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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广东拟规定出租司机须广东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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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1-26 11:03: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08年11月26日 2:15

 

昨天,《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规定,申请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必须是广东省户口的居民。

 

[外地的士非指定地点载客可罚一万]

 

《草案》要求,申请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

 

周岁以下,初中毕业或者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广东省户口居民。

 

这意味着,该条例实施后,未有资格证的外省籍司机将难以再进入广州出租车行业。针对部分异地出租车在

 

广州争抢客源的现象,《草案》规定非本市出租车不得从事起点、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车经

 

营,需在本市运载回程旅客的,应当在指定的地点载客。《草案》明确,非本市出租车不在指定地点载客

 

回程或者载客不回车籍地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商业中心区主干道应设的士停靠站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修改意见,《草案》增加了设置出租车停靠站的规定。要求市交通部门应会

 

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商业中心地区、居住区、主干道和其他有必要的道路上,根据方便乘客的原则和道路

 

条件设置出租车上、下乘客的临时停靠点;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客运码头、旅游景点以及其他

 

客流集散的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出租车营业站点。的士在起步价内出故障可拒付车费《草案》规定,如果出

 

租车上无税控计价器,司机不打表或者计价器显示金额不清晰,乘客可拒付车费。同时,如果出租车在起

 

步价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或司机拒绝出具收费发票的,乘客均可拒付车费。而司机拒载

 

乘客,挪用、转借、涂改车辆运营证或者服务资格证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

 

扣车辆运营证三日以上七日以下。部分司机私下将出租车交给没有资格证的人营运,一旦被查获最高将被罚款3000元。

 

[经营风险转嫁的哥 一些企业牟取暴利][广州拟建出租车行业退出机制]酝酿一年的《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

 

条例(草案)》昨日上午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在通过立法从法规层面对出租汽车进行管理,进一

 

步规范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广州市症苦法制办介绍,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现有出租

 

汽车企业98家,出租汽车17427辆,出租汽车驾驶员37594人。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相关因素,监管力度薄

 

弱,妨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一些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

 

抵押金和高额承包费等方式向司机转嫁经营风险,牟取暴利,同时企业经营者管理职能弱化,行政管理目

 

标难以有效实现。广州市症苦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行业,应有

 

公平的准入制度和必要的退出制度。在草案中,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交通

 

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者不再具备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正、

 

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同时草案还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草案规

 

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按照症苦确定的项目和标准

 

向驾驶员收费。对于无证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草案授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暂扣车辆,并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的权力。

 

 

[已持证外省的哥可照常营运]为何设户籍门槛?广州市交委有关人士:外省司机不熟路况易招投诉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罗驰)为何提交审议的相关法规要给的哥设置户籍门槛?广州市交委有关

 

人士昨日解释说,主要是由于外省司机不识粤语不熟路况易招投诉。该人士介绍说,广州的士司机中的外

 

省司机比例正不断下降,原来外省籍司机很多,但由于行业流动性大,很多人不在的士行业做了,导致外

 

省司机越来越少,比如说去年和今年分别增投的700辆和1100辆的士,司机都是招收本地人,因此广东籍

 

司机比例越来越高,目前占到了全市的士司机的60%。该人士表示,出租车招收本省司机,并不是排斥外

 

省人,而是主要从提升行业管理角度考虑,希望进一步提高司机素质。省内司机一方面便于管理,另一方

 

面会说粤语,熟悉广州路况,对广州的人文地理、历史、道路交通比较熟悉,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务,乘客

 

投诉率较低。「一些外省司机对广州的路况不熟,有时不经意就绕路走了,有的载乘客时,还要乘客帮他

 

们指路,乘客对这些意见很大。」此外,外省司机容易「抱团」,提要求时一些诉求途径不太合理。如果

 

法规通过,会否将目前的外省的士司机清退?该人士表示,这倒不会,只是在以后的士司机门槛上设定广

 

东户口一项,原先已持证的外省司机仍然可以照常营运。(新闻来源:新快报)

[ 本帖最後由 cingsan 於 2008-11-26 11:15 編輯 ]
發表於 2008-11-26 11:45:53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08-11-26 17:10:31 | 顯示全部樓層
已閱,批準照此辦理。
發表於 2008-11-26 17:33:49 | 顯示全部樓層

國務院批復:

照此辦法執行外,還需對司機進行粵語水平測試,不及格者堅決辭退,不得有誤!!

發表於 2008-11-26 23:43: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有规有矩,先至谐和。
發表於 2008-11-27 17:48:33 | 顯示全部樓層
好激氣,睇咗近日《南方都市報》嘅有關報道,發覺明顯傾向于幫外地人講説話,企圖打壓本地司機。枉我以前重以爲南都係忠嘅,今次佢太令我失望嘞。
發表於 2008-11-27 20:06: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最好就係喇……最緊要係曉廣州話啊!


原帖由 xiss 於 2008-11-27 17:48 發表 好激氣,睇咗近日《南方都市報》嘅有關報道,發覺明顯傾向于幫外地人講説話,企圖打壓本地司機。枉我以前重以爲南都係忠嘅,今次佢太令我失望嘞。 ...



梗係喇,外地人多過廣州人,啫係市場都大尐喇。
廣州人真係無嗮埞企、無論現實,定網絡……
發表於 2008-11-28 00:50: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xiss 於 2008-11-27 17:48 發表 好激氣,睇咗近日《南方都市報》嘅有關報道,發覺明顯傾向于幫外地人講説話,企圖打壓本地司機。枉我以前重以爲南都係嘅,今次佢太令我失望嘞。 ...

忠嗰个香咗好耐啦!

發表於 2008-11-30 02:05:15 | 顯示全部樓層
听讲,又改咗口供,有本地的士牌就揸得。 系咪真咖?
 樓主| 發表於 2008-11-30 09:41: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外外星人 於 2008-11-30 02:05 發表 听讲,又改咗口供,有本地的士牌就揸得。 系咪真咖?
0敢你咪日日有得投訴???
發表於 2008-11-30 22:52:0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ingsan 於 2008-11-30 09:41 發表 0敢你咪日日有得投訴???

投诉乜呀?

發表於 2008-12-1 23:17:02 | 顯示全部樓層

按理讲,我国就係需要修订为的士本土人驾驶规定,咁样对本土城市有百利而无半害,因为本土人熟悉了解自己的城市,能更好服务于这个城市。

發表於 2008-12-1 23:21: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僆仔 於 2008-12-1 23:17 發表 按理讲,我国就係需要修订为的士本土人驾驶规定,咁样对本土城市有百利而无半害,因为本土人熟悉了解自己的城市,能更好服务于这个城市。

嗰啲「外籍」司机,莫讲话唔识听,连路都要你带埋,都唔知边个服务边个,收佢导游费佢又畀唔起。

 樓主| 發表於 2008-12-2 00:14:39 | 顯示全部樓層
自己佬又有幾肯揸的士嘞??
發表於 2008-12-2 00:18: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ingsan 於 2008-12-2 00:14 發表 自己佬又有幾肯揸的士嘞??

你又知唔肯?我问过好多本地司机,都话畀人迫到冇碇企。

 樓主| 發表於 2008-12-2 09:42:4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估少數咯…冇幾個想做的士佬0架……
發表於 2008-12-2 09:50:16 | 顯示全部樓層
唔想做好过冇嘢做。支持广东籍司机,起码认得路!
發表於 2008-12-2 17:06:47 | 顯示全部樓層

起码要识粤语拉....

發表於 2008-12-2 17:59: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boss 於 2008-12-2 09:50 發表 唔想做好过冇嘢做。支持广东籍司机,起码认得路!
唔单单係广东司机,应该係全国都统一本土司机。
發表於 2008-12-4 16:28:54 | 顯示全部樓層

神早就應該招本土司機啦,嗰啲咁嘅撈佬,咩路都唔識,上次上過部的士就激鬼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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