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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规定,申请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必须是广东省户口的居民。
[外地的士非指定地点载客可罚一万]
《草案》要求,申请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
周岁以下,初中毕业或者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广东省户口居民。
这意味着,该条例实施后,未有资格证的外省籍司机将难以再进入广州出租车行业。针对部分异地出租车在
广州争抢客源的现象,《草案》规定非本市出租车不得从事起点、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车经
营,需在本市运载回程旅客的,应当在指定的地点载客。《草案》明确,非本市出租车不在指定地点载客
回程或者载客不回车籍地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商业中心区主干道应设的士停靠站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修改意见,《草案》增加了设置出租车停靠站的规定。要求市交通部门应会
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商业中心地区、居住区、主干道和其他有必要的道路上,根据方便乘客的原则和道路
条件设置出租车上、下乘客的临时停靠点;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客运码头、旅游景点以及其他
客流集散的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出租车营业站点。的士在起步价内出故障可拒付车费《草案》规定,如果出
租车上无税控计价器,司机不打表或者计价器显示金额不清晰,乘客可拒付车费。同时,如果出租车在起
步价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或司机拒绝出具收费发票的,乘客均可拒付车费。而司机拒载
乘客,挪用、转借、涂改车辆运营证或者服务资格证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
扣车辆运营证三日以上七日以下。部分司机私下将出租车交给没有资格证的人营运,一旦被查获最高将被罚款3000元。
[经营风险转嫁的哥 一些企业牟取暴利][广州拟建出租车行业退出机制]酝酿一年的《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
条例(草案)》昨日上午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在通过立法从法规层面对出租汽车进行管理,进一
步规范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广州市症苦法制办介绍,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现有出租
汽车企业98家,出租汽车17427辆,出租汽车驾驶员37594人。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相关因素,监管力度薄
弱,妨碍了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一些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
抵押金和高额承包费等方式向司机转嫁经营风险,牟取暴利,同时企业经营者管理职能弱化,行政管理目
标难以有效实现。广州市症苦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行业,应有
公平的准入制度和必要的退出制度。在草案中,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交通
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者不再具备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未改正、
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同时草案还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草案规
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按照症苦确定的项目和标准
向驾驶员收费。对于无证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草案授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暂扣车辆,并依法
作出行政处罚」的权力。
[已持证外省的哥可照常营运]为何设户籍门槛?广州市交委有关人士:外省司机不熟路况易招投诉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罗驰)为何提交审议的相关法规要给的哥设置户籍门槛?广州市交委有关
人士昨日解释说,主要是由于外省司机不识粤语不熟路况易招投诉。该人士介绍说,广州的士司机中的外
省司机比例正不断下降,原来外省籍司机很多,但由于行业流动性大,很多人不在的士行业做了,导致外
省司机越来越少,比如说去年和今年分别增投的700辆和1100辆的士,司机都是招收本地人,因此广东籍
司机比例越来越高,目前占到了全市的士司机的60%。该人士表示,出租车招收本省司机,并不是排斥外
省人,而是主要从提升行业管理角度考虑,希望进一步提高司机素质。省内司机一方面便于管理,另一方
面会说粤语,熟悉广州路况,对广州的人文地理、历史、道路交通比较熟悉,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务,乘客
投诉率较低。「一些外省司机对广州的路况不熟,有时不经意就绕路走了,有的载乘客时,还要乘客帮他
们指路,乘客对这些意见很大。」此外,外省司机容易「抱团」,提要求时一些诉求途径不太合理。如果
法规通过,会否将目前的外省的士司机清退?该人士表示,这倒不会,只是在以后的士司机门槛上设定广
东户口一项,原先已持证的外省司机仍然可以照常营运。(新闻来源:新快报)
[ 本帖最後由 cingsan 於 2008-11-26 11:15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