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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對對碰] 普通话与方言不和谐的根源是 《文字法》背离了《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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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3 18:22: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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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贴] 转自百度汉语吧 帖主广州超人  2006-9-22 10:22  

转贴者声明:下文观点不代表转贴者的观点..

 

 

普通话与方言不和谐的根源是 《文字法》背离了《宪法》

http://tieba.baidu.com/f?kz=134746438

 

 

全国推广普通话,目的是全国有一种共通的语言,符合国家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上个世纪实施以来,卓有成效,经历了十年文革酷劫,普通话与方言依旧和谐。 
    

自从本世纪开始,推广普通话的精英们将普通话与方言存在对立起来,打压地方语言,打压地方文化,违背了推广普通话的目的,违背了宪法,不和谐现象日益严重,根源出自20001031第九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文字法》与宪法第四条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很不协调。尽管《文字法》第一章 第八条也明规定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自由,但《文字法》中若干 条款与第八条自相矛盾,推普精英们可以

片面参照《文字法》执行,第八条如同虚设。 

《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字法》应该修改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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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主广州超人  11楼跟帖  2006-9-23 03:41  

在我国,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推广普通话,这从一个国家加强国内的语言沟通的角度看,本来无可厚非。 

但是,我们也经常看见某些人看到一个地区已经可以用普通话普遍沟通的情况下还依然拼命高叫推广普通话,一看见别人用地方语言交流就受不了,就要跳起来,就要消灭。哪怕是这些地方语言与现代汉语的渊源有多深也不行,那种偏执几近变态。于是他们就打着「推广普通话」的幌子,到处干其消灭地方文化的勾当。 

要知道,今天的中原汉语是被一再简化了的汉语,大量的汉字被弃用,大量汉字的读音被同音化。使现代汉语出现了文字歧义多、读音歧义多的特点(现在我们是很难单用汉语拼音来表达所有我们想表达的意思的),这些特点严重地影响了现代汉语的严谨性和表达能力。现代汉语的这些缺陷完全是拜元、清等朝的鞑子皇帝所赐(一般意义的民族溶入只会导致语言发音的改变,只有外族统治者才能使语言从文字到文献都发生改变)。 

而现在我国的七大方言中,有些所谓的「方言」其实并不是什么方言,如粤语、客家话。它们的发源地并不是现在流行的地区,而是某个时间段的中原汉语,是当时的「普通话」这些语言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躲过了外族文化的冲击和扭曲,较完整地保留了大量中原汉语原有的语言元素,如古汉字、古语法和古字发音(如梧州白话保留的整套符合《切韵》的汉语发音),它们是中原汉语在遭遇多次大劫难后而幸存下来的古汉语标本。 

本来我们可以利用这些幸存下来的古汉语标本,对现代汉语进行必要的修复。但中原文人受畸形自恋的所谓「大一统自尊」作祟,无法正视这些历史事实,不惜背弃自己的祖宗留下的语言,干起了当年鞑子皇帝想办而办不到的事情。这可是祖宗十八代都是鞑子的人才有理由干的事情啊! 

在这敢问那些祖宗是汉族却又干着消灭地方文化勾当的人,你还认同自己是汉族人吗?

如果还知道自己是汉族人,那你们又有什么理由对汉族文化进行阉割和自残,你们对得起自己的祖宗吗?!!!!!

 

当然那些祖宗十八代都是鞑子的人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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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正正 於 2009-4-3 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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