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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香港)掃毒警出醜,收流料搜錯屋亂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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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28 16:09: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8-8-2009

 

香港《蘋果日報》

 

掃毒警出醜
收流料搜錯屋亂打人

 

【本報訊】警方毒品調查科疑「收流料」,前晚掩至元朗馬田村破門搜查五個單位,結果一無所獲。一對兄弟聲稱搜查期間遭探員毆打, 24歲兄長被人一巴掌打穿耳膜,又遭人用被子蓋頭亂打猛踢;兄弟質疑探員行動中沒有掛上警察委任證,又遲遲不出示搜查令,感覺「好似被人非法禁錮咁」。其間村民聲援與探員理論,情況混亂,最後警方衝鋒隊人員到場控制場面。涉搜錯屋、亂打人的掃毒探員不但出醜,更被兩兄弟到投訴警察課投訴。記者:區恩傑、簡明恩、麥超億

 

 

 

現場是元朗馬田村 20號及 45號兩幢四層高的村屋, 20號屋分租成四個單位, 45號屋則住有黃姓戶主與妻子及兩子兩女。前日下午 5時,毒品調查科探員根據線報,先在沙田大圍隔田村截查一名姓周( 42歲)報稱的士司機男子,並在他身上搜出一磚一公斤重的可卡因,市值 80萬元。

 

 

聲稱被探員毆打的兄長,展示頸上傷痕。區恩傑攝

 

 

弟弟指出腰部被踢傷位置。簡明恩攝

 

 

「嗰一刻以為有賊入屋」

 

消息稱,探員據被捕男子口供,於前晚 10時許帶備爆破工具掩至馬田村該兩幢目標村屋,先後破門進入五個單位搜索。據悉 45號屋姓黃男戶主在元朗魚類批發市場工作,當時正上通宵班,事發時只有兩名兒子梓謙( 24歲)和梓澎( 18歲)在家,兩人在 1樓休息。


梓謙稱,晚上 10時左右,兩兄弟被樓下的撬門聲吵醒,於是落樓查看,「行到樓梯見到差唔多 10個人,行頭嘅揸住支鐵筆,一句無答就一拳打埋嚟!」他說,對方一聲不響將他們分別按在沙發和地上,繼而一巴掌摑落他右耳,再用被子蓋着他們的頭拳打腳踢。


梓謙續指,由始至終沒有人清楚說明在做甚麼,「佢哋淨係好惡咁凶我哋,好似非法禁錮咁,衝入屋、唔 show pass(展示委任證),同賊無分別。」他肯定所有人均沒掛上警察委任證,「嗰一刻以為有賊入屋。」梓澎補充說,直至對方拿出手銬將他們鎖起,才意識到是警員。


與此同時,黃父接報趕到與警員理論,其中一名村長以律師身份向探員要求見兩兄弟被拒,雙方理論一輪,負責的警官始出示警員委任證。黃父向探員索取搜查令,但探員支吾以對,最後說漏在警車上,擾攘 20分鐘才出示了一張手寫的搜查令。當時村民群情洶湧,一度聚集近 50人,其後六、七部衝鋒車接到村民報案趕到維持秩序,事件擾攘近兩小時才暫告平息。

 

 

 

事主懷疑被打穿右耳膜

 

梓謙事後到醫院驗傷,他指右耳一度滲血懷疑被打穿耳膜,頸項也有瘀傷;梓澎則雙手被手銬鎖得紅腫。他們昨午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調查科多名警員傍晚到場視察,拍攝大門損毀情況後離去。


至於 20號屋分租四戶的單位,事發時均沒有人在家,結果全被撬爛大門入屋搜查,其中二樓單位整扇門被拆下。


毒品調查科(行動)警司霍樂生解釋,警方在隔田村拘捕一名涉嫌販毒的男子,調查時懷疑元朗多處地方與該案有關,始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搜屋。對於村民的投訴,霍樂生說:「嗰個係投訴人嘅 version(版本),我哋會將我哋事實上做嘢嘅情況,向投訴課講番。」

 

掃毒警出醜示意圖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0828&sec_id=4104&subsec_id=11866&art_id=13147003

 樓主| 發表於 2009-8-28 16:11:14 | 顯示全部樓層

傷者:依家驚差人多過賊

 

【本報訊】被打傷的兄長黃梓謙事後說起經過時猶有餘悸,他說:「依家我驚差人多過啲賊,賊都無咁恐怖!」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探員在事件中犯上三宗罪。


24歲的梓謙在酒店餐廳做西廚,弟弟梓澎即將升讀中七。梓謙稱事發時正準備睡覺,豈料被警員破門入屋。他強調自己好合作、沒半點反抗,但警員還是出手打他。

 

查案必須出示委任證

 

梓謙說,曾問對方是否警員,但沒有人承認,只是喝叫:「招啦!招藏毒啲嘢響邊呀!大家好嚟好去吖!」當時他要求見父親、見律師、如廁及飲水,但均不獲批准。梓謙表示右耳曾經滲血,現時耳朵不時有「 V V聲」,驗傷時醫生說他 10%至 20%失聰,要視乎能否自行復原再作處理。


弟弟梓澎補充說:「由頭到尾,佢哋無講過自己係警察,淨係講粗口、叫我哋唔好郁,依家我聽到門聲都好驚!」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警方犯上「無委任證、無搜查令及濫用暴力」三罪。他理解探員辦案時有需要隱藏身份,但若現場已受控,探員仍未出示委任證和搜查令就有問題,更重要是不能濫用暴力,事件中「所有程序都不合規矩,變成非法、滋擾民居」,事主可向警方索償。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則指,一般搜查令應以警方紙張印刷,上有行動日期、地點、根據甚麼法例授權警務人員入屋執法等,再加上授權裁判官或警司級人員的簽名。對於有指事件中搜查令屬手寫,他認為若有齊搜查令應有資料證明行動合法也無不可。


有資深警務人員認為,警員處理案件時的確應該及必須出示委任證和搜查令,但現實環境下有特殊情況,未必容許警務人員這樣做,「有時搜查令可能中途嚟緊,警員可在搜查令未到時執法。」

 樓主| 發表於 2009-8-28 16:21:13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東方日報》

「差人同賊無分別」    (「差人」,読:「猜人」,即「警察」の俗称)

 

警隊執法又爆醜聞!毒品調查科探員在元朗一項大陣仗搜查行動中,疑收錯風及爆錯門闖入六間民居,更上演「暴力刑警」一幕。探員在一單位內,不分青紅皂白,涉嫌向一對兄弟毒打五分鐘逼供,兄長更被打穿耳膜及被棉被冚頭狂毆,警方一無所獲,但行徑激怒半百村民包圍,斥探員濫用暴力、無表露身份、又無出示搜查令,被打兄弟指摘「差人同賊無分別!」他們父親更嘆謂「對警隊無晒信心!」
 

受害兄弟黃梓謙(廿四歲)及黃梓澎(十九歲),兩人雙手及腰受傷,兄長右耳膜受傷及一度失去兩成聽力。「阿謙」在酒店任職法國菜廚師,胞弟「阿澎」將升讀中七,與家人同住馬田村四十五號村屋。

 

 

群情洶湧的馬田村村民包圍探員及軍裝警理論。 (楊日權攝)

 

 

遭叉頸    棉被冚頭毒打

 

事緣毒品調查科探員,前日下午五時在大圍隔田村破獲毒品案,拘捕一名四十二歲男子,搜獲一公斤可卡因,市值八十萬元。其後,十多名探員根據調查所得,晚上十時許,兵分兩路掩至元朗馬田村二十及四十五號村屋搜查,採取行動,其中在二十號村屋,探員連環爆開五個單位,當時五戶租客均不在家,探員反轉搜查,惟一無所獲。

 

另一隊探員則破門進入黃氏兄弟的村屋。據「阿謙」憶述,事發時他在一樓睡房睡覺,期間胞弟叫醒他指樓下傳來爆門聲,以為是賊,他起身與胞弟落樓時,已有一批男子衝至,並大聲喝令:「唔好郁!」阿謙聲稱,他與胞弟來不及反應即被毆打,他自己被叉頸及按在梳化上,繼而被掌摑,導致右耳膜受損。「阿謙」稱,他與對方理論及查問時,有人揚言:「唔好講,打佢先!」

 

「阿謙」又稱,兩兄弟被人亂踢亂打近五分鐘,有人更用一張被鋪蓋住頭部來打,期間盤問他:「你好快啲招囉喎,啲毒品喺邊度?」他們才意識到他們是探員,探員搜至昨晨二時許,但沒有發現毒品。

 

 

慘遭打穿耳膜的兄長「阿謙」頸上仍留下被叉頸的傷痕。

 

 

 

雙手被打傷的弟弟「阿澎」向記者展示傷勢。

 

 

軍裝警被指包庇便衣

 

黃氏兄弟捱打期間大聲呼救,驚動大批村民前來查看,黃父亦放下工作趕回寓所,有村民圍住探員,質問他們未有出示警員委任證,並報警求助。軍裝警員到場後,證實是同袍在查案,遂向村民解釋,但村民仍不滿,不停叫囂指罵屋內的探員,要求探員出示入屋搜查令。黃父不滿軍裝警員沒有抄下涉案探員資料,有包庇之嫌。

 

村長到場介入後,探員始於廿分鐘後出示搜查令,村民質疑探員「補鑊」,誓言要追討責任後始散去。受傷兄弟就醫後到警署投訴。投訴警察課人員昨罕有地到事主寓所調查。對於警方的執法過程、爆門是否合理及搜查令等問題,警方發言人無正面回應,只講及一般情況下做法,有關當事人投訴被探員毆打,則交由投訴警察課跟進。

 

[ 本帖最後由 HK丹尼王子 於 2009-8-28 17:20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09-8-28 16:26:48 | 顯示全部樓層

半百村民圍警對質

 

【本報訊】警方線報失準誤將良民當賊辦,最後反遭市民當賊「點相」。數十名村民事後一呼百應,將爆錯屋的數名探員重重包圍在屋內狂轟,又使用手機拍下容貌,群情洶湧。多名探員知衰後「頭耷耷」任由譴責,更被村民嘲諷:「情報冇錯,但嚟遲咗,班人搬咗幾個月啦!」

 

 

投訴警察課人員昨午向受害兄弟及其父(右)了解事件。 (劉雲彪攝)

 

 

燈火通明的案發單位,深夜傳來「嘭嘭」聲響及粗言穢語,村民以為發生打鬥趕往做「和事老」,卻被數名便裝男子阻止入屋,只見屋內一對兄弟慘遭人叉頸按在梳化上。由於有村民認出他們入夜前已在村內徘徊,恐有人對兄弟不利報警之際,才有人稱:「差人做嘢,唔好多事!」惟對方一直沒有展示警員委任證,更無佩戴證件,卒驚動兄弟的父母趕回家了解,逾半百村民來支援,將屋外窄巷堵塞。

 

「我完全唔知你哋咩人?係咪由得我個仔畀你哋打?如果係女人咪要畀你哋強姦?」屋主甫返抵驚聞兒子遇襲感心痛,又被阻與兒子見面,對方又連番強調是入屋搜查時發生「糾纏」,並無打人,言論更激發屋主及村民情緒,將五男一女便衣探員圍困在屋內角落,探員默不作聲,強顏歡笑。

 

 

其中一個被警方爆門入屋的單位整扇木門塌下。

 

 

斥警拒寫「入屋打人」

 

儘管四名軍裝警員接報到場調解,也無法令村民和屋主息怒,其後帶隊主管用筆記簿寫下入屋搜查記錄,要求屋主簽署時,又為探員欠寫「入屋打人」起爭拗,最後警方答應補寫暫告平息。有村民透露,遭連爆五單位的村屋半年前確有可疑男女租住,但已於兩、三個月前搬走,村民嘲諷:「嚟遲咗喇!下次早啲啦!」

 

暴力搜屋事件五大質疑

 

1.警方搜查兩幢村屋前有無搜查令?

 

2.為何在軍裝警員到場20分鐘後出示搜查令?

 

3.搜查令授權的搜查範圍涉及多少幢村屋及單位?

 

4.探員為何沒有在兩兄弟陪同或確認下搜屋?

 

5.軍裝警員為何沒有抄下涉案的探員的資料?

 樓主| 發表於 2009-8-28 16:31:00 | 顯示全部樓層

入屋無搜查令議員斥濫權

 

【本報訊】警方涉收錯風爆錯屋早有前科,三年前商罪科在西貢參與掃毒行動時,爆門硬闖一名排舞師住所,戶主一家三口身心受創,去年狀告警務處處長及索償。今次警方另一大刑偵部門再度出醜,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認為「既沒有表露身份,又無即時出示搜查令,更涉嫌打人」,是完全錯誤,絕對濫權,促警方交代及向受害人道歉。而受害人可循民事途徑控告有關探員涉嫌毆打。

 

 

探員展示在大圍隔田村檢獲的一公斤可卡因。(李少雄攝)

 

 

受害兄弟可入稟控告

 

涂謹申表示,探員因調查需要,避免疑犯發覺及防銷毀證據或反抗,在行動前隱藏其警員身份,是可以理解。不過,當探員破門進入後,必須向屋內人表明「我係警察」及解釋行動原因,並馬上出示搜查令。他補充,搜查令須即時出示,就算事後才到車上取回,亦不可以接受。據他所知,軍裝警員到場時,亦未有登記探員的資料,有包庇之嫌。

 

另外,投訴警察課調查警員涉嫌打人事件需時,受害人可循民事檢控,入稟法院控告涉嫌警員毆打罪名。

律師梁永鏗指出,警方在執勤時只能使用適當武力,若事件中有事主被打穿耳膜,若證屬實,涉案警員需負刑責。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遭警方破錯門受損失,受害人可循民事索償,性質屬賠償性,金額小於五萬元,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警方釀成類似事件並非新鮮事。○六年四月,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協助毒品調查科,在西貢相思灣進行掃毒行動,爬上村屋露台,破開窗門入屋,屋內的排舞師男戶主、妻子和五歲孩子受驚,與探員推門角力,後來發現是一場誤會。戶主去年入稟高院,要求警務處處長為其下屬的鹵莽行為負責和賠償他們的損失。

發表於 2009-8-31 00:16:40 | 顯示全部樓層

31-8-2009

香港《東方日報》

 

笑罵由我:警方執勤勿濫權

 

日前發生警方緝毒入村屋,並未搜到任何證物卻把人打傷的事件。近期為校園驗毒問題,警方明顯加大緝毒力度,以示政府打擊毒品販賣並無手軟,上司施壓之下,下屬將士用命,急於求成,會不會因此而過了火位,有待調查。
 
 

警方緝毒當然名正言順,因為情報失準而發生誤判,也屬不可避免的情形,但入屋後不由分說將人按在地上打,還要打得耳膜破裂,有失聰之虞,那就完全是不必要的暴力。

 

兩兄弟一個在打機一個在睡覺,如有暴力反抗,警方使用適當暴力,那是正當手段,但新聞報道未提及兩兄弟武力拒查,人家規規矩矩讓你入屋(據聞警方未帶搜查令在身,事後才從車上取回),你入了屋還要按住人家來打,還要下狠勁打要害,實在很過分。

 

即使有合理懷疑屋內有毒品,警方人員也應合法地按程序辦事,不能因為手上有執法之權,就當升斗小民是可以隨便蹂躪的螞蟻。

 

雖然是個別事件,但反映警方執勤中有濫權的傾向。此事特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必須深入追究,看看有無錯誤,錯在哪裏,如何善後。民眾對警方濫權絕不可姑息,今日黃姓兄弟捱打,明日或許就輪到你我。今日無故打人,明日就可以無必要地強迫女市民脫衣,後日又可以公然在差館強姦女子了。

 

保護個人權利應該寸土不讓,否則把警察縱容得蠻不講理了,人人都會是受害者。

 

 
黎民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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