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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水無大礙] 恶心:(普通话与方言:未曾消除何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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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0-23 07:54: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因为一些孩子愿意说普通话、不习惯说方言了,就简单地判断方言要“消失”了,呼吁什么要“保护方言”,这是没有道理的   ●当前我国有53.06%的人口能使用普通话。但是从当前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来看,这个数字还远远不够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报纸、网络等媒体出现一些“要保护方言”的声音,认为由于推广普通话的缘故,很多儿童已经不会说方言了。个别城市甚至在小学开设了方言课,在电视台开设面向少年儿童的方言频道和用方言播出的新闻节目,播出用方言翻译的外国动画片。   对这些现象应该怎么看呢?   要大力推广普通话   我国是一个多语种、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汉语方言种类繁多,不同民族和不同方言区的人们言语交际困难,需要推广和普及民族共同语。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央就把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列入政府工作日程。事实证明,推广普通话为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程。   推广普通话的目的,是使人们在使用方言的同时也学会使用普通话,在教育教学、公务活动和公共交际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以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并非歧视方言,更不是要消灭方言。   方言是汉语的地方变体,是局部地区人民群众的交际工具,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正确处理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方面是有法可依的。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随后陆续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以及多种法规、规章,都对普通话的推广使用有所规定。2000年10月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更确立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规定了学校、国家机关、广播电视和出版物,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推广使用普通话的法律责任。这部法律同时也规定,在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方言的也可以使用方言。   因此,推广普通话是要在全社会实现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需要的“双语”环境,在正式场合让普通话扮演主角,方言退居二线。这对于方言在日常生活中继续发挥增进亲情乡情的作用,在艺术领域中继续发挥繁荣民俗文化的作用,是没有丝毫妨碍的。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尽管他们的民族共同语早已普及,但方言至今仍然普遍存在,说明推广共同语决不会使方言面临消失的危险。把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方言对立起来法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方言少了是一种社会必然   方言在我国有特别悠久厚重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方言在群众日常生活中,在地方戏曲、曲艺等艺术形式中,在公共服务行业接待本地客人的场合,至今仍广泛地显示着并将继续保持活跃的生命力,根本不存在即将消失、需要“保护”的问题。至于因为一些孩子愿意说普通话、不习惯说方言了,就简单地判断方言要“消失”了,呼吁什么要“保护方言”,这是没有道理的。公民说普通话的多了,说方言的少了,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现象。   随着现代科技、交通、通信手段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文明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不仅少年儿童,而且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不仅城市居民,而且越来越多的农民,即使是说方言,也都逐步舍弃方言中生僻难懂的、不合时宜的成分,使得方言本身在语音、词汇乃至语法方面逐渐向普通话靠拢。方言与普通话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给方言自身带来的这种变化,是十分正常的语言发展现象。   推广普通话任重道远   据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数据,当前我国有53.06%的人口、大约7亿人能使用普通话,这说明推广普通话取得了不起的成绩。但是,从当前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来看,这个数字无疑是远远不够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全国范围内,学校、机关、公共服务行业用方言进行教学、执行公务和接待顾客的现象仍很普遍。普通话在全国远未普及,大片地区特别是小城镇、农村、偏远地区仍是方言的汪洋大海,根本不存在方言消失问题。推广普通话不是做得过头了,而是任重道远,还需作出长期努力。   今后,推广普通话工作应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城市为中心并逐步向农村拓展、向边远地区延伸,加大西部地区的推普力度,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同时,要深入做好宣传工作,注意全面准确地宣传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避免引起群众不必要的误解。   (作者为教育部原国家语委党组书记、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华东新闻》 (2005年03月24日 第三版)
 樓主| 發表於 2005-10-23 07:56:03 | 顯示全部樓層

Re:恶心:(普通话与方言:未曾消除何言“保护”)

果然不愧为国家语委党组书记,典型的官腔。方言如其所说,非要等到消失左正来保护啊。混帐。
發表於 2005-10-23 08:35:14 | 顯示全部樓層

Re:恶心:(普通话与方言:未曾消除何言“保护”)

不如全国人民讲英文,唔好讲汉语.佢净系以为系一个国家内部唔畀人地讲自己语言就伤害唔到人
發表於 2005-10-26 00:11:34 | 顯示全部樓層

Re:恶心:(普通话与方言:未曾消除何言“保护”)

推广国语,本来无可口非。本来亦应该唔会消灭方言。不过睇下宜家好多地方政府的所作所为,就应该知道,宜家唔开始保护方言,迟啲等到方言渣都冇,就真係想保护都冇得保护嘞。唔通要第日捉個识讲粤语嘅人,将佢关喺博物馆,噉先叫“保护”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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