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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妻兒女婿四人刑期半年至一年,陳水扁全家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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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2 14:57: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9-2009

 

香港《蘋果日報》

 

妻兒女婿四人 刑期半年至一年
陳水扁全家判監

 

【本報訊】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一審宣判。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扁子陳致中、扁女陳幸妤、扁婿趙建銘,以及台北 101大樓前董事長陳敏薰罪成,分別判刑六個月至一年半不等。扁嫂吳淑珍抱怨法官不給她的兒女們機會。兩岸學者均認為,案件對兩岸政壇有警示作用,在民主社會,不管背景如何、地位多高,「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中國組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家人,昨日被判坐監,成為台灣政壇先例。圖為陳水扁早前被收押時舉起雙手展示手銬。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扁家成員都受良好教育,卻作偽證妨害司法正義,加上扁家成員都各自有案在身,可能還有再犯之虞,因此並未如預期的給予扁家緩刑機會,吳淑珍因教唆偽證獲判有期徒刑一年,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則因偽證分別獲判徒刑六個月,並維持對所有被告的限制出境處分。

 

扁母怨不給一條生路

 

吳淑珍昨晚透過辯護律師林志忠對外表示,對判決「非常失望!」並抱怨:「我們全都認罪,為甚麼法官不給我兒子、女兒一條生路?」她還說,現在有另外一間美國的牙醫學校願意給陳幸妤入學許可,結果法官還是繼續限制她出境,她很擔心「幸妤又像上次一樣情緒崩潰!」而陳致中則表示,要與律師研究後,才決定是否上訴。


昨日宣判的偽證案,是陳水扁與家人涉國務機要費案中衍生的弊案。控方在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發現吳淑珍收集子女等人的消費發票,領取政府公帑,項目五花八門。其中陳幸妤提供洗髮、婚紗照等 32張發票,金額近 17.6萬元新台幣(下同,約 4.13萬港元),陳致中則有買內衣褲、汽車告票等消費發票 20張,金額超過 8萬元(約 1.88萬港元),趙建銘雖只提供洗車打蠟、餐廳飲宴的 8張發票,但總額也達 7.8萬元(約 1.83萬港元),共計 33.4萬元(約 7.84萬港元)。扁家成員一度拒絕認罪。

 

扁下周一審或判得重

 

但在控方大量證據指證下,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最終認罪,並稱是受母親吳淑珍教唆,才作不實陳述,因此向法庭認罪。吳淑珍最後也向法庭認罪,並將所有罪攬上身,強調是自己一手造成,「後悔不懂法律,連累孩子。」願意獨力擔當罪過,懇求法官放過她的子女和女婿。今年 7月 17日,扁家成員,以及陳敏薰等五人被正式起訴,其中吳淑珍被控教唆偽證罪,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和陳敏薰被控偽證罪。
由於偽證案並非陳水扁家族弊案中的核心案件,而且法律並無規定被告一定要到法庭聆聽宣判,五名被告昨日均無到庭,僅陳敏薰的委任律師到庭聆聽判決。現場除了大批媒體記者駐守採訪,法院內外均十分平靜。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扁家四人因符合減刑條例,而且在判決前已自白坦承犯罪,因此刑期各獲減半,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三人分別獲刑六個月,吳淑珍獲刑一年。全案仍可上訴。
而陳敏薰因拒認罪,被判刑一年半。台灣高檢前主任檢察官蔡茂松稱,同涉偽證罪的陳水扁一直拒認罪,故下周( 9月 11日)一審判決時,他「可能會判得很重。」

 

定對CCP貪官起警示

 

判決書指出,趙建銘、陳幸妤身為醫生,陳致中畢業於台大法律系,修習法律,社會地位尊崇,理應崇法慎行,為民表率,但三人惑於親情,為掩飾吳淑珍貪污罪嫌,聽從吳淑珍教唆作偽證,對司法產生重大危害。但四人在審理期間改變態度、坦然面對,因此給予減刑。


對辯方律師為四名被告請求緩刑,法庭認為,吳淑珍、陳致中、趙建銘還涉及其他刑事案,陳幸妤、陳致中還有多筆私人支出也申領了國務機要費,有無涉及犯罪,還待偵查,故不同意四人緩刑。


被視為扁家剋星的國民黨立委邱毅不滿判決,指法官重判陳敏薰一年半,卻讓教唆偽證的吳淑珍減刑成一年,「明顯不符比例原則」,並痛罵:「法官不知道在搞甚麼東西?明顯對扁家成員輕判、放水!」但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則說,這個判決判得太重,稱「這是一個政治判決,已可預見 9月 11日陳水扁的下場」。北京大學前副教授、獨立學者焦國標則指,台灣法院對扁家的判決,定會對CCP官場各級貪官起警示作用,並體現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扁家偽證案宣判

 

 

《判刑 12個月》
被告吳淑珍( 57歲,陳水扁妻子)
罪名:教唆偽證罪
涉及的其他案件:國務機要費案、扁家洗錢案、南港展覽館弊案、新竹科學園龍潭購地案

 

 

 

《判刑 6個月》
被告陳幸妤( 33歲,陳水扁女兒)
罪名:偽證罪
涉及的其他案件:----

 

 

 

《判刑 6個月》
被告趙建銘( 37歲,陳水扁女婿)
罪名:偽證罪
涉及的其他案件:台開案內線交易

 

 

 

《判刑 6個月》
被告陳致中( 30歲,陳水扁兒子)
罪名:偽證罪
涉及的其他案件:扁家洗錢案

 

 

 

《判刑 18個月》
被告陳敏薰( 39歲,台北 101前董事長)
罪名:偽證罪
涉及的其他案件:買官偽證案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0902&sec_id=4104&subsec_id=11866&art_id=13164303

 樓主| 發表於 2009-9-2 15:11:27 | 顯示全部樓層

未獲判緩刑 移民美國夢碎

扁女情緒困擾瀕自殺

 

正當外界一直認為扁女陳幸妤可在偽證案中脫身,獲緩刑之際,昨日的一審結果卻讓各界感到意外。被判刑半年的陳幸妤,雖然可申請社會勞動代替刑罰而免坐監,但因未獲緩刑,她移民美國夢碎。曾為陳水扁打官司的律師顧立雄指出,扁女有嚴重情緒困擾,甚至瀕臨自殺邊緣,需尋求專業醫療協助。

 

 

陳幸妤早前被傳媒追訪,失控發狂抓記者。

 

 

近期隨丈夫趙建銘定居台南的陳幸妤昨日不見蹤影。與丈夫一同在偽證案被判刑半年的她,現遭限制出境。由於她帶罪在身,影響她帶三個兒子赴美讀書、甚至移民的計劃。


先在今年 5月,陳幸妤因偽證罪被特偵組起訴,並申請對她進行出境管制。 6月 22日,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她認了罪,遭限制出境,令她赴美留學計劃破滅。

 

遷往台南 首個上班日「失蹤」

 

因家人涉多宗弊案,陳幸妤近年面對媒體變得脾氣暴躁、歇斯底里,為躲避傳媒,她近日已遷往台南,除了安頓兒子趙翊安念小學,還確定要到距離丈夫趙建銘診所不到 10分鐘路程的一成牙醫診所任職。該診所網頁前日已刊登她的簡歷,但未張貼相片。


昨日本是陳幸妤南下的第一個上班日,記者在診所外,看到一大早有六、七名便衣刑警在診所外待命,但不見她的蹤影,也不見趙建銘上班。


曾為陳水扁打官司的律師顧立雄,被媒體追問是否知道陳幸妤的近況時,他表示,從和陳幸妤的聊天對話中,感覺到她很焦慮、憂鬱;若以台灣自殺防治中心的「心情溫度計」量表幫她計算,她的情緒困擾可能已達臨界點,需要高度關懷,尋求專業醫療協助。

 

 

台灣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因教唆偽證罪被判監一年。資料圖片

 

 

律師:我像心理輔導師

 

顧立雄續說,在他 20多年訴訟生涯中,看盡許多人受不了打官司的折磨,夫妻離婚、家人反目,尤其「開庭前、羈押中,很多人會失眠」。他無奈地說:「我律師做久了,好像心理輔導師,跟當事人見面,不是談案情,反而是在安慰他們。」


陳水扁也曾表示,擔心女兒會自殺。陳幸妤因偽證罪成為被告後,今年 6月 26日到台北看守所探視父親時,為了不能赴美留學一事,與父親爆發激烈爭吵,並希望父親能想想辦法。當扁坦承自己也束手無策時,她一度情緒崩潰,淚灑現場。幾日後,陳水扁為此還寫了一封號稱是「 119」的求救信給總統馬英九,在信中表示,擔心女兒不能去美國,可能會想不開,以致出現三種可能:一是她情緒失控精神錯亂;二是她會自殺;三是她甚至可能會帶三個兒子自殺。但外界一直指扁家此舉是打悲情牌。


台灣《蘋果日報》/《聯合報》

 

 

 

話你知:國務機要費案揭多宗弊案

 

國務機要費案發生在 2006年。旅居澳洲的台灣商人李慧芬爆料指,她在君悅飯店住宿的發票,都被堂姊李碧君拿去給當時的第一夫人吳淑珍作報銷之用,從而揭發事件。而李碧君為吳淑珍閨中密友。案件涉及時任總統陳水扁、吳淑珍與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拿大量私人單據來核銷成國務機要費,事件引發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在同年底發起「百萬人倒扁運動」,但仍無法將阿扁推倒。


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展開調查,同年 11月 3日偵結案件,吳淑珍因涉嫌是阿扁貪污 1,400萬元新台幣(約 329萬港元)的「共同案犯」而遭起訴,扁則因享有在任總統刑事豁免權,免遭起訴至去年卸任後才遭起訴。當局調查案件期間,發現扁家亦捲入多宗弊案,其中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弊案及新竹科學園龍潭購地案將在本月 11日宣判。

 

 樓主| 發表於 2009-9-2 15:15:34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守所有權拒收殘障扁嫂

 

昨日因教唆偽證罪被判刑一年的扁嫂吳淑珍,因長期無法自理,能否捱得住監獄環境成疑。看守所表示,根據法規扁嫂不論判刑多少,看守所都不會將她收監,正因這樣,扁嫂在多宗弊案的審訊期間,將所有罪名攬上身,免全家身陷囹圄。

 

 

下半身癱瘓要坐輪椅的吳淑珍,或可免坐監。資料圖片

 

 

因無法自理生活

 

吳淑珍在 1985年遇到車禍,下半身癱瘓,長期要坐輪椅或卧床,身體狀況一直欠佳。阿扁利用她殘障,無論在選舉或審訊期間,均打悲情牌爭取支持。阿扁曾透露,他每晚要兩次起床,抱着她去洗手間。近年,扁嫂要不停打針食藥,私家看護寸步不離。在國務機要費案首次開審時,她更一度在法庭內暈倒。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杞炎烈稱,依《監獄行刑法》只要是罹患急性傳染病、心神喪失,或是殘廢不能自理生活者,看守所都應拒收。像吳淑珍長年坐在輪椅者,不管她被判多久,都有可能因為無法自理生活,而不用進監獄執行。法律界人士稱,若案件定讞(讀音:現)而刑期與一審相同,扁嫂可申請免入獄服刑。


台灣《蘋果日報》

 樓主| 發表於 2009-9-2 15:18:47 | 顯示全部樓層

子女可「社會勞動」代監禁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正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他的妻子、子女、女婿昨被判刑,但可避免全家身陷囹圄、被通櫃的難堪。因為扁女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及扁子陳致中可以透過如同香港社會服務令的「易服社會勞動」代替入獄。


在扁家成員被判刑的同一日,台灣實施新的「易服社會勞動」政策,判刑半年以下的犯人,可向檢察官申請以六小時社會服務代替一日監禁。陳幸妤、趙建銘都是醫生,可申請參加義診,而身為律師的陳致中則可到機關、團體提供法律諮詢。但若他們在其他案件中被判有罪,則不合有關資格,需要監禁。


全台各個縣市均設有監獄,收容男犯人,但女子監獄則只有少數。扁家成員一旦被確定收監,囚車會將他們送到監獄,並由法警搜身、脫光衣物,檢查肛門是否藏有異物,之後換上囚衣、分配代替姓名的編號,再帶到囚室。


台灣監獄人滿為患,監禁時不可能一人一房,要與其他囚犯擠在陳設簡陋的斗室之內,拉撒睡都在同一地方。一日三餐粗茶淡飯。所有囚犯都要到餐廳用餐,各種各樣的目光可能讓扁家成員難堪。


台灣《蘋果日報》

 

 

 樓主| 發表於 2009-9-2 15:21:23 | 顯示全部樓層

扁做好「 911」被重判準備

 

陳水扁家人昨日分別因偽證案被判刑,顯示阿扁在弊案中涉及的貪污罪,在下周五( 9月 11日)一審判決中極有可能被判刑。正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扁昨日未對家人被判刑發表任何談話,僅透過幕僚稱,自己對「 911」判決已做好被重判的準備。


前副總統呂秀蓮昨日上午到看守所探陳水扁,會面 40分鐘就坐車離開,罕見的一句話都不說。扁昨日也沒有就家人因偽證罪被判刑發表意見,倒是對於自己「 911」宣判在即,透過幕僚發表談話。扁辦秘書江志銘表示,陳前總統已經做好被重判的準備。據悉,他也關心女兒陳幸妤的南下定居的事,指「幸妤因為台南比較熟,而且趙(建銘)也在那邊。」此外,他又關心八八水災的災民,稱自己的苦沒有災民苦。


台灣《蘋果日報》

 

 

身在獄中的陳水扁昨日沒有對判決發表任何意見。資料圖片

 樓主| 發表於 2009-9-2 15:24: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最美麗董事長 陳敏薰不認罪被重判

 

有最美麗董事長之譽的台北 101前董事長陳敏薰,昨日因涉偽證案,被判監一年六個月,成為五名被告中判刑最重的一個。法官指出,陳敏薰犯罪後態度不佳,堅持不認罪,因此重判。

 

 

陳敏薰上月被拍到與緋聞男友胡哲維同遊九份。

 

 

被指多次作假口供

 

現年 39歲的陳敏薰,涉嫌在扁家涉及的弊案中作假證供。她去年在特偵組偵辦扁案時向特偵組供稱,去過官邸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但今年 4月她到法院作證,卻改口說從未向扁嫂提及大華董事長一事,證詞明顯與偵查筆錄不符。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她在 2004年 4月 1日交付扁嫂 1,000萬元新台幣(約 236萬港元),並藉機向扁嫂表示有意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隨後總統陳水扁就打電話給時任財政部長的林全要求辦理。


 

但她今年 4月 2日到法院與扁嫂對質時,對於案件有重要關係的事項,卻作多次虛假陳述。據悉,審判長曾和她及她的辯護律師協商,是否願意改變不認罪的訴訟策略,仍遭她拒絕。加上她犯案時間不符減刑條例,因此無法減刑,被判一年半監禁。目前案件仍可上訴。

 

與假胡錦濤姪傳緋聞

 

至今仍是單身貴族的陳敏薰,近月曾爆出緋聞。上月 18日,她曾被台灣《壹週刊》拍攝到與 24歲的胡哲維同遊九份,並到台北市復興南路的鼎珍坊餐廳用膳,兩人儼如一對情侶。事件震撼整個台灣上流社會,胡哲維更自稱是CCP國家主席胡錦濤姪兒,但原來他是騙子,偽冒胡錦濤姪兒,還說自己是「美國參議院聯合諮詢委員會主席」,與美國前總統喬治布殊及台灣藝人熟悉。但經過查證,所有都是騙人的。


台灣《蘋果日報》

 

 

陳敏薰小檔案

 

年齡: 39歲
出生:台北
學歷:畢業於南加州大學財務金融系、彼得杜拉克管理學院
資歷:台灣知名女性企業家。先後出任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常務董事、開發金控及工銀代理董事長,以及台北 101董事長
家庭:父親陳重義是台灣最大花式紡紗廠「理隆纖維」的董事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本帖最後由 Danny@HK 於 2009-9-2 15:27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09-9-2 15:25:40 | 顯示全部樓層

民主社會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兩岸學者均認為,吳淑珍等五人涉偽證案被判刑,對兩岸政壇有警示作用,即在民主社會,不管地位多高,「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案件的判決會震動CCP的貪官污吏,「雖然他們可以借助權力,延緩審判到來的時間,但最終無法阻止審判到來。」

 

震動CCP官場

 

台灣文化大學教授蔡瑋指,案件雖不屬扁家弊案的核心案件,但扁家人被定罪,對台灣社會仍有一定警示意義,不管涉案者有甚麼背景,來自何方,甚至是皇親國戚,違法必究,「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是民主社會的通識。


北京大學前副教授焦國標指,大陸官場貪官污吏普遍,目前被揭露有限,但台灣法院的判決,定會令CCP官場各級貪官和他們的家人惶恐、震動,「也許他們可以借助權力,延緩審判到來的時間,但最終無法阻止審判的到來,因為今天的世界,民主潮流不可阻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教授張同新也認為,扁家弊案對大陸政壇和法律界有一定借鑑意義,但「借鑑程度如何,取決於政治和司法改革的進程。」


本報記者

 樓主| 發表於 2009-9-2 15:27:07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蘋果日報》蘋論:適當的判決

 

扁家偽證罪昨天一審宣判,吳淑珍判刑一年,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各 6個月,陳敏薰一年半。陳家姊弟及女婿輕判的原因是他們認罪;而陳敏薰則因不認罪判刑較重。


偽證罪在扁珍的大案中算小插曲,不是主旋律;阿扁的幾項貪瀆案才是本案的主體,將在本月 11日宣判。由於偽證罪成立,已透露出扁貪污罪極可能成立判刑。


我們支持昨天的判決。陳氏姊弟和趙建銘輕判除了認罪之外,還有古今中外都有親人得互相為隱的倫理傳統。扁的子女被迫上庭作證父母有罪,是違反這項法學傳統的,法官可能認為子女為保護父母而隱匿其罪,是人倫之常,因此給予輕判。


其實,偽證罪在西方可以重判,因為它誤導偵查和審理的方向,並故意使法官產生錯誤見解而錯判,以致使犯法之人脫罪,甚至使清白之人遭到寃獄。如果陳致中、陳幸妤不是阿扁的兒女,這樣的判決就太輕了。

 

看不到法官好惡

 

昨天的判決裏,看不到法官的情緒與好惡,是個冷靜的判決,沒有對藍營名嘴和評論家可能辱罵法官輕判的恐懼,讓人欣慰。名嘴指揮偵查、起訴和判決已到了唯我獨尊的荒誕地步。法官們務必堅持專業和倫理,就法論法,鞏固司法獨立的原則,讓我們在 11日的判決裏,再看到司法的公正與理性。

發表於 2009-9-15 18:36:57 | 顯示全部樓層
食得咸魚低得渴,噉貪錢,最好將錢帶入官材!
發表於 2009-9-15 18:43:29 | 顯示全部樓層
「出来行,迟早都要还」贴切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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