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3035|回復: 12

[純水無大礙] [原创] 结婚的理由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4-10-6 07:14: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结婚的理由 如果你去做一下问卷调查:“你为什么要结婚?”我猜肯定会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理由。 最常见的应该是: 1. 年纪老大不小了,家里人催迫着要结婚; 2. 身边的朋友都结婚了,自己一个人越来越没有意思,随大流吧; 3. 人人都要结婚的啦,就像年晚的煎堆,人有我当然要有啦,不然会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的; 4. 为了传宗接代; 5. 不小心“搞出了人命”(有了小孩),不结不行; 6. 累了,好想有个自己的家。 比较浪漫的会有: 1. 彼此相爱,所以要结婚,永远跟他(她)在一起; 2. 太爱对方了,即使他(她)不爱自己,能跟他(她)在一起还是好的,希望终有一天能感动对方,人始终是有感情的动物嘛; 3. 一见钟情,突然萌发了要结婚的念头。 比较无奈的是: 1. 爱人要结婚了,新娘(新郎)不是我!既然不可以跟最爱的人厮守一生了,那么跟谁结婚也是一样了,只要对方待自己好也就算了; 2. 为了责任(有了小孩,或在一起太久了,浪费了双方不少的青春)被迫结婚; 3. 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只好退而求其次了; 4. 父母之命,媒酌之言 ……………………………… 无论你出自什么理由也好,也有人会因为误会而结合,然后为了解而分开;也有人先婚后恋,携手终老;更有人会怨怼一生,彼此互相蹉跎一世,这就叫做冤孽。因此,不管你们最早结婚时出自什么初衷也,依佛祖所说,我们得花上多少的前生缘才能换会今世彼此的一次回眸?才能换成今生的共枕同眠呢?一句话,惜缘才是真。
發表於 2004-10-6 07:50:27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我身边都有唔少朋友策划紧结婚啦
發表於 2004-10-6 08:08:42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不要我还没有耍够。不要说啊 !
 樓主| 發表於 2004-10-6 08:31:53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highyun在2004-10-05 23:50:27说道:[br]我身边都有唔少朋友策划紧结婚啦
我的朋友好多都已经开始策划下一步了 em10:
發表於 2004-10-6 09:54:11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highyun在2004-10-05 23:50:27说道:[br]我身边都有唔少朋友策划紧结婚啦
你老姐,我d朋友讲紧点可以罗最新嘅智能身份证乍,哈哈哈! em6:
發表於 2004-10-6 18:47:25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咁米系囖~!我地讲紧身份证扎
 樓主| 發表於 2004-10-7 00:16:11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姐姐仔‰在2004-10-06 10:47:25说道:[br]咁米系囖~!我地讲紧身份证扎
人生唔同噶阶段会有唔同噶追求,自己觉得值得就够了.
發表於 2004-10-7 07:47:12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high_hand在2004-10-06 01:54:11说道:[br][quote]highyun在2004-10-05 23:50:27说道:[br]我身边都有唔少朋友策划紧结婚啦
你老姐,我d朋友讲紧点可以罗最新嘅智能身份证乍,哈哈哈! em6:[/quote] 唓,我下年先是攞身分证。
發表於 2004-10-13 08:57:47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算把啦,你都系老架啦,阿叔.而家系我地d后生仔噶世界啊.哈哈
 樓主| 發表於 2004-10-14 07:58:15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哈哈,有人比人话老又5认喔,咔咔~ em3:
發表於 2004-10-14 09:42:24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老唔老有咩所谓,最紧要有钱同埋打得。
發表於 2004-10-14 22:53:41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一定要为了理由而结婚吗?
發表於 2004-10-15 08:57:27 | 顯示全部樓層

Re:[原创] 结婚的理由

噉唔系为乜啊?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粵語協會

GMT+8, 2024-5-8 03:50 , Processed in 0.06262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