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之六十四 : 『部份』 『百份比』 『身份』
上帖談及『宣佈』『週年』兩詞。由簡入繁,是中文字的演變規律,今帖續探討『分』『份』兩字。『分』『份』粵音不同,不多贅述。
『分』是動詞,將一東西分成若干單位,每一單位便成一『份』。
『一份』不宜寫作『一分』,因『一分』可解作『一毫一分』的分,又可解作『一寸一分』的分。
據此,『部份』 『百份比』實不宜寫成『部分』 『百分比』。
將人的等級類別分開,引申出『身份』一詞,香港市民的證件稱為『身份證』。多年前,政府想將之寫成『身分證』,旋即為有識之士批評,至今『身份證』一直沿用。可是近來傳媒『身份』 『身分』混用了,內地情況如何? ①此乃係算術約定俗成之字,「1/2」寫開「二分之一」。
是故「1%」寫成「百分之一」亦無可厚非。
②徵引句語,實情係單引號(「」)行先,引中有引者至用雙引號(『』)。 回覆 2# 馬萬千
多謝萬千兄提點,實在是不才草率.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1-9-9 11:46 編輯
回覆 2# 馬萬千
不才檢查過了,是網站系統的問題。出自敝電腦的單引號,一經上載,網站系統自動將之轉成『粗體』,看上去像是雙引號,尤以在標題欄所顯示者為甚。但若複製版面內的單引號則無問題。
簡單在下面測試一下:
單引號 - 『敝電腦之單引號』
雙引號 - 「敝電腦之雙引號」
出乎意料,單引號是粗體,雙引號卻是幼體。萬千兄就將就着看吧。 『分』『份』粵音不同-此說法恐不妥
「分」本就有「婚」、「份」兩個讀音
讀「份」,指人喺社會中之職權、名位
禮記本就有句「男有分、女有歸」
衍生出名分、分內、分外、安分守己、恰如其分等詞
「身分證」用「分」不用「份」,即據此也
身份,則不知有何所據?
亦指性質、關係等
如天分、情分、分量
「一份、兩份」之「份」字徒具讀音,並無上述意思
我哋實在無理由為貪方便,要「份」字越俎代庖,搶去「分」字之「名分」也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1-9-22 16:20 編輯
回覆 5# a_qi
很高興收到a_qi的意見。
得悉閣下的工作跟教育及語文翻譯有關,意見有「份量」也。在下雖一白丁,然也想深入談一談己見。
1. 近年香港出現「粵語正音」之爭,愚意爭論之處或可歸結為兩大點:
-正音以古代韻書(如一千年前的<廣韻>)為標準
-以「約定俗成」為原則
不才在想,「分份」「布佈」「周週」之爭,何嘗不是 「以古為準」 「約定俗成」 之爭。
2. 首先,不才聲明,同意兄台之見:
〔用字固然要分工,惟一字多義,亦係常事...只要唔引起歧義,愚以為並無必要字字強行分工〕
然而,語言文字是活的,在不斷發展的,若字字「以古為準」則易陷於泥古。舉個事實,引兄台之所引:
〔禮記本就有句「男有分、女有歸」...衍生出名分、分內、分外、安分守己、恰如其分等詞〕
那「男有分」的「分」是指甚麼,當然可按歷代大儒之註作「職業」解,彼等是權威;但一般中文程度者可能望文生義,解:男有身份(分),中文程度低者會以為:男有得分(如財產)。歧義生矣。
愈古之文言愈艱深,一字多解;為求達意,文體漸變,由半文言半白話以致白話,字分工則趨細微。舉「張」字為例:
-原意為將弓拉開,音陰平,詞語:開張;
-引申作水之漸滿時作「漲」,加了「三點水」旁,音變成陰去,詞語:水漲;
既有「張」,何須「漲」,「潮漲」不可寫成「潮張」嗎?可偏偏前人據張字增漲字,愚以為是「字分工、達其意」罷了。
3. 回說「分份」,請看下列句子:
3.1 我出一分錢(是「一分一毫」的分?「一份」錢?)
2. 2 將申請書的甲乙兩部分批准了(是「甲乙兩部份獲批了,其餘不批」?是「甲乙兩部,分批獲准了」?)
3.3 蘇東坡《水龍吟·次韻章質夫楊花詞》結尾:「春色三分,二分塵土,一分流水」其中的「分」,一眼望去,如何讀?作何解?
以上句子,若分清「分份」,不是一目了然乎?
4.至於兄問〔身份,則不知有何所據?〕不才懈怠,未便探究。兄可參閱以下鍊接文章,其中有:國學家饒宗頤先生更考據「份」字在宋朝已通用。份字有辨義之功用,身份毋須復古為身分。
http://commentshk.blogspot.com/2010/08/blog-post_8220.html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8014
以上句子,若分清「分份」,不是一目了然乎?
「分份」之分工,非越俎代庖,愚以為乃與時並進也。
5.不才每坐車經皇后大道東近司徒拔道,清楚看到廣場花園之「東華百週年紀念」牌坊,上面的百週年是用「週」字哩。 身份、部份、宣佈、週刊、週年,不才自少在香港受教育就是這般寫,少說也有幾十年光景,港台兩地沿用(大陸余不知),勉強可謂之「約定俗成」矣,實不宜跟大陸之抱古人之腿也。 呢個有趣, 值得慢慢討論
首先想講講陳雲篇文
「身份用份字,表示這個地方是我有份的,香港有我的一份,意涵的公民身份是強調權利的......」
老實講, 我睇完個反應係啞然失笑, 覺得呢個陳雲「不知所云」
猶幸白兄引用另一文章(寫得真好!)駁斥之 首先我要強調一點,我唔反對約定俗成
事實上我都經常「從俗」寫「宣佈」、「身份」(但係我會提醒學生,「布」同「分」先係本字,兩個寫法都可以「接受」)
我回應呢兩個帖,係想強調,「宣布」、「身分」等寫法,有根有據,亦非復古(復古者,已然失傳、廢除,而恢復使用也),我哋可以唔同意,但要尊重、包容
若果有人因而而被譏為「無識之士」、「泥古」,未免冤枉也 回覆 8# a_qi
陳雲先生對身份證的牽強解釋,余猜想是出於反暴政的「折射」。佢老兄的有關中文用法的書,不才是讚多彈少的;但他做傳媒的論政節目,余則對之毀譽參半。
不才對古老的寫法,亦是抱尊重、包容態度,從未敢輕言一錯字,也不敢斷言誰正誰俗。多真誠討論是有益的。
一份、兩份用「份」,相信已有共識,冇乜爭議
繼續討論「身分」
「男有分,女有歸」換成現今講法,大概係「男有職分,女有歸宿」
我相信「職分」唔會比「職份」難理解
社會一日千里,但其實中文字變化並唔多,變嘅、增加嘅只係配搭出嚟嘅詞語,意思有唔清楚,我哋就用多啲字詞講到清楚為止,而未必需要向單字「開刀」
為遷就「中文程度低者」而移磡就船,粗暴地(借用CCP慣用語)更改文字本身意思,我對此有保留。咁做未免委屈咗中文。
白兄每日鞭撻西化中文,批評狗屁不通中文,不正是要為中文爭取一份(係一份!)尊重嗎?
至於以讀音為理由從俗不從正,則又產生另一問題
就係地區之局限
例如廣府話「嘴」「咀」同音,因而我哋將尖沙嘴俗寫成尖沙咀
殊不知普語此二字並不同音,咁樣難免對外省人造成困擾
總之,文字之俗寫如果合理、得到大部分人認同,自然水到渠成,好快「坐正」。否則,可能與「大婆」長期對峙,爭論不休。而我認為,最粗暴對待中文字嘅,係推行簡體字,不過呢場「簡體字之亂」,最終會撥亂反正,成為歷史上一段笑話。 本帖最後由 香江白丁 於 2011-9-23 18:10 編輯
回覆 10# a_qi
漢代以前,文言之艱深,造成後代大儒須對之作註;唐宋以降,文言體裁改進了,較淺之文言又與白話並行(如<三國演義>之白話),至近代則白話領主導位置,是不同程度用者溝通上之須要。以後之發展,誰說得定。這是大潮流。愚以為無須說成是「誰委屈了誰」「移磡就船」 「開刀」。 文言簡潔高雅,白話清晰易明。 設使互相尊重,則文白可並存而不悖,各適其式,各取所需。文白無所謂正俗之分,是大原則。
上述道理若套於文字,以處理「分份」「布佈」「周週」,可乎?愚以為,文字探究出其處,正本清源,是尊重文化傳統之精神,必須弘揚。但正如高古之文言漸過渡(度)至白話,語言文字一直在變。論文字,宜稱「本字」,由本字衍生者(如「分份」「布佈」),更不宜稱「正字」。 語言文字,其作用以溝通為本,名份名分之爭──包括本字正字俗字,不是語言文字之本意。
非常同意兄台之見:文字之俗寫如果合理、得到大部分人認同,自然水到渠成,好快「坐正」。這就是不才前述之「大潮流」。他是有識之士自然而然的潮流,絕非暴政亂槳盲撥的旋渦。
兄台言詞硬朗,想必性格剛烈,對「簡體字之亂」樂觀呀。
多謝提醒,尖沙嘴不宜寫成尖沙咀,在他未「約定俗成」前,我等盡一分力罷。 回覆 10# a_qi
兄台謂:社會一日千里,但其實中文字變化並唔多...
不才對此話就感慨了,是的,千多年來,何止「中文字變化並唔多」,說話句子方式也變化唔多,聽上一代人講話,跟看明清小說分別不大,很感親切。但近十多廿年來,洋化和暴政,像內外夾攻,本地中文變成個甚麼樣了!再過十年,不知將是何面目。嘆嘆! 回覆6#香江白丁
首先在下認為人們造字,能避免一字多解而造成的句子歧義。但對於兄台討論這些,不知兄台是否忽略了某種解釋,在下發表一下自己意見。
先講身分證:份只是整體『劃分』出來的一部如股份,或用作量詞如一份報紙。身分的分字,意思則有區分的意思。自己人本身與別人區分、分開的意思,所以不會是將自己切開一份份吧。因此身分用份不妥,兄台也可以睇睇TVB妙趣廣州話有解釋過。這裡的身分與月份、省份之類詞語解釋不同,不是一整體分開幾份而是區分之意。又有分是名位、職責、權力的限度之意,如安守本分,分內事這個分,與身分的分同意思,都不能用份。
再講例句蘇東坡的詞,春色三分,此三分的意思,其實與魏蜀吳三分天下意思相當。天下被魏蜀吳瓜分,與天下分成魏蜀吳三份,當然是第一句更加強烈,用份字只能是陳述意思。同樣詞中如果用份,是量詞,用現代語來翻譯是春色分為三份,兩份塵土一份水,用份太俗了。而用分,則有動詞的意味,意境美多了。
當然第一、二句子,一(分)份、部(分)份、知識(分)份子等詞,爲免出歧義,還是用份清晰。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