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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人民日報》女記者否認在香港刑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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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0-15 06:30: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4-10-2009

香港《蘋果日報》

《人民日報》女記者否認刑毀


【本報訊】報稱任職《人民日報》的女記者,早前因購物價格問題,與鴨寮街一間電器店職員發生爭執。其間女記者涉嫌襲擊店員,又把多部電話摔破。她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普通襲擊及刑事毀壞兩項控罪。

案發鴨寮街電器店

現年 38歲的女被告李金橞,報稱是《人民日報》記者,入住尖沙嘴富豪九龍酒店。控罪指她於本月 8日,在深水埗鴨寮街 244號「秋田館」內,襲擊譚嘉諾,又損毀 11部總值 7,152元的室內無線電話。

消息稱,被告當日因退還貨品差價事宜與店員理論,其間有人拒絕更改發票內容,雙方發生爭執。辯方昨指出,被告案發時只是採取合法防衞,至於摔破電話則是無心之失。

身穿淺灰色套裝、手戴粗大佛珠串的被告,昨日於庭上以普通話發言,表示負責錄取口供的警員未盡全力記下她的供詞,聲言已就此事向投訴警察課舉報。

裁判官馬保華希望了解被告會否爭議警誡口供的自願性,故將案件押後至今日下午再處理,屆時才定審期,其間被告准以現金 1,000元保釋外出。據悉,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被捕後一直獲准保釋候訊,律政司亦表明不反對她的擔保申請。

案件編號: KTCC6429/09





[ 本帖最後由 Ψ丹尼王子 於 2009-10-15 06: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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