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對簡體字的不“鍾”
對簡體字的不“鍾”《教我如何不愛國… 產書?》一文,引來了關於繁、簡體字的討論。
我們這些學繁體字的香港人,為何對簡體字有所保留呢?其實stannum 於上年八月亦討論過,見:《我說是繁你說簡》。
今天,好友moby chung留言,反對我有“簡體將字義都混淆”之句。由於在公司打不到簡體字,不能更確實地回覆,現在可以再多說一點點。
moby,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就由你的姓氏開始;
你可以告訴我,“鍾、鐘、锺、钟”的分別嗎?
在繁體中,“鐘、鍾”的分別我還懂…
(當然,也穩陣地查了字典:教育部國語辭典)
鍾:
1/ 盛酒的器具。說文解字:鍾,酒器也。
2/ 量詞。古代計算容量的單位。一鍾約等於六斛四斗。
3/ 樂器名。通「鐘」
4/ 姓。如南朝梁時有鍾嶸。
*「鍾」,亦作動詞,有“積聚”的意思;如:一見鍾情
鐘:
1/ 樂器名。一種中空,用銅或鐵製成的打擊樂器。
2/ 計時器。如:時鐘﹑鬧鐘
由是可見,在絕大部份情況下,“鍾”與“鐘”並不通用。尤其是作姓氏之用時。
(是的,我亦必須承認,很多港人常“鍾、鐘”不分!)
但據我在網站搜索的經驗所得,“鍾、鐘”二字共六種解釋,在“锺、钟”裡卻全混在一起。
很簡單的實驗,在“百度搜索”分別試找鍾、鐘二字,當知混淆的程度。
講開又講,我覺得,
最吊詭的簡體字,是“爱”!
明明是一個用“心”去“受”的“愛”字,
卻給人活生生的拿走了心,換以“友”情,實教人哭笑不得!
聽說,那是一種很“共產”、很“愛人同志”的感情! :p
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2/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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