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24728|回復: 9

[謝絕錯音] 星宿的正确读音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11-9 01:13: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澄教署,呵呵,唔敢当。
「星宿」个「宿」所见好多人读成「叔」,其实系错嘅,正确读音应该系「秀」。
冬天来喇,天上最易认最注目嘅星座系猎户座。中国有悠久嘅观星学,呢个星座,我地称之为「参宿」。粤语读嘅时候,千祈唔好读成「蚕1叔」,而系「深秀」。
「宿」,【廣韻】息救切,音秀【sau3】。列星也。《史記》《漢書》二十八宿。《正義》音息袖反,又音夙。《左思·吳都賦》窮飛鳥之棲宿,註亦音秀,是星宿之宿,與棲宿之宿,古皆通同。 又叶息流切,音羞。

可以简单的来讲:作动词(「宿舍」「住宿」)用个时,读作「叔」。作量词(「一宿」)同埋专属名词(「星宿」)用时,读作「秀」。
發表於 2011-11-12 03:25:17 | 顯示全部樓層
「星宿」个「宿」, 不照原音讀, 而唸作 [秀].
類似这种 同字异音 的字很多. 如:-
[可汗] -念 [喀汗]
[单于]- 念 [襌于]
[吐谷浑]-念 [突浴魂]
樊于期]]-念 [樊乌期]
[羽扇纶巾]-念 [羽扇关巾]
[举案齐眉]-念 [举碗齐眉]
發表於 2012-1-13 00:49: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2-1-13 00:53 編輯

兄台所舉的,不才都聽過,至於[举案齐眉]-念 [举碗齐眉],還是初次,有根據嗎?
謝謝你.
發表於 2012-1-30 11:45:5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 香江白丁


  对不起!很久没有上来和大家见面。

[举案齐眉] 念作 [举碗齐眉] 是求学时从参考书看回来的, 看看这成语意思:
《后汉书·逸民传·梁鸿》「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指妻子敬重丈夫,递上食物时将托盘高举过头。
再从字典看看举[案]齐眉这个 [案] 字。
[案] 解作盛载食物器具,读如碗, 古碗字也。
从上述资料所得, [案] 解作盛载食物器具时, 应念作碗。

發表於 2012-1-30 22:16:3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4# mbingkwan


    多谢网页提供。  
同时请参阅五楼的资料提供。
發表於 2012-2-1 15:49:30 | 顯示全部樓層
辛棄疾名詞【青玉案】,中學老師也是教讀作「碗」的。

又:話說回來,香港文壇亦有一公案,講的就是「星肅」還是「星秀」,詳見下列網址:

http://blog.yahoo.com/_ORDLBYK5Z ... 2%E9%9A%A8%E7%AD%86
發表於 2012-2-3 14:46: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2-2-3 14:50 編輯

回覆 5# twlai
看了4樓mbingkwan君及5樓 twlai君的回應,很感趣味。『舉案齊眉』究竟應怎麼讀,不才試探討一下。因手中缺工具書,就簡單地於網上搜一搜<漢典>及<百度百科>有關『案』『碗』『青玉案』 『薄』『迫』的解釋:

1)『案』字在<康熙字典>之釋義: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 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 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2)『案』字在<說文解字>之釋義:
几屬。考工記。玉人之事。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大鄭云。案,玉案也。後鄭云。案,玉飾案也。棗栗實於器。乃加於案。戴先生云。案者,棜禁之屬。儀禮注曰。棜之制。上有四周。下無足。禮器注曰。禁,如今方案。隋長。局足。高三寸。此以案承棗栗。宜有四周。漢制小方案局足。此亦宜有足。按許云几屬,則有足明矣。今之上食木槃近似。惟無足耳。楚漢春秋。淮陰侯謝武涉。漢王賜臣玉案之食。後漢書梁鴻傳。妻爲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睂。方言曰。案,陳楚宋魏之閒謂之?。自關而東謂之案。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古今之變也。從木。安聲。烏旰切。十四部。

3)『碗』字在<漢典>之釋義:
3.1)椀 wǎn〈名〉
一种圆形凹心盛食品的器具,在形式上通常接近半球形,一般比盘子深,比茶杯大和重 [bowl]
芙蓉玉碗,莲子金杯。——北周· 庾信《春赋》
3.2)碗 wǎn〈量〉
用来计量用碗装的饮食 [bowl]
滑出出,水冷冷,两碗来素匾食。——明· 朱有《豹子和尚自还俗》

4)『青玉案』在<百度百科>的資料:
青玉案,词牌名,取于东汉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一诗。又名《横塘路》、《西湖路》,双调六十七字,前后阕各五仄韵,上去通押。辛弃疾、贺铸、黄公绍、李清照等人都写过青玉案。作家董桥的一本书书名为《青玉案》。另外《青玉案》也是游戏仙剑奇侠传中的一首音乐。
qīngyùwǎn(「案」与「碗」同音)   出处:董桥先生新书名为《青玉案》,书中《〈青玉案〉散记》解释书名取自宋人贺铸《青玉案》词名,文中解释说:「辞书上说,青玉所制短脚盘子叫青玉案,也指名贵的食用器具,《文选?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刘良注:『玉案,美器。可以致食。』还有一说是青玉案几,李白《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诗:『琼杯琦食青玉案,使我醉饱无归心。』青玉案也泛指古诗,杜甫句『试吟青玉案,莫羡紫罗囊』,仇兆鳌注『青玉案,谓古诗』。」(见《上海书评》2009,4,19,第39期)   「案」字,古时本义为上食用的有短足木盘。《后汉书?梁鸿传》:「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即是此意。汉末又引申为长方形桌案,《三国志》中孙权云:「诸将吏敢复有言迎操者,与此案同!」 但将「青玉案」释为「青玉案几」则有望字生义之嫌

5)『薄』『迫』在<漢典>的解釋:
5.1)『薄』字普通話有bao上聲、bo去聲、bo上聲
5.2)『薄』字作『迫近』解時讀bo上聲,但
5.3)『迫』字讀音是po去聲
5.4)『薄』字粵音於不同意思都是單一作『bok』陽入聲


現略提一些不才的淺見:

1)<康熙字典>沒標明『案』可讀『碗』
1.1)《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是說玉案是周朝的禮制,玉案有十二寸長。

2)<說文解字>沒標明『案』可讀『碗』
2.2)<說文解字>進一步說明:案。几屬。考工記。玉人之事。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案,玉飾案也。棗栗實於器。乃加於案。
很清楚,玉案是屬於『几』器類,有十二寸,可容納棗栗十二列。看器形及容量,可將『碗』排除於外。

3)<漢典>沒標明『碗』可讀『案』
那末,後漢書記載的梁鴻及孟光夫妻之『舉案齊眉』典故,妻子所舉的是屬於『几』的案,抑或是體形小得多的碗呢?不才想,無論以『得體』或『方便』而言,都是案比碗為佳。

4)好了,宋代的詞牌中有『青玉案』一條,<百度百科>、董橋與及有網友都接觸過 qīngyùwǎn(「案」与「碗」同音)之音,那表明在『青玉案』條當中,『案』即是『碗』。不才想玉碗的出現不知始於那朝代,周代或漢代都有可能,但論到普遍(普遍只是相對而言),則不及宋代,故宋代之人,有可能將周、漢代之『玉案』,假借於當時之『玉碗』。查中國玉器史,宋代玉料以名貴之和闐玉為主流,周漢用玉較雜;周漢以雜玉雕一玉案,落到宋人,可能捨不得,改雕玉案為玉碗,也未嘗不可理解。

5)類似的讀法,有其他例子乎?有,請參看『厚此薄彼』及『義薄雲天』兩成語。普通話對『薄』字的發音多而有點亂(作『迫』解時,是『讀bo上聲,還是po去聲?),這且不理。『薄』,粵音作厚薄解時,『薄』唸作『雹』;作『迫近』解時,如成語『義薄雲天』則直接讀成『義迫雲天』(並他如『日薄西山』也要讀成『日迫西山』)。若去查粵音字典,有那位仁兄看過『薄』可讀『迫』的呢?

總結,若不才之推測說得通,則見到『舉案齊眉』時,應讀『舉按齊眉』;遇『青玉案』,便讀『青玉碗』,一如『厚此薄彼』唸『厚此雹彼』, 『義薄雲天』唸『義迫雲天』。
發表於 2012-2-4 07:50:12 | 顯示全部樓層
1. 很可惜 康熙字典 和 说文解字 没标明『案』可读『碗』,
那么 [案] 读如碗, 古之碗字。便不成立。本人只好顺众读回
[举案(按)齐眉]


2. 八楼提出的: 香港文坛亦有一公案,讲的就是「星肃」还是「星秀」
  本人坊间资科所得, 一派反对念作「星肃」,认为念[星秀]为正音; 而另一派则认为可念[星秀] 或念 [星宿]本音也没错。谁对谁错, 未有定论。
现希 香江白丁或其他网友 能提供宝贵意见, 以匡不逮。
發表於 2012-2-6 16:23: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2-2-13 11:26 編輯

回覆 10# twlai

1. 星宿、辰宿,出自二十八宿,作名詞用;「宿」宜唸「秀」,如「辰宿列張」。

2. 宿作動詞用時,唸「肅」,如投宿、金鏞小說中的「星宿海」,那宿字作動詞用,唸「星肅海」,意思就是「有星星居住的海」。這點不才同意某網主分析。

3. 可是,清代段玉裁註說文解字云:「凡止曰宿。夜止、其一耑也。……「息逐切」。……按去聲「息救切」。此南北音不同。非有異義也。星宿、宿留非不可讀入聲。」表明「星宿」發「肅」「秀」皆可。若星宿為名詞時,不才則不甚同意,認為這是不講究;聽到人家讀「星肅」時,不敢說他錯,而自己則讀「星秀」。
發表於 2012-2-11 07:06:58 | 顯示全部樓層
領教!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粵語協會

GMT+8, 2024-12-22 09:50 , Processed in 0.05781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