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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27 16: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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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suNT(♂) 於 2010-6-27 17:20 編輯
我觉得原书的音标标的粤拼是错的,所以我不会保持原状,但会参考之,且书上的音标不能通过键盘打入粤语字。 ...
dert112233 發表於 2010-6-2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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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係咁樣好喇,界時, 將未刪去原音標嘅文件 與你 修改後嘅文件, 各發一份,好掛
我嘅目標系, 第一任務系 "不要滅失原作信息".(包括原作好可能系錯誤嘅地方 ) 之後,才是以"他人或自己檢較修改本"作為 "自己應用標準"
我系咁樣認為嘅:
盡管自己對前人努力有異議, 都應該盡可能保持原貌,
(況且,仲未確定,自己系咪理解前人嘅意圖, 更未確定,前人嘅努力是否對後人有幫助,)
(各人或自己 另字 附加修改意見,係另一回事)
至於他人或自己是否採用前人嘅結果, 再由 他人或自己 自行決定,
目前已有粵拼輸入法, 以及 書中不是按照粵拼輸入法 來音標,
並不代表"粵拼輸入法"就是 完美, 不代表, 僅僅需要存在"粵拼輸入法"此一種
舊一套音標 或者對於其他人 更有參考價值,
相當於,本人認為, 理想的歷史工作者,
不應預設立場, 附加自己意見 嵌入到史書中,
而應該 不偏不倚地 記錄事件,
自己如果有自己意見,應以'附注"的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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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綱上線 咁講, "四舊"對於 汶革時代嘅當時睇法 系 無用\廢物\無價值 嘅, 但原則上並不代表,就可以刪除delete,
將其壓縮打包, 封存, 才是對待 '(有價值或不確定價值) 歷史遺產' 嘅上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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