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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事趣物] 撈頭發威,踩西方制度鼓吹王士民共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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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16 15:46: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论西方「民主制」和华夏「王士民共主制」!

作者:郭守禮  作者网名:C我心永恒A  
     我很荣幸参加关于汉家体制的讨论!
宋豫人老师总结和提出的一系列思想,是很切实可行,并且也是很中肯的!在制度方面,宋老师总结和提出了符合华夏文明的王士民共制!本文对王士民共制西方民主制进行讨论!比较两者的异同,并且论证为什么王士民共制更适合华夏!本人能力有限,文章难免会有很多缺点,还望各位指正!

本文将分为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说一下民主是什么,说一下民主的大概定义!


第二部分:介绍美国的民主体制,介绍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操作和运行!


第三部分:阐述民主制度可能带来的隐患,民主制度所具有的普遍缺陷!并且介绍一些在非西方民主制度下快速发展的国家!


第四部分:介绍西方式民主适用的范围,适合于什么样的文明圈!并指出华夏文明的基本特征,并且对伪华夏文化进行揭露!比较西方文化和华夏文化的区别!


第五部分:从介绍古代华夏政治体制开始,随后介绍王士民共制的基本框架,介绍王士民共制的基本操作和构想!


第六部分:总结王士民共制和西方民主制度的本质不同,并且讨论为什么王士民共制更适合华夏文明!为什么西方民主制度不适合华夏文化!这一部分需要参考第四部分!






第一部分:说一下西方民主制度是什么,说一下西方民主的大概定义!


民主,无论如何都成了现在全世界最流行的一个名词之一,谈到政治,谈到国家,无论什么时候都无法忘了「民主」一词!不可否认的是,自从苏联解体之后,西方民主制以摧枯拉朽之势在全世界占居了上风,那些反对民主制度的国家,大部分被边缘化!民主在很多人的心中,已经超越了政治制度的含义,在某种程度上,民主上升到了精神信仰的高度,在中国也是这样子,很多人对民主崇拜的五体投地,认为只有民主自由可以救国救民!但我发现,他们很多人并不知道民主是什么,他们所知道的,大概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全民投票」之类的,要么就是说些什么平等博爱之类的,再多的,就说不出来什么了。所以此篇论文首先就民主一词做些解释!


人是社会性动物,是需要相互联系的,是需要有人带领,有人制定法律,有人裁决纠纷,有人维持一种社会秩序,所以政治就应运而生!民主一词来源于希腊文:δημος demos 这是「民」的意思!κρατειν kratein 就是统治的意思。合起来是人民的统治,就是民主!在华夏词汇中,民主是个伪概念,因为民是被统治者,如果民成了统治者,那就不叫民了,而应该是王!所以更合适的翻译,我认为就是民选制!因为民主制始终是和选举分不开的!离了选举,就很难说这是民主了!


要给民主一个完全准确的定义,是不可能的!什么才算是民主?因为民主制度的种类和具体操作太多!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公民的多数通过制!就是一项政策的制定,需要大多数民众投票通过!一个官员的产生,一个法律的制定,需要大多数民众投票通过!这个多数可以是基层选举代表,可以是议会通过一项法律,可以是选举总统等!虽然有些时候会有例外,比如美国选举总统,虽然AB获得的民众票数多,但是BA的选举人团票数多,所以B就当选总统!这似乎并不符合多数通过制!但实际上每个州进行基层预选总统,或者进行总统投票的时候,决定这个州的选举人团票数归谁,仍然是需要多数通过的!美国有些州的法律实行的是少数否决制!但这毕竟不是普遍现象,并且这个少数也是有人数要求的!一个州只有一个人否决,那肯定不行!

所以,我暂且总结一下目前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共同点,最主要的是多数通过制,公民普选,三权分立,多党制!所谓的公民普选,就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持这个国家国籍的人,就可以参加选举,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体哪个人当选需要多数通过!三权分立就是指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者分开,互相制约!多党制就是指公民有自由组. 织党派的自由,各个党均有参加选举之平等的自由!





第二部分:介绍一下美国的民主体制,介绍一下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操作和运行!

下面就美国的民主制度做一个论述,因为美国的民主制度是民主制度的典型,弄清楚美国民主制度的框架,对西方民主制度也就有了一个总的认识!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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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8 10:22

从这里可以清晰的看出,我再做一些解释,国会为立法机关,有参议院和众议院,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的提案,但是国会可以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提案!最高法院为司法机构,总统可以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由参议院通过,最高法院的法院也可以裁决总统违宪!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三权分立就是分开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三者相互制衡!


再说说美国总统的选举!美国总统的竞选要求很简单,只有三条!第一:出生在美国。第二:年龄不小于35岁。第三:在美国的居住时间至少为14年。当然,不包括那些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或者其他一些特殊群体!满足以上三点者,理论上都有机会参加总统的选举!


美国的选举,首先是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的提名有很多办法,比如政党推荐,社会名人推荐,或者毛遂自荐!一个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哪怕是要饭的,都可以报名参加总统竞选,虽然当选的可能性为0美国的总统基本上在两党之中产生,即民主党和共和党!其他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当选总统的可能性很低,因为没有人支持!两党的预选分为基层预选和直接预选,基层预选就是指从各郡,各选举点,各县,实行初选,选出代表,然后参加州代表大会,选出全国的代表,然后全国的代表投票决定候选人,而直接预选就是指各州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我们常常看到美国总统竞选,实际上是两党的两个候选人之间的竞选!


然后候选人参加全国的竞选,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实行的是间接民主制,是选举人团制!所谓的选举人团就是,每个州有固定的选举人团的数目,这个州的民众为两党的两个候选人投票,谁获得的票数多,谁就获得了本州的全部选举人团票数!谁获得的票数少,谁就丢掉了本州所有的选举人团票数。最后谁当总统,按照的是选举人团的票数,而不是民众的票数!举个例子来说,比如A州的选举人团票数有30票,本州有300万人投张三当总统,有300万零1人投李四当总统,那么李四比张三在本州多一票,因此李四就获得了本州全部的选举人团的30票,张三为0票!这就出现过一种情况,民众投票多的人,不一定就当总统!


      美国的入党条件要求特别的宽松,随便一去登记就可以了!和加入一个俱乐部没有什么区别!美国很多党员没有实际意义,只是一些支持本党的选民而已!就和你只要信基督教,就成了基督教徒一样!


      总统代表美国的行政,再说一下美国议员的产生,议员的参选资格有如下: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7年者,就有竞选国会众议员的资格!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9年者,有竞选国会参议员的资格!
只要符合标准,你就可以去报名当议员!


选举国会议员的程序,和选举总统有类似的地方,由各州推选出代表,由各州由下而上的竞选!每个州产生参议员2名,美国众议院有435人,各州产生的众议院的人数需要参考各州的人口!参议院在全州选出,众议员还要具体划分选区等!当然,具体的内容还有关门选举,关门选举就是每个党的党内选举,选民必须是党员!开门选举就是指选民可以是无党派人士,但是可以为一个自己喜欢的政党投票,但只能为一个政党投票!此外还有大开放选举,就是指选民可以同时为多个政党投票!


再说美国最高法院,此法院为司法机关,最高法院可以裁决总统违宪!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并非基层选举出来的,而是由总统提名,然后国会通过而来!


看了上面所说的,我们就会对美国民主的基本框架有了一个总的认识!美国号称是民主世界的老大,甚至号称是自由世界的救世军!所以了解了美国的民主,也会对其他国家的民主有一个认识!





第三部分:阐述民主制度可能带来的隐患,民主制度所具有的普遍缺陷!并且介绍一些在非西方民主制度下快速发展的国家!


我对民主所带来的问题做个探讨!当然,我不是来反对民主的,任何制度,有一利,也必有一弊!

民主不是现代的产物,民主和专制不存在谁先进,谁落后的问题!因为民主在很多人眼里,无疑是个先进的制度,是近现代的产物,这是个误解!现今西系民主,实际上是文艺复兴之后,继承和发展的古希腊城邦制民主!当时规定年龄20以上的男子(不包括奴隶和女性)均可参加投票,当时的500人会议,就是现代西方民主议员的雏形,当时的议员由各部落派出,这实际上就是代议民主制的雏形!希腊城邦制民主距今有2000多年的历史,算得上历史悠久了,所以民主不是现代人发明的先进制度!


下面我讨论一下民主可能带来的普遍问题,也就是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和问题:



第一:民主很容易形成多数人暴政!虽然有人说:民主既要防止多数人统治少数人,也要防止少数人统治多数人!这其实是很难做到的设想!民主和选举分不开的,一个议员,总统的产生,一个政策的通过,一个代表的出现,无疑遵循的都是多数人通过制!如果少数人统治多数人是错误的,那么多数人统治少数人就正确吗?并且多数人未必就掌握真理,多数人的思想未必就对一个民族,或者对一个国家有利!多数人也很可能会短视,目光短浅!即使是民主制度如此健全的美国,对同性恋的打压也是经常的,对同性恋采取各种不平等政策!即使是现在,虽然同性恋的地位得到了改善,但是在很多地方仍然宣布同性恋非法!因为同性恋不占大多数,大多数的美国人,尤其是基督徒,不喜欢同性恋,固然要宣布同性恋非法!虽然在很多国家看来,同性恋也是一种自由! 还有美国在建国之初,在宗教上也是不自由的,对于那些基督教的异端,也是采取的打压态度,虽然现在看来,宗教应该是自由的!再比如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毁掉了很多历史建筑,因为多数人认为那是一种专制罪恶的象征,而在现在看来,保存历史建筑对一个民族是很有意义的!当然美国民主是比较完善的,但是这样的民主用在一个不适合民民主制度的国家,恐怕多数人暴政就会很明显了!


就目前中国而言,如果现在就选举,并且还是基层选举,恐怕谁忽悠一下把富人的财富分给穷人,谁忽悠一下把房子分给穷人,谁忽悠一下取消资本家的财产,那么恐怕谁就能获得民意了!因为中国大部分民众是农民,农民工,工人等!


     当然,作为汉民族主义者,美国对同性恋什么态度,固然和我们无关!但是
目前中国大多数人都不支持汉本位,大多数人不希望复兴汉文化,大多数人坚持「中华民族」的伪概念,你希望在这种条件下实行民主吗?如果这样,那一定会民主出来个伪中华。与其这样,倒不如实行专制,不通过选举而推行汉文化,汉本位!



第二:民主有过渡为专制的可能!因为一旦有些名望很大,很得民心的人出现,那么通过选举,很可能逐步的破坏目前的民主制度,而从民主过渡到独裁!很典型的例子,希特勒也是通过民主选举上的台!所以希特勒是个民主过渡到独裁的一个典型!现代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土库曼斯坦的总统尼亚佐夫,也是通过选举当上总统的,但是随后逐渐演变为了个人独裁!

古代皇帝的独裁,皇帝死后传给自己的子女,其他人无权过问皇位,这样的独裁还算是稳定!可是如果像从民主过渡到专制之类的独裁,下面还有很多人窥视独裁者的位置,恐怕会带来更大的混乱!




第三:民主容易形成财团政治!我先说一下,财团政治大家并不陌生!但大多数人听到的财团政治,基本上是出于刻意夸张的政治宣传!说美国被某些金融寡头控制,大肆剥削之类的,但是被谁控制了?怎么控制了?确没有证据!还有就是类似地摊小说的东西,比如罗斯柴尔德家族控制西方政治,军事,外交,控制一切,这更是无稽之谈了!


     但是财团政治还是客观存在的,比如美国总统,美国议员的选举,那么复杂的程序,那么长的时间,花费是巨大的!那么总统的竞选经费就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了,因为哪个人获得的钱多,哪个人获得的资助多,谁的宣传力度就大,谁占领的宣传阵地就多,谁忽悠的人就多,自然谁就能当总统!虽然各国对总统竞选时期获得的资助有很多规定,但是现实操作太难了!限制的太多了,没有钱,那么就很难宣传,很难影响太多的人!资本家可以用各种名目来捐钱,可以在总统竞选前捐钱,可以设立各种媒体,帮着理想的候选人竞选!可以给媒体很多钱,让媒体刊登自己的观点!可以投资总统竞选的后勤工作,租用媒体等等!而且美国还是对竞选经费控制比较严格,
美国还是竞选法律比较完善的国家,把个人捐款数目做了详细的限制!并且规定财团不能公开的打竞选广告,不能公开的宣传支持哪个候选人!但是依然有很多漏洞,很多「软钱」可以利用!资本家能用各种名目来捐钱!比如租用媒体,比如捐钱给竞选时期的后勤工作等!假如民主制度实行在不适合民主的国家,比如巴西,那么政治腐败,就在所难免了!以往台湾的黑金政治也很严重,拉美洲和非洲很多的黑金政治,政治腐败,几乎司空见惯!


     财团政治也未必就是坏的,在有些国家,财团政治也可以带来国家的富强!但是
西系民主制度用在另外一些国家,用在另外一些教育水平低,民众意识低,法制观念不强,经济水平又落后等一些国家的时候,比如巴西,那么巨大的政治腐败就在所难免了!



第四:取悦于民,不等于服务于民!也不等于以民为本!民主制国家,领导人需要选举产生,而要想在选举中获胜,必须要取悦于民!我在第一条就论述过了,民众的眼光不一定能看很远,民众也很可能把对自己有害的,看成是对自己有利的!很多时候,获得民众的支持,不代表他的政策就是好的,就是对的!所以这也就造成了:候选人想办法取悦于民,而不是想办法服务于民!



第五:民主容易形成执政效率低下!因为三权分立本质上是权力的相互制约,这在很多时候,一个政策的提出,需要议会通过,而议会如果效率低下,反复讨论而不通过,就拖累了国家的执政效率!



第六:民主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民主不必然带来强大!民主和国家强大,也没有必然的关系!纵观世界历史,包括西方国家,很多西方国家在逐渐强大的过程中,在发展过程中,实行的并非现代意义的民主制度!德国近代的迅速崛起,从铁血宰相俾斯麦开始的,之所以称他为铁血宰相,一方面是因为他对外战争的时候毫不手软,一方面是他镇压国内反对势力的时候毫不手软!比如他镇压国内的社会民主人士,镇压国内反对派,俾斯麦是个出名的保守专制主义者!但与此同时,俾斯麦确建立了世界上健全的工人医疗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等等!相比较而言,非常民主的魏玛共和国,确是丧权辱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失业严重,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最后民主选举出了个希特勒!


另外一个国家就是日本,日本明治维新,在某种意义上,并不是变的更民主了,而是天皇的权利更得到了集中!天皇甚至成为了神的崇拜,《明治宪法》甚至规定天皇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事情,没有天皇的同意是不行的!当时议会的权利也没有那么大,其民主程度也不高!但正是这样的专制制度,成就了日本亚洲第一强国!也使日本逐渐成为亚洲唯一的一个发达工业的国家!还有就是苏联,苏联在共产主义专制的制度下,也能够成为和美国相抗衡的国家!


另外就是亚洲的发达国家,日本前面说过了!韩国在经济高速发达的时候,实行的也是威权体制,李承晚实行的就是威权体制,操纵国会,还造成了学生的游行示威,李承晚Z.F实行了镇压。后来李承晚下台之后,朴正熙发动了军事政变,又建立了军人独裁Z.F!并且打压国内民主运动!1972年的选举更是个闹剧,朴正熙解散了国会,只有朴正熙一个人去竞选,然后一个人当选总统!而韩国的经济崛起,恰恰是在朴正熙军事独裁时期!再说台湾,台湾实现民主进程,是在蒋经国时期开始的,台湾1947年选举出来的国会代表和立法委员,长期占据着席位,形成了事实上的独裁!蒋经国开放党禁,是在80年代以后!台湾真正实行民主,是在80年代末期!而台湾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又恰恰是不民主的时期!新加坡就更不用说了,李光耀把新加坡建立成了一个繁荣的城市,但是李光耀本质上实行的是威权政治,毫不手软的关押反对人士!人民行动党成为新加坡唯一的垄断政党!李光耀的儿子继续的当新加坡的总理,新加坡形成了李光耀的家族统治!李光耀经常公开的宣称西方民主制度不适合东方文化,李光耀鼓吹威权政治在很多时候可以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在民主派的眼里,这就是所谓的「李氏假说」,李光耀是个宣扬精英政治的人!


从亚洲的这几个发达国家来看,我很难说这些国家的发达是因为民主!而相反,他们经济发展的高速时期,恰恰是不民主的时期!



第七:很重要的一条,西方民主制度不适合东亚的文明,也不适合华夏的文化!在以后会详细的讨论!






     第四部分:介绍西方式民主适用的范围,适合于什么样的文明圈!并指出华夏文明的基本特征,并且对伪华夏文化进行揭露!比较西方文化和华夏文化的区别!


当然,我说了这些,我还是那句话,我并不是说民主不好,我并不是在赞美专制,腐败的专制更糟糕!我只是说,民主并非能解决任何问题,民主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民主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实行了那么长时间,结果不是黑金政治层出,就是腐败严重,要么就是军事政变频发,要么就是一个个的独裁者重新上台!这说明了一个问题,民主有他的适应范围,民主如果用到不适合实行民主的国家,那么我所阐述的民主的漏洞,就会显现出来!与此这样,还不如实行皇权专制,还不如实行贵族统治!打着民主旗号的专制,往往会更加糟糕和混乱!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打着民主旗号,实行专政的典型,毛. 泽.  东也宣称人民有民主!那么民主究竟适合什么地方呢?我总结一下:



第一:民主适合资产阶级,工业资本,商业高度发达的地方!比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资本家很有实力,资产阶级高度发达,经济和商业活跃,这是民主得以实现的条件之一!在商业落后,经济流通不发达的地区实行民主,一般是不行的!



第二:民众的个人独立性,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普及!所谓的个人独立性,并不是通常说的极端自私的主义!个人主义是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重要性,强调个人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自由主义有很多方面,比如政治自由主义,强调契约社会,不偏袒社会地位高的人!文化自由主义强调信仰自由,接受什么文化自由!而经济自由主义也主张经济上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显然毛. 泽.  东是违背自由主义的,发动穷人抢劫富人的财富!



第三:公民的公众意识,契约型的意识!而不是建立深厚感情,不是纽带关系,不注重家庭血统,朋友等之间的深厚关系!这一条也很重要,契约型的意识,在西方,并没有家庭之间的深厚联系,个人独立性很强!朋友之间一般也维持契约型关系,尽权利也享受义务,吃饭一般实行AA制,很少有华夏传统所提倡的「兄弟」感情!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好处,因为守法的可能性就大一些,而不会因为裙带关系去破坏!



第四:基督教的原罪说!这个不是必要条件,但也是很重要的条件!基督教虽然目前在西方世界已经仅仅是精神信仰,宗教力量也日渐衰弱!但是基督教对西方人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尤其在美国影响最大!原罪说就是相信亚当(基督教经典中上帝创造的第一个人)堕落之后,每个人从亚当身上都带有原罪,每个人都会做恶!从圣经来看,到处是批判人堕落的内容!所以这也造成了西方人对人性的一种天然的不信任,统治者的权利必须经过限制才可以,这也间接有利于西方民主制度的实行!而华夏信仰,是把祖先抬到和天地一样的高度,和西方基督教有本质区别!



我并不是说民主不好,也不是说专制好!很多人认为中国文化是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文化!这其实是个极大的误解,满清时期确实专制,满清是满族对汉族人的民族压迫,以满族作为统治阶级,对广大汉人形成压制政策,所以专制统治在这时候极为明显!但满清绝对不代表华夏文明,华夏文明是汉人的文明!汉人近代的种种劣性,比如自私,附炎趋势,冷漠和麻木,奴才性质等等,归根结底,责任不在于华夏文明,而在于满清对华夏的统治压迫,满清进入中原之后,篡改和烧毁了很多华夏文明书籍,而取而代之的是以《弟子规》和《四库全书》等书籍,对华夏进行奴化教育!看看《弟子规》就知道了,充满了奴化教育,另外一个就是蒙元时期的奴才教材《24孝),《24孝》和《弟子规》本质上是一样的,很多人把这些错误的当成了华夏文化,这些文化确实是专制的,奴化的,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华夏文明,而是伪中华文化!


华夏文化绝不赞成一味的屈服和顺从!华夏的大王们,恐怕没有一个是符合弟子规的!比如弟子规里面说的话,什么「不关己,莫闲管」,这就太荒谬了,汉家自古注重士人的培养,士人就是汉族人的公利人员,以民族利益至上!都「不关己,莫闲管」,恐怕民族就亡了!比如弟子规中,通篇讲的都是诸如「父母教,须静听,父母责,须顺承」而事实上,父母也可能是错的,父母有错的时候,指出来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弟子规通篇不讲父母可能犯的错误,而只讲一味的奉承,这和「子不教,父之过!」实在是想去甚远,这完全不是华夏原生态的文化!


还有就是24孝,里面荒谬的东西也很多,什么把孙子杀了来孝敬老太太,什么躺在冰上,用体温融化冰块找鱼之类的!这简直是荒谬可笑至极!如果这是华夏文化,那华夏文化丢了也正好!西方世界把一个上帝奉为不可挑战的,而这些被蒙古,满清篡改后的鞑系文化,把阶层当成不可挑战的对象,那就很可怕了!


所以,我论述这些的目的在于,中华文化并非充满专制,不讲人性的!而所谓的专制文化,是蒙元和满清篡改中华文化,为了实现他们的民族压迫的手段,而不是真正的中华文化本身!现在人似乎有一个思想,不是民主就是专制,这是错误的,我们不赞成实行西方民主制度,也绝不赞成实行专制制度!


   我来说说华夏文明的几大基础特征:



第一:华夏文明,强调家庭,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个人,属于一个家庭,其次是建立师生,志同道合朋友等联系!民族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其次是家庭,师生,朋友!华夏人信仰的宗教,就是祖先教,把祖先和天地放到同等的高度!经常说到的光宗耀祖,就是这个意思!这里说到的家庭,并非现在的一家三口的小家,而是大家庭!一个大家族!大家族利里不仅有父母,还有祖父母,叔叔伯伯等!一个人无论是从小的教育,成长,以及以后的活动,都受这个大家族影响很大! 这和个人主义并不是一回事!


      第二:华夏文明注重正好为好,而不是越多越好!
西方的经济制度,恰恰注重的是越多越好!商业行为的目的,既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成本的最小化!鼓励消费成为西方经济体系的时尚!比如一部手.机,半年能出很多款式,功能越来越多,但是大部分的功能都是没有用处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手.机能打电话即可!但频繁更换手.机,追求时髦,显然成了生活的一部分!频繁更换生活用品,日常用品成为西式生活的一部分,并且日常的广告,宣传等,都是以鼓励消费为主!而华夏文明,显然注重的是勤劳,节俭!适度为止,正好为好!现在的中国人追求时髦的程度,甚至超过西方人!所以现在中国人明显缺乏华夏理念!


     第三:华夏重视道德要求,注重士人的培养,并且对士人制定了崇高的道德标准!
比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比如士可杀而不可辱等!士人就是公利人员,不求自己赚钱的人,以民族公利至上,士人所求的就是名声和荣誉!而西方,则更注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强调契约制社会,我在上面有所论述!


     


第五部分:从介绍古代华夏政治体制开始,随后介绍王士民共制的基本框架,介绍王士民共制的基本操作和构想!


     真正符合华夏文明的制度,并非野蛮的专制,并非一些人眼中的「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
,中国在先秦时期,实行的是王制,王并非仅仅指最高统治者,王是指被封为贵的统治阶层!当然对王有很多道德要求!另外周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各诸侯国和中央之国相互之间有制衡!所以周朝是个开放的朝代,并非专制!在周朝,也是科技,文化发展最为迅速的朝代,华夏主要的文明体系,就是在周朝形成的!


     周朝之后,逐渐形成了王士共制!比如宋朝所讨论的: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就是指王士共制!
最高的立法权和最终的裁决权在皇帝手里,而宰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这可以说是行政权!而宰相是在士大夫心中最高的地位,从士大夫之中产生!士大夫就是指公利人员,为公利奔走,而不是只求自己赚钱的人!宋朝士大夫一般都有上书进谏的权利,而不能因言获罪!士人一般通过科举当上官员(王),北宋当上官员的士大夫特别多,因为录取名额很高!文彦博曾经告诉宋神宗「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百姓就是说的民嘛,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宋朝是典型的王士共制!而如果华夏没有被蒙古和满清异族统治的话,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科学的进步,华夏就有可能实现王士民共制!因为现代的很多民成为富翁,大商人,大资本家,大工厂主等!民的实力越来越大,必须给民让些权利!所以王士民共制成为最为适合的制度!当然,从古至今,都没有实行过王士民共制,王士民共制只是个设想,下面我对这个基本的构想进行阐述:



我暂时把行政权,司法权,还有立法权分开,三权分立。行政者和司法者从士中产生,立法议员从民中产生。行政者的产生由士族内部推出候选人,然后由民的举票决定。议员则完全由民内部选举产生。法院法官则由行政者任命,经过议会通过产生。

首先,未成年人,在初级,中级,高级等学院就读的在校学生,因为犯罪等特殊情况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及非汉族的其他民族,均无王士民之任何头衔。

王的定义:王是特定级别以上的行政者和司法者,最高行政者可以是类似于西方定期选举的总统,也可以是君主立宪体制下的国王。

士篇:

士的定义和产生:士的定义是国家公利人员,士必须是吃国家工资,或者在国有企业工作,吃国家俸禄的人。所有吃国家工资的人,所有非经商的人,均有资格自我认可成为士,可以到相关部门注册成为士。成为士之后,将自动取消其投资赚钱的权利,自动取消其到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工作的权利,将自动取消其出售财产的权利。
成为士只能吃国家工资,那些拥有公司,拥有集团,拥有企业,拥有商业股份的资本家,如果他们想成为士,则必须转让其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必须放弃公司财产。不可继续经营公司商业。

当然吃国家工资,吃国家俸禄的人,也可以自我认可为民,因为这样还有去私营企业工作的权利。

可以设立士族学校,士族学校除了教专业课之外,还教华夏文明和华夏自古士人的道德规范。一个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由家族和个人定位其成为士还是成为民,定位为士的,去士族学校上学。但是去士族学校上学并不是成为士的必要条件,任何吃国家俸禄,并且不为自己赚钱之人,均能自我认可成为士,当然也可以自我认可为民!

在士和民都维持一定比例的情况下,士可以通过自我认可而产生。如果士族太过庞大,人数太多,就需要设立考试,考试的内容为华夏信仰和文化,考试通过者进入士族!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隐士,隐士不享有士的待遇。

士的权利:士族拥有被选举权,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官员的选举,比如选举最高行政人员(王),可以定期举行。选举先从士族内部开始,就是士族之间的投票,民不参与。先从基层开始,从各选举点,从各村,个镇,各乡开始,选举县一级的代表,然后选举市一级的代表,然后选举省一级的代表,最后产生全国的候选人!

这些全国的候选人,开始在全国演讲竞选,然后由民来投票,获得民最多票数者,当选成为王。无论是基层产生候选人,还是最后民的投票,所有竞选经费均由国家提供,所有花费均需要记录在案!

必须是成为士族一定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报名竞选王的候选人。这样为了防止那些为了当官而暂时成为士的人。我暂时的规定是,成为国家的最高元首,必须是成为士族15年以上,假如一个人30岁成为了士族,那么必须等到他45岁才能竞选国家最高元首,当然君主立宪制下的王除外。成为其他国家级别的官员,则必须成为士族12年以上。成为省一级的官员,则必须成为士族9年以上。成为县市一级的官员,则必须成为士族7年以上。成为乡镇一级的官员,则必须成为士族5年以上。任何参加选举投票的人,成为士或者民的时间,都不得少于3年。

民篇:

民的定义和产生:
除了行政和司法人员的王之外,除了士之外,除了非王非士非民者之外,其余的人就是民。
民拥有自己投资赚钱的权利,拥有个人财产的出售权,拥有房子的出租权,拥有做个体生意的权利,也拥有去私营企业,去个体企业工作的权利。当然民也可以是吃国家工资,但是自我认可为民。

民的权利:
民有举权,士族内部推选出来的候选人,民给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投票,哪个候选人的票数多,哪个候选人就当王。此外,国家的立法权归民所有。国家有国民议会,国民议会可以规定几百个议员的席位,这些议员从民中产生。议员定期选举,议员的选举也从基层开始,从各选举点,各乡镇,到市,到州省,再到国家议员。议员只有议政和立法的权利,没有行政权和司法权,所以民的选举可以放开,由民间筹集选举经费,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国家不予干涉。


王士民三者的权利制衡:
国家有行政院,行政院中的王(官员),从士中产生,行政院的职责是处理国家事务,治理国家的政务。国家也有最高法院,法院的司法者也必须从士中产生,法院的职责是司法判决。国家还有国民议会,国民议会的议员则必须从民中产生。

议会的议员则从民中产生。 议会可以自己草拟法律,征求行政院的最高元首(王,以下的王均代表国家最高元首)的同意,然后多数通过。也可以由王来草拟法律,然后由议会多数通过。议会可以多数否决王的提案,如果王的提案被多数否决,则需要重新草拟。王也可以否决议会的提案,然后重新讨论。

议会和王通过的法律,必须符合基本的宪法要求,不能触犯宪法的基础内容。比如议会无权制定否定汉本位的法律,议会无权制定否定王士民共制基本框架的法律,议会无权制定否定国家汉人性质的法律。最高法院可以判决议会违宪。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国家最高元首提名,但必须获得议会的多数通过。

议会可以弹劾王,向法院提交弹劾请求,法院可以判决王违法,并且可以让王下台(君主立宪制下的国王除外)。国家元首也可以弹劾议会,向法院提交弹劾请求,法院可以判决议会解散,重新选举。

另外,无论是士的内部,还是民的内部,都必须分出两个以上的党派,为了防止形成一擋磚症。

行政权,司法权产生于士,选权在士。而立法权产生于民,举权在民。 这样王士民三者都有治理国家的权利。并且三者相互制约。

另外,也不要认为民就是没有人当的。在这里,民既可以去国家单位工作,也可以去私营单位工作,并且还有投资赚钱的权利。无论是民还是士,均有享受国家最低福利的权利。一个人如果想当行政人员或者司法人员的话,则必须先成为士,必须放弃经营商业,放弃在私营企业工作的权利,改为吃国家俸禄。


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因为很多人认为民只有举权的话,权利太小,士族容易形成利益集团,所以在这里,我暂时设计把国民议会,把立法权让给民。这下看看还有谁说这是垄断,呵呵!

我本人支持王士民共制!任何制度,都是有一利,也必有一弊 !关键问题在于:是否符合汉家的传统信仰,是否符合汉家的观念,是否符合国情!






第六部分:总结王士民共制和西方民主制度的本质不同,并且讨论为什么王士民共制更适合华夏文明!为什么西方民主制度不适合华夏文化!这一部分需要参考第四部分!



   看到这里,大家也会对西方民主制和王士民专制的本质区别有所了解了!
我再简单总结一下,西方民主制度王(领导者)的产生,是从任何人中产生的,从任何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民中产生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见我在开头介绍的美国民主制!而王士民共制的领导者,只能从士中产生!士是指为公利奋斗,拿民族俸禄的人!


    士和民不严格区分,混淆在一起是西方民主制的特征,选权和举权在每个国家公民中同时存在,也是西方民主制的特征!士和民严格区分是王士民共制的特征!民只有举权,王不能从民中产生,是王士民共制的特征!
这样做是为了:严格分开经济盈利权和政治权!为什么要严格分开呢?我在上文中关于西方文化,关于华夏文化,以及相关的区别中,已经有论述,因为这样区分阶级,可以在注重家庭血统传承,注重朋友师生关系等的华夏文明圈里面,也不至于产生严重的财团政治,团体利益集团!因为士和民是不同的阶级!


    华夏文化和西方文化有诸多的这些差异,所以如果西方式民主用到华夏,恐怕是很难成功的,因为一种制度往往要和一种文化相结合!
比如在重视家庭传承,注重朋友兄弟,师生关系,不注重个人主义,不注重契约型精神等的华夏文明里面,强制实行西系民主,恐怕这个民主制度就无法实行,因为裙带关系很重,财团将会利用手中的钱买通媒体,买下宣传机构,忽悠选民而上台!这样就会形成利益家族,或者利益团体!选举也很可能成为贿选,黑金政治!甚至选举制度都会失效!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一条,严格的区分人群的阶级!严格的分开经济盈利权和政治权,
并且行政的人不仅自己不能为自己赚钱,并且必须从为公利而奔走的人中产生!严格防止财团政治,黑金政治或者政治腐败!


     因为人性就是这样,重视家庭,朋友,师生关系多的话!
自己家庭归属感多的话,那么就有可能用种种方法为家庭牟利!而实行西系民主制度,家族财团政治,贿选就会出现!注重个人主义还好,自私无非是自一人之私,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特别深厚的感情,那么互相之间的监督就会强一些,包庇的可能性就会少!人与人之间的契约精神和关系,是实行西方民主的条件。显然西方民主制度不适合华夏人!


     因为很多事物总是相对的,就像《易经》中阴阳是相互转化的一样!比如在西方大学,老师和学生维持一种平淡的关系,我交了学费过来学习了,然后你就是教我知识的!
老师对学生没有太多的感情,学生对老师也是如此!完全没有那种「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感情!但这也有好处,就是说老师不会为了偏爱一个学生,而修改这个学生的学分,一般不会为了这个学生而触犯纪律!比如某个学生得了B(良好),故意改成A(优秀),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西方大学的老师有这个权利,但是这个老师何必这样做呢?因为我和你本来非亲非故,我不会为了你而触犯规章!


     政治权和经济盈利权的结合,就很可怕!法律总是相对的,法律也是人制定的,实行了不符合这个文化的制度,那么这个制度必定会被人钻空子,或者修改,或者隐瞒等等!
假如公民的意识不是契约型的,不是个人主义的,不是自由主义的!而是注重家庭,朋友,师生联系的!注重自己的家族归属的!那西方民主制度就是不合适的!现在台湾,日本,韩国初步实现了西方民主制度,这也是建立在他们严重西化的前提下的!并且台湾的黑金政治,也是有很长时间的历史的!台湾的五权宪法,实际上是西方三权分立的增强版本!本质的框架依然是西方民主制度!民主人士比较崇尚西方文化,是有道理的!制度实行,文化先行!


     所以掌握实权的王,掌握实权的行政者,法律制定者和司法者,必须从不为自己赚钱盈利,吃国家俸禄的士中产生!
那么形成政治腐败的可能性反而会小!因为那些抱有即想赚钱,又想参政,又想利用政治为自己服务的人,他们的机会就少了!因为一个人如果当民,当了为自己赚钱盈利的资本家,那就注定失去了被选举权,失去了当王的资格,那些想着先赚钱,钱赚够了再投身政治的人,恐怕机会就会很少了!想当王的人,是必须为自己做好打算的!必须进入士族,而不能为自己盈利的!


     现在很多人的思维里面,大概除了西方民主制度,就是专制了!华夏人从推翻满清之后,追求西方民主制度也有很长时间了,
袁世凯建立了中华帝国,孙中山建立中. 华. 民. 国,毛. 泽.  东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上共. 产. 党在建国之前喊民主也是喊得很强烈的,但是西方民主到现在也没有真正的实行过!其实应该再多寻找一条路,寻找我们祖先的智慧和基础文化,从王制,王士共制,发展到王士民共制,这是最适合华夏文明的制度!中国大陆人民也追求西方民主制度100年了,可是西系民主从来没有在中国大陆真正的实行过!归根结底的原因在于,大陆人民并不具有真正的西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契约制等的精神!毛. 泽.  东时期就不用说了,他们奉行的是极端的集体主义!而当今中国的文化,在共产主义信仰破灭之后,实际上是鞑系满清奴才文化+西方自由主义,自私自利的文化+拜金主义等的混合体,信仰上也是乱七八糟,信什么的都有!真正为了华夏公利奋斗的人寥寥无己,只有宋豫人老师等少数人!现今中国华夏真正的文明成分已经很少很少了!


      宋豫人老师就是提出了另一条路,学了洋人那么长时间了,我们该找回自己的基础文明了!该找回华夏人自己的文化,并且用自己的文化来救自己!进行文化辛亥,就是指近100年来,孙中山,袁世凯,毛. 泽.  东,蒋介石,DXP等虽然在政治,军事,经济上推翻了满清!可是在文化上并未推翻满清鞑系文化,满清鞑系势力依然占据着文化界,宣传伪中华思想!
我们找回自己文化的同时,也应该发展出与自己文化相适应的制度--王士民共制


     但是
王士民共制实行最主要的前提,在于士族的培养,如果培养不出来相应的士族队伍,那么王士民共制是没有办法实行的!宋豫人老师这些年在进行华夏士人的培养!宋老师总结和提出的王士民共制是很伟大的,虽然还只是个框架而已!但是任何制度在刚开始提出,都只是框架而已,三权分立刚刚提出的时候也只是框架!以后随着华夏族人慢慢的讨论,可以把更具体的内容填进去!

 樓主| 發表於 2010-11-16 15:49:35 | 顯示全部樓層

补充,关于王士民共制的一些答疑:


引用问题:「
八旗子弟就是吃满清饭的,但最终都是些废物。土耳其帝国的禁卫军也是吃国家饭的,最终成为祸害民族的祸首。在正常生活中磨难的也可以成就真正的士大夫,脱离各类产业的恐怕是八旗子弟的翻版。



回复:我没有说士就脱离各类产业,士里面可以有科学家,可以有医生,可以有工人,他们都生产!并且作家也是生产的,难道写文章不是生产?生产和盈利是两回事,我暂时定义的士是:不能为自己盈利的人!你哪怕是科学家,发明的专利也是归民族所有,不可用这个专利来赚钱!你好像并没有认真看我的论文!



我暂时的定义是,士里面可以有科学家,作家,也可以有普通工人!一个人当士,并不是一下就给他很多的荣誉,而是在一个职位上,慢慢干出来的!士的基本特征就是不为自己盈利!



有很多人拿八旗子弟,土耳其禁卫军,甚至拿共. 产. 党一党执政来类比王士民共制!这是错误的,首先八旗子弟完全是世袭,广大汉族人完全没有举权,这和王士民共制中民有举权,并非一个意思,也完全没有对应关系。八旗制度是少数的民族压迫主体民族,完全实行了世袭性质的贵族统治,而王士民共制中的士,是不具有传统世袭的关系的。并且和满清的民族压迫完全不同的是,王士民共制中的士是有举权的,哪一个士可以当王,是需要民的举票的,这和八旗中的世袭贵族,天然的利用关系当统治者,是完全不同的!至于共. 产. 党,你在辩论中也提到了,这更是完全两回事了,



很多人举了一些例子,比如共. 产. 党,土耳其禁卫军,八旗子弟等等!但是这些腐化的例子,是否可以证明王士民共制必然走向腐化呢?请问,共. 产. 党,土耳其禁卫军,八旗子弟等这些制度,给民以举权了没有?甚至连士的选权也没有给,甚至连党内民主也不是!并且无论是共. 产. 党,还是八旗,腐败的时候都搞产业赚钱,共. 产. 党人大代表中地主,资本家,大老板,太子党坐满了会堂,请问这和「士不可为自己赚钱盈利」又如何有相通之处? 这些例子又如何可以类比王士民共制?未来王士民共制中,士的工资所得是必须记录在案的!


我把一个辩论记录复制过来:


我觉得有一些人特别喜欢混淆概念!把当今中国的共. . 党一擋磚症,等同于王士民共制中士的选权!这岂是一个概念?王士民共制中的士等于党吗?士是所有吃国家工资,不能为自己盈利,财产公开之人,而共. . 党里面,有资本家,有煤矿老板,有贪官,岂能是一个概念?

王士民共制中的士是拿国家工资,不可为自己盈利赚钱的人,财产公开的人!而共. . 党的人民代表大会,坐满了资本家,坐满了社会富翁,这岂又是一个概念?

. . 党一擋磚症里面,除了党之外(大部分党员也没有选举权),民众既无选权也无举权,选举也是假选举!和王士民共制中民有举权,士有选权相比,这岂能是一个概念?

. . 东时代,共. . 党划分阶级,按富农贫农中农,资本家工人,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家庭成分划分!而王士民共制中,士是指为公利,只拿国家工资,不可为自己盈利的人!而民里面,可以有资本家,可以有工人农民,也可以有地主富农,可以有歌星!这和共. . 党以户籍,以财富多少,以家庭成分划分阶级,岂能一样?





引用问题:「
从孩子小时候查看是不适合做,则只要可以获得一份稳定的、体面的工作,长辈就一定认为自己的孩子就适合做

如果不考试而用另一种准入制度,则顽固的利益集团必然形成,例如东晋的门阀制度。


回复:我说一下很重要的一点,我并不是反对考试举士,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主张自愿成为士或者民! 很多人的辩论建立在一个前提假设下:「士一定比民好,民一定没有人想当,士一定所有人都想当!」 很多人是假设了这样一个前提,然后以此为基础展开辩论!这个前提并非正确,我在美国,我就知道,美国很多人想进私营企业,而不想进国有企业。很多不想进州立企业的人!因为私营企业的工资往往更高,福利也未必很差,私营企业工作可以申请专利,为自己盈利,而国营企业的往往就工资不高,一般不能申请专利! 我举个例子,美国国立卫生院,他们的基因密码破解的研究,成果归国有!而文森特的公司,确申请专利,如果出现重大成果,那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另外就是美国的大学,比如哈佛,斯坦福,普林斯顿,耶鲁,麻省等,都是私立大学,恐怕想进这些大学当民的老师,比想进州立大学当士的老师要多的多!呵呵!



实际上,很多国家都建立的有社会福利制度,救济制度,华夏复兴之后,社会福利制度也是一定要建立的!比较穷困的人,无论是士还是民,国家均有义务维持其生活(当然,国家完全没有能力的时候除外!)。无论是民还是士,如果收入低于一定的标准,国家必须给予补贴!在华夏富裕的时候,民的最低保障金也是必须维持的,而且士的工资绝对不是像八旗子弟那样,不干活就随便发银子!士的工资也要看干什么活,也要看什么职业,也要看贡献大小的!



另外,你说的伪君子的时候!我承认,任何人都有私心,包括那些脱离社会的宗教徒,他们也有私心,只不过他们的私心在天堂和极乐世界!王士民共制的原因,就是在华夏注重家族,血统,朋友,师生等关系的社会里面,严格分开经济盈利权和行政权,行政者必须从不赚钱的人中产生! 私心有大有小,「为了有一个稳定工作」的私心,「有一份稳定收入」的私心,都要远远小于「赚大钱,发大财,包大量二奶」的私心!  而王士民共制中的王,只能从「求稳定工作的私心之人」中产生,而不能从「发大财,赚大钱,包大量二奶的私心之人」中产生!两者相比,孰轻孰重?哪个私心者当上官员的危害更大?工资是稳定的,世界上没有哪个富翁是靠工资可以吃富的,必须要有产业的,当然贪官除外!  想着赚大钱,发大财,然后当大官的人,在王士民共制下,恐怕机会就会很少!


一个人只是为了一份稳定工作,和另一个想着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女人有女人,这两个人谁的私心大?谁的危害大?所以在华夏文明下,王不能从为自己赚钱盈利之人中产生!



民还是有举权的,谁当王,还是要看民的举票的!不要把民的被选举权想的那么重要。并不是说不给民竞选官员的权利,就没有人愿意当民了。我在美国,即便现在美国给我竞选总统的权利,这又有何用?对我又有何意义?我要权无权,要钱无钱,当然要女人也没女人,哈哈!我没有话语权,没有几个人认识我,那么我去参选又有何用?到那里就被刷下来了!与其给我个竞选总统的权利,还不如给我找个女朋友来的划算,哈哈哈! 在王只能从不为自己赚钱的人之中产生的前提下,民是可以有民院的,民院可以引导民的舆论,民院可以决定给哪个士的候选人投票,可以综合分析等等!当然全民投票也是可以的!


其他的问题,都是具体的问题了,具体的问题需要具体的办,比如民太多,增加士的考试!比如士族的财产公开制度,花费公开制度!等等,比如士族里面党派,民里面的党派,民院士院的制衡等等!


很多人实际上是一种固定思维,我在谈王士民共制的框架的时候,那么很多问题就会出来,如果这样怎么办?如果那样怎么办?可是实行民主制度的时候,那么你问过如果形成财团政治怎么办?形成资本家垄断投资竞选怎么办?形成贿选怎么办?形成黑社会黑金政治怎么办?三权分立效率低,三院互相扯皮怎么办?大多数人投票选举出个独裁者怎么办?  为何关于民主制度的时候,这些问题都不问了,好像都是切实可行的,好像都是迎刃而解。但是说到王士民共制的时候,为什么我们提出的方案又一概的被斥责为不可行?  这种思维,实际上就和很多人看到汉服,就说这浪费布(实际上短打并不浪费布),但是看到洋人婚纱,燕尾服的时候,就没有人说这浪费布了!其实二者的思维方式是一致的!



引用问题:「现在大部分的贪官,他们也不是一边当官一边开企业赚大钱。他们也只有官员这一种身份。但是有一句话叫「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他们可以和资本家啥的勾结在一起,用手里的权力帮资本家谋取不正当利益,资本家再向他们行贿。如果「士」在当了官之后变成这样该咋办呢?你说的士的财产是公开的,那现在西方民主国家他们的官员也有财产公开机制啊。要想杜绝这些现象,应该靠严格的监察制度,而不是规定「官员只能由士来当,士不能为自己赚钱」,因为这种规定除了剥夺民的被选举权之外,起不到啥正面作用。」

回复:当然要限制了,但是限制有多少之分,有大小之分!

咱先假设一个前提,就是官员(王)的财产公开,在西方民主制和王士民共制中都得以实现,然后再继续讨论:

王士民共制中,严格区分了士和民!西方民主制,不严格区分士和民,这样的话一些资本家或者企业主,大可在赚够钱之后再当官,只不过暂时放弃自己的产业而已,当完官了,还可以利用自己在商场上建立的人脉,继续从事商业!这些人出身于资本家,当然也愿意为资本家服务了,因为他赚钱和行政,两者都兼得了,自然在当官的过程中,实行对「赚钱和行政」两者兼得有利的政策!  这就会产生变相勾结,就是说,大不了我在当官的过程中不赚钱,但是继续和商人勾结,为的是在当官前和离职之后赚钱!

而在王士民共制中,士一开始就只是吃工资的,并且官员只能从这些吃工资的人中间产生!所以「赚钱和当官」两者兼得的可能就低!

首先应该承认一点,选权对大部分的士没有太大意义!一般在国营企业工作的职工,他可能被竞选上总统,市长,省长吗?能够竞选上官员的,也是士里面的少部分人!民的盈利权,对大部分民来说也无太大意义,大部分民就是在私营企业干活,他们也不可能投资赚大钱!所以大部分民也不会为了一个竞选权去当士,因为那个竞选权对他无意义,又没有他也当不上!



但是为什么说给民以竞选权危害更大呢?为什么只能给民举权呢?比如我是个大资本家,大财团,我在当资本家的过程中,用手中的钱宣传造势,为自己赚取大量的名声,到了一定程度,我就把公司让给我儿子,然后我去竞选总统,当上了总统,我还是为资本家,家族统治,裙带统治服务!等到4年或者8年,我这个总统不干了,再出来另一个财团头头当总统,我还去赚钱经营工商业! 注意一点,竞选总统,没有资金,没有名望,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总统期间的财产公开也做不到的话,那就更严重了!

所以说,民主制度用到西方还可以,西方注重个人主义,契约精神大过注重家庭。西方很多资本家不把财产让给儿子,请问这放到中国可以吗?在华夏文明注重「子承父业」的文明圈里,可以这样子吗?如果这样的做法很普遍,那还是华夏文明吗?



所以,诸君还是认真思考一下《西方民主制度》和《王士民共主制度》,在未来华夏复兴之后,到底哪个更适合华夏国!



当然,在西方文化圈里面--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契约精神等的文化圈里面,实行民主制度是可以的,是不会造成太大的腐败的!但是用到华夏文明圈,注重家庭,血统,朋友,师生等关系的文明圈里面,恐怕什么问题都会出来!我最重要的观点就是:一种制度适应一种文化! 制度的好坏,在于你用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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