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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無懼白色恐怖香港千人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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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9 17:21: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9-8-2010

香港《東方日報》

無懼白色恐怖千人上街


近千名市民昨日分別遊行至禮賓府及金鐘政府合署請願,不滿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Bokhary Amina Mariam襲警案判刑過輕,他們要求捍衞本港法律公義,維護前線執法人員尊嚴。另一方面,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前日指「示威到某程度……可能引致藐視法庭」的言論昨日引起更大回響,遊行人士、曾於立法會選舉投票給她的選民、她的立法會同僚、法律界人士以至網民等不約而同炮轟她偏幫法律界人士,立場有雙重標準,他們強調市民有言論自由,連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亦指,市民有表達訴求及意見的權利。


包致金姪女Amina

有社交網facebook群組發起遊行,主辦單位指有一千人參加,市民昨穿上象徵司法制度已死的黑色上衣,中午在立法會外集合,再遊行到禮賓府外示威,而自由黨及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退役同僚聯會三十多人則由灣仔修頓球場集合,遊行到金鐘政府合署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抗議,沿途高叫「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還市民公義、還執法人員尊嚴」、「檢控標準須劃一」等口號。


市民響應互聯社交網facebook群組號召,在立法會集合後遊行到禮賓府,抗議司法不公正。(蕭毅攝)

網上群組遊行發起人盧先生指,近期連續多宗涉及權貴的案件獲得輕判不公平,包括有前高官的女兒隧道超速、上市公司副主席兒子涉無牌及酒後駕駛,以及包致金姪女涉多次襲警案等,質疑是官官相衞,法律不應淪為箝制窮人的工具,富人的玩具。

警告發動更大規模示威

盧說,昨日有近千市民肯站出來,反應熱烈出乎意料,港府須關注市民的聲音,盡快就案件上訴,又警告不排除會發動更大規模示威。他昨晚在網上指出,擬於本月十五日發起遊行至廉政公署,要求廉署立案調查包致金姪女案件中,政府官員是否有舞弊的情況。

對於余若薇的言論,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退役同僚會副主席周鎮宇指,余若薇說法錯了,市民有表達言論的自由,遊行示威是宣洩的渠道,法官有獨立思考,不受外間言論或輿論壓力而影響判決,他說包致金姪女案件,沒有陪審團,何來干擾?故不存在藐視法庭。


余若薇

市民斥余前言不對後語

不願上鏡公務員李先生不願猜測余若薇說話動機,但指余前言不對後語,以往經常叫人勇敢站出來表達不滿,如今卻以藐視法庭來恐嚇市民,不知道警員將來如何執法,更擔心會減低年輕人投考警察意欲。

市民何先生指近期司法亂象令人擔心,法治港已變成法治塚。他說:「如果上街遊行也構成藐視法庭,香港死梗。」

旅遊業的黎小姐指,判決無阻嚇作用令人憤怒,認為自己上街遊行沒有向法官施壓,不構成藐視法庭。退休市民李女士指,很奇怪余若薇的說法:「佢自己亦經常咁做。」又說就算是藐視法庭,她也會站出來。


黃先生一家大小遊行,指判決是官官相衞,又指余若薇「可能佢係站喺法律界嗰邊說話」。


遊行的網民認為判決無法無天,並指法治已死。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0809/00174_001.html  (有片)
發表於 2010-8-9 17:27:24 | 顯示全部樓層
呢吓嘢認真係人神共憤!
 樓主| 發表於 2010-8-9 17:37:20 | 顯示全部樓層
市民對余若薇言論回應


鄭先生(貿易行業昨日參與遊行):「香港有言論自由,法官都係人、都會有錯,余若薇點解咁樣講呢?阿Q精神咁睇,可能佢想激多啲人遊行啩!」


楊小姐(自僱人士昨日參與遊行):「話(遊行)係藐視法庭即係藐視香港警察自尊,余若薇好似想叫我哋收聲,咁我答覆你:絕對唔會收聲!」


范先生(商界立會選舉支持余若薇):「我唔認同、亦都覺得余若薇嘅言論唔恰當。法律係要尊重,但作為市民亦可利用行動對判決表示不滿。」


劉先生(公務員立會選舉支持余若薇):「上街係個人自由,亦係我哋嘅權利。佢嘅言論誇張咗,但相信香港人唔會畀佢影響到而唔出嚟表態。」
 樓主| 發表於 2010-8-9 17:46: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丹尼王子@HK 於 2010-8-9 17:58 編輯

政法界均質疑藐視法庭論

【本報訊】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拂逆民意,指參加遊行的市民有可能引致藐視法庭罪。言論一出,各界嘩然,立會議員和法律界人士紛提出質疑,就連保安局副局長亦指市民有表達訴求及意見的權利。

黃國桐據典反駁

葉太狠批余若薇身為公眾人物不應說出此番言論,質疑她平時高喊民主自由,當問題涉及法院判決時卻以「藐視法庭」為由開脫,是持有雙重標準的表現。葉太又稱,香港人有言論自由,市民參加遊行只是表達內心意見,不應構成藐視法庭罪。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昨天接獲本報查詢後即時翻查經典法律書籍,據他理解,市民參與遊行不應構成藐視法庭罪,因上述罪行一般只應用於被告,今次市民自發組織遊行,爭取社會公義和公眾利益,故應不屬違法:「公眾參與、遊行示威、言論自由全部係法例保障嘅權利,亦係組成法律嘅重要部分。如果香港司法制度連咁普通嘅批評都接受唔到,咁咪即係白色恐怖?」

黃國桐深入研究《侵害人身罪條例》及《警隊條例》後得出結論,認為兩者最大區別並非最高刑罰不同,而是引用以控告包致金姪女的《警隊條例》容許法官判被告緩刑,而《侵害人身罪條例》則不可:「根本唔關個法官事,問題出喺警方同律政司身上。被告第三次襲警,佢哋仲用《警隊條例》去告,係有心開條路畀被告啦!」

另外,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昨日回應余若薇的言論時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有言論自由,容許市民表達訴求及意見,網民不滿包致金姪女襲警案的判決發起遊行,相信可獲社會理解。


黎棟國(後排左二)指香港是法治社會,容許市民表達訴求及意見。 (戴碧怡攝)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0809/00176_003.html  (有片)
 樓主| 發表於 2010-8-9 18:02:07 | 顯示全部樓層
李國能三師徒關係密切

【本報訊】公民黨黨魁余若薇與將於下月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關係密切,余更是李國能的首名學生。無獨有偶,執掌律政司的司長黃仁龍同樣是李國能的弟子。律政司於包致金姪女案中作出檢控,其後又提出覆核和上訴。

余若薇與李國能相識逾三十載,兩人可謂相當熟稔。去年九月李國能突然宣布提早退休,余若薇雖大表驚訝,但同時亦對恩師讚不絕口。於二○○○年挾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的聲威,成功進身立法會的余若薇曾透露,最初因李國能游說才參選大律師公會副主席,隨後才有她的從政之路。兩人關係可見一斑。

可說是余若薇「師弟」的黃仁龍則為李國能的最後一名弟子。黃仁龍自○五年獲委任為律政司司長後,礙於身份問題,鮮有提及與李國能的關係,但曾否認因李國能的推薦而獲委為司長。不過自李國能宣布提早退休後,坊間又盛傳李國能的用意,是為黃仁龍坐上終院首席法官一職鋪路。同樣可見兩師徒間的關係非常密切。
 樓主| 發表於 2010-8-9 18:14:14 | 顯示全部樓層
四警察協會今晤高層促解畫

【本報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三度襲警,法庭對其的判決除引起公眾不滿,更惹怒首當其衝的警務人員,四個警察協會今日下午將會見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鄧甘滿,要求解釋為何撤銷檢控被告襲擊女警的原因。據悉,遇襲女警對被告上周五出庭時曾以「動物園」形容在場人士感到極之不滿,認為被告毫無悔意,已透過同事聯絡警務督察協會,積極考慮是否向被告進行民事訴訟及要求對方公開道歉。


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退役同僚聯會遊行撐現職前線警務人員公正執法。

「動物園」言論證明無悔意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遇襲女警已透過同事聯絡他,正積極考慮是否透過《公務員條例》第四百七十七條,在公務員因工受傷的情況下,以公費向被告提出民事訴訟。該名女警最不滿的,是被告上周五出庭聽取原訟庭覆核其刑期當日,曾以「呢度咁似動物園」來形容在場人士,反映她毫無悔意,認為有需要採取行動。

此外,四個警察協會今日亦會要求警隊管理層解釋,為何撤銷被告襲擊女警的罪名,「佢哋(警隊高層)同意撤銷之前,有冇關心遇襲同事嘅感受?有冇諮詢同事嘅意見?條條罪都證據確鑿,點解要換取佢(被告)認罪?點解唔打(檢控)就放棄?一定要有個交代!」

另外,四個協會亦會要求警隊管理層統一襲警罪名,日後在《侵害人身罪條例》及《警隊條例》兩者中,決定引用其中一項提出檢控,避免引起公眾混淆。該四個協會分別是警司協會、警務督察協會、外籍督察協會及警察員佐級協會。
 樓主| 發表於 2010-8-9 18:17: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丹尼王子@HK 於 2010-8-9 18:39 編輯

網民聲討法律藍血人(blue blood)

【本報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襲警案的判決引發爭議,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前天說,「示威到某程度或可構成對司法機構或司法人員施壓,亦可能引致藐視法庭罪」。此番言論令全城怒吼,網民紛紛在討論區中聲討,短短數小時已有近百留言。

公民黨亦成眾矢之的

余若薇涉嫌「靠嚇」,試圖阻止市民遊行表達不滿,網民dvdt炮轟「法律界維護法律界」、bshopboy指余若薇「都話佢實會幫番藍血人自己友啦」、python笑言「佢真係上咗腦、以為自己真係女神」、kino88則怒斥「女神邊度封o架,打倒昨日的我」、ntitim質疑「係唔係藐視法庭,係由法官決定,唔係由你決定……」,而UNEMPLOYED126則一針見血都指出「法律界吹雞(召集自己人),愚(余)議員跪低」。就連公民黨亦不能幸免,成為網友抨擊的對象。網友東方紅引用著名對聯「雪塑觀音一片冰心難救苦,雨淋羅漢兩行珠淚假慈悲」抒發對公民黨及余若薇的不滿,gotra希望所有選民認清公民黨的真面目「這就是為國為民服務的政黨!」

網友bluesealz亦提出唸法律不但需要理解法律條文,更需要堅持自己的良知:「法禮人定,天理常存。」網友thaidick則指「依家不但法治已死,連言論自己都無埋」。
 樓主| 發表於 2010-8-9 19:22:20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蘋果日報》

摑警案震盪  500黑衣人遊行
躁鬱症患者:病唔係藉口


【本報訊】包致金姪女辣掌餘威銳不可擋,不少巿民和警員昨日為她獻出人生第一次遊行,有躁鬱症患者高呼病人不是「大晒」,有醉駕判監者的親友呼寃「窮人含忍」。其中網民自發遊行,短短五天內號召了近 500人,網路上的怒火燒到現實。

遊行隊伍身穿象徵法律已死的黑衣,中午 12時在立法會門外集會,高呼「還我廉潔社會」、「打倒官商勾結」、「捍衞公平審訊」、「抗議法律不公正」和「維護前線執法人員尊嚴」口號,其後遊行至禮賓府遞交請願信。


500名市民昨日遊行往禮賓府,抗議包致金姪女襲警案維持原判。黃賢創攝


包致金姪女 Amina Mariam Bokhary。


參加自由黨遊行的方小姐指Amina案判決反映法律偏幫有錢人。

社民連:維護人權非警權

遊行發起人盧先生是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今年 22歲,首次參與遊行,他指上周三在 facebook發起遊行後不足五天,已有大批市民參與,「反映香港人今次真係好嬲」,他強調事件打擊前線執法人員士氣,若政府本周內不能作出合理回應,他將在下周日發起更大規模行動。

參與遊行的社民連「阿牛」曾健成指,警方過去執勤時,確曾借故推撞示威者,再「老屈」市民襲警,今次遊行非維護「警權」,「我哋出嚟係要維護人權,出嚟撐個道理,維護香港司法制度」。社民連「長毛」梁國雄亦指,現時警隊條例權力過大,有需要修改和檢討,「o依家條條例保障唔到市民,亦保障唔到前線警員」。

30歲的彭小姐跟包致金姪女 Amina Mariam Bokhary一樣是躁鬱症患者, 04年病發,現時病情受控,「病唔係藉口,我唔會畀自己唔食藥,啲藥會帶喺身,呢個病唔會話乜嘢都控制唔到,點會其他警察同佢講嘢佢都識得應吖,全部都係 bullshit(廃話)!佢家境咁好,屋企人都應該提佢食藥啦」。

退役警:捱摑警員被毆辱

任職旅遊業的黎小姐,自言周日最愛打台灣牌,「除咗Look Sea之外,我都未行(指遊行)過,要我放低嗰 16隻牌出嚟行唔係咁易,證明呢件事幾咁激親我」。朱小姐的友人曾因醉駕入獄,「我飲咗酒都唔揸車,奉公守法,我朋友都坐咗(指坐牢) 14日,雖然只係 14日,不過佢都負番佢應負嘅責任,唔明點解佢(指Amina)唔使(入獄)」。

十多名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創建人暨退役同僚聯會的成員,昨日亦首度參與遊行,夥拍自由黨遊行至政府總部。聯會委員周鎮宇批評,包致金姪女今次所犯的襲警罪比一般襲警罪嚴重,「今次係我要犯法,要打你就打你,對法律係完全唔尊重」,並形容被摑的警員是被「毆辱」,「仲慘過捉賊時被打」。周認為,警方選擇以較輕罪行檢控包的姪女並不恰當,認為立法會應調查當中理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731&art_id=14325423  (有片)
 樓主| 發表於 2010-8-9 19:24:4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丹尼王子@HK 於 2010-8-9 19:29 編輯

李柱銘:讓司法制度處理

【本報訊】面對市民不滿裁判官阮偉明對包致金姪女案的裁決,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深感憂慮,擔心對法官造成壓力,不但無助捍衞法治,反而危害司法獨立。他認為解決事件的最佳方法,應交由司法制度處理,而非公開批評法官的裁決。

李柱銘接受訪問時指出,他對越來越多人批評阮偉明的裁決、甚至形容事件反映「法治已死」深感不安和憂慮,因為司法獨立的精神在於法官可以不受任何外來壓力下判案,若市民不滿法官裁決,紛紛表達不滿,形成社會壓力,令法官改變本身判決,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情,此舉不單止無法捍衞法治,甚至危害司法獨立。

籲市民克制 勿針對法官

外界經常強調被告是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姪女身份,李柱銘認為對包致金不公平,因為令人以為阮偉明的裁決,與被告和包致金的親戚關係有關,但他堅信法官不會因被告和某些法官有親屬關係,而影響他的獨立裁決。

面對目前情況,李柱銘希望市民克制,不要將矛頭指向法官,應容許各方透過現有制度化解事件,事實上律政司已向上訴庭提出覆核阮官的裁決,公眾應該交由上訴庭法官解決今次風波。

有市民也認為不應將批評矛頭指向法官,發起網民遊行的盧先生,遊行前透過 facebook和網上討論區,呼籲參加遊行的人士「不要玩法官及侮辱到法官太過份」,網民昨日遊行時,亦甚少批評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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