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大雨過後 廣州中學校服竟現"女圖"(圖) 大洋網
去年一場大雨過後,揭露出廣州某中學學生所穿著的校服的“秘密”。這些校服被水淋濕後,竟浮現出一個個搔首弄姿的女性人體圖,每一件校服上起碼浮現30個類似的圖案。事件發生後,經調查才知道原來是布料供應商在不知道該批布料用途的情況下,將用于泳裝及沙灘裝的布料提供給了校服的生產廠家,校服的生產廠家就糊里糊涂地制造出了大批“女體”校服。
學校最後終止與這批校服的生產廠家的合作。生產廠家于是把出售布料的店鋪告上法庭,要求這店鋪賠償損失。近日,南海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供應布料的店鋪兩負責人王某靜及王某麗被判賠萬余元。
庭審——
被告竟稱“校服可拿去賣”
作為原告的佛山市三水恆×達針織有限公司(下稱恆×達公司)認為,校方迫于事件的影響極壞,終止了雙方多年的業務往來。由于王某靜及王某麗兩人出售的布料存在瑕疵,在出售時又未向恆×達公司予以說明,致使恆×達公司在不知情下用在校服面料上,造成惡劣影響,給其帶來巨大損失,對此兩人應予賠償。
校服被水淋濕後顯露“裸女圖案”
恆×達公司請求判令兩被告向其賠償購買布料費3075元、公證費450元、重做校服損失66044元,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由于王某靜及王某麗所開的店鋪位于南海區大瀝鎮,該案由南海區人民法院大瀝法庭受理。
南海法院對案件審理後,竟發現王某靜和王某麗合伙經營的名為“林×行布業”的店鋪根本就沒有領取營業執照。對于恆×達公司的指責,兩人辯稱,她們的布料經水濕後現圖案,是布料本身的特點,是工藝上特殊處理的表現形式,不存在質量問題;恆×達公司作為專業的衣服生產廠家,應具有鑒別布料的能力,不顯現圖案比顯現圖案的布料市場價是有差異的,恆×達公司將布料做成校服屬錯誤使用,不能歸咎于她們二人。
“恆×達公司亦已將校服收回,具有一定的價值,可流通,他們完全可以將收回的校服拿去賣!”法庭上,王某靜和王某麗二人竟如此向法官說。
焦點——
被告有否就布料情況作說明
為了證明原告所指的布料的確會出現女性圖案,該案的主審法官在該案開庭時當庭做了一次實驗。法官僅僅把一瓶礦泉水倒在校服上,就馬上顯現出了數十個搔首弄姿的女性人體圖。
關于這批布料本來應是作為何種用途的,兩名被告向法庭遞交證人證言,稱這批藍色斜紋水蜜桃布料只適合做泳裝及沙灘裝。但是,在交易中,王某靜及王某麗兩人有否曾向恆×達公司說明過這批布料濕水後的情況,對于這一事實雙方各執一詞。
法院經分析後認為,訟爭布料經水濕後顯現女性人體圖案,是不適宜用于校服面料的,原告恆×達公司作為專業服裝生產廠家,如果事先知道該布料的特點,應當不會將其用于校服的面料,即使是作為一個人合理的思維判斷,也應當如此。因此,法院認定兩名被告在買賣交易中未向原告履行上述說明情況的義務,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至于兩被告提出在送貨單上已注明的檢驗條款,屬針對布料的一般問題而言,而對布料經水濕後顯現圖案的情況,並非普通檢驗所能得知,因兩被告未履行說明情況的義務,該條款對此並不發生約束力。
判決——
被告賠償11704元
南海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指出,為平衡雙方的利益,法院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酌定由被告返還原告購買布料的價款,並賠償重做154套校服的價款11704元。此外原告因訴訟需要支出的公證費也屬原告的損失,被告亦應予付回原告。至于該收回的154套校服,原告稱擬銷毀,被告則稱尚有流通價值,為物盡其用、節約資源,該批校服應由原告交給被告處理。
判決後,雙方均表示服判,該案目前已經生效。
回放
校服雨後現裸女圖
去年8月,恆×達公司到兩被告王某靜和王某麗所開的店鋪購買了一批藍色的斜紋水蜜桃布料。恆×達公司然後生產了一批校服共計869套,以每套76元的價格賣給了廣州某中學。
去年12月,該中學學生像以往一樣上著體育課。忽然,一場驟雨把操場的同學們淋了個落湯雞。學生們稍稍緩過神後,發現不少同學的藍色冬裝校服上,都慢慢浮現出一個個搔首弄姿、類似女性人體的深色圖案,一件校服上面,足足就浮現出超過30個這樣的圖案(見左圖,資料圖片)。
學校馬上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確實如同學所反映,問題出現在新購置的冬裝上。學校迅速聯系了恆×達公司進行調查。據恆×達公司的人員介紹,事件與采購回來的布料有關,女性人體圖案原來就隱含在原料布匹上,但圖像由于化學作用,只在沾水的情況下才會顯現,采購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原料購入,並最終導致這次風波。
恆×達公司最終收回該批校服,重新做了多套給學校,因而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校方迫于事件的影響極壞,終止了雙方多年的業務往來。後經法院到恆×達公司現場勘查,目前收回的校服共15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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