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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粵語可否更成為國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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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9-4 13:47: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你們覺得粵語可否更成為國語呢?
要說明原因,弊處,等等.
發表於 2008-9-4 14:13: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有可能成为国语之一。
将来如果推广粤语能够喺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有粤侨嘅地方成功,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呢啲盎格鲁国家嘅粤侨能够保护粤语作为当地官方少数族裔语言之一,而香港同澳门同广州深圳形成大都市区,粤语嘅官方地位同粤语作为现代国际语言采用现代化学校课程教授,就好有可能喇。

而家,因为粤语重差啲多唔能够算系国际通用语言,所以而家做为国语之一嘅可能重好小。


再将上边嘅话重复一次:
我哋要首先将粤语变成真正嘅现代化嘅国际通用语,粤语先有希望成为国语之一。唔系,会沦落到上海话嘅境地。
首要任务:
1。马来西亚----推广
2。越南---重新建校
3。盎格鲁国家粤侨社区----建校并加速传媒现代化
4。港澳深都市区---教材正式化





有远见先能够救粤语。
[ 本帖最後由 penkyamp 於 2008-9-4 14:14 編輯 ]
發表於 2008-9-5 07:36:43 | 顯示全部樓層

乜嘢國語呀,中國的國語就無可能了,爭取成為美國國語。

發表於 2008-9-5 08:14:10 | 顯示全部樓層

    粤语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官方语言之一。能够一直保持这个地位就不错。

    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粤语曾经是国际频道对外广播的方言之一,我曾经收听过,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

    广州和深圳都有粤语节目。

    在粤语方言区,例如台山和开平的电台,每天除了普通话新闻以外,还有广州话新闻。我估计在很长时间会存在下去。我认为,只要在农村还有当地人集居,广州话广播就会继续存在。

發表於 2008-9-5 08:27:53 | 顯示全部樓層
   不但是粤语的代表---广州话会在粤语方言区长期存在,就连开平话这样一些次方言,还会在开平老百姓之间流传,在茶楼酒店流行。即使普通话已经普及,人人会说普通话的时候,开平话仍然会在开平的农村流行。
發表於 2008-9-5 21:38:00 | 顯示全部樓層
難, 粵語聲調多.
發表於 2008-9-6 05: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冇可能,

中國人口太多, 而且多數人都說普通話.

我係上海人, 就像上海話同樣冇會成為國語.

當然, 地方語言依然是一種文化.

但是我本人好鈡意粵語.

現在正在學習中...

發表於 2008-9-6 11:57: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roger_mee 於 2008-9-6 05:11 發表 我覺得冇可能, 中國人口太多, 而且多數人都說普通話. 我係上海人, 就像上海話同樣冇會成為國語. 當然, 地方語言依然是一種文化. 但是我本人好鈡意粵語. 現在正在學習中... ...

 

 

可能我是南方人, 母語是粵語, *聽感*上我覺得上海話比廣州話較接近普通話.

發表於 2008-9-6 14:24:2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認為粵語唔可以完全成為國語,因為國語需要有代表性、典型性、廣泛性,還要體現本國語言嘅歷史傳承。因此,我認為,如要制定國語,可以參攷粵語廣州話嘅韻母、吳語蘇州話嘅聲母、閩語潮州話嘅聲調,再參照古代韻書審定標準音。
發表於 2008-9-6 14:26:5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KCantonese 於 2008-9-6 11:57 發表     可能我是南方人, 母語是粵語, *聽感*上我覺得上海話比廣州話較接近普通話.
冇錯,江南較嶺南接近北方,傳統上都係較易受到北方話嘅影響。
發表於 2008-9-6 15:05:47 | 顯示全部樓層

統一嘅政權就一定要有統一嘅語言,因為語言係一種統治工具,不過並唔係指有統一嘅語言就一定要排斥其他語言嘅存在,只要各個地方嘅人識得保留傳承自己嘅文化,只要秦始皇「焚書坑儒」、董仲紓「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嘅歷史唔再重演,兩者就可以安然同存。

 

作為人本身嘅物質思維能力,係絕對可以同時接收多種文化因素,因為人腦嘅知識存量係無限嘅~~~

而最後選擇接受定係排斥,決定因素係好主觀,完全係憑個人意志~~~

既然而家國家嘅政治中心喺北京,以北京話(延伸作普通話)作為國語都好自然(不過個人真係唔覺其有幾好聽,完全係作為種溝通工具),我諗,可能考慮選擇國語嘅標準係以政治因素為先,所以文化底蘊或者語言本身具有嘅特色之不過係種具有參考價值嘅因素。

 

所以推出——

1、只要政權唔變更,變換國語語種嘅可能性甚微;

2、如果政府政策開明,各個地方保持地方特色,重可以做到「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學得齊就學,攞得起就攞,唔需求此棄彼。

 

引用刑法中一組概念:

「正當防衛」唔負刑事責任;而「防衛過當」就要負架喇,之不過係「應當減輕或免除刑罰」,但係都係犯罪,要負刑事責任。

 

[ 本帖最後由 Jean 於 2008-9-6 15:11 編輯 ]
發表於 2008-9-6 20:59:1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ean 於 2008-9-6 15:05 發表 ...引用刑法中一組概念:

「正當防衛」唔負刑事責任;而「防衛過當」就要負架喇,之不過係「應當減輕或免除刑罰」,但係都係犯罪,要負刑事責任。

 

粵協唔聘你做法律顧問就嘥晒。

如果對方掹把刀出嚟要捅你,呢個時候就算你殺死佢都係自衛殺人,應該唔入罪。問題係如果對方落啲慢性毒藥落杯水度迫你飲,你明知飲一段時間之後就釘,但呢個時候如果你殺死佢就要入罪喇,噉可以點做呢?

發表於 2008-9-6 21:21: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普君南拆遷居民 於 2008-9-6 20:59 發表   

如果對方掹把刀出嚟要捅你,呢個時候就算你殺死佢都係自衛殺人,應該唔入罪。問題係如果對方落啲慢性毒藥落杯水度迫你飲,你明知飲一段時間之後就釘,但呢個時候如果你殺死佢就要入罪喇,噉可以點做呢?

 

噉可以點做呢?

 

又唔系即刻就死,大把时间畀你自己去揾解药食啦。

 

你唔系笨到系道坐以待毙啊嘛?

 

呵呵。

發表於 2008-9-6 22:08:42 | 顯示全部樓層
  辛亥革命成功之后,在临时国会议员中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没有通过。会议还是决定北京话为国语。我想,即使通过了以为广州话为国语,在民间也很难实行,原因有三:1)说北方话的人在中国占绝大多数,说广州话的人在全国是少数。以北京话为国语,全国大多数人都会听得懂。2)广州话保存中古汉语的特点,保存入声,广州话的入声是以  p,t,k收尾的,让全国人来学习广州话实在太难了。3)国语一般是以首都的话为国语的,全国各地的官员都要到首都去,广州一直没有做过中国的首都。
發表於 2008-9-6 22:33: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engjun 於 2008-9-6 22:08 發表   辛亥革命成功之后,在临时国会议员中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没有通过。会议还是决定北京话为国语。我想,即使通过了以为广州话为国语,在民间也很难实行,原因有三:1)说北方话的人在中国占绝大多数,说广州话的人在全国是 ...
第一、三條還講得過去,第二條唔係好充分。
發表於 2008-9-6 22:35:40 | 顯示全部樓層
粤语分布于广东、广西、香港、澳门四个省区,总人口5882万,共141个县市区。分为七片---广府片35,四邑片7,高阳片11,吴化片3,勾漏片43,邕浔片34,钦廉片8。
除了上述四个省区外,还分散于海南等其他地方,全国使用粤语的人数大约5958万。中国境外的东南亚各地,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很多华侨华裔也使用粤语,国内外说粤语的总人数估计多达6800多万人。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主办 《方言》杂志,2008年第二期,第107页。
發表於 2008-9-6 23:15:49 | 顯示全部樓層

国内外说粤语的总人数估计多达6800多万人。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主办 《方言》杂志,2008年第二期,第107页)。

 

 

说全国各地方言的人数(粤语以外)

 

东北官话----9802万。
北京官话----2676万。
冀鲁官话----8942.5万。
胶辽官话----3495万。
中原官话---18648万。
兰银官话----1690万。
江淮官话----8605万。
西南官话---26000万。
晋语-----------6305万。


吴语-----------7379万。
闽语-----------7500万。
客家话--------4220万。
湘语----------3637万。
赣语-----------4800万。
徽语-------------330万。
平话和土话---778万。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主办 《方言》杂志,2008年第二期)。

[ 本帖最後由 dengjun 於 2008-9-6 23:20 編輯 ]
發表於 2008-9-6 23:55: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普君南拆遷居民 於 2008-9-6 20:59 發表   粵協唔聘你做法律顧問就嘥晒。如果對方掹把刀出嚟要捅你,呢個時候就算你殺死佢都係自衛殺人,應該唔入罪。問題係如果對方落啲慢性毒藥落杯水度你飲,你明知飲一段時間之後就,但呢個時候如果你殺死佢就要入罪 ...

 

如果你所講嘅案例中嘅慢性毒藥係致命嘅,且此人有故意殺人嘅動機,佢嘅行為應該定性為「用暴力行為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而對於呢類行為喺我國刑法中成立「特殊防衛」,即係——即使出現防衛過當包括致人死亡都唔使入罪。

(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所以,唔使畀面,又唔使驚,殺咗佢喇!!!

 

PS:你好似有資格做出題人喎~~~

[ 本帖最後由 Jean 於 2008-9-7 00:27 編輯 ]
發表於 2008-9-7 01:28: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普君南拆遷居民 於 2008-9-6 20:59 發表   粵協唔聘你做法律顧問就嘥晒。如果對方掹把刀出嚟要捅你,呢個時候就算你殺死佢都係自衛殺人,應該唔入罪。問題係如果對方落啲慢性毒藥落杯水度迫你飲,你明知飲一段時間之後就釘,但呢個時候如果你殺死佢就要入罪 ...

 

亦就系话:暖水煮田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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