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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雨夜街燈 於 2008-9-8 00:56 發表 就係唔識先亂噏,識就唔係人噉品啦做議員做到去抬棺材发爛渣,世間少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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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四 於 2008-9-8 19:14 發表 唔通做人民代表做到政府講乜都鼓掌通過至叫好?況且從未有人立法會內抬棺材,究竟你知唔知長毛乜時候抬棺材,為乜抬棺材?
原帖由 雨夜街燈 於 2008-9-8 22:01 發表 當然唔係立法會內抬棺材啦,入倒去咩?講乜都鼓掌通過至叫好?冇人講過啵,做人民代表唔通唔使唯护社會秩序嘅咩?
無錯,為左維護社會秩序,所以最好唔好集會游行。為左無集會游行,人民代表最好就系由政府代表人民委任它信得過嘅人做,而哩個就系我地有中國特色嘅社會主義民主。
結論,香港要進步,要社會秩序,就應該廢除一國兩制。
中級會員
擡棺材有咩問題?根本就斯文到不得了.擡棺材都會破壞社會秩序? 乜Q邏輯嚟?
1.九唔搭八,擡棺材同公安條例有咩laa lan?
2.50萬人上街有冇申請吖?
3.唔係基本法大晒,係北大人大晒,基本法都畀北大人夾硬改過幾次.
原帖由 malonso 於 2008-9-9 00:39 發表 無錯,為左維護社會秩序,所以最好唔好集會游行。為左無集會游行,人民代表最好就系由政府代表人民委任它信得過嘅人做,而哩個就系我地有中國特色嘅社會主義民主。 結論,香港要進步,要社會秩序,就應該廢除一國兩制。
妳IQ一流,我直接引用。
嚟咗咁耐,終於見到亞四生噏番句啱聽啲嘅。
原帖由 唔係人噉品 於 2008-9-9 16:00 發表 雨夜街燈 中級會員 個人空間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當前在線 22#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8-9-8 22:01 只看該作者 引用: 原帖由 李四 於 2008-9-8 19:14 發表 唔通做人民代表做到政府講乜都鼓掌 ...
咪同啲親撈左派嘮噪,盞嘥氣兼穀氣。
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
原帖由 粵嚟粵掂IV 於 2008-9-9 20:01 發表 咪同啲親撈左派嘮噪,盞嘥氣兼穀氣。 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
原帖由 雨夜街燈 於 2008-9-9 07:53 發表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7條及《人權法》所規定,集會自由受香港法例所保障。不過,與此同時,根據香港的《公安條例》,當有50人以上在公眾地方有組織地集會,便須在一星期前向警方申請,否則有可能被警方控以非法集會罪。如 ...
你真系有法治精神。假設雨夜街燈為某國公民,而某國關于強奸嘅法律咁講,任何人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跟對方發生性行為系強奸,刑罰為死刑或有期徒刑10年,但系除雞奸雨夜街燈除外,如果雞奸雨夜街燈,刑罰為雨夜街燈有權反雞奸加害者,如果雨夜街燈唔claim距嘅權利,加害者將無罪釋放。
按雨夜街燈嘅邏輯
既然雨夜街燈為某國公民,就應該遵守法律。
結論:係新嘅法律推出之前,屎忽鬼大晒。
原帖由 malonso 於 2008-9-9 22:58 發表 你真系有法治精神。假設雨夜街燈為某國公民,而某國關于強奸嘅法律咁講,任何人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跟對方發生性行為系強奸,刑罰為死刑或有期徒刑10年,但系除雞奸雨夜街燈除外,如果雞奸雨夜街燈,刑罰為雨夜街燈有權反 ...
佢嗰啲都叫法治精神?佢係尊崇極權惡法,擁護極權惡法就真.
原帖由 粵嚟粵掂IV 於 2008-9-9 19:57 發表 嚟咗咁耐,終於見到亞四生噏番句啱聽啲嘅。
原帖由 李四 於 2008-9-11 17:55 發表 李四叔(係李兆基李四叔,唔係我呢個李四叔)娶新抱,筵開百席,賓客千人。佢好似冇申請集會,點解警察叔叔唔去冚檔拉人?
如果擺酒嗰個係長毛,就好多警察叔叔去睇場喇。
原帖由 雨夜街燈 於 2008-9-7 13:27 發表 呢班友上咗去,可能係香港嘅文革開始都未定
疑似~~似曾相识的「过度民主等于文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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