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洗錢背後的政治秘密 來源:2008年8月28號《南方都市報》A32個論版
■媒體思想之安替專欄 陳水扁洗錢案發,正好讓臺灣泛藍群眾所懷疑的傳聞都似乎一一應驗,真相簡直比電影都精彩。不過即便有心理準備,讀者也不禁會問:華人民主怎麼走到了今天?臺灣怎麼會出現一個像陳水扁這樣大起大落的政治領袖? 但仔細分析阿扁所涉鉅款,無論是如他所說是選舉捐獻餘款(部分已經捐給民進黨),還是如泛藍指稱的那樣是二次金 改的權錢交易,都是基於一個政治模式:陳水扁利用手中佔有的中央資源,分發錢財給党內參選人員,以獲得黨內各派的忠誠,或者向各大財團企業主索取,換得對 他們的中央政策支持。這種民選政黨中央一級和黨內或者地方派系、各金主的權錢交換,在政治上叫做「庇護(patronage)和分贓(spoil)」,而 在中國,要追溯到北洋政府。黎安友、張朋園、陳明通對北洋、國民黨在大陸、國民黨在臺灣的「庇護-分贓」體系有過精闢研究。 袁世凱稱帝失敗,北洋政府再開國會,民主選舉成了一種政治正確,再篡權的軍閥也要用選票來獲得權力,段祺瑞、徐 樹錚組成「安福系」,通過無所不用其極的賄選,來保證自己的人把持國會。是很骯髒,但賄選要比暴力更不壞。後來,國民黨掌權,在訓政和抗日期間選舉暫停, 戰後終再開國會。但狹隘的國民黨,為了排斥共產黨和第三勢力加入國會,不但賄選,而且控制提名,甚至乾脆否定選舉結果,最終失去大陸也是咎由自取。兩蔣在 臺灣時期,充分發揮「庇護-分贓」的功效,用黨產和党國權位來換取各個黨內派系和地方派系對中央的效忠。 1979年元月,美國和臺灣「斷交」,蔣經國認為,臺灣如果要想不被美國拋棄,唯一的可能是走向民主,成為一顆 有用的戰略棋子。因此從1980年美麗島案公開審理、不判死刑開始,臺灣不回頭地邁向了民主。雖從党國體制演化成民主議會體制,但後面支持的金錢和動員政 治機制,依然是這套「庇護-分贓」系統。開民主風氣的李登輝,直接默許黑金政治,吸納地方派系入黨競選議員,才在完全不佔據民主道義資源的情況下,讓國民 党政權得以苟活。 在民進黨獲得政權之前,黨內派系主要以政治理念和形成團體區分,真正出錢支持尚無執政希望的民進党的金主,實在 是堅定的「台獨」支持者。2000年,因為國民黨的分裂,民進黨意外獲得政權,也就立刻掌握了中央資源和獻金管道,各路金主也視獻金為政治投資。陳水扁做 的事情,其實就是削弱已有的按照理念結合的黨內派系,而回歸傳統的「庇護-分贓」模式。民進黨剛剛承認黨的確收取了陳水扁 3.9億台幣,而幾乎每個民進黨政治人物都在競選時期收取了陳水扁的錢。事實上,可以肯定的是,陳水扁涉及洗錢的鉅款,肯定大部分來自企業和商賈捐獻,但 由於臺灣政治獻金法不嚴格、不明財產立法又不能追溯,只要企業主自己不承認,尋找可以治陳水扁貪污罪的「對價關係」,幾乎不可能。 金錢是政治的奶水。只要一天國民黨的黨產還在,要想嚴辦民進黨涉及政治獻金或者企業捐獻的醜聞,都沒有堅實的政 治基礎———實際上,一個有黨產的黨,在需要金錢運作的民主政治中,對其他黨是相當不公平的。而且現在開始過分嚴格政治獻金,就等於斷了其他政黨的活路。 這就和帶資承包的建築商一樣,總比對手更能得到投資人的信任。 嚴格意義上說,完全消除「庇護-分贓」現象是不可能的,所謂政治獻金,其實就是合法化、程度不大的 「庇護-分贓」,因為的確民主政治由捐獻給養,要比從黨產給養公正得多。問題是如何法治化政治獻金、如何防止官員個人獲利。美國等西方國家的經驗就是公開 化獻金過程,把所有的對價關係擺在桌面上,讓政治家的私下庇護變成公開的承諾,這樣讓選民盡可能地知道,他們選的人,是要為哪些利益階層服務的。 但在當今藍綠對立、國民黨黨產還在的臺灣社會,現實地而不是道德地去解決這些問題的土壤尚未存在。很可能,陳水扁會最終脫罪,民進黨無法擺脫歷史包袱,理想的兩黨制還是一個遙遠的民主夢。 (作者系資深媒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