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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香港電盈私有化,李澤楷輸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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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19 17:24: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9-8-2009

 

香港《東方日報》

 

電盈私有化   李澤楷輸凸   (「輸凸」即「輸到蝕晒」 )

 

電盈私有化被上訴庭炮轟涉及人為操控而告吹,電盈及大股東盈科拓展不服判決,向上訴庭提出終審上訴許可,其申請昨日即遭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駁回。除再輸一場外,李澤楷旗下的盈拓更被上訴庭下令須承擔勝訴一方的證監會原審及上訴訟費、以及反對私有化小股東的上訴訟費,估計盈拓連同本身大狀團的費用,須負擔達五千萬元。

 

 

以李澤楷目前個人持有盈拓76%股權,而盈拓又是電盈大股東計算,「理論上」李澤楷個人須為今次官司直接或間接須「上身」3,800萬元訟費。對於上訴庭下令盈拓承擔證監會及小股東部分訟費,小股東喜出望外,更表明「希望電盈不會再花『無謂錢』向終院上訴」。電盈及盈拓發言人表示研究判詞後才決定進一步行動。根據法例,電盈及盈拓仍可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盈拓要一力承擔訟費,令電盈小股東喜出望外。

 

 

馮華健是由「神秘富豪」出錢請來,代表小股東。

 

 

上訴求釐清法律問題

 

電盈昨提出上訴理據指,私有化方案雖壽終正寢,但董事局經細心考慮後仍決定上訴,目的並非要方案復活,而是要釐清私有化的法律問題,包括小股東為「套戥」而支持私有化的問題。盈拓亦指,上訴可為日後其他私有化方案的股東股份安排、大股東是否須就私有化交代背後原因等範疇提供明確指引,牽涉廣泛重要性。

 

今次事件令外界關注「人頭票」問題,只要有人「種票」與「拆票」,法例規定的大多數票便未能保障小股東利益。電盈指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已提出修訂有關法例。證監會則反駁指,無論修例與否,法院亦只是根據現行法例判案,所謂的公眾利益,其實每個私有化方案均有其不同考慮因素,質疑電盈的上訴重點只是爭議法官對「拆票」事實的裁斷,並非法律問題。

 

上訴庭三名法官羅傑志、鮑晏明及林文瀚,最終一致拒絕發出終審上訴許可,判決理由容後公布。

 

免訟費小股東釋重負

 

至於訟費方面,證監會堅持應由盈拓而非電盈支付,因為「羊毛出自羊身上」,要電盈承擔訟費等如變相由小股東攤分費用,亦質疑盈拓及旗下Starvest是次不尋常地派出大狀出席私有化聆訊。盈拓則解釋,因今次情況特殊,證監會對其副主席袁天凡亦作出嚴重指控。盈拓亦爭論小股東的利益已由證監會照顧,本來毋須另聘大狀,法官即時打斷指小股東在原訟庭的訟費已頒令由電盈支付,指令盈拓代表律師毋須再討論。

 

今次電盈私有化因涉及人為操控被否決,創本港司法界先河,高調介入的證監會聘請專長公司法的資深大律師潘松輝出戰,聲稱由「神秘富豪」資助的小股東,亦聘請知名度高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法律界估計以兩人掛帥的律師團費用約1,500萬元。至於電盈、盈拓聘請的龐大律師團隊,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Michael Todd、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及余若海等,估計花費更高逾3,000萬元。

 

電盈及盈拓一擲千金打官司,目的是要令出價超過160億元的私有化方案通過,盈拓私有化電盈涉及的法律、財務顧問及投資銀行等專業費用開支,未計訟費,已超過1.56億元,隨着私有化告吹,有關開支可謂白白浪費。

 

案件編號:CACV 85/2009

[ 本帖最後由 丹尼王子 於 2009-8-19 17:34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09-8-19 17:33:27 | 顯示全部樓層

玩財技得個吉    斷送電盈

 

【本報訊】由二○○六年不顧反對聲音試圖出售電盈最核心資產,到罔顧股東反對試圖私有化電盈,李澤楷過去三年來多次大耍財技,結果不但未能為他自己帶來最大的利益,更使電盈的股價以至其「老牌藍籌」地位,斷送於一次又一次的爭議當中!

 

證監會聘用的資深大律師潘松輝,估計收費不低。

 

電盈股價一落千丈早已是不爭的事實,即使不與科網高峰時期相當140元的高價相比,單單拿○六年六月李澤楷單方面試圖向新橋及麥格理出售電盈固網資產時、電盈曾見3.7元作比較,以電盈昨日收報2.13元計,即過去三年多股價又已蒸發42%。而早在○八年五月,電盈更被踢出藍籌之外。

 

李澤楷過去數年不斷想甩掉電盈,不惜套用各樣財技,最後無一招行得通。○六年他不顧電盈第二大股東聯通(即當時的網通集團)反對,試圖向外資出售電盈最核心、最敏感的固網資產,當中因涉及不少政治敏感環節,終由「紅籌之父」梁伯韜提出收購計劃,最終還是失敗告終。

 

 

派14億股息掏空公司資金

 

去年七月,電盈在聯通同意下試圖出售香港電訊一半股權,其後以金融海嘯為由叫停出售,盈拓則於不久後宣布私有化電盈。結果,李澤楷主導下提出的所有電盈資產重組,全都只是換來白忙一場,但涉及的財務開支卻數以億元計。失敗例子還有去年二月,電盈擬私有化盈大地產,同樣不成功。

 

對於李澤楷、盈拓以至電盈股東來說,私有化爭議所帶來唯一得益,可能是私有化失敗後派發的每股1.3元特別股息,以李澤楷在盈拓及電盈的持股,更為他帶來近14億元股息收入,但此舉卻被認為是使電盈負上與業務發展無關的財政壓力,等於掏空公司資金,使電盈前景更見暗淡。

 樓主| 發表於 2009-8-19 17:34:47 | 顯示全部樓層

小股東勸李澤楷收手

 

【本報訊】「希望電盈不再花無謂錢上訴,管理層應該專注搞好公司業務」電盈小股東大聯盟成員陳鵬程這番公開呼籲李澤楷「收手」的言論,相信是不少電盈小股東對所投資的公司的最大期望!
 

另一成員陳仲翔說,「判決使小股東放下心頭大石」,小股東在毋須承擔任何訟費的同時,作為電盈股東,更欣喜公司不用因私有化失敗,而要承擔的巨額法律開支,而他們公開要求李澤楷為首的電盈管理層「收手」,令私有化爭議能畫上句號,盡快重歸正軌。

 

已七十四歲的電盈老股東黃德流,在漫長的私有化聆訊中,多次在庭外憑歌寄意,昨日他又再在法院外高唱自譜歌詞的「(希望係)黎明前的黑暗」,對電盈管理層的無奈以至憤恨更是不言而喻!

 

其實除了積極與訟的小股東外,小股東朱先生亦說,「公司做實業賺錢咪算囉,搞乜私有化,依家上訴被否決咗,好在堂費唔使我哋小股東畀,總算鬆一口氣。但當年未合股前成十五蚊買,依家冇可能返家鄉,惟有擺喺度算數,忘記咗佢。」而另一股東馬生更說,「電盈私有化根本係『累鬥累』、唔合理,個價飲餐茶都冇咗啦,對公司完全心灰。依家唔使私有化係好,但計埋合股後成一百蚊買入價,依家都冇得揀,繼續擺,當冇咗呢筆錢,只好嘆自己揀錯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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