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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佢地唔识汉服,你丝丝唔识港纸,半斤八两啫。 砖拍后尾枕 發表於 2010-10-20 06:38
反而系劳烦你睇清楚人地张贴再去马窒人未迟。棍子话佢贵亲封5蚊港纸利是,佢冇强调指称嗰5蚊系纸币。「港纸」嘅「纸」作「币」解,港纸=港币。除咗你冇人会局限解释为纸币。下次棍子嫁女,佢香港亲戚封5万港纸贺礼过佢,唔通你又话佢吹水:都冇5万面额嘅港纸! 砖拍后尾枕 發表於 2010-2-26 14:40
噉請問,香港硬幣又應該點叫呢? xiss 發表於 2010-2-26 16:55
好似叫「斗令」、「大饼」卦。问阿单春王子清楚滴。 砖拍后尾枕 發表於 2010-2-26 17:47
你究竟有冇去過香港咖??幫人圓場都要園得好少少吖,港紙=港幣,你勁!!我只係見過人哋將紙幣講成港幣,就未聽過人哋將硬幣將成港紙嘅,你咁犀利,話港紙都可以指硬幣,噉睇嚟你嗰個香港,都幾特別喔!! 再退一步講,唔該你諗下,親戚之間封利是,用硬幣封畀你,咁灰色幽默,係得你先至信 PS,粵嚟粵掂畀你講成「碌蔗」,丹尼你就叫「單春」,使君子你又叫「棍子」,一下次咁多人你都招呼曬,你把口好勁喔 xiss 發表於 2010-2-26 17:53
未去过,省城都好少去。 砖拍后尾枕 發表於 2010-2-26 17:51
村民我心存忠厚,好心话你知李逵个逵唔系读鬼。你坚持要读成鬼都系阁下嘅自由。讨论紧正经嘢,要保持风度。做乜事干忽然发烂咋吖,屌屌声,癫狗都出埋嚟!?你小人家认真顽劣,以怨报德,出言不逊,对天吐痰。既然你系都要拿屎擦面,奋勇出丑,自曝其短,我地外人冇理由拦住你嘅。唔该继续啦。 人地用「识少少扮代表」嚟形容肤浅之人,你就乜都唔识就够胆扮代表,肤浅之极!见你中意问埋晒啲 「你究竟有冇去过香港咖??」「喺唔喺自细喺农村大,未见过世面,」之类嘅问题,亦可见你胸襟之浅薄小家。最鬼搞笑系,以你小人家咁嘅见识,居然好为人师,敦起个款嚟现身说法教育棍子如何摆正心态同富二代、香港人打交道。我唸棍子一众人等挭系笑到小肠气发作都有之,反正我开心咗成晚。发现你哩潎xisi虽然臭啲,但好有娱乐价值。 你写帖自爆,99年你仲系小学鸡。我同你算到尽,当你嗰年系6年鸡。咁你小人家今年约莫23~24岁。再考虑到你嘅智力资质,预埋你小学、中学阶段留咗两年级,咁都最多25~26左右。正路嚟讲,IQ唔低过80嘅人喺咁嘅年龄段,初步涉足社会了解世事已经晓得藏拙。但见你为港纸件事,不懂装懂,信口雌黄,大言不惭,估你智商最高唔会超过70左右。 总而言之,结论就是;同你哩种毫无自知之明、蠢而好自专,愚而好自用嘅冥顽不化之徒讨论正题系冇可能嘅,玩之可也。 砖拍后尾枕 發表於 2010-2-27 16:59
港紙 係可以理解做港幣冇錯 但上面幾位仁兄搬幾多理論都好 真係冇乜香港人會叫五蚊雞做五蚊紙囉 硬野就叫五蚊銀啦 如果使君子收到真係五蚊紙幣 封古董銀紙比你果個親戚都幾大方下 daydreaminghoyi 發表於2010-3-25 14:19
斗令」即「五仙」(半毫),但已経冇咗好耐! 「大餅」宜家都好似好少咁叫。 宜家通過就係叫「散紙/子」(其実我都唔知辺個紙/子?! )、「散銀」或正式名叫「硬幣」。 デンニ王子 發表於 2010-3-26 02:29
咪就系罗,「砖拍后尾枕」呢条友根本就系乡下佬一个,无知白痴,又要扮到好了解香港咁,香港已经几十年唔用斗令呢个词,如果佢去香港咁同人讲野,肯定俾人叼到佢阿妈都唔认得,宜家闹佢系教精佢乍! 人革联 發表於 2010-3-26 12:58
嘻嘻!丝丝咁唔襟撩嘎,;你唔识港纸事小,智商问题啫,但讲句笑就反面,肚量胸襟浅窄如斯,就系情商问题咯。我地村民啲田俾人强征晒,无地自耕,即即系你话斋无地自容,本砖一样谈笑风生、食得屌得你咁小气,有眼嘅女仔点肯苏你吖,容乜易一时唔得闲陪你去街边吮田螺,你就要死要活、踪井吊颈吖。 ,砖拍后尾枕 發表於 2010-10-20 15:38
「砖拍后尾枕」呢条友根本就系乡下佬一个,无知白痴,又要扮到好了解香港咁,香港已经几十年唔用斗令呢个词,如果佢去香港咁同人讲野,肯定俾人叼到佢阿妈都唔认得,宜家闹佢系教精佢乍!
……咁都可以搬嚟呢度继续开始过……港纸个人感觉无乜问题,同港币嘅关系相当于是人仔同人民币咁嗻……无必 ... zephyrwwong 發表於 2010-10-20 23:03
早就同佢解释过啦,话港纸、加纸、澳纸、扭纸等唔好狭义理解嗰「纸」字。嗨!客家佬话斋:「茅盼法 ... 砖拍后尾枕 發表於 2010-10-21 09:14
事發前video 扮鬼扮馬都唔好扮漢人,而家電視啲古代人都係滿清啊Q,邊度有漢人咖?中國人最大嘅敵人 ... drdoom_2009 發表於 2010-10-20 06:48
回覆 游人 應該係「犯強漢者,雖遠必誅」--漢代名將陳湯。意思係雖然遠在他方,犯我強漢者我必滅之 ... kingsley 發表於 2010-11-5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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