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zshuzha 於 2007-11-15 08:51 發表 最紧要正字 2007年11月15日 《南方都市报》娱乐/副刊 娱乐大手笔 我们报纸的A02版,有一小块,名曰「实事求是」,是专门曝光报纸差错的栏目,「上榜」即代表出错,所以当然没有编辑愿意在那里见到自己的名字 ...
有新闻称《铁咀银牙》(暂且还是按照电视上剧名的字来写,无奈啊)
如果真係按照電視上劇名嚟寫應該係《鐵咀銀牙》,呢嚟呢啲報紙嘅記者都不外如是!!
況且人哋香港人嘅用字又點同大陸??大陸規定不准用繁體字!唔通人哋香港人用繁體字重犯法????????
況且「嘴」俗作咀 [mouth] 有俗字又點算錯?如果乜嘢字都用本字我睇冇邊個有咁嘅功力!
況且:【集韻】祖委切,音?。本作觜。
康熙字典:
咀
【唐韻】慈呂切【集韻】【韻會】在呂切【正韻】再呂切,「夶一上下結構」音沮。【說文】含味也。【廣韻】咀嚼。【管子·水地篇】人水也,男女精氣合,而水流形,三月如咀。咀者何,曰五味。五味者何,曰五藏。【司馬相如·上林賦】咀嚼菱藕。【韓愈·進學解】含英咀華。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夶一上下結構」子與切,音苴。「口父」咀,修藥也。 又【集韻】「口父」咀,謂商量斟酌之。一曰含味也。說文: 咀,含味也。
嘴:
「嘴」俗作咀 [mouth]。
(嘴,本作觜。嘴是後起的累增字。形聲。从口聲。本義:同「觜」。貓頭鷹之類頭上的毛角)
注意係「後起嘅累增字」。
既然 「嘴」可以名詞作動詞,點解咀唔可以「動詞作名詞」?
如:
要你們支獻殷勤塌嘴?——《西遊記》
真真這鳳丫頭越發貧嘴了。——《紅樓夢》
「咀」有玩味嘅意思。
咀,含味也。——《說文》
喺呢齣戲入邊用唔算錯,因為呢齣戲係講狀師方唐鏡同扭計師爺陳夢吉之間嘅趣事!所以難免有「咬文嚼字」同「玩味」文字嘅時候!祇有「咀」字先至可以表達得到呢齣戲生鬼、醒目。
呢個論壇重係唔支持gb18030外嘅漢字,搞到我呢個貼寫咗好幾次,
本來寫咗好多嘢嘅,家陣有啲唔記得啦!算了唔寫啦!
[ 本帖最後由 huang 於 2007-11-15 15:2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