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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砌生豬肉」? 程楠
廣東俗語有云:「砌生豬肉」,在電視劇中也時常聽到這句對白:「佢比人砌生豬肉呀!」即被人以假證據蓄意冤枉及誣告。究竟「砌生豬肉」這句俗語是怎樣來的?
話說在五十年代,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在語言溝通方面,不免有中英文夾雜的情況,「砌生豬肉」一詞中「生豬」是來自英語,即是「charge」的本義;而「砌」就來自中文,即是組織的意思,兩者結合起來,就是「砌生豬肉」了。本來英文「charge」的廣州話音譯用「差廚」是比較適合的,後來在以訛傳訛的情況下改為「生豬」,有見及此當時人認為既然有「生豬」出現,不妨又加上個「肉」字,令到大家唸起來較為生動有趣,於是便落實了「砌生豬肉」這句俗語。
其實這句俗語在十九世紀已經流行了,當時警局內的師爺英文水準極差,時常以中英文夾雜的語言與英籍警官談話,早期的師爺把「charge」讀成「生豬」的音,而「砌生豬」乃變成「砌生豬肉」,加了一個「肉」字之後,就把語源弄得難以考證,故現在很多的警務人員,至今仍不知「砌生豬肉」一語是源於「砌charge」。「砌生豬肉」就是中西合璧語言中的代表作,實際上「charge」是指警方落實控告的意思,「砌charge」便成為組織假證據蓄意冤枉及誣告的概念,基本上只是警方一個工作的程序。但是當時的社會狀況比較複雜,貪污風氣極盛,加上廉政公署亦未成立,出現不少受賄的警務人員,對真正犯案者網開一面,而又不能突顯自己的工作表現,於是紛紛向毫無反抗能力人進行「砌生豬肉」,羅列偽造的罪證,成為盛極一時的社會風氣。因此後來的「砌生豬肉」便帶有被冤枉、被誣告的意思。
「砌生豬肉」一語,本來只在警界的俗語中流行,後來由於「砌生豬肉」之風流行起來,這句俗語便廣泛地使用在各種生活的事情上,只要有「砌詞誣告」成分的事情出現,便會說成「砌生豬肉」了。
錄自《語文教學》雙月刊,第二十九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