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南海国营岭南机械厂200多名原职工聚众冲击南海区人民法院。事件发生后,有关方面给本报发来了通稿。
通稿内容如下———
国营岭南机械厂于2001年1月9日向南海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经法院严格审查,该厂在申请破产之前已与职工达成安置方案,由省财厅拨款2451万元,科智集团亦垫付27280838.18元,均已支出并落实到位,法院遂依法作出破产裁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南海法院为解决70户该厂原职工的住房问题,在拍卖该厂土地、厂房时附加条件,要求买受人在拍卖土地中划出1788.92平方米的土地为70户职工兴建安置楼,并在区政府的协调下,完成了拟建房土地的用地功能变更。2007年,该厂破产项目纳入政策性破产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南海法院按照政策性破产程序继续审理。案件处理过程中,该厂上级主管部门与职工再次达成一次性补助的协议,969.6万元补偿款已经补偿到位。但自2008年以来,该厂原职工多次向广东省政府、南海区人大、区政府信访部门提出不合理诉求,南海法院多次作出答复,依法释明相关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后,上述人员仍然继续向相关部门无理重复信访。
昨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该厂200多名原职工聚集到南海区人民法院,在法院附近马路拉起横幅,并围堵在法院办公楼门口,阻碍人民法院正常办公。法院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调集干警对聚集的人员进行劝阻。随后,区委政法委、应急办等相关单位领导和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聚集在法院办公楼门口的人员进行疏导劝离,聚集人员陆续离开法院办公楼区,但部分人员在法院和公安机关劝离过程中,不听劝阻,并手持板凳、雨伞等物件打向法院干警和公安人员,致多名干警受伤。南海法院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依法将带头冲击法院和打伤干警的29名肇事人员带离现场,对其中17名肇事人员实施司法拘留,并将其它职工劝退离开法院审判办公区域,事件得到控制。
法院表示,有诉求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对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