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嘅政權就一定要有統一嘅語言,因為語言係一種統治工具,不過並唔係指有統一嘅語言就一定要排斥其他語言嘅存在,只要各個地方嘅人識得保留傳承自己嘅文化,只要秦始皇「焚書坑儒」、董仲紓「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嘅歷史唔再重演,兩者就可以安然同存。
作為人本身嘅物質思維能力,係絕對可以同時接收多種文化因素,因為人腦嘅知識存量係無限嘅~~~
而最後選擇接受定係排斥,決定因素係好主觀,完全係憑個人意志~~~
既然而家國家嘅政治中心喺北京,以北京話(延伸作普通話)作為國語都好自然(不過個人真係唔覺其有幾好聽,完全係作為種溝通工具),我諗,可能考慮選擇國語嘅標準係以政治因素為先,所以文化底蘊或者語言本身具有嘅特色之不過係種具有參考價值嘅因素。
所以推出——
1、只要政權唔變更,變換國語語種嘅可能性甚微;
2、如果政府政策開明,各個地方保持地方特色,重可以做到「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學得齊就學,攞得起就攞,唔需求此棄彼。
引用刑法中一組概念:
「正當防衛」唔負刑事責任;而「防衛過當」就要負架喇,之不過係「應當減輕或免除刑罰」,但係都係犯罪,要負刑事責任。
[ 本帖最後由 Jean 於 2008-9-6 15:11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