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之二十八:『遺體』『屍體』
收看香港電視台之新聞報導,不時聽到以下句子:1. 在某災難(如火災、水災、戰爭)現場,發現多少具『遺體』。
2. 警方在凶案現場調查後,仵工將『遺體』運往政府殮房。
下愚想跟諸位探討一下,以上兩例應否用『遺體』呢?我覺得這好像跟以往慣常用法不同。以往報章用的是『屍體』,若我印象沒錯的話。
我想『遺體』『屍體』兩者之分,是前者已經一番整理,而後者是發現時的原型。故此,我們說:
3. 某先人的『遺體』經殯儀後,送往火化。
4. 某人於幾時幾日病逝某醫院,其『遺體』(經處理過)暫存醫院殮房。
不知對否,請指教。
又,內地是這般用法嗎? 個人認為, "遺體"含對死者尊重的意味. 特別是對認識在生時死者的人而言. 而 "屍體"則無針對個人的含意, 即使動物, 也可稱為屍體. 回覆 2# turbokid
下愚同意『遺體』帶有尊重意味。拙文之兩例句,是新聞報導,無須表示不必要的尊重,故我認為用『屍體』即可。
兄台有否留意,香港電視媒體對自己不相識的新聞對象有以下稱呼:
老人/老婦 叫 公公婆婆
小孩/小童 叫 小朋友 1. 在某災難(如火災、水災、戰爭)現場,發現多少具『遺體』。
2. 警方在凶案現場調查後,仵工將『遺體』運往政府殮房。
3. 某先人的『遺體』經殯儀後,送往火化。
4. 某人於幾時幾日病逝某醫院,其『遺體』(經處理過)暫存醫院殮房。
我會將第一,二句 (遺体) 改為 (屍骸或屍体), 唔知通唔通順 ??
我會將第一,二句 (遺体) 改為 (屍骸或屍体), 唔知通唔通順 ??
打錯字, 原意是 (屍骸或死屍), 不是(屍骸或屍体).
遺體即係『某人遺留嘅屍體』,用在指明係某人嘅嘅屍體,例:陳大文嘅遺體已經打包好。當未知屍體身份時,唔應該用『遺體』。 講『死屍』直情唔尊重死者啦. 回覆 7# henrywho
有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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