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中国联通公司于今年二月擅自将本人嘅电话铃声改成一首普通话歌曲--刘德华嘅《恭喜发财》,令其他人有所误会,对本人多年以嚟积极“抵制普通话”、致力“推广广州话”嘅形象构成不良影响;经多月磋商,联通公司始终唔肯作出正式嘅道歉,只愿免本人一个月嘅基本月租了事,并于协商过程中指称“普通话”乃我等“母语”——此举形同侮辱;基于以上事实,本人打算向法院提出起诉:
第一,中国联通公司侵害本人嘅消费者权益;
第二,中国联通公司歪曲历史事实,损害我等人文文化;
第三,中国联通公司教坏员工,有企图借此成为推普机嘅势力打击我粤语文化;
……
家下个问题就系,我应该向中国联通公司索赔几多钱——呢个银码既要对方赔得心甘命抵,又要唔损我人文文化形象?
本人承诺,官司胜诉之后,大部分赔款会用于广州话嘅推广,其中部分会拨捐“粤语协会”使用。
请大家积极发表意见!
除咗赔付金额之外,大家重可以发掘埋中国联通公司于是次事件中所犯嘅法律法规,最好可以提供埋法理依据。
唔该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