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l在2005-06-30 20:56:32說道:[br]得、德係讀dak7,如果讀成daak7係會畀人覺得讀錯。
而克、刻、黑確實可以存在兩種讀法,各自讀法都講對方係異讀,呢個冇人講得明。國內可能比較多人發aak韻,香港可能比較多人發ak韻。至少我同highyun都係讀haak7。
何文匯“博士”經常畀我哋批評,不過佢喺教人基本音韻知識度講得唔錯,呢點highyun同我提出嘅。佢嘅“粵講粵啱一分鐘”節目講“刻”有兩個讀音,呢個係可以接受。其實求同存異,祇要相差得唔好太離譜,溝通就唔會有問題。
正如“埃及”可以讀oi1 kap9,又可以讀aai1 kap9。“玩具”可以讀waan2具,又可以讀wun4具。一樣道理。
如果話一定要用aak韻,唔用ak韻,等於ak韻唔使要,呢種讀法太唔科學。
“近”有兩音,近(gan6)視,行近(kan4)啲。唔可以讀一個係文音一個係白音,需要用到邊個音邊個就係正音,唔應該硬性規定文白。
如果規定咗“gan”係文音,噉“近距離接觸”就一定要讀成“gan6距離接觸”,某啲人讀起嚟肯定唔舒服,如果一定要噉樣做,就等同厄殺咗語言。
呵呵,完全同意"求同存異"....我都系摆紧事实同大家探讨下啫,点敢话唔要『ak』韵呀,就算我肯大家都唔会放过我啦....
实情我自己对"北 嘜 得 勒 扼 則 測 塞"等音都已经放弃『ek』韵而改用『ak』韵,毕竟,呢个系大粤语区通行读法.....但系对于『hak』,你话我习惯又好,顽固又好,我只读『haak』,我接受『hak』音,不过自己唔会用.
另: 行近(kan4)『勤』?『kan5』啩?.....讲真我觉得呢个真系口语习惯而已.如果全部换『gan6』虽然听落有些少文邹邹,但,基本上,系可以接受.
就好似"精""灵",事实上系分文白二读,但有好多情况下,文白读冇人会换用,结果就当成左多音字处理....可能好多多音字就系噉嚟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