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麤奶粉 於 2008-10-3 00:51 發表 正傻佬一个 乜野逻辑啊 广州市民一定要识广州话嘎咩? 唔识广州话既就唔系广州市民? 甘香港市民系咪一定要生香港脚? 唔生香港脚既就唔系香港市民啊? 哈哈 ...
香港脚,系皮肤病嘅一种,病唔系人人都有,更唔系人人都必须有,但系文化认同系一个人嘅身份属性,每个人都必须有.这是常识.
广州(东),早已经形成咗自己嘅独特文化,如果,一个自称广州市民嘅人唔认同广州(东)文化,那么,认自己做广州(东)人做咩呢?做一个广州(东)人,会高人一等咩?点解唔认自己系美国人呢,起码馨香D嘛,就算撞咗飞机,都会赔多D嘛.
连粤语都唔去学,对广州文化完全唔认同,咁样的"广州市公民"做嚟做乜.
[ 本帖最後由 柳寻风 於 2008-10-3 08:08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