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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林貝欣受辱 甚於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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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9 14:51: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先解釋何謂遊刑
2010071907292369ca0.jpg
http://news.ycwb.com/2010-07/28/content_2587525.htm

再嚟睇下林貝欣過啲乜

"通缉犯"林贝欣谈看守所生活 每天洗三次厕所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表时间:2010-07-29 08:16:20 

《19岁宅女变成通缉犯?》追踪之回家



■小林告诉记者:"这件事在我心里划了一个很大的伤口,我一辈子都忘不掉。"新快报记者王小明
/摄
广州被抓押到浙江义乌
,拘押12天后终于证明清白,拒绝警方两千元补偿只身返穗
■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曾被浙江义乌通缉并拘押的"匪首"林贝
欣回家了!昨天零时15分,终于洗脱冤屈的林贝欣返回广州文德南路的出租屋。当她下飞机在机场见到亲人的那一刻,泪水"决堤"而下,出身农家的她,12天来无辜被拘押,受了难以忘却的委屈,而她,以"只求平安"四个字拒绝了义乌警方的2000元赔偿费。
回家了哭吧哭吧不是罪
前晚11时15分,当身穿黑色裤子、粉色上衣的林贝欣出现在白云机场B2出口时,等待已久的姐妹和母亲上前与她抱头痛哭,林母几次跌坐在地,边哭边用家乡话喊:"冤枉啊,我们贝欣是被冤枉的。"
林贝欣,这位从未踏足浙江地界却被错认成浙江通缉犯的19岁少女,拒绝了义乌警方2000元补偿,带着三张"决定书"回到了广州。那三张"决定书"分别是义乌警方针对林贝欣出具的"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撤销案件决定书(副本)"。它们明白无误地显示:义乌警方抓错人了
深夜,林家姐妹租住的出租屋里灯火通明,未能亲自去机场的奶奶、五妹等人,正激动地期盼着林贝欣走进家门。每当门外略有响动,奶奶都会探身观望,她在急切地等待孙女的回来。五妹林贞吉说,林贝欣被关押的这段日子,家里气氛很压抑。为不错过警方消息,二姐特意带着14岁的七妹一起上班,让她专门替自己盯着手机。
昨天零时15分,林贝欣一家人终于在楼下团聚,奶奶顺手抛出一个生鸡蛋,在地上摔得稀烂,"驱邪避祸,除除秽气。"奶奶边抹眼角的泪水,边拉着孙女上了楼。祖孙俩紧挨坐在床上,泪眼婆娑的奶奶亲手为孙女剥了一个熟鸡蛋,"吃了压压惊"。
到此时,林贝欣已经被迫离家12天。细心的二姐林龙腾,在日历上记录了每一个重要的日子:16日,被抓;20日,妈妈阿婆来广州;25日,大姐儿子发高烧不得不回去;28日,林贝欣回来了。
19岁女孩蒙冤无辜被拘12天
终于回家了,林贝欣无法压抑激动的心情,泪水打湿了母亲的怀抱。「这件事对我的伤害,是我这辈子都不能忘记的,一想起我就会做噩梦,就会流眼泪。」林贝欣不无痛苦地说。

■在林家姐妹居住的出租屋里,电视机上摆放的一本台历上,细心的二姐林龙腾在上面记录了每个重要的日子,16日,被抓;20日,妈妈、奶奶来广州;25日,大姐儿子高烧不得不回去;28日,终于回家。
7月16日晚:被抓,进看守所
借身份证室友上网我被抓
说起当时被抓,林贝
欣仍有点愤愤不平。7月16日晚,室友余晓婷
借了她的身份证去广州文德南路附近的网吧上网,输入身份证号码没多久,突然出现几名穿制服的警察,将余晓婷带走。之后,林贝欣接到余晓婷从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要她去证实身份证是林贝欣自己的。
林贝欣随即带着妹妹和表弟赶到派出所,她一人上到2楼办公室配合调查。没多久,余晓婷被放了出来,而林贝欣则被一直讯问。「当时他们说我是浙江警方的通缉犯
,要按规定拘留我。」林贝欣觉得很奇怪,自己很少出门,浙江更是从未踏足,自己怎么就变成了通缉犯?但当时民警却未和她多说,让她脱下身上的首饰及拖鞋,交由其妹妹带回家。
妹妹他们回去后,林贝欣本以为家里人会过来「解救」她,可在派出所待了一段时间后,她就被押上警车送到了位于萝岗的越秀区看守所
。当她家人赶到时扑了个空。林贝欣说,她都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却被关进了看守所。
关押六天日日洗三次厕所
林贝欣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6天。她说这段经历让她这辈子都无法忘记。
16日晚进监房前,林贝欣衣服上所有金属的物件都要被剪下。她的牛仔裤第二天才剪好归还,所以当时她只穿着上衣。而房间里住了20多个人,大家见到她,都眼睛直直地盯着她。「我当时真怕她们会伤害我,我也怕我的家人找不到我。」幸好,监房里的好心人在得知她的遭遇后,将自己的衣服、拖鞋等借给她。
看守所的生活很枯燥无味,林贝欣每天除了以泪洗面外就是胡思乱想。「关在里面不能出去,家里人不知道我的下落,着急担心怎么办?」林贝欣说,她也担心家人,可无从联系。而监房里很脏,20多个人挤在一张水泥炕上,吃饭用的饭盒还是之前别的犯人留下的。「我一天吃不下几口饭,一想到自己莫名其妙被关进来,我就会流泪。」
让林贝欣倍感委屈的是,在看守所里她每天要洗三次厕所。「她们说,新来的都要洗马桶。」一个监房20多人共用一个厕所,又脏又臭。每次洗完她都觉得整个人像虚脱了一样。
7月22日:出广州,戴着手铐7月23日:到义乌,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两名女警全天看守
7月22日上午,浙江义乌
警方来了4名警员,开着警车将林贝
欣提走。一路上警察一直让林贝欣戴着手铐,即便停车进餐馆吃饭、上洗手间,手铐也不作任何遮盖。「走到哪里都有人盯着我看,以为我犯了滔天大罪。」林贝欣气愤地说。
7月23日凌晨2时许,林贝欣到了义乌,早晨6时许做完笔录,主要是问她2007年到2008年的工作情况。此间林贝欣提出要给家人打电话。后经请示领导,被抓8天后林贝欣才第一次联系上家人。在义乌林贝欣没再被关进看守所
,而是被安排在派出所旁一家招待所监视居住
,有两名女警24小时看守。「在招待所期间,我不能出门。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胡思乱想。虽然房间有电视,可我根本看不进去。」
7月26日:清白了,解除监视7月27日:回家了,警察道歉
只求平安拒绝当地警方补偿
林贝欣说,其间,当地两名警官分别在义乌和广东、湖南间飞来飞去,核实情况。26日,民警告诉她,经调查证明她是清白的,决定解除监视居住。当天下午,在林贝欣一再要求下,警方同意她给家里打电话,告知她27日将返回广州。
7月27日,林贝欣被带到义乌市稠城派出所,办理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及案件撤销等手续。随后,义乌警方给林贝欣买了一套衣服、一些礼物、一部功能最简单的手机,还拿出2000元补偿金给她,作为此次错抓的赔偿,并口头道歉
「我家不缺这些钱,这次受冤枉已经给我们造成了那么多伤害,我只求能平安回家。」出生农家的林贝欣显得很倔强,此时的她身无分文,身上穿的,仍然是被抓时的那一套衣服,但她还是一口回绝了义乌警方。任凭民警规劝,她也只答应收下那部手机和100元,手机方便联系家人,100元应急,以防在机场找不到家人可以打车回家。
27日下午,义乌警方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把林贝欣送上飞往广州的航班。
27日晚11时30分,林贝欣搭乘的航班抵达广州白云机场。
28日零时15分,林贝欣回到家中。此时,距离她被警方带走已过去了12天
家人质疑
如果真是通缉犯她会到派出所自投罗网?
大姐林吉龙介绍,林贝
欣2007年到广州,在中山三路一家服装仓库上班。当年8月,林贝欣上班时被人偷走手提包,里面有现金、身份证
等。之后小欣将身份证挂失,让父亲到陆丰老家派出所补办。新证于同年9月拿到。
「如果真是通缉犯,她会拿身份证给别人去上网吗?」林吉龙质疑说,妹妹又怎么会自己到派出所自投罗网呢?在家人眼里自小体弱多病的林贝欣胆小怕事,是性格内向的宅女,和陌生人说话都会脸红。
家属怀疑,极有可能是有人拿着林贝欣的身份证去作案,让她背了「黑锅」。
义乌警方
排除林贝欣涉案已向林贝欣道歉
昨天,义乌
警方表示,经过侦查和调查,最终排除了林贝欣涉案嫌疑。
义乌警方表示,连日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8月,林贝欣的背包曾在广州打工的地方被盗,内有身份证等物(当时未报警)。当年9月2日至2008年4月21日,有犯罪嫌疑人曾先后四次用林贝欣的身份证登记入住广州市的酒店、宾馆;2007年9月25日至2008年9月11日,有犯罪嫌疑人曾先后两次用林贝欣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浙江省宁波市、义乌市的酒店、宾馆。
义乌警方介绍,2010年7月18日,林贝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陆丰市公安局瀛北派出所出具证明称,林贝欣曾于2007年9月9日在该派出所报称身份证在广州遗失,并补办了身份证。2008年9月11日,义乌警方破获盗窃团伙案件时,林贝欣应在广东工作,在义乌登记使用林贝欣身份证的不是林贝欣本人,另有其他犯罪嫌疑人,可排除林贝欣涉嫌该起盗窃案。
义乌警方已向林贝欣本人及其家人道歉,删除了通缉她的信息,并表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或赔偿
「虽然接受警察道歉,但心里不服」

林贝欣回家了,但性情较之以前更加内向,一个人坐在家中发呆,一有人提起「手铐」、「监狱」等词时,她总会情绪失控,害怕落泪。她说,自己接受了义乌
警方的道歉,但心里不服。其家属希望相关部门能还林贝欣一个清白,恢复她的名誉。
回家的林贝欣想起被无辜拘押的日子就做噩梦就流泪,家人希望相关部门恢复她的名誉
听「铐」就落泪无颜对亲朋
28日,林贝欣终于回到家了,家人都很开心,可是大家却暗地里为她担心起来。二姐林龙腾告诉记者,林贝欣的性格较之以前更加内向,她一人在家中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而在家里,大家都不敢提「手铐」、「监狱」等敏感词汇,因为她一听到就会情绪失控,害怕得落泪。
林贝欣说,她被关在看守所
的那六天里,天天以泪洗面,就像过了几年一样漫长。而当她被带到义乌协助调查时,一路上害怕不已,警方还给戴上手铐不加遮掩,让她觉得抬不起头来。「我没做错什么,他们凭什么这样对我?要不是你们报道了这件事,我都不知道去了义乌,他们会怎么对我。」
林贝欣说,当警方查清她与案件无关后,义乌警方的确向她口头道歉了,而且还买了手机、衣服等东西给她,并拿出2000元给她,作为此次错抓的赔偿。当时她的确接受了警方的道歉,但觉得心里很不服。
林贝欣说,虽然义乌警方已经口头道歉,也说给她做出补偿,但她觉得警方说这些没有任何意义。「这件事在我心里已经划了一个很大的伤口,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林贝欣说,现在想起当时被戴手铐不加遮掩的情形,就会做噩梦,就会流泪。「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了,我没脸去面对我的家人、朋友,我觉得自己抬不起头。」林贝欣说,目前她没心情去上班,想先休息一段时间,等心情平复下来后再想以后该怎么办。
律师:警方存在前期身份核实程序不作为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
的朱永平主任表示,对于林贝欣的案件,首先,警方侵犯了林贝欣的人身权利,对其进行了没有犯罪事实的错误拘留。其次,林贝欣的案件已经属于《国家赔偿
法》所规定的赔偿范畴,她本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一并提出精神损害鉴定,法院将根据林贝欣具体受损害程度予以赔偿决定

朱永平
律师表示,林贝欣被错误拘留的案件意义已经超越案件本身。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有可能丢失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明,这就要求警方谨慎、细心地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作出核实。而林贝欣也可以质疑浙江警方为何草率地未通过嫌疑犯身份核实,以及到当地警方和家属处核实身份,就发布了网络通缉令,导致林贝欣被错误拘留,警方存在前期未对嫌疑犯身份核实的程序不作为。
我觉得两边警察都有责任,为什么在广州,我妈妈和奶奶去跪求警察让我们见一面时,他们都无动于衷?而义乌警方只听片面之词就把我抓了,为什么他们不去我的家乡核查下?」——林贝欣
發表於 2010-7-29 16:03:06 | 顯示全部樓層
唉,「陶瓷」就系咁~
發表於 2010-7-29 16:03:59 | 顯示全部樓層
唉,「陶瓷」就系咁~
發表於 2010-7-29 17:16: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ren1981 於 2010-7-29 17:20 編輯

星仔話齋:差佬靠得住,豬乸會上樹
發表於 2010-7-29 21:27:53 | 顯示全部樓層
索嘗啦
 樓主| 發表於 2010-7-29 21:38:33 | 顯示全部樓層
索嘗啦
雨夜街燈 發表於 2010-7-29 21:27



    索償就唔諧和啦! 之前阿邊個都話唔敢要咁多...
發表於 2010-7-30 15: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索償就唔諧和啦! 之前阿邊個都話唔敢要咁多...
外外星人 發表於 2010-7-29 21:38



    索条毛,法定赔偿系1300几咋,肯畀2000文已经明益你啦!重想点啊!
發表於 2010-8-1 16:47:15 | 顯示全部樓層
索条毛,法定赔偿系1300几咋,肯畀2000文已经明益你啦!重想点啊!
malauzai 發表於 2010-7-30 15:22

噉事主係唔係應該對呢2000文感恩戴德,高呼皇恩浩蕩啊?感謝父母官冇繼續冤枉佢呢個屁民,重要賞賜2000文,恩惠萬民蒼生啊?!!!
發表於 2010-8-1 21:11:42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民警的質素好多就是這樣....有沒有抓错人...由案件地區去分別...
抓了送過去就好...
而且這次的事...林贝欣自己都有一點點責任...她的身份证和背包一起被人偷了時...我看上面說...她好似沒有去報案報失....在大陸報案報失有沒有用我不清楚....
但如果在香港...身份证被人偷了..而又不去報失...到有人用你的身份证去犯了案...警方一捉到你...一樣是送去案件發生地區的警署...然後先笔录後拘留再來先慢慢查....最後可能是擔保外出...   
如果身份证被人偷了...盡快去警署報失了   就沒這樣的麻煩事發生了....
發表於 2010-8-1 22:47:56 | 顯示全部樓層
并唔觉得今次警方处理有咩做错,佢地都係走程序做野
依家地方行政都唔敢踩过界
调查取证方面肯定係会交由通缉当地去做
只不过係有啲方面可以做得更好更人性化

至于身份证方面报失,大陆一样有用
但依边既人俾人抢或者唔见左都冇依个习惯,都认为报左警都摞唔翻就冇做依样野
但麻烦有时候就因为咁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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