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2386|回復: 0

[其它] 一位北京女性黑在日本淘金時期血染的情感苦旅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0-1-26 02:03: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婚姻,本身是一種責任。一旦對婚姻不負責任或者想推卸責任的時候,許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就會發生。日本新華僑報網近日刊文披露了一位北京女性在日本血染的情感苦旅。

  文章摘編如下:

  中國僑網報道,她,原是北京一家藝術團體的古箏演奏員。她說自己明顯地感覺到社會變了,單位里有能耐的人,要么是遠走出國,要么是跳槽改行。她常常暗自思量,覺得自己也應該想想辦法了。還有,她對自己的婚姻狀況也不滿意,但看看幼小可愛的女兒,又不忍心離婚。走吧,到外國去,也許會闖出一條新的道路。說來也簡單,這就是她當時出國的動機。

  琢磨一下家里,親戚里邊沒有沾「洋」字邊的。環顧一下四周,她想到了鄰居大媽家里的兄妹倆。聽說,他們到日本后都和日本人結婚了,為何不拜托他們呢?多年的老鄰居了,她還把這對兄妹當中的哥哥稱為「三哥」呢,求「三哥」幫幫忙吧。  

  「遠親不如近鄰」。她覺得至少在辦理出國手續這件事情上,中國這句俗話是蠻有道理的。她給「三哥」去信后,「三哥」不僅答應下來,而且很快就把手續辦下來。那年1月,她隨著熙熙攘攘的人流走出成田機場時,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已經置身于異國他鄉了。

  一個半月以后,她和「三哥」同居了。是一種報答嗎?她說不是。「三哥」已經和她說實話了,雖然和一位日本女性結婚了,但「妻子」住在橫浜, 「三哥」仍住在東京。每年更換新的簽證的時候,「三哥」要向「妻子」支付60萬日元,除此以外,兩個人沒有什么來往。真的?!她在內心中有點可憐「三哥」,而男女之間的感情,有時就是從憐憫開始產生的。于是,她做出了這樣的選擇。誰讓這是在國外呢!?

  好景不長,她自己在一邊上學一邊打工,「三哥」卻沒有工作,整天泡在「彈子房」內,贏錢的時候不少,輸錢的時候更多。有時,她去「彈子房」內勸勸,「三哥」反而自己動手,拿出她的錢包再「投資」,做新的一輪拼搏。

  她為自己的感情「投資」后悔了。她覺得這樣和「三哥」住下去,不會有什么好結果。據她說,她和「三哥」來了個「好說好商量」。自己在赤羽找到一家燒肉店打工,然后搬進了那家店里的宿舍。

  她說:在國外管不了那么多,大家都是「抗戰夫妻」,合得來就可以住在一起。然而,事情并不是那樣簡單。

  和「三哥」分手,意味她要走一條新的道路。但是,由于她已經成為了「黑戶口」,所以這條新的道路走得非常艱難。

  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后來又從燒肉店的宿舍里搬了出來。一天,她在電車上心臟病突發,臉色煞白,汗珠大滴大滴地往下淌。這時,身旁的日本人都無動于衷,個個都裝做看不見的樣子,倒是一位來自上海的小伙子出面把她送到醫院。在最危急的時候幫助了她。

  她從病床上醒來,看著守護在旁邊的這位小伙子,眼淚撲簌撲簌地往下掉。離開國土的人,都怕孤獨,怕患病,更怕患病后的孤獨。此刻,不管是誰,只要他伸出一雙溫暖的手,她都會撲向他的懷抱。

  她又和這個小伙子同居了。她沒有問他住在哪里,只知道他也是「黑戶口」。天涯淪落,同病相憐。事后,她知道小伙子還有一個女朋友,但她也不愿意和小伙子分離,寧肯承受小伙子這邊住幾天那邊住幾天帶來的精神痛苦。痛苦之極,她就把盞自飲,醉后大哭,彈上一曲悲惋哀傷的古箏曲……

  冤家路窄。一天,她和小伙子在新宿一家彈子房玩的時候,偏偏碰上了「三哥」。

  「三哥」臉色驟變,把她叫到一邊,說:「我16歲就在社會上混,你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你他媽的怎么跟中國人混?真沒出息!要跟就跟日本人,還可以搞到點錢!你現在要是愛得死去活來,我就不管你。不過,下次別讓我看見他!再讓我看見了他,我就讓你雞飛蛋打!」

  她心里想,我一不是你老婆,二不是你妹妹,憑什么要受你管呢?她還有一種看法,在國外大家都是單身,誰喜歡誰,就可以一起住。反正是「抗戰夫妻」,「抗戰」一結束就各奔東西。

  「三哥」卻無論如何咽不下這口氣。人間世道,男女情懷,處理得當成親友;處理不當,則會反目為仇,乃至血刃相見。這或許也就是人與動物的區別之一。

  「三哥」敢于拔刀相見,固然有情場受挫的原因;她自己「黑戶口」的身份,又何嘗不是這場血案的原因之一?

  她記得那天是上午9點鐘左右。「三哥」突然打來電話:「我現在就在樓下。我要和那個孩子說兩句話,跟你沒有關系。你開開門,你別說話。」

  她打開門后,才發現情況不妙。「三哥」的手中竟然拿著一把匕首。她算得上是勇敢的女性,主動迎上前去,「有什么話你跟我說,不要傷害他。」說罷,用自己的身軀擋住了小伙子。「三哥」并不多說什么,狠狠地揚手揮刀一下,她的左面頰立刻血如泉涌。接著,「三哥」又使勁掄上一個巴掌。

  眼看著捂在她臉上的白色毛巾被鮮血染紅,眼看著她跪在地上苦苦央求,「三哥」對那個小伙子發話了:「我養了她3年,你拿出300萬日元來。拿出來,你們就平平安安過日子;不拿出來,老子這刀不認人!」  

  她哭著央求「三哥」,告訴他現在沒有錢,告訴他以往借給他的150萬日元不再要了。「不行,」三哥蠻橫地說:「沒錢把銀行卡交出來,把密碼說出來!」在暴力面前,人是軟弱的。

  他們兩個人各自拿出了自己的銀行卡,說出了銀行卡的密碼。「三哥」的臉上露出了勝利者的微笑,「錢,我一會兒就取,先花著,過兩三天我還來」。臨走,「三哥」晃晃手中的匕首,又把那個小伙子手腕上戴的價值20萬日元的「雷達」手表「要」了過去。

  怎么辦?因為兩個人都是「黑戶口」,誰也不敢去找警察報案。她急著找朋友,急著按照朋友的建議,找《日本新華僑報》社。當筆者在下午3點鐘趕到她的住宅時,只見淺綠色圖案的地毯上有一灘灘血跡。她臉上刀口處還在往外淌血……

  先給銀行打電話「掛失」吧。通過104號查詢臺,一個電話撥向三菱銀行中野支店,一個電話撥向東日本銀行新宿支店。遺憾的是,兩個人都說不出自己的「口座番號」。銀行方面的回答是:在掛失的時候,不僅僅要說出自己的姓名、銀行卡的密碼,還要說出「通賬」上面的號碼。否則,銀行無法核對。

  接著,兩個人去了醫院。遇到突發事故或者事件而受傷時,無論如何要立即去醫院。醫生的診斷書是日后處理問題的憑據。實在沒有錢的話,可以到醫院診斷后,僅僅支付治療費和診斷費。醫生開出藥方后,患者可以不領取,也就不必支付藥費。通過親身「實踐」,他們兩個人才明白日本的醫院中有這樣的名堂。

  當他們的委托人到東中野車站的警察「執勤崗」(日文稱為「交番」)說明情況時,警察冷漠地做出了這樣的答覆:遇到傷害事件,被害者要出面報案;被害者不出面,警察就無法出動。「黑戶口」還想在日本繼續勞動掙錢的心情我們可以理解,但按照規定,他們來報案后,我們要把犯人抓起來,也要把他們收容起來。他們如果看重自己的生命,就應該來報案;他們如果看重日本的金錢,就可以不報案。

  應該說,這位警察的回答是沒有錯誤的。但是,這不正是「黑戶口」的致命弱點嗎?如果僅僅憑此,「黑戶口」的生命安全就得不到保障,日本還能算得上是一個法治國家嗎?

  邪惡,往往可以得逞于一時。但是,當你拿起法律的武器時,就會感覺到正義的力量。

  她,躊躇萬分,猶豫不定。往北京打國際長途電話,家里的親屬勸她忍下來,這樣可以再掙一些錢;自己算計一下,150萬日元已經被「借」走,銀行卡里的38萬日元也被搶走,這樣身無分文,怎么回國見人呢?算了,還是不報案了。誰料,「三哥」在當天深夜又來電話了,得意洋洋地說:「錢已經都從銀行里取出來了。我先花著,花完了再找你。」看看身邊的小伙子,被驚嚇得睡覺時不敢脫衣服,夜里發高燒,她又覺得必須報案了。

  有沒有一個既可以懲罰兇手又可以保護自己的辦法呢?第二天,她的委托人再次通過104號查詢臺,查到東京入國管理局第一警備課的電話號碼。情況說明后,對方做了這樣的回答:這里只管處理「黑戶口」的問題。現在她的情況屬于傷害事件。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打電話給「110」,警察會去處理的。

  明白了,日本警察也是「鐵路的警察——各管一段」。入管局的警察不管治安;治安警察在一般情況下不管「黑戶口」的事情。當「110」的電話拔通后,警方表示非常重視。原宿警察署立即派警察來了解事件的經過。很快,原宿警察署負責處理外國人犯罪的「責任人」打來電話:「事件不是發生在原宿警察署管轄區域內。但是,我非常理解「黑戶口」的處境,他們許多人受害后不敢向警察報案。你還是要勸說她,讓她拿出勇氣報案。「黑戶口」報案后也可以不被收容送還。我告訴你們中野警察署的電話號碼。

  得到這個消息后,她的委托人又撥通了中野警察署的電話。刑事課的警察在聽取了情況介紹后問:「她已經不法滯留多長時間了?」「一年零三個月。」「告訴她,我們不會收容她。讓她大膽來報案。」

  就這樣,她才知道日本警察并不是見到「黑戶口」就要收容或者逮捕的。這一天上午,她鼓足勇氣,到中野警察署報案了。

  「三哥」還在得意,不時地打來電話,近乎瘋狂地叫嚷:「我早就告訴過你,別惹中國人,更別惹我這號的人。我現在給你破了(臉)盤兒,這不算完,我還要割他一只耳朵。這樣你們倆正好配成一對,省得誰把誰甩了。少廢話,把錢準備好,我還要去!」但是,「三哥」失算了。次日的清晨,當「三哥」還處在睡夢中的時候,日本警察破門而入,一副冰涼的手銬戴在了他的手上……

  她聽到這個消息后,輕輕地松了一口氣,說:「這次我才知道日本警察真不簡單。」不久,她又搬家了……

  對于這樣的結果,筆者能夠說什么呢?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粵語協會

GMT+8, 2024-12-22 22:04 , Processed in 0.06950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