八事變發生,部分人士主張應該提早實行憲政,團結全民,以抵抗日本軍閥的侵略,乃由立法院著手憲法的起草工作,經過數易其稿後,於民國二十五年五月五日,由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俗稱五五憲草),其內容頗多適合國家需要和時代潮流之處,原定於民國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集國民大會,以此草案為藍本,制定憲法,但因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抗日戰爭發生,國民大會無法召集,而告停頓。
而這次來到中山才知道,1929年,為推行孫中山提出的“軍政,訓政,憲政”的建國綱領,民國政府決定設立一個“模範縣”以試行“訓政”,而那時所選定的地點就是現在的中山,當時的〝香山〞。那時已經辭去總理職位在家隱居多年的唐紹儀,因為鄉親的極力推薦而出任“訓政委員會”主席,其後又兼任了中山“模範縣”縣長。以中華民國總理之尊,而樂居一縣之長,在幾千年“官本位”意識為主導的中國,堪稱特立獨行。 他恬淡的生活態度還表現在方方面面,回到香山隱居後,他將自家大院捐出成為老百姓共同的花園,還取了一個有趣的名稱叫做〝共樂園〞。這種〝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信念,在共樂園中也以一付對聯呈現出來:開門任便來賓客,看竹何須問主人。 作為清末留美幼童中的佼佼者,唐紹儀既有儒家文化的傳承,又受到西方人本主義的影響,他的行為和理念在當時的中國並不合時宜,中山“模範縣”的試驗只成為歷史上的一個小小插曲,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然而,回首過往,我們不得不感慨,中國近代史上曾經有過一個機遇,離孫中山的憲政治國理念只有一步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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