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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蘋果日報》今年 8月 6日以〈廣州市委書記再婚娶女主播張小莉〉為題,指廣州電視台主播張小莉會與廣州市委書記結婚。張小莉昨入稟高等法院,指報章及網上報道內容誹謗,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蘋果》刪除有關報道及要求索償。 四名被告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以及《蘋果》總編輯鄭明仁。 案件編號: CA13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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