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唔知点解广东话对搞咗个女仔有个讲法叫食咗佢只猪,宜家终于知,明晒
据1925年8月29日《广州民国日报》文章
“唔食得猪”是对性的一种避讳的说法。广州人娶新媳妇,新婚第二天,叫做三朝,新娘要入厨房煎粉团(俗叫薄撑),然后回娘家。是日,男家须备办许多烧猪,送到女家,证明对婚姻满意,新娘是贞洁的。如果“唔食得猪”则是对女方贞洁表示怀疑。旧时广州人嫁女,直到男方送来烧腊,才算放心。
有这样一件事:男家告官,要求新妇家赔偿,理由是“唔食得猪”。解决纠纷的官是是外省来的,不懂“唔食得猪”是何意,就说男方不对,女方“食得烧猪”,且“差人买回”验证,直到男方把意思讲清楚,才恍然大悟。
转自:http://www.southcn.com/edu/southculture/20060612046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