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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對對碰] [原创批判] 華字的簡化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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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3 23:47: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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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天涯社區  作者:暮鴉  发表于: 2009-1-21 10:08:33
转贴者声明:本帖观点不代表转贴者的观点.转贴目的是给大家观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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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人書稿中的附錄,因能獨立成章,故發出以求教於方家。

【附錄一、華字的簡化之殤】

  從本文用正體字,其實不難想見本人對簡化字體系是持否定看法的。則此短文將證明,簡化字體系何以是不成功的。這箇討論,儘量地避開了政治化的論述,而是從學理上條分屢析地給出一箇論證的大致方向。也是想糾正歷來以爲繁簡之爭是政治之爭的印象。即便如此,簡化字也是站不住腳的。

  在〈介紹〉一文中,本人述及了一些文字學的粗淺知識。簡單地說,華字至少到了隸書時代,就不再是一箇「象形文字」了。這是不少的宣傳、討論都弄錯了的。這箇詞在字面上就容易讓人誤解爲是「字如其物」的。但華字和埃及的聖書字一樣,都是以「六書」規則建立起來的文字體系,形聲字佔了文字的大多數。「象形」,不過是其中一部分字的構成規則,不能成爲整箇的文字體系的命名。
  更兼在近代,歐美一些學者在「單線歷史」觀念的影響下,「象形文字」被視爲相對於「拼音文字」爲落後的符號體系,則這箇詞語其實是暗含着「貶義」成分的。如一些學者的建議,甚至是用「方塊字」的概念,也較這箇概念爲優。
  而在「單線歷史觀」受到質疑後,不得不說,自民初以來的對華字的不實之詞,有必要重加檢討。對簡化字之失,也該到了認真討論的時候了。

  一、法理問題

  首先就得提出一箇法理問題,即正體字和簡體字在大陸各自的合法性何在。爲簡化字辯護的人一般都會拿〈語言文字法〉作爲根據。該法的全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衆所週知,這箇法案是在 2000 年通過,2001 年起纔開始施行的。在此之前,大陸並無一箇相關的文字法案。以此爲上箇世紀 50 年代推行的「簡化字」的法理依據,估計略有法律常識的人都懂得,是典型的法理不足。如此,該法是一種「追溯」法案。是在以行政和意識形態力量(而不是在法條上予以確認)強力推行了簡化字,造成了大陸大多數人對正體字根本沒有體認的情況後,對簡化字的法理追認。

  ——在此法中,也對「普通話」的國語地位作了一箇「追認」,同樣有法理性不足的缺憾。本文因對此有不少的論述,則普通話的問題在此短文中予以擱置。衹是提出一點,「漢語」(本文中多稱「華語」)概念本是包含了諸方言在內的,鑒於普通話到現在也還是不能包容諸方言的音素,則華語的「通語」事實上並不存在,並不能說普通話的音系就能代表「華語」。如本文提出的,唯中古雅言和一些接近中古雅言的方言纔具備這一特徵,是真正吸納了華語諸方言音系的「通語」,方具備「國語」的可能地位。至於普通話的「通行」,不過是自雍正以來因科舉制刻意排斥一些南方方言而造成的結果。該法對此,亦是一次「法理追溯」,不合一般成文法的立法規則。(成文法,一般來說都是在立法之後纔有效力的,而對之前的違法、合法是無法追溯裁判的。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大陸當年的推行簡化字,不是建立在法律規範之上的行政行爲,所以用一般的成文法無法爲其合法性給出任何的辯護。

  有意思的是,在該法中也迴避了「簡體字」的命名,而以「規範漢字」稱呼現在大陸通行的簡體字體系。但「規範漢字」無疑是一箇有着濃厚學術背景的概念,需要在學理和法理兩箇角度予以討論。
  既然提到了「規範」,則不能不從歷代用字「規範」的形成來談起。

  語言、文字的規範,從來都是以「習慣」爲準則的,當以習慣法的準則來判定。成文法是難以解決語言、文字的規範問題的。
  現有的真書(楷書)是魏晉時期形成的新書體,無論是在正式的碑刻、文稿中,都被視爲正式的文字。在印刷術誕生後,也成爲了歷代刻印書籍的標準字體。則這一習慣有了漫長的 1600 餘年的歷史。(這是以書聖王羲之卒年西元 361年 爲準的估算,王書是真書的典範,深刻影響了後來的書法家和印刷體。)
  而真書的前身隸書,則是戰國時代就形成的書體,漢代的公文、碑刻皆以隸書爲標準。隸書的字體雖與真書有異,但間架結構卻與真書基本一致。一般能識讀真書的人,也能無障礙地識讀隸書。而隸書是擺脫了金文、篆書的形態,真正形成了「方塊字」的形態,與真書一起形成了華字的習慣書體。則以隸書爲準,方塊字的歷史已有超過 2000 年的歷史。(這是以漢代隸書大盛爲準的估算。)

  而這種方塊字的間架規範,在文字學中稱爲「正體」,至遲在唐代顏元孫的〈干祿字書〉中成爲了區別於「通體」、「俗體」、「異體」字的規範用字的代稱。則大陸習稱的「繁體字」,從學理上說實是「正體字」。在這點上,臺灣對規範字的命名是符合歷代文字學的習慣的。即便從習慣法的角度講,「正體字」從可能成爲事實上的用字規範,甚至是部分「通體字」也能進入這箇規範;但「俗體」、「異體」,是偏離了規範的「非常用字」,以習慣法的角度來說,應限制其在正規場合的使用。

  如前所述,語言、文字的規範是建立在習慣法基礎上的,則一般的成文法並不能阻止語言、文字的事實標準,無相應的法律強制力,那麼歷代的標準纔該是語言文字法所遵從的真正的標準。「簡化字」不具備法律強制力,即便說成文法以之爲標準。
  從另外的角度也能證明,〈語言文字法〉的困境,因爲大陸在計算機上所使用的文字標準是「GBK」(正式的名稱爲「中文編碼擴展國家標準」)。這箇字符集中幾乎每一箇簡化字所對應的正體字都被吸納進來了,是一箇「繁簡雙集」。考慮到一般的文案工作,在 2000 年幾乎都要藉助計算機來達成,那麼應該說 1995 年就形成了的「GBK」標準和 2000 年纔出臺的〈語言文字法〉就形成了文字標準的對立。從大陸的法系爲成文法法系的角度說,兩箇「規範」構成了事實上的對立,必是一對一錯的。
  而「GBK」標準,無疑是更符合「習慣法」規範的,選字參考了歷代的常用字、周邊華字文化圈的常用字,則其規範性、合法性都要比〈語言文字法〉的效力爲高。

  則不難理解〈語言文字法〉中的「規範漢字」的命名,其實也是因爲「簡化字」體系所面臨的法理困境了。爲簡化字體系辯護的人,或是用該法來壓制「正體字」使用的人都沒法給出這箇「規範」實指「簡化字」而言的證明。若非要給出法理依據,則照現有的法律程序,需要最高人民代表大會進行「釋法」。在此概念並未澄清之前,不得以該法對「正體字」的使用進行法律懲罰。則一些機構、組織以該法爲準,對正體字的使用予以罰款,沒有任何的法理依據,都是「非法執法」。(對這類違法行政行爲,無論是行政法規還是〈語言文字法〉,都沒指出哪箇機構、組織負有相關責任,則這類「非法執法」最起碼應依據行政訴訟法的程序予以糾正。)

  如上,無論是從習慣法的角度,還是從成文法的角度,簡化字都並無實際的法理基礎,試圖將正體字說成是「非法字」,也是無理取鬧。

  二、簡化字和華語音系的抵觸——從音韻學的角度談

  這是支持簡化字的人很少觸及的問題,所以也放在前面來加以說明。需要事先說明,大陸頒布的〈簡化字總表〉並未包含所有的正簡轉換的規則,一些正體字的使用在這箇字表中被忽略了。
  下面以〈簡化字總表〉中所列舉的簡化字規範來討論音系問題。需要說明,考慮到不少方塊字的使用者,甚至是非華語的方塊字使用者的音系基礎,下面是以雅言的規範來推定類推性質的,而不是以普通話爲標準。如「歼〔殲〕」,普通話中因爲韻尾沒有 -m,所以沒法將兩種聲旁加以區分,但在有 -m 尾的方言中(甚至是在高麗語和越南語中),這兩箇聲旁是不能相混淆的。則從方言來學習華字的人,則無法理解這是箇形聲字。

  在形聲字中,無法從簡化字類推該字發音,而正體則能提示該字正確讀音的有:
 表一〈不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碍〔礙〕、袄〔襖〕、坝〔壩〕、办〔辦〕、币〔幣〕、毙〔斃〕、标〔標〕、别〔彆〕、灿〔燦〕、层〔層〕、忏〔懺〕、厂〔廠〕、彻〔徹〕、衬〔襯〕、称〔稱〕、迟〔遲〕、础〔礎〕、触〔觸〕、聪〔聰〕、担〔擔〕、胆〔膽〕、导〔導〕、灯〔燈〕、邓〔鄧〕、敌〔敵〕、淀〔澱〕、独〔獨〕、矾〔礬〕、坟〔墳〕、顾〔顧〕、柜〔櫃〕、环〔環〕、还〔還〕、鸡〔鷄〕、积〔積〕、际〔際〕、价〔價〕、艰〔艱〕、歼〔殲〕、拣〔揀〕、舰〔艦〕、讲〔講〕、仅〔僅〕、旧〔舊〕、剧〔劇〕、据〔據〕、垦〔墾〕、恳〔懇〕、腊〔臘〕、蜡〔蠟〕、礼〔禮〕、帘〔簾〕、炼〔煉〕、练〔練〕、猎〔獵〕、邻〔鄰〕、岭〔嶺〕、拟〔擬〕、酿〔釀〕、疟〔瘧〕、苹〔蘋〕、凭〔憑〕、签〔籤〕、纤〔縴、纖〕、庆〔慶〕、琼〔瓊〕、权〔權〕、劝〔勸〕、让〔讓〕、认〔認〕、伤〔傷〕、声〔聲〕、胜〔勝〕、适〔適〕、坛〔壇、罎〕、体〔體〕、听〔聽〕、厅〔廳〕、图〔圖〕、袜〔襪〕、牺〔犧〕、戏〔戲〕、选〔選〕、压〔壓〕、阳〔陽〕、痒〔癢〕、样〔様〕、钥〔鑰〕、爷〔爺〕、叶〔葉〕、亿〔億〕、忆〔憶〕、应〔應〕、誉〔譽〕、园〔園〕、远〔遠〕、跃〔躍〕、赃〔臓〕、脏〔贜、髒〕、斋〔齋〕、战〔戰〕、赵〔趙〕、折〔摺〕、烛〔燭〕、浊〔濁〕、钻〔鑽〕;(共計 104 對)
  表二〈可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和簡化偏旁〉:笔〔筆〕、边〔邊〕、宾〔賓〕、动〔動〕、队〔隊〕、广〔廣〕、国〔國〕、过〔過〕、进〔進〕、历〔歷、曆〕、刘〔劉〕、难〔難〕、穷〔窮〕、时〔時〕、属〔屬〕、孙〔孫〕、献〔獻〕、写〔寫〕、严〔嚴〕、尧〔堯〕、阴〔陰〕郑〔鄭〕(共計 21 對)
  上述兩表實爲簡化字的基礎,經表二類推出來的部分簡化字構成了表三〈應用第二表所列簡化字和簡化偏旁得出來的簡化字〉。而一些偏旁對聲的提示上表也忽略了,如「學」字頭。
  僅此兩表所含的常用字,即佔 3000 常用字的 4.2%,即每 100箇 常用字中,就有 4 箇以上的字脫離了一般的形聲規範。若是再考慮到類推字,這箇比例當然還會繼續提陞。況且上表,還忽略了一些在略偏僻的方言中會發生誤會的情況。

  據統計,一般的 3000 常用字佔到了日常所用的華字的 99.9% 以上,接近 100%,則從概率命中的角度來說,日常所用的華字,每書寫或言說 100 箇字,就有 4 箇以上的方塊字是字不形聲的(忽略了類推字的情況)。這箇比例,很可能要比著名的「字不循聲」的英文要高得多了。

  如此,簡化字至少在這 124 箇字的簡化上,是得不償失的,沒考慮到華字本是有大量形聲字的特質。這兩箇表共收 482 對正簡字,則這些偏離了形聲規範的簡化字,佔到了簡化字表一、表二的 25.7%,四分之一強。不能不說,當初簡化工作是相當之粗率的。

  還有一些細節,上表中並未列出,如普通話中「發、髮」不同音,但都歸併成了同一箇字,看來當初的簡化,也並未以普通話的音系爲基礎。那麼這是在加劇「通語」與「通字」的鴻溝,在學理上更加地站不住腳。
  事實上,到現在簡化字工作的學理基礎,並未見國家語委給出來,上面的對音系的討論更是見諸對簡化字的辯護中。不能不說,如此的簡化,其實真正是把華字當成了一種「無義符號」,簡化過於草率了。
  以此,簡化字所依託的音系不明,則從華字的形、義、音統一的內在規範講,簡化字不足以成爲有着漫長的共同音系(雅言)爲基礎的文字形態。

  三、簡化字的歸併造成的字義混同——從文字學的角度談

  這箇問題,歷來討論得已經很多了。簡化字將不少非常用字作爲常用字的替代,事實上就是極大地混淆了用字的標準,而這類作法,也並不都有古來的證據支持。

  像「广」字,歷來沒有將之作爲「廠」字的俗字的證據,則這箇歸併是沒任何道理可講的。尤其是對常用字來說,略「繁」一些並不會造成識讀的真正困難,符合形聲規則纔是更爲方便識讀的。「廠」字其實正是箇形聲字,在大多數方言中都是同音的,則將一箇極爲符合形聲規則的字,弄成不合六書規範的字,在文字學上也是無理可據的。

  這樣的情況,在上表所給出的正簡對立中還有好幾對,就不煩舉出了。對於此點,可參看〈簡化體系造成的同形字與原字對照表〉。

  另外的混同還有簡化字表中根本未列出的一些歸併。像「梁-樑」二字即是。這兩箇字的分立,至遲在〈廣韻〉時代就很明確了,前者專指姓氏、地名用字,而後者則指「脊樑、屋樑」等概念。簡化字表中未列出,很可能是作簡化工作的人自己也是「梁-樑」混用的。這又一次證明了當初的簡化工作是很不細緻的,並沒對歷來的用字規範有一箇認真的考察。則不建立在文字學學理基礎上的簡化,當然是不能成立的。

  最後,需要指出不少支持簡化字的人的一箇錯誤觀點,即文字是有着「由繁到簡」的進程的觀點。
  取一箇歷史上斷面,隸書不是建立在把小篆字系簡化、歸併的基礎上的,而恰恰是因爲所記錄的字更多了,是箇典型的「由少到多」的進程。而從隸書到真書,也是這樣的進程,隸書中所見的字量,並無真書的字量更大,更未見「間架、結構」上的任何「簡化」。
  上面這箇「由繁到簡」的說法,其實是混同了兩箇概念而形成的。「繁-簡」一能指字量的「寡-多」,二能指字的筆畫的「繁-簡」。而無論從哪箇角度說,都無法在文字發展中看到這樣的「規律」,那麼這箇說法的誤導性就不證自明了。
  像「梁」到「樑」,就是對這箇說法的兩面反例。

  從觀念史來看,這類說法多少是和民國時代的「進化論」理念有關。當時不少的知識階層對歐美的理論還所知甚少,一些似是而非的說法都距離歐美學術概念很遠,同時,也缺乏舊學的功底,更關鍵地是把「啟蒙」這箇工作看得過於簡單了,習慣性地以爲民衆更易接受「甲乙丙丁」似的教條灌輸,卻並沒從真正的傳播、教育、討論、抗辯的角度負責地提供理念、知識體系。那麼這類「公式化」的宣傳,不過是一種典型的「政治動員」類型的單方灌輸,所造成的惡果在今天算是已經能看到了。

  支持簡化字體系的人,有不少這樣的不負責的說法,這箇說法其實是最爲典型的。

  即便說是拿埃及聖書字所衍生出來的拼音文字,這箇規律也一樣不存在。聖書字固然是有着較繁複的書寫規範的,但埃及的通行文字並不衹是這箇太像圖畫的文字了。另外還有更爲「簡化」的僧侶體和人民體。這就好像華字有金文、小篆和隸書-真書,而日常的書寫還有行書一樣。這都是書體之變,而不是「簡化字」的「歸併簡化」的思路。把書體之變等同於「簡化」也是在概念上犯了箇錯誤。像草書、行書,基本和真書的各字是一一對應的。一些草書教程,還要把形近草法特地地列出,以防學習和辯識者將「形近字」混同。那麼簡化字的任意歸併也是不合「草書楷化」的原則的。

  而從聖書字到諸拼音文字,需要明白一點,這是文字的借用,已經是脫離了原有的語言背景,這箇「簡化」就不能再作爲原有語言的文字的演化方向來看待了。一些人總是要以日本對華字的簡化爲理據證明簡化字的合理性,是忽略了文字和語言的關係,這不是從文字學的角度來作證明,是在用類似「關公戰秦瓊」的「邏輯」進行詭辯。
  即便說拼音文字,也能見到「繁化」的例子。像拉丁字母「a、g」都和日常的書體更爲繁化,一樣不能爲「由繁到簡」給出證明。況且即便是現在,拉丁字母的書體也有不少的「繁化」字體,像哥特體就是一箇典型。這箇字體,還不簡單是「藝術類字體」,在歷史上還曾是歐洲部分地區的標準字體,顯然要比一般的拉丁字母字體繁瑣得多。
  而東傳的拼音文字,也有類似的現象。自印度的天城體文字衍生出來的字母文字,不都是比天城體更簡化的。而像滿文,也有老滿文更簡,新滿文更繁(區分了幾箇音素)的現象。
  所以在文字的使用上,從來沒有過「由繁到簡」的規律。這箇規律,是被刻意製造出來的僞規律,是和一些意識形態的要求密切相關的,而不是建立在對文字史的具體考察和歸納的基礎上的。
  正相反,無論是拼音文字還是方塊字,都有一箇字量、詞量不斷增加的趨勢,這纔是符合人類社會愈來愈複雜的本相的「規律」。而華字因爲其語言的特質,是有着較好的「擴充性」的,新詞語若是符合一般的構詞感,多少是方便人猜出新詞的含義的。但這也要建立在精細的用字習慣上,而不是粗糙的「簡化」的基礎上。

  四、簡化字對教育的貢獻或反貢獻——從教育學的角度談

  不少人在談到簡化字的時候,總是以簡化字的推行使得教育普及爲根據,爲簡化字提供類似教育學的「正義性」。

  但很遺憾,無論是中外的種種教育實踐,都不支持這箇說法。簡化字和教育普及之間,並沒有一箇邏輯上的連接點,則必要從正反兩箇角度觀察纔能看出這箇「推理」是否正確。

  從正面的角度看,教育普及和文字並沒甚麼太大的關係。民國的河北定縣實驗是一次非常有名的教育-社會實驗,而其中的教育,也是用正體字爲規範的。則當時的農村民衆能接受正體字,已能證明文字的「繁」不是教育普及的真正障礙。而這箇實驗的意外中止,造成的教育中斷,很能說明制度的不完善纔是教育普及的實際障礙。而推行簡化字,更是使這些已經接受了正體字的人需要一次「再教育」,是真正的制度浪費。(後文會談及從簡化字向正體字過渡的問題。)
  而使用拼音文字的國家,也可能有大量的文盲,更能反證「簡化字於教育普及」的說法是沒道理可言的。恰恰是使用正體字的香港、臺灣和海外的一些老僑,教育普及度是很高的,更是說明了簡化字沒能讓教育更爲普及。

  從反面來說,更爲關鍵的是,簡化字的確會使歷代的經典、碑刻、文稿一下子成爲衹有少數人纔能順利閱讀的,就是典型的全民「返盲」。

  這箇問題,不是當代纔有的,在漢代就出現過這箇問題。隸書出現後,古文經典也曾經變爲了一些學者纔能閱讀的文獻,但畢竟正體字的來源還是來自歷代的文字,不過是間架上有了絕大的變化而已,所以古文經典還是經由方塊字留存了下來。如上文所述,「由少到多」的用字,是一箇向古兼容的體系,方能將古代的經典納入到後來的社會中。而反過來的「由多到少」,卻是箇危險的棄舊從新的作法,會使用字的習慣沒法有良好的兼容性。那麼不少人就衹能去看由不長的歷史所給出的書籍,極大地限制了人的視野和興趣。
  像民國時代的不少經典書籍,若非轉換成簡體出版,方能爲現在大多書的大陸人接受。這本身就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文化斷層。那麼在知識群體(能順利閱讀正體的那些)和一般民衆中間,就又形成了一箇隔閡。但這箇隔閡,不是知識群體刻意造成的,而是建國後的一些力量造成的。這種作法,不能不說,暗暗地是符合着「反智主義」的傾向,是一種新的「身份隔離制」的變形。
  而在民間,其實還留存着對正體字更爲「正式」,更能體現使用者的「文化層次」的心理印痕,那麼大陸的簡化字「規範」,不過是還在加劇這種這種隔閡。而支持簡化字的人,所持的一些觀點,明顯地帶有「反智」傾向也就是不難理解的了。

  像往往這類討論中看到的「那恢復到甲骨文」之類說法就是如此。甲骨文的用字量,遠不及金文,更沒法和現在的真書相比,幾乎是和現在的「常用字」是大致等同的。而簡化字,恰恰是對這些常用字進行了簡化,則事實上造成了一般人對正體文獻閱讀的真正障礙。(如我所用的「纔」字,不少能看正體文章的人恐怕也會一時不懂。這箇字簡化字中歸併到了「才能」之「才」中,但「纔」是副詞,不是「纔能」之才。這是漢代就在使用的正體字。臺灣因爲民國時代的一點簡化,但現在也以「才」統攝這兩箇意思了,也是略偏離了古來的規範。)

  如此,簡化字體系的確是沒能對教育普及有任何的助益,應該不需要更多論證了。

  五、簡化字的形近問題——從閱讀的角度談

  上面給出了簡化字的一些不合理歸併的問題。而一箇爲簡化字辯護的理論就是「草書楷化」,即簡化字是根據草書的簡省,對其筆畫加以楷化而形成的。

  但這箇理據細加推敲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爲簡化字中的不少簡省,都和一般的草書字有很大的距離。

  其中「讠」就是最突出的一箇,這箇偏旁在草書中,一般是「足」旁的簡省符號,而不是簡化字體系中的「言」旁的簡化符號。而像「礙」、「徹」等字,無疑和草書並沒甚麼關係,用「草書楷化」原則是沒法爲簡化字的整箇體系辯護的。這一條,並不是簡化字的簡併規則。

  而事實上,簡化字卻有箇很意外的麻煩,就是過度地簡化字體結構,製造了一些新的形近字。像「風-鳳」,簡化後是「风-凤」,字形上太過雷同,類似的還有「廠(厂)-廣(广)」等等。這些簡省,也不是依照草書的規則而來,理據不清。

  從華字演進的角度來說,這種簡省也是沒太大的必要。因爲歷代用字的分化,本就是箇「繁化」的過程,像「其-箕」、「象-像」、「梁-樑」等的分化,都是爲了區分字義,從而使華文更加精確。而簡化字的很重要的思路就是減少用字量,這等於變相地就在減少華語的詞彙、字彙,是違反語言是會更加傾向於精確,字詞量傾向增加的趨勢的「反動」,當然會使簡化字在閱讀中造成不少不必要的混同。

  正如正文中提及的,語言是依附在語音上的(思維則不是),那麼在閱讀中造成這樣混同,就會干擾正常的信息接受。這要從一般使用簡體的人和一般使用正體的人兩箇角度來加以說明,而在大陸-新加坡、港澳臺已經有了文字隔絕的情況下,非要很特殊的群體纔更有發言權,一般的衹處於某箇環境中的使用者,未必能體會某種環境對人的束縛。
  很多使用正體的人,在看簡體文章和書籍時,當然是沒太多的障礙,因爲簡體字是對用字的簡化。但主要的障礙就是一些無理據的簡化字,這些字也和一般的正體的「行草化」寫法相差甚遠,會有很大的誤會。而像新出現的一些形近字,在粗略閱讀中是很可能造成誤讀的。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閱讀是一箇「主動接受」和「被動接受」併存的過程,當這兩箇接受有了很大的偏差時,會干擾理解的發生。像「有風」和「有鳳」,前者不過是對天氣的描述,後者就是「有鳳來儀」這箇成語的組成部分。當閱讀者接觸到「有鳳」這兩箇字時,會很自然地聯係到這箇成語,而縮減閱讀中的時間。那麼像「有风-有凤」的形近,在閱讀中其實是增加了「辨識」的時間,是很不「經濟」的。
  類似的,正體使用者最大的障礙也在像「盡-儘」等字的混用上,與上面的例子類似,都會造成詞義上的模糊,不得不在閱讀中略停留下來看上下文,以確定這些字究竟是正體中的哪一箇。
  這就是使用正體的人在閱讀簡體文章時的最重大的障礙。有着精細用字習慣的一方,是沒法忍受粗糙的混用的。這有點類似把英文中的「small、little、micro」等字都縮併爲一箇單詞,會使英文的使用者覺得莫名其妙。(奧威爾先生的〈1984〉一書中,描繪出了「英社簡語」對日常語言的「規範」和閹割,很是能說明這種對語言的侵犯是如何的荒唐。)

  而使用簡體的人在閱讀正體文章時的主要障礙怕不用多加說明了。有着粗糙用字習慣的人必是會因爲「惰性」,很難理解正體字的規範。即便說經過了一些閱讀,識讀不再是障礙了,但要想正確地使用正體字,也還是會遇到太多的困難。這是因爲原來的簡化字破壞了語言的精細,要想重新建立像正體字那樣的語感,非要對簡化字究竟把哪些字義、詞義混同了纔可能。等於是要對華語有一箇重新學習的過程。

  兩相比較,簡體字對教育的侵害就能從另外的角度加以闡明了。因爲用字的不合古來規範,簡化體系其實是破壞了華語的言-文關係。不能不說,其影響正在慢慢地發揮出來,會對未來的華語造成深重的影響。
  要想解決這箇問題,怕還是要靠恢復正體字教育纔能略收到功效。繼續維持簡化字體系,是在文化上自斨。

  六、簡化字及其體系

  應該說關心這箇問題的人,都知道曾經出現過「第二批簡化字」。但後來,這箇「二簡」是被取消了的。看來簡化的思路其實是被默認爲「根本不合理」了。
  但從簡化字體系的角度說,二簡的字量不算多,破壞性也不算很強。之所以中止二簡的使用,其實還是發現了這箇工作的前景委實不大妙。但因爲一簡的確是深刻地影響了兩代人(至少),而又因爲其破壞力委實太大,所以官方並沒能在改革初年直接恢復正體字教育。按說若是在那時,教育體系正有待恢復,則形成一箇全民重新學習的氛圍是最合適不過了。可惜因爲種種原因,當初的改革缺乏「整體性認同」,很多領域的政策都未能按照最爲合理的方向進行。則一簡,沒能隨着文革的結束被拋棄,終於在現在形成了大陸-新加坡與港澳臺的用字隔閡。

  無論是大陸-新加坡,還是港澳臺,至少到現在還無人把繁簡對照的工作弄得更爲精細,最多是把〈簡化字表〉列出來,略作註解。但這對浩繁的華語文獻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這是因爲港澳臺三方,很是滿足於自己的現狀,不期望和龐大的簡化字力量相抗衡,心目中多少有視這些地方爲「蠻荒」之地的歧視。(其實說到底,也的確是有這箇問題,對用字、用詞的不精細,和日常文案用語的極度貧乏,都使簡化字文化圈讓人覺得文化水準大失。)而大陸-新加坡,當然也不會希望港澳臺的文化對之有「侵略」,官方當然要維護自己的「正統形象」,即便是錯了也不會輕易地承認的。這已經不僅是文化之別,亦是制度之別了。看似略保守的港澳臺地區,其實是在堅守着文化道統,但在制度層面上卻一點也不保守,一些地方堪稱典範。這事實上是最易讓大陸-新加坡兩地難堪的事情。

  也就是說,從政治的角度看,對一次激進變革,本該是隨着一次更爲大膽的反激進變革,纔可能在文化、政治、經濟上形成良性制度。但問題是頑固勢力的存在,往往會使激進力量的惡果繼續推行,而不是自動中止。大陸的改革進程,向來是如此,在簡化字的問題上也是。
  若是在改革初年,認真地讓文字學、音韻學、教育學的一些專家來討論這箇問題,或者很多的障礙就不存在了。但很可惜,當時的體制仍是一箇「威權體制」,舊勢力一般來說是不會輕易地放棄權力的。那麼這樣的學術性討論,便幾乎不可能了。
  這種「漸進式」改革,是在原有的體系內修補,而不是從整體性問題出發,所以很難做出理性的判斷。當開始遇到問題時,纔會發現改革的不徹底,被不斷修補起來的殭化體制制約,已經把可能的演化方向堵死了。

  簡化字的繼續在使用,就是箇極爲明顯的例子。在〈語言文字法〉出臺後,竟然又出現了新的利益集團,靠着對本不違法的用字罰款來確立簡化字的地位,則兩岸三地的文字鴻溝(也包括海外的新僑、老僑的文字鴻溝),會因爲這箇法理不足的法案,進一步地加深。不得不說,這種「南轅北轍」的改革,是不斷造成新的不受約束的利益集團,致使民間的活力更被卡死,要比不改革可能更爲糟糕。

  這,其實也阻礙了大陸對香港、臺灣兩地學術、文化的交流和瞭解。對比當初德國、也門的合併,這兩國在文字上並沒有分裂,所以統一的進程是很順利的。
  而與兩岸三地的分治類似的半島,也有事實上的文字分裂。北韓是已經徹底地把華字教育取消了的,而南韓依舊是保留了華字教育(當然了,仍是正體字,而不是簡化字),也有一箇不大不小的文字鴻溝。
  則在將來的東亞文化圈中,大陸、北韓,將會處於一箇很不利的文化、教育低位狀態。很可能不得不先依靠這些更爲開放(而文字上卻是略保守的地區)地區的間接引入,方能逐漸地和世界相接軌。而這兩地,怕有更加麻煩的全民重新學習的新困境。到那時,官方現在的頑固態度,會使其官僚們也會處在很不利的文化低位上,則原有的「威權」已經難以維持,新的威權又建立不起來,過渡期就很可能是一片混亂。

  則此時,對正簡的討論,已然和毛時代的政治威權沒太大的關係了。若是還想靠這箇威權來統攝民心,前有繼續維持文化、制度分裂的困境,後有使底層騷動爆發革命的危險,這是無論上位者還是很多有良知的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但也得說明,「後威權時代」錯綜複雜的利益格局,很可能會葬送理性變革的力量,而讓更爲激進的力量成爲主導,如此,大陸的前景將是一片黯淡。
  而無論是激進的左翼,還是激進的右翼,以我看來都還沒觸及文化建設這箇關鍵的問題,而還是在政治域對一些常識性問題進行偏執對偏執的爭論。很多基礎性的問題,都在這樣的爭論中被取消了意義。(我本人就被一位極左翼指責爲就知道「經世致用」,可看現在的左右兩翼爲何不能達成真正的對話了。在他/她們的視野中,並無實務性問題,評論事務基本就是從泛政治的背景出發。而未來的新制度的細節和即將面臨的問題,都還未進入這些人的視野中。很可能會像清代末期的景象類似,在還未有一箇總體方向的認同,原來的體制便以崩潰了,新接手的人會發現,又是一片文化廢墟,在上面更容易建立的是專制,而不是憲政。)

  所以說,是該重覆胡適先生的「少談些主義,多研究點問題」的老生常談了。在一些問題上,其實早就有了太多的共識。專制不能維持,而憲政該在哪一種背景下形成,其文化、制度、經濟、教育等基礎,怎麼從現有環境下破繭而出,是最該專業知識群體從自己的學術領域加以闡釋的更爲急迫的事情。若是還未有各門學科的準備,怱怱地又出現了一次翻天覆地的變革,大陸估計仍不能擺脫現在的泥淖。而隨着這箇新泥淖的出現,整箇的東亞都會遭殃。

  七、對一些挺簡言論的駁斥——以方舟子文爲例

  因爲這些言論多半是沿襲在大陸影響甚大的魯迅先生的說法,使得一些挺簡人士還停留在民國激進派的水準。(「水準-水平」的誤用,是箇很典型的例子。很是能表明大陸 60 年前的那場變革的「反智」性質。)

  其中,以方舟子最爲有名。姑以他的一些文章爲例,略作駁斥。至於像「那還不如恢復甲骨文」一類的典型的「無知者無畏」的言論,估計一般的讀者都能正確地看出,這種諷刺是極爲無力的,其實是對他/她本人的無知的證明,而不是對維護正體字地位的人的諷刺。

  而讀者要想獲得這些領域的常識知識,本文已經給出了一些,剩下的,大可以找民國時代、現在的港澳臺出版的專業書籍。(挺正體派也有不少反常識的文章和書籍,但因爲畢竟和本人的立場一致,恕我不對這些書籍、文章作批評了。另外,我雖是學物理出身,但畢竟在這些學科上受過較好的訓練,對這些學科的知識的理解甚至是要比中文系本科生要好得多。那麼對方舟子這樣的人來說,我大致算是箇專業人士了。)

  限於篇幅,不可能對方文逐字逐句的駁斥,他本人並不是學文字學、音韻學出身的。從其文章也能看得出來,他本人對這類學科也基本沒有過認真的研究,幾乎是一說話就是錯的。則逐字逐句地駁斥,也是太讓他失面子了。我本人並不反對他的反僞科學(但在方式、方法上,有重大的原則性不認同),所以並不想讓這位天之驕子感到難受。

  按我的習慣,在「——」後給出我對引文的反駁。下面所引,皆來自他的〈關於簡化字〉一文,請見:http://www.mitbbs.cn/article_t/Arts/1151436.html

  「这网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台胞、老外跳出来攻击简体字,「简体字是CCP的发明」啦、「CCP强迫大家使用简体字」啦、「简体字破坏中国文化啦」、「简体字破坏汉字结构」啦」
  ——我本人即是大陸生人,是「生在紅旗下,長在紅旗下」的。但我並不是「攻擊」,而是證明了上面的說法。「發明」一說,是因爲的確簡化字中一些字並無古來的理據,甚至不是歷來的「俗字」,確係簡化字中特出的;「強迫」一說也沒錯,上文中的法理討論算是把這箇問題說清楚了(方其人向來是不太懂法學的,對轉基因的辯護就能證明,他的維護「不告知」,其實是違反了最起碼的商業規則和法律的);「破壞」一說,上文也已經證明過了,的確是真正地破壞了自漢以來的華字體系。
  ——那麼這種將挺繁人士一律打成「臺胞」、「老外」的說法,不能不說是近乎刑名師爺的筆調。挺繁的,亦有香港、澳門人士,方之刻意地忽略這兩地,還是在試圖維繫兩岸的政治對立、文化對立,是一種政治挑唆,而不是以負責的態度來論述這箇涉及了他專業以外的學術問題。大陸最大的問題,就是把很多對建國以來的「國策」檢討,無限地上綱上限,不能不說這仍是在維繫毛主義的威勢地位,和維繫「反智」主義的文化策略。這也能從方和一些人士的親密團結中看出端倪。

  「为帮助这些人了解汉字简化,参照有关资料,特编写这个常识。欢迎翻译成英文贴到英文组去。」
  ——方和本人最大的不同,是本人未能獲得任何的奧援。而他要將此文翻成英文,更是讓我糊塗了。「老外」對這箇問題會有甚麼關注嗎?文字政策,很明顯地衹有兩岸三地纔更有發言權和關注度,那麼這種舉動,按照這位「刑名師爺」的思路,是不是也有不傳之密呢?因他的文字太過輕佻,則此段不得不提出,請讀者深思。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
  ——上文,已經將這箇說法駁斥了。這類「規律」當是對複雜現象加以總結而來。而方本人看來對「邏輯學」也是不深知的,所以錯用了這箇「邏輯」概念。這種「演化規律」,其實他不該陌生,因爲生物學的一大門類,演化論(大陸通譯爲「進化論」)就是探討這箇問題的。這類經驗規律,適用的邏輯當是「歸納邏輯」,而不是「演繹邏輯」。大陸對於邏輯學的漠視,的確是使不少上過大學的人也未必能正確地運用邏輯工具,不能不說,簡化字體系所蘊含的意味,遠不衹是「簡化字」能說得清的。

  「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
  ——這基本是胡扯。在甲骨文之前,尙有「陶文」(或稱「初文」),而這些字體的演化,不是此止彼現的,而是錯綜出現的。金文出現後,甲骨文其實還在被應用,這在考古中已經有了一些新發現能證明此點了。而在小篆出現之前,戰國時代的楚地就出現了隸書。(方似是安徽人,則亦是故楚地之人,應該對鄉土史和鄉土文化有一點起碼的瞭解吧?)而隸書也有自己的「草書」——章草,意指用於文稿的草寫。像索靖,就是著名的章草名家,其書爲歷代所珍,是書法帖學中很被重視的。而從隸書到真書(楷書),中間還有箇環節是方漏掉的,魏碑。這是指南北朝時代出現的與隸書風格不同的一種碑刻體,和南北朝同期出現的真書多用於文稿不同,在後世形成了「碑學」、「帖學」的分離。在清代,因爲南北朝碑刻的大量出土,不少書法名家傚法之,還形成了清代書法風格的一次重大變革。而在真書誕生的同時,真草(即一般所說的草書,與「章草」對立的真書風格的草書)就出現了,同時介於真-草之間的行書也出現了。書聖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就是以行楷的面目出現的。而到了唐代,因爲魏碑體過於粗糙,所以南朝佔優的真書就一變爲「唐楷」而稱名於世。則印刷術誕生後,真書,尤其是唐楷風格的真書就成了印刷體的典範。上面的這些,都是書法史中的常識性內容,方對這些問題的「簡化」,和大陸建國以來的一些宣傳是類似的,都是不顧歷史的隨意簡化,如此,是沒法有真規律性可言的。
  ——而說簡化字是對楷書的簡化,就與其後文中提煉出來的「草書楷化」規則相抵觸了。簡化字若是以楷書爲準簡化,就不該借用跟章草關係更大的草書,而是在楷書的基礎上想辦法。而文字改革委員會,也從來沒把簡化工作的理路交待清楚,方的這箇說法,不過是他個人的看法,而不能代表國家機構的思路。
  ——草書其實主要還是根據章草而來的,這也是箇書法史常識了。像「鹿」字的草書寫法,無疑和真書無關,還是和隸書的關係更近。事物的演進,從來是複雜的,按說學生物學的方舟子,理應有這箇「學科遷移能力」。


  「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
  ——「俗體字」就是「俗體字」,而和大陸現在的「簡化字」根本無任何關係。因爲俗體的應用有局限的,此地用此,而彼地用彼,無一箇規範性可言。南北朝的魏碑體也是因爲這點而被真書所取代了的。這是用後來的概念來指稱前代的概念,是典型的詞語誤用,就好像用「科舉制」來指稱「薦舉制」,或是用「魚」來指稱海洋中的浮游生物一樣。簡化字,是有着國家強制力爲基礎的,和歷代的「俗字」根本有着天壤之別。

  「唐代颜元孙著《干禄字书》和王仁煦著《刊谬补缺切韵》,都收了极多的俗体字。」
  ——原文「煦」作「[日句]」。這種收錄,希望方能把作者的目的說清楚,還是在試圖「正字」。而正字法,無論在東西,都是有着一定的規範的,即便不是「國家強制規範」。而〈切韻〉,恰恰不以俗字爲準。所見到的敦煌寫本有「俗字」出現,還是因爲傳抄之中需要這種「方便」,當時還沒有「印刷術」,書籍的傳播是受到地域和時間的限制的。怕是方先生自己並沒看過〈切韻〉寫本和〈干祿字書〉的寫本,所以是妄擬古人之心了。這種態度,就是箇很不嚴謹的治學態度,尤其是方先生自知自己並非文字學、音韻學的專家,那何必非要出來冒充呢?

  「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发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简体字的流行范围,数量大大增多。根据《宋元以来俗字谱》,……」
  ——正相反,印刷術的出現,使得印刷用字,更偏於保守了。這就像電腦的出現,會使用字習慣更爲保守一樣。所謂的擴大了流行範圍,其實是佔不住腳的。因爲上文提及,俗體,往往是一時一地的習慣,此地可識,而彼地不識。直到現在,一些鄉土地方的地名、人名用字,也還是沒能擴散,也是受到了「通行力量」的制約。這其實也是傳播學的常識,看來方先生並不懂簡化字的出現,涉及了多少學科的問題。
  ——至於數量問題,方先生也是錯用了方法,「……」中所省的,是他對該字譜的一箇統計。但問題是他並沒給出「增多」的證明,而是箇動態統計。看來他對統計學也是箇外行。按說生物學是箇很重視統計方法的學科,我是真不知道他是怎麼從中國科技大學的生物系畢業的了。
  ——若要比較,得從隸書碑刻開始,進行一箇全面的涉及「歷時性」的比較統計,則首先要用到的史料就是〈漢隸字源〉、〈隸辨〉,之後纔能談及〈敦煌俗字譜〉、〈宋元以來俗字譜〉。事實上略翻過這類史料的人都不難發現,漢隸的「不規範性」要遠高於真書,往往是同一時代的漢代碑刻,很少有字的寫法是真正相同的,總是有或多或少的差別。而到了宋元時代,這些俗字往往也不是前承隸書的俗字而來。可見「俗字」並沒有在歷史上的「歷時性」繼承關係。
  ——以方先生能理解的生物演化觀來比附說明,俗字很是類似那些在演進中被淘汰的物種,因爲種種的局限而無法獲得傳承性。而正體字,卻是生命力極旺盛的,從漢代開始,雖有字體結構的些微變化,但總體的間架是很少有變化的。事實上,不獨文字如此,華語也是一樣的,很多的常用字自漢以來(甚至是能推到春秋戰國時代),其核心含義變化得很少。這是靠着當時的雅言力量維繫着的。
  ——則簡化字偏偏要對這些常用字進行簡化,豈非是打斷了歷來文字發展的規律?這種試圖冒充上帝的行爲,等於是破壞了「文字生態」,方先生應該知道這種作法的危害性會有多大吧?
  ——也就是說,簡化字是的確破壞了文化的傳承,使得您這箇大陸最高等學府出來的人,對太多的常識,甚至是您自己專業知識,也時常不大過關。

  「而在其他使用汉字的国家,同样也在简化汉字。」
  ——這點,我上文已經給出了說明。對非華語地區的文字的變化,不應作爲華語地區文字政策的證據。這就像是西奈地區借用了埃及聖書字的一些符號,卻是在拼寫古西奈語一樣,當視作是文字的借用,而不是甚麼「簡化不簡化」。可見方先生對世界文字史的研究還很不夠。
  ——在此段前,方先生還列舉了大量的民國時代的簡化工作史料。但這些,並不能證明簡化的合理性,因爲在當時,也有大量的反簡化的意見。方先生衹列與自己意見相同的史料,卻刻意地不列入反對者的史料,這也不是一種負責的史學研究態度。
  ——大陸的理工科學生,接受的文科教育是很少的,則這種方法上的錯誤或不可免。但即便是理工科學生,自己在做研究時,也不顧方法,隨意裁剪數據嗎?竊爲方先生的學術研究前景深深擔憂。

  「汉字简化的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
  ——上文已經指出了,若是依照「約定俗成」的規則,那歷代的正體字就該是華字的基本形態。所以這些原則,還是在無學理和反學理的基礎上的「辯護」。「擅自造字」的例證太多了,因爲很多的簡化字,都是自草書或對草書的刻意歪曲而來,不是「真書」原有的形態。
  ——「穩步前進」一詞,其實也是表明了當初簡化字最終的目標是取消華字。那麼這種文化自斨的作法在改革後二簡被廢中,已經由官方默認是不可行的了。方先生看來雖與一些人士有密切的關係,卻看不到歷史的大勢所趨。
  ——「述而不作」似乎就更不必駁了。要真是如此,何必把經民國河北定縣實驗證明過了不影響教育傳播的正體字廢除呢?

  「汉字简化的方法是以钱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为基础的,共有七种:」
  ——錢是主張廢除漢字的,那他所提出的這些方法未必是有理據的。看來方先生還是不大懂甚麼是真正的傳播常識和學術討論。


  「1、采用比画简单的古字。如「从」、「众」、「礼」、「无」、「尘」、「云」等等,这些字都见于《说文解字》,比繁体字更符合「六书」,有的繁体字反而是写错了的(参见方舟子《字源和汉字简化》一文)。」
  ——「六書」規則可沒說哪箇字該用哪種規則,其中的「形聲字」還佔華字的大多數(靜態統計佔到了 90% 以上)。而形聲字佔優,更是能表明華語的文字並沒脫離文字記錄語音太遠,和世界上的諸種文字有太多的相同之處了。像裏面的「禮」字,就是箇形聲字,比「礼」更易讓人識記;「塵」字,是典型的會意,鹿跑而生塵,比「小土爲尘」似乎更讓人有「塵土飛揚」的聯想吧?至於裏面的「云」字,是把「雲」字和「云」字歸併爲了一箇,上文說過,這種混用是最不合華字規範的。「雲」而有雨,讀者一看便知這是說天上的雲,而不是「子曰詩云」之云。「從」字和「从」字,也是古來有分化的兩箇字,是簡化字予以了歸併。「從」有大致兩箇意項,「僕從」和「跟隨」,都是華語中常見的意項;「从」字則有「歸屬」之意,在現在的華語中,多用「屬」字來指稱了,算是箇僻字。這點,請參照段玉裁先生所註的〈說文解字〉一書,在該書中,所有的「某字从某」,都是用了正體字的。而後來習用的「某字從某」的用法,反倒是不太對的了。「众」、「无」兩字,主要是在道經和古經中纔出現的,其意和習用的「衆」、「無」也是略有差別的。因爲道經、古經的概念要解釋,需要費很大口舌,此處就不煩解了。方先生若是有興趣繼續這類研究,不妨去找些深通道教的道士問問。
  ——習慣了簡化字的人,往往這些精細的語感都消失了,方先生看來對正體字,並無很深刻的體認,纔會這樣不自量力地視正體字爲仇寇吧?致使太多的常識問題,一說便錯。

  「2、草书楷化。如「专」、「东」、「汤」、「乐」、「当」、「买」、「农」、「孙」、「为」等。」
  ——學過草書的人都知道,這類「楷化」距離草書有多遠。方先生若是對草書如此沒見識,就不該出來爲這些混話當維護者。如我上文提及的,「讠」就是箇典型的誤用草書偏旁。不能不令人懷疑,當初主持簡化工作的人,是不是學了俄文,而忘了華文?

  「3、用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偏旁。如「鸡」、「观」、「戏」、「邓」、「难」、「欢」、「区」、「岁」、「罗」、「刘」、「齐」等。」
  ——這類代替,最大的問題就是造就了大量的「非形聲字」,把字的聲旁取消了。這會造成嚴重的學習上的「個例」,反而對人識讀華字造成額外的記憶負擔。
  ——事實上,華文和其他文字一樣,通過了學習階段的人,對字、詞的記憶是箇「整體性」記憶,而不是靠着字的一筆一劃,或是單詞的每箇字母識記的。這在認知心理學中,算是有大量的實驗證明了的。則華字中的大量能類推聲旁,能很大程度上簡化人的學習過程。這和英文是類似的,能類推的詞就好讀,不能類推的略偏的詞就不太好記憶和閱讀。
  ——按說方先生在美國長住,是能從英華二文的對比中看出不少「規律性」的,如何也這般地沒見識?

  「4、仅保留原字的有特征的部份。如「声」、「习」、「县」、「医」、「务」、「广」、「条」、「凿」等。」
  ——這些也有問題。因爲「聲」字的上半部分,是其他形聲字的聲旁。我暫不舉例,對華文熟悉的應該能不費力氣地就舉出一兩箇的。而「医、殹、醫」是不同的三箇字,這又是以僻字代常用字的作法。則反過來看正體字書籍時,就有可能造成障礙。
  ——需要說明,「僻字」是指對通語來說的「常-僻」,一些僻字,在方言中還可能是常用字,則這樣任意地把僻字作爲常用字的替代,或者會對方言有很大的侵害。

  「5、原来的形声字改换简单的声旁。如「辽」、「迁」、「邮」、「阶」、「运」、「远」、「扰」、「犹」、「惊」、「护」等。」
  ——這箇問題,上文提及了,對普通話來說尙有些是聲旁不合的,對方言來說就更是了。「遼」字的聲旁可不像簡化後那樣混亂,「了」字普通話兩讀,一是「liao3」,二是「le5」,還有一箇是「瞭」字的簡化「liao4」,方先生能說明這箇聲旁如何能與「遼遠」之遼有形聲關係嗎?「階」字亦是,「介」字爲去聲,而「階」爲平聲,怎麼就「形聲」了呢?
  ——其他的幾箇就不必提了,都可能造成方言中的誤讀。華語的諸方言,都或多或少地留存了雅言的特徵,則這樣不負責的簡化,是可能割裂「形聲」關係的。
  ——錢玄同先生是江南之人,其方言中的華字唸法是多有簡省的,他的主張,不能當作全部華語方言用字的標準。

  「6、保留原字轮廓。比如「龟」、「虑」、「爱」等。」
  ——對這些字的諷刺,怕我不用再重覆了。港臺人對這些「沒心沒肺」的簡化的抨擊不是沒道理。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同音字合并为简单的那个字。比如「里程」的「里」和「里面」的「里」合并,「面孔」的「面」和「面条」的「面」合并,「皇后」的「后」和「以后」的「后」合并,「忧郁」的「郁」和「郁郁葱葱」的「郁」合并。这些合并在现代文中不会引起词义的混乱,简化字的使用者从未感到不便,反而是些从未用过简化字的人在那里想当然地杞人忧天。」
  ——我舉過一箇例子,「發端」和「髮端」。簡化後,意思就了極大的混同。而「郁郁」和「鬰鬰」,一是方言中兩字的發音就不同,「郁」爲 -k 尾,而「鬱」爲 -t 尾,二是含義截然相反。看來簡化字體系中的人,對華語的理解力是真的被簡化了。

  「有几个常用字特别值得一提:「龟」字,繁体近二十笔,简直是一笔一画在画一只龟,难写(我至今不知其正确笔顺、笔画),难记(经常阅读繁体字书籍的尚且我认得写不得,何况小学生),简化后保留其轮廓,仅剩七笔。「忧郁」的「郁」,繁体多达二十九笔!」
  ——我衹能是嘲笑方先生的無知者無畏了。經歷過正體字教育的人,都能不困難地寫出這兩箇字,即便是有點「倒岔筆」。而您不知「龜」字的正確筆畫,衹能說是您對筆順規則的類推能力太差了。這箇字,一點沒違反真書的書寫規則,經由這箇提示,您若還是不能正確地書寫,您該重讀小學的識字課,而不是寫攻擊正體字的文章。「鬱」字就更是了,幾大組成部分,都是些至少在初中時代就認識了的常用字,書寫有何難哉?您這樣故作「友邦驚詫」狀,衹能說明您已然是外國友人了,對本鄉本土太過陌生。
  ——況且,我提到過了,人識字,不是以筆畫之繁複構成困難的。像「龜」、「鬱」這類字,恰恰是一看便知,太過好認。歸併後,反倒讓人莫名其妙了。

  「写法极其复杂,也很难记(据说有一次汉学会议上有人靠写出这个字赢得一片掌声)」
  ——這種嘩衆取寵的說法,也太易被人看破了吧?漢學會議裏,怕多是老外,老外的基礎教育階段裏,華字書寫是重點嗎?
  ——若當場有日韓學者在(還不提港澳臺),怕也是不屑一顧的,因爲他/她們是經歷過這箇階段了的。
  ——可見方先生骨子裏還是要以外國之是非爲是非,而不其本土問題爲思考的出發點和核心。這種民國以來的自斨理路,早就被人放棄了,也逐漸地要破產。

  「这些都是人人必须记得的常用字,想当初学繁体字的小学生光记这几个字就不知花了多少精力」
  ——您若說是民國時代,或之前,我不想多評價。但在電腦時代,您還跟不上潮流,衹能說您的大學白讀了,不懂「時」的概念。
  ——正是因爲這些字,是常用字,復現的機會是很高的,所以根本不會造成甚麼認讀的難題。方先生是在不懂文字學和教育學的情況下,又發錯了議論。
  ——舉箇方先生能懂的英文例子好了。「editor」這箇詞,以「or」結尾,而英文中這箇音的拼寫還能是「er」等等,拼不錯,還不是因爲這箇詞太過常見?總是能在人的視線裏時不時地出現。羅馬人說,「重覆是記憶之母」,此其謂也。
  ——若說「繁」,「繁」這箇字也很「繁」(17劃),幹嘛不也簡化了先?而這箇字,有幾箇接受了正常教育的人會寫不對,認不出呢?

  「大家算一算,那些攻击简化字的人共提出了多少可笑的理由?你真以为他们那么有历史使命感,要来保护连他们也不大了然的中华文化(比如那些宣扬「繁体字比简化字符合造字规则」的人,我敢说他们其实对字源一窍不通)?我看其实是一种「吃亏了」的心理在作怪,却拼命要给自己造出一些堂皇的理由。」
  ——是的,您很喫虧,纔會這樣對正體字如此要攻擊。因爲太多文化典籍,您是看不懂的;太多的華語精細習慣,您已然是喪失了的。
  ——您要是真能從學理上給出簡體字的「理路」,或者還能少獲得我的一些諷刺,但很可惜,簡化字體系就是把華語使用者的那點文化氣質打掉了。
  ——如上,究竟是誰不懂中華文化,誰不懂西學,估計讀者會有一箇明確的認識了。方先生對挺正體派的攻擊,都能反過來用到他自己身上,卻對我這樣的從學理上擁正體的人毫無效果。

  「我们就来看看这个「国」字写法的演变。」
  ——因爲方先生所掌握的資料就那麼點,所以很多沒營養的文字我就忽略了,專挑一些學理上的大錯來談。「國」字就是箇很典型的例子。

  「简化的「国」字绝对不是郭沫若等人的胡诌,而是非常早就在民间通行了」
  ——方先生是在論述了大量的商周文字後,給出的這箇令人歎爲觀止的結論的,「民間」。但很遺憾,在商周之際,都知道文字是貴族們纔使用的文字,何以成了「民間」用字?
  ——事實上,正體字「國」是箇形聲字,是把原來商周時代的會意規則改變了。表明了華字的表音性正在被加強。這是文字的進步,而不是倒退。
  ——「國」從「或」得聲,在上古都是德部的牙音字,到了中古,雖分化爲了牙音和喉音,但在多數方言中,很容易理解牙音字和喉音字音理的關係。當然對學習的人來說,學形聲字要比學會意字要容易。
  ——「国」字也不是箇簡單的會意字,方先生在這點論證上,充分地表明了無知者無畏的精神。上古的「国」或有讀爲與「玉」字相近的音,故纔以「玉」爲旁。所以您的不少解釋,都是不知華字的真正演變規律,是門外漢性質的亂解釋。
  ——這些知識,都屬歷代的小學(文字之學和音韻之學),本該是研究這些問題的人理應跨越的第一障礙。但誰知建國後道統淪喪,真知識鮮有傳承者,當然對這類學問就有太多的誤讀了。


  「简化字从来不是某几个人的自创,文字改革委员会在确定简化字时,遵循一条总原则:「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来或民间的写法,不自创。」
  ——但很可惜,華語在經歷了雅言的整合後,其發音深受〈切韻〉的規範影響,所以說「国」字是不合大多數方言的形聲規律的,理應被廢,而該用與大多數方言中能理解的「國」字爲正字。
  ——經此例,怕方先生和很多擁簡派纔能懂得歷代的正體字規範是怎麼得來的了。
  總的來說,方先生等人,是對傳統、當下都很陌生的人。無論是在西學,還是在東學之上,顯然缺乏相應的常識。所以這些爲簡體字辯護的人,除了拿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證明」,沒法給出簡體字的真正學理、法理依據。

  結語

  華字的規範,是建立在從上古到中古的雅言基礎上的。更因爲形聲規則在競爭中逐漸佔優,所以纔形成了自漢以來的漫長時間內,有一箇正體字的規範。這箇規範,不能以任何的理由來漠視。
  而毛時代的簡化工作,基本是無價值可言的。

  在本人看來,甚至是民國時代的一些簡化,沉澱到了現在臺灣的用字,也有一些需要檢討的地方。像「臺灣」二字,就很沒根據的成了「台灣」。而「台」字,歷來是讀爲陰平,和「臺」這箇字的發音有很大的區別。像大陸另有「台州」的地名,則臺灣的用字習慣,又造成了一箇兩讀字「台」。
  這是很不經濟的用字習慣。


  事實上,如上文所言,歷代的用字逐漸精細是能被觀察到的「規律」,有必要將一些字義、字音已有分化的字分立,而不是合併。這纔是一種正常的文字演化。


  如此,簡化字其實是反其道而行之,終於在現在造成了可怕的文化斷層。無論其他,僅此一點,就能判定簡化是得不償失的。

  本文,不是以一般習見的「政治」文章的理路來爲正體字辯護,純是以學理上的討論爲本,涉及了一點政治問題。可見即便是「非政治化」的學理討論,簡化字也是得不到任何的便宜。爲簡化字辯護的,若不是依靠着政治力量,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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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4 01:11:3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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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4 03:24:10 | 顯示全部樓層

郭沫若乃一文狗,对毛氏唯命是从。

周恩来总理曾对郭举人曰:郭老,这是最后一次,下回再有侵犯女同志之行为,周某人也无法保您老周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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