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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繁體漢字] 不合理簡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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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7 22:58: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頭重腳輕型:广(廣)、厂(廠)、尸(屍)……

以一代數型:只(隻)、汇(彙)、发(發、髮)……

差之毫釐型:羡(羨)、盗(盜)、冲(沖)……

……

大家繼續補充

[此帖子已經被余OK於2007-5-13 18:26:20編輯過]
發表於 2007-2-27 23:53:53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以前ANL講過。

最經典就係“愛”字。 簡體冇咗“心”,得“友”。

我就係噉解釋點解有“同志”呢個名詞。因為冇“心”得“友”。

發表於 2007-2-28 00:00:56 | 顯示全部樓層
么心么肺型:见(見)? 门(門)
心肺型:开(開)?
發表於 2007-2-28 04:17:36 | 顯示全部樓層
  以前highyun都發過帖徵集列舉啦,無謂另開新帖收集啦,跟返舊帖即可。
發表於 2007-3-5 21:52:23 | 顯示全部樓層
尸同屍其實都一樣嗻.......屍只不過係個分化字啩,......如果我有講錯 唔好鬧我啊....
 樓主| 發表於 2007-3-2 04:36:35 | 顯示全部樓層
舊帖於何處?
發表於 2007-3-2 04:52:50 | 顯示全部樓層

  喺呢處,請善於利用論壇現有資源,而家啲帖都分好晒專題,好容易搵到所需要嘅帖子:

  http://bbs.cantonese.asia/dispbbs.asp?boardID=117&ID=2165

 樓主| 發表於 2007-3-11 01:09:05 | 顯示全部樓層
以前Anl研究粗口正字嘅時候講過“尸”作部首係指身體,死咗嘅“尸”先係“屍體”
發表於 2007-3-21 08:47:22 | 顯示全部樓層

官方重话简体字是由草书而来的。

不过我打死都唔相信呢个系事实。

發表於 2007-3-21 09:22:17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
以下是引用紫凤凰在2007-3-21 0:47:22的發言:

官方重话简体字是由草书而来的。

不过我打死都唔相信呢个系事实。

係真架。好多都係從草書嚟,例如 東、長、門、車等都係。但係草書嘅筆法寫成楷書嘅結構好唔好睇又係另一個問題。

發表於 2007-3-21 18:36:55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
以下是引用紫凤凰在2007-3-21 0:47:22的發言:

官方重话简体字是由草书而来的。

不过我打死都唔相信呢个系事实。

简体字自古就有嘎啦,甲骨文D字够简啦呱,哈哈.

發表於 2007-3-22 07:56:11 | 顯示全部樓層

语言文字的变革系社会进步的一大表现,我系粤口音人,来这里系学习探讨粤语,但也不会抵触"新国语".

正如楼上提到的,如果盲目复古,死依传统,也不见得大家愿意继续使用甲骨文字又或者写文言文写八股文.

發表於 2007-3-22 18:21:34 | 顯示全部樓層
QUOTE:
以下是引用紫凤凰在2007-3-21 0:47:22的發言:

官方重话简体字是由草书而来的。

不过我打死都唔相信呢个系事实。

“部分”簡化字來源於草書楷化,此乃事實

網上不少半桶水文章就最喜歡以偏概全,另外還有什麼“簡化字實際是恢復古字”的字句,不知貽誤多少世人,作孽也!

發表於 2007-6-13 07:50:43 | 顯示全部樓層
起新華網睇過一篇人民網文章,應該係新華網用自動翻譯軟件由 GB 碼改成 Big 5 碼,結果簡體字轉為傳統中文字後,標題變成:「 還有多少貪官為“幹女兒”以身試法」。問你點頂得佢住?不過最近可能有人投訴,已經更正為:「 還有多少貪官為“乾女兒”以身試法」


發表於 2007-6-13 09:10:57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上所言甚是。。。

你試吓由GBK轉去BIG 5,絕對會有好多問題出現。。。

經已見慣不怪。。。。

發表於 2007-6-14 20:18:46 | 顯示全部樓層
广厂尸根本唔係簡體字
發表於 2007-6-14 22:53:47 | 顯示全部樓層

噉係咩字???

你話。。。。。。

發表於 2007-6-15 23:22:35 | 顯示全部樓層

篆書都有叫簡體字咩?咁請問怎界定簡繁呢?
我仲以為為咗寫少筆劃而亂作出來嘅先叫簡體字...

原來特別通行嘅先可以叫繁體字....而本字/大家都少用而唔通行嘅字又要淪為簡體字

欸..字嘅命運....只不過因為唔通行.....

尸>http://140.111.1.40/yitia/fra/fra01076.htm
厂>http://140.111.1.40/yitib/frb/frb00277.htm
广>http://140.111.1.40/yitic/frc/frc03234.htm

真係戥尐字唔抵

發表於 2007-6-20 01:32:37 | 顯示全部樓層
有人稱「正體字」為「繁體字」,這是不正確的。因為正體字是沿用祖先正統的文字,沒有增加筆畫,故不能稱為「繁體字」。

來源:台北市政府
發表於 2007-6-20 05:10:14 | 顯示全部樓層
所謂正體繁體簡體都無一個好好嘅界定方法,真係好納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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