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唔三唔四蠢魚 於 4/10/2008 10:43 AM 發表
香港至有嘅嘢,一种街边慈善筹款方式,一般动用啲青春可爱嘅未成年嘅后生仔女,以增加成功率——唔知呢啲算唔算童工呢?唔通慈善机构大晒?居然唔受法律监管。
1- 賣旗籌款,唔等同正式工作。賣旗的人,只是義工,沒任何金錢利益,所以和是否「童工」並無任何關係。
2- 賣旗的義工,可以是任何年紀。點解後生仔女會多呢?因為招募義工時,學生會有較多空閒時間參加,而且學校認同此乃公益及服務社會的活動,願意支持,很多學校不單推動學生參與,有些學校更將此列為課外活動,參與賣旗時數可紀錄在案,作為畢業時的紀錄。因此有較多的少男少女參與並不希奇。
3- 法律上,由於並非工作,不涉「童工」,當然無犯法。之不過,法律上亦有寫明如年齡未滿 15 歲,須得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下才可進行,所以有部份賣旗機構會推動父母與子女一同賣旗。
4- 最早期時,售賣的真的是一支旗仔,貼紙只係後期因方便及成本而變的,如果因為早已唔用真旗而要改名,改做「賣貼紙」就更理所當然,「徽、標、章」?如果貼紙上只印有文字呢?
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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