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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香港「政府係殺人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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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7 18:30: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7-3-2010

香港《東方日報》

「政府係殺人幫兇」


精神病漢去年五月突然病發,在深水埗當街持刀狂斬年僅三歲男童,稚子頭中六刀慘死,瞬間與以身擋刀護子的慈父陰陽相隔。行兇的精神病漢梁全永昨在高院承認誤殺等罪,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無期治療。不過,男童雙親的哀痛未有隨着判決而得到撫慰,夫婦倆一年來在悲傷和憤怒中度過。就在宣判前,飽受喪子之痛的慈父憤然去信控訴曾蔭權及周一嶽,怒斥當權者冷漠無情,一直無關注及投放資源跟進重投社區的精神病患者個案,是殺人幫兇!


余父指摘政府忽視對精神病患者重投社區的支援,引致悲劇一再發生。 (張學儀攝)

當日目擊愛兒余錦晉遇襲、拚死護子卻阻止不了悲劇的慈父余國昌,昨得悉判決後直言極度失望,「終身監禁都唔使,點解會咁?呢啲根本係一級謀殺。」年屆六旬的余父昨午接受本報訪問時戴着墨鏡和口罩,把一臉哀痛掩蓋起來,但憂傷的眼神可見他強忍着淚水,以微弱的聲線控訴判決的不公。



擋刀無法救子耿耿於懷

「我好掛住佢(晉仔)!」兇案至今近一年,余父還未能忘記愛兒可愛的樣子,憶子成狂的他幾乎每日以淚洗臉,與妻相對無言,每每到了深宵時分夜闌人靜之際,夫婦倆難以入眠。正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余父經常在夢中與愛兒相會,拖着小手到處遊玩,但醒來驚覺南柯一夢,「每次發夢都見到晉仔,帶佢周圍去玩……但醒咗就咩都冇咗,我個心真係好痛!」

別人眼見他當日以身擋刀護子,稱許他是勇敢父親,冀他重新振作,但他坦言已沒了做人樂趣,「救咗個仔就話啫,依家佢唔喺度,有咩好講!」他不諱言,現時對陌生人失去信心,「我依家喺街真係好驚,每次出街都好擔心身邊的人……,點解政府可以咁草率,讓病情嚴重的精神病患者四圍走?」而每次聽到了白車響號,亦憶起愛兒當時被殺慘況,心驚肉跳得彈起來。

余父喪子之痛尚未平復,復因政府的冷漠令他更憤怒。原來事發至今政府除原區安置他夫婦入住公屋外,再無施予任何援助,包括晉仔的骨灰至今仍「無以為家」,要安放在九龍殯儀館,輪候政府靈灰龕位遙遙無期。而去年底起,當局又停了對他的心理及身體治療,指他已康復,「止痛藥都要自己畀(錢)」,但實際上他擋下多刀的雙手,至今連簡單手勢也做不了,例如拱起雙手作心形狀表達對兒子的愛;頭手等多處仍感痛楚,「但最痛都喺個心……,依家仲係隱隱作痛!」


余父當日眼見愛兒中刀受傷倒地,悲痛得跪地痛哭。


死者余錦晉


被告梁全永被制服時身上衣服染有大量血漬。 (資料圖片)

轟政府漠視精神病患者

余父指摘政府一直無關注及投放資源,跟進重投社區的精神病患者,導致部分病人無定時服藥及沒人傾訴下再次病發。他日前透過立法會議員去信曾蔭權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控訴政府是案件幫兇,事後又死不悔改,以致再有上月精神病婦抱子跳海死亡的慘劇,質問高官到底要看見多少慘劇才醒悟,「係咪發生喺啲高官身上先有切膚之痛吖?」


余父指,政府對精神病患者重投社區支援不足,致悲劇一再發生,曾蔭權和周一嶽責無旁貸。

他批評官員冷漠無情,至今無任何高官作出一絲問候,亦無任何高官承認責任,他在信中表明會向政府追討賠償,「雖然人死不能復生,但政府將施政的失誤建立在我家人的痛苦上,這是何等不公平」,故誓要為子討回公道,並希望政府認真對待精神病患問題,勿讓悲劇再發生。


希望做個心形手勢表達對兒子的思念,但受傷的雙手不聽使喚。


余父講述當時以雙手擋刀護子的情況。

■記者張學儀、劉志城、陳兆豪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0327/00174_001.html  (有片)
 樓主| 發表於 2010-3-27 18:39:18 | 顯示全部樓層
被告認誤殺判無期住院

【本報訊】梁全永昨在高院認罪時,庭上詳細披露其病史。原來梁早於○四年至○六年曾入住葵涌醫院,但出院後無依時覆診,其姊案發前兩月發現他病情轉壞,求助社工安排宿位,但未及安排即發生本案。法官指被告在社區生活,事件難以防範,對受害人家庭及被告均是莫大悲劇,慨嘆若被告按指示治療,或可避免慘劇。法官遵照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被告無限期醫院令。

卅九歲的被告梁全永,昨開庭前還面帶笑容,惟聆訊期間則顯得呆滯。他原被控一項謀殺及一項企圖謀殺,但因他受精神病影響犯案,控方接受他改認誤殺及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五月廿九日,在深水埗通州街臨時街市斬死三歲男童余錦晉,及斬傷晉父余國昌。


梁全永被判接受無限期醫院令後,由懲教署車輛接走。

聽到聲音叫他斬死小孩

被告事後與四名精神科醫生見面,醫生指他患有妄想性精神分裂達十五年,常受幻覺影響,覺得他人會傷害他。案發前一年其病情惡化,案發期間他精神病發,常聽到聲音叫他斬死小孩,他多次抗命,惟案發日終失控。醫生認為他當時精神異常,有重犯機會,須長期接受治療。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無案底,但曾在內地襲擊陌生人,他後來回港醫治,○四年入住葵涌醫院,○六年頭出院後無依指示覆診。被告原與七十七歲母同住,其母案發前數月入住安老院,他自此獨居。被告胞姊不時看望他,案發前兩月發現他病情轉壞,求助社工為被告安排住宿,惟未及安排便發生本案。其姊對事件十分難過,被告亦深感後悔。

案情指,受害余氏父子與被告同住通州街一大廈,但互不相識。案發日余氏父子在事發地點玩耍,被告突用菜刀猛斬余童,余父護子時也被斬傷手,旁人見狀向被告擲物並最終制服他;余童頭部重創六刀,其中四刀致頭骨破裂,腦部受創身亡。余父雙手及頭亦受傷,須留院個多月。被告事後向警方承認患有精神病多年,在中港均曾治療,他不認識余氏父子,選中余童只因他易落手。

案件編號:HCCC 329/2009
 樓主| 發表於 2010-3-27 18:52: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デンニ王子 於 2010-3-27 18:55 編輯

夜返現場冀遇愛兒鬼魂

老來得子的余父案發當日原定舉家外出遊玩享天倫樂,就在抱着愛兒在街上守候妻子闔家出發之際,不幸的事卻找上門來。余父昨首次親述案發情況,透露他甫抱着愛兒上街,背對所住大廈之際,未及反應,兒子已遭兇徒橫刀一劈在頭;事發經過至今仍歷歷在目,他現時雖已遷離原址,但睹物思人,深宵時分仍不時重返現場,冀與愛兒靈魂相遇。


晉仔無辜遇害,雙親悲痛不已,事隔一年仍未平復。

外出遊玩    災難臨門

「我仲記得當日抱住晉仔,諗住一家出街玩!」余父憶起這個磨滅不了的日子,他由住所下樓,抱着晉仔在身前,一步一步走近兇案現場,等候與隨後出門的妻子會合,然後歡天喜地整家人出外玩樂,享天倫樂。他記得當時懷中的晉仔臉朝前方,突然「蓬」一聲,已見兒子中刀,他未知發生何事,只顧拚命用手擋刀,雙手手掌亦被劏開,兒子跌落地上;他隨後奮身而上,仍不敵對方,兒子再被砍多刀。

憶念愛子的余父現時經常在夜深時返回愛兒最後身處的通州街現場,「夜晚兩三點,我會去番現場,希望見到佢一面。雖然我知道佢已經唔喺度,但係我寧願相信呢個世界有鬼魂存在,希望佢喺度徘徊嘅時候,我可以見到佢。」

妻子的情緒同樣未平復,「佢都成日會去番嗰度企,企到個人呆晒。個仔死喺我手上,我都唔知點同佢交代,連勸都唔知點勸。」他透露妻子已將晉仔生前物件全棄掉,減少觸景傷情。

■本報記者
 樓主| 發表於 2010-3-27 19:07:25 | 顯示全部樓層
政府補鑊唔湯唔水漏洞多

【記者陳潔雯報道】政府一直忽視精神病患者需要,有精神科專家炮轟當局對重投社區的精神病患者支援不足,直至去年發生多宗慘案後,曾蔭權才在施政報告中提出預留七千八百萬元,試行個案管理計劃「補鑊」。但專家批評,有關改善方案仍錯漏百出,例如個案只獲跟進三個月後便無下文,他警告當局若再不按社會需要提供足夠精神科服務,同類悲劇陸續有來。

個案跟進三個月無下文

裁判官昨宣判時指,若案中被告梁全永有定期覆診,相信可避免悲劇發生。食物及衞生局回應指,為進一步加強對嚴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政府已向醫管局增加撥款,於個別地區試行個案管理計劃,培訓醫護人員為個案經理,在社區層面為嚴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持續的個人深入支援,預計在二○一○至一一年度,該計劃可惠及五千名病人。

不過,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指出,當局的個案管理計劃並非解決問題的萬全之策,相反更漏洞多多,例如不少個案經跟進三個月後便無下文,有違與病人建立長久互信關係的原意,而且不少精神病患者出院後一段長時間才會病發,當局「蜻蜓點水式」的跟進,根本無助解決問題。

李誠又指,現時政府只針對高危的精神病患者增撥資源改善服務,粗略估計不足一成離院病人能夠受惠,但過往涉傷人的精神病患者中,逾半屬非高危病人,加上病人出院後出現的變數很多,故當局若不放棄以此準則來「配給」服務,定必出現更多漏網之魚。他指西方先進國家的精神科服務資源一般是按人口比例計算,建議港府參考外國做法,增撥足夠資源來完善服務。
 樓主| 發表於 2010-3-27 19:14: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デンニ王子 於 2010-3-27 19:16 編輯

官方回應梁全永出院後的跟進情況

部門/機構 回應

醫院管理局 拒評。該局會安排社區精神科護士為優先跟進類別的高風險病人,提供出院後特別跟進,包括提前家訪及安排資深精神科醫生跟進

葵涌醫院 梁全永04年5月14日入院,治療後情況穩定,醫生按臨床診斷安排梁06年1月17日出院,並定期回院覆診,最後一次覆診是09年5月8日(即案發前三周),當時病情穩定。該院有為出院病人提供復康支援及外展跟進服務,但拒答曾對梁進行多少次家訪

社會福利署 十分重視醫務社工與醫管局精神科醫護人員的合作,梁出院後有按既定機制接受醫療跟進及社署和社福機構服務。社署無透露曾否派社工家訪梁,以及梁胞姊要求社工安排宿位的跟進情況
發表於 2010-3-28 00:31:35 | 顯示全部樓層
官員有情嘅話就唔叫官員啦。官場裡面一講關係,二講厚黑,即使有情都練到無情啦,畢竟要喺個官場生存架嘛。
發表於 2010-3-28 00:35:52 | 顯示全部樓層
佢都冇尽责睇实佢有精神病嘅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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