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1653|回復: 4

[八卦時聞籮] 珠三角近十年空气污染元凶?昨晚郑达有讲!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9-10-20 16:14: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从「绿色燃料」到污染黑手  LPG真相在何处

 2009-10-20 10:13 来源: 金羊网 
新闻摘要: 市人大代表调研报告称,LPG比柴油污染更甚。对不明真相的群众来说,不冒黑烟可能就算环保。


    从「绿色燃料」到污染黑手


    市人大代表调研报告称,LPG比柴油污染更甚。对不明真相的群众来讲,「不喷黑烟」可能就算是环保。但对专业人士而言,怎样的答案才是负责任的?


    ◎广州市交委回应:LPG属于「国家车用清洁能源推广」的范畴。广州通过LPG推广,彻底解决了公交车「喷黑烟」的顽症。并在2009年国家科技部举行清洁汽车推广10年总结会上「获得了国家的认可和肯定」。交委将「继续新型清洁能源的发展动态」,「积极推动我市公交、出租行业环保化进程」。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市交委的回应,对调研报告中的具体的数据,如LPG燃烧排放的 H-C(羟基化合物)比柴油高127倍等都没有回应,而惟一的回应就是经过了国家级专家的论证,这有多大的说服力值得怀疑,我们期待拿数据来说服我们,仅靠所谓「专家论证」过不足以服人。


    ◎吴兑(广东气象部门首席科学家):我基本赞成人大代表的建议。不考虑政治,经济的原因,仅从环保效益来讲,提高油品质量,是当前环境状态下的广州的最优选择。气不一定就比油清洁。


    ◎胡朝辉(公司职员):要是专家所言不虚,LPG巴士弊大于利,就让人有疑问:目前广州6000多辆LPG,当初是怎么出街的?如此数量巨大的污染源在市区内放毒穿梭,此项公共政策怎么能顺利出台?


    ◎公交行业人士(不愿透露姓名):推出LPG是广州一个政策性的失误。LPG存在污染,甚至比烧柴油的污染更大,这是个老问题,早在LPG一推出的时候,有关的专家就已经有此提法。我个人觉得政府部门在全面推行政策之前,没有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就仓促上马。如果当时政府能从善如流,也不会导致今天这样的结果。


    ◎茉莉(媒体记者):什么才是真相,作为围观的群众很难明了。鉴于职能部门一向推诿的姿态,从感性上我更趋向于相信人大代表。但我想讲的是,围绕LPG的争论本身,更多是对政府决策程序的拷问。



 樓主| 發表於 2009-10-20 16:30:43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匀好睇过花灯



人大代表:公交推广LPG 要用数据说服

 2009年10月20日04:33 南方都市报




  摘要:交车LPG话题再起涟漪。昨天,市交委回应媒体称:LPG (液化石油气)「属于国家车用清洁能源推广的范畴」,且「经过严格的专家论证」,但人大代表更期待「拿出数据来说服,仅靠所谓『专家论证』不足以服人」。


  本报讯(记者 秦鸿雁 陈捷生)交车LPG话题再起涟漪。昨日,市交委回应媒体称:LPG (液化石油气)「属于国家车用清洁能源推广的范畴」,且经过「严格的专家论证」,但人大代表更期待「拿数据来说服我们,仅靠所谓『专家论证』不足以服人」。


  交委:推广LPG「获专家一致认可」


  今年8月,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骆鼎、曾德雄、田子军、吴巍红、黄炎金等5名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小组,对广州公交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在深入走访各公交公司、市发改委、交委、财政局等政府部门之后,他们认为目前广州巴士使用的LPG燃料,其NOx(氮氧化合物)、O3_O+(臭氧和正离子氧)、C_H(碳氢化合物)、C_S(碳硫化合物) 等等排放指标均比柴油巴士高出很多,其中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比柴油巴士高127倍。


  对此,交委回应称:LPG (液化石油气)「属于国家车用清洁能源推广的范畴」。而广州市推广LPG清洁能源也是「通过国家清洁汽车行动领导小组专家组的评审,并获得国家专家的一致认可」。并在2009年国家科技部举行清洁汽车推广10年总结会上「获得了国家的认可和肯定」。


  代表:论证应由第三方进行


  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曾德雄,在了解交委给新闻媒体的回应后称:「回应对调研报告中的具体的数据,比如LPG有机颗粒,C_H比柴油高127倍等都没有回应,而惟一的回应就是所谓『经过了国家级专家的论证』,这有多大的说服力值得怀疑,我们期待拿数据来说服我们,仅靠所谓『专家论证』不足以服人」。


  曾德雄同时指出,从市民的角度看,专家论证也好,谁组织专家论证的,若是政府部门组织的,则程序有问题,它缺乏公信力,应由第三方来论证。


  他还表示:「如用以后仍然坚持用这种LPG,也应该向市民公开LPG是从哪里来的,这种燃料产自哪里,是由哪里供应」。


  ■专家观点


  广东气象部门首席科学家吴兑:


  LPG加重广州灰霾


  我基本赞成人大代表的建议。在不考虑政治、经济的原因,仅从环保效益来说,提高油品质量,是当前环境状态下的广州的最优选择。气不一定就比油清洁。


  烧什么东西,造成什么样的污染,有一个环境效应。这个主要看城市当前的环境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广州目前需要对付的是———光化学烟雾形成的大气新型复合污染,具体表现就是灰霾。而光化学烟雾形成的大气新型复合污染是前体物,就是氮氧化物和挥化性有机物VOC,VOC是C_H的一种。其终致产物就是细粒子,就是灰霾。而从现在的情况看,LPG巴士在尾气污染物排放方面,其NOx,C_H的排放量比柴油巴士高得多。


  如果广州的交通工具有三种燃料可以选择,我觉得首先是选择提高油品质量,比如提高到欧四欧五的柴油,备选的是天然气即LNG,而不是LPG。可以借鉴欧盟国家的选择,减排的最佳方式就是提高油品质量。


發表於 2009-10-20 16:35:46 | 顯示全部樓層
廣寧哥應該去青山睇下啦,先前得個大隻講,而家就馬後炮,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正一吖茂整餅,累到我哋呢啲平頭百姓足足吸咗6年廢氣! [ 本帖最後由 紮那魯剛多 於 2009-10-20 21:34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09-10-20 21:13:04 | 顯示全部樓層


LPG弃用与否 公共决策都必须检讨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 2009-10-20 16:29:27 

□韩江子


作为纳税人的公民和受到空气污染危害的市民,我们要追问的是:当初的LPG公交的决策是如何出炉的,可行性报告是评估的,为什么面对诸多疑问和责难,交委要死死抱住LPG不放?这样的公共决策,到底是为了更环保的目的还是LPG本身?无论LPG公交是否弃用,都需要决策部门作出解释和检讨,对公众有个交代。


近日,5名市人大代表调研了广州公交,直指公交行业多个弊病,并认为LPG公交车污染要远大于柴油车,建议广州弃用LPG公交车。(《羊城晚报》10月19日)


这是自2003年广州「强力推广」LPG公交项目以来遭到的最严重的不信任和质疑。更有数据支持了这种质疑:LPG公交车虽少喷黑烟,但其他氮氧化合物、硫化物等指标均高于过去的柴油公交车,其中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比柴油公交车高出127倍。车屁股黑烟是少了,但空气中「无形杀手」却更严重;温室效应、灰霾天气、有毒的排放物,正在蚕食我们的健康,我们反而遭受了更可怕的空气污染。当初广州市交委所鼓吹的LPG是「清洁能源」的那张环保名片,已被残酷的现实撕得粉碎,如何收拾残局,将考验政府部门的公共决策能力。


事实上,在LPG公交决策项目上马伊始,吹得天花乱坠的LPG的「经济性、环保性和安全性」,一直备受争议。尽管有人为这一项目抬轿子吹喇叭,但也有环保专家不客气地提出批评,面对记者采访甩出「反正已经决定推广LPG,我们就不必表达意见了!」的气话;面对LPG公交项目的强力推进,公交行业中也不乏担忧和怨言……然而,这一切都不足以阻止LPG前进的车轮,不足以改变交委的意志,他们硬是要让广州的公交车和出租车统统用上单一的「清洁能源」LPG,硬是要将一些不肯配合的公司驱逐出场,而对寻找替代能源的多元化选择也不予考虑,一意孤行的交委,在我们这个城市付出了巨大成本之后,今天已是骑虎难下进退维谷。


作为纳税人的公民和受到空气污染危害的市民,我们要追问的是:当初的LPG公交的决策是如何出炉的,可行性报告是评估的,为什么面对诸多疑问和责难,交委要死死抱住LPG不放?这样的公共决策,到底是为了「更环保」的目的,还是LPG本身的利润?北京、上海都先后弃用这种「环保」项目,为什么广州非要让LPG一统天下?无论LPG公交是否弃用,都需要决策部门作出解释和检讨。决策中是否涉及利益输送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以对公众有个交代。


任何一个公共决策都无法保证正确无误,但只要不是心智被利益、短视所蒙蔽,而是兼听则明,能够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尊重专家的独立见解,并考虑民意取向,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调整偏差,那么,公共决策的失误十有八九是可以避免的,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过大。即使有过失,也可以得到公众的谅解。但LPG公交的公共决策做到了吗?这就是我们检视LPG公交的一个角度。


以这个角度,我们还可以检视当前广州的士准备施行的「三年退市」的「新政」,可以检视弄得交通阻塞民怨四起的「BRT工程」开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时代过去了,任何公共决策都必须公开透明,不能回避公共听证,不能回避程序正义,利益牵扯愈复杂的决策,愈应该向公众讲清楚,这样的社会才真正叫公民社会。


發表於 2009-10-20 23:05:43 | 顯示全部樓層
害咗成個珠三角!高官可能有特供空氣…冇有怕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粵語協會

GMT+8, 2024-11-24 14:58 , Processed in 0.10036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