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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海外華人
王賡武
過去幾十年間對東南亞華人的研究表明,華人已經有了變化,而且還能經歷更多的變化。部
分研究指出,一些人雖具有中國血統,但已不載認為自己是華人了。另一部分研究表明,有
些具有中國血統的人,本對甚麼才算是華人知之甚少,但又重新發現了他們的華人屬性,並
一直在努力重新華化。然而其他研究提出,許多華人具有雙重認同。他們既認同於入籍國,
又仍然意識到自己是華人。這些研究提出,人們可以接納許多不同種類的華人身分。這類認
同難以下定義,並且儘管有許多人著意推敲,常常還是僅以人們的自我認同為準。這樣說並
不意味著我們無法找出合用的定義,但認同的概念(the concept of identity)無疑是含糊
的,需要附加更多準則。本章論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學者就東南亞華人的身
分認同所提出的主要看法,並將集中討論各新興的民族國家中的華人少數民族。
11.1 1950年前的認同概念:歷史和中國民族主義
華人從未有過認同這一概念,而只有華人屬性的概念(1),即身為華人和變得不似華人。雖
然這意味著可能有程度的不同,可能有的人中國味多些,有的人中國味少些,但這並末引伸
出認同的概念。因此,對於華人身分認同的研究,近幾十年來,大部分是由社會科學家進行
的。(2)從他們的研究當中,我們可以指出自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起特別引人矚目的一些身
分問題: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國家(當地)認同(national identity)、鄉社認同
(communal identity)和文化認同(cultural identity),與七十年代的種族認同
(ethnic identity)和階級身分(class identity)。1950年以前,在認同的概念還不大為人
們使用之前,作者認為華人至少有兩種看待其華人屬性的方式,我們可以稱之為華人的認同
意識:一種方式可以稱之為中國民族主義認同;另一種更富於傳統和面向過去的方式,擬稱
之為歷史認同。(3)顯然,有關認同的看法已經有了改變,而且不時還有新的看法提出,因
為中國和這個地區的情況有了變化,而且華人本身也都在變。本章所要考察的是,這些認同
的概念為人們利用的方式和有些概念何以會比其他一些概念對人們更為有用。從我們研究這
些認同概念的經驗來看,我們發現,現代的東南亞華人,與當今的大多數人民一樣,並不僅
有單一的認同,而是傾向於接受多重認同,而我們如果想要瞭解他們,就必須將他們所選定
的各種認同全部考慮進去。這一多重認同的問題涉及許多變項,很可能造成混亂。(4)作者
建議最好是通過提出規範(norms)的觀念(即他們認為作為華人所必須遵奉的一些理想標準,
和在非華人的環境中所必須接受的一些標準),和設法暸解那些華人對規範作出反應並予以
認同的各種變化,來進行探討。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華人屬性的問題曾被認為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所有自認為是華人的人
都是華人。他們對自己的家庭體系,他們的中國籍貫(這通常決定他們所屬的語族,或我們
現今所稱的種族分支,像福建人、廣東人、客家人、潮州人、海南人等等)以及他們與不論是在中國國
內還是在當地各處的其他華人的關係,是知道得很清楚的。(5)這些因素造成了一個情感核
心,可以用有關中國過去的傳說和對於或多或少有些抽象的中華文化“大傳統”感到自豪的
理由予以強化和發揚。這就產生了一種可以恰當地稱之為“歷史”認同,因為它強調了傳統
的家庭價值,宗族起源與種族分支的忠誠以及中國輝煌過去的那些象徵等等共同協力保持華
人屬性的方式。(6)而且,由於這種“歷史”認同主要是向後看的,極少有甚麼主張,東南亞
的殖民官員和土著上層人物都認為可以容忍這類華人保持其華人屬性,以使他們能成功地扮
演其經濟角色。但是,在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那個時期,這一歷史認同,受到了來自中國的
一種新的來勢洶洶的民族主義的攻擊,這種民族主義是建立在孫中山的民族觀念之上。就這
一時期而言,中國、日本和西方學者有關南洋華僑的著述,大部分都開始集中談論當地華人
對這樣一種思想作出反應的方式,即他們的“種族”來源應引導他們去認同中國國內的那種
民族主義。隨後出現的是,對當地華人孌為日漸真實的中國民族主義認同,那是歸功於從中
國招聘來的許多教師和報人對這樣一種認同努力宣傳。尤其是數以百計的華人中小學的建
立,更為下一代鞏固了這種身分認同,而日本人在中國的擴張活動而導致的中日戰爭以及最
終對東南亞的侵略,使這種身分認同更為強烈,更富感情色彩。(7)
於是,大戰結束之後,東南亞華人中出現了強烈的中國民族主義認同,使許多土著政治領袖
大為震驚。各國反應不盡相同,取決於其人口中華人的數目和每個國家就華人對正在形成中
的新興民族國家的用處持何看法。在像菲律賓、印尼、緬甸和越南這些相對來說華人較少的
國家,一般認為這種中國民族主義的身分認同最終可予遏制,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最後可
以為當地新的國家認同所取代。不過在馬來亞(為了符合當時實際均包括新加坡在內),情況
就有所不同。影響著很大一部分華人居民的中國民族主義認同,有成為一種難以處理的問題
的威脅,需要異常謹慎地加以處理。使情況變得更為複雜的是,有些年紀較輕的華人民族主
義者,由於受到戰爭的影響,成了馬來亞共產黨的成員,因而參加到世界範圍的反殖民地的
鬥爭中去,最終是尋求獨立,而不是和中國作為一個民族融為一體。(8)
最後這一點提醒我們,華人對他們自身的認同的意識是可以因事態的變化而改變的。新一代
的土著上層人物似乎理解這一點,他們有充分的理由期待華人在情況進一步變化時再一次改
變。因之,1950年以前的幾十年中,華人的歷史的認同似乎是部分地為華人的民族主義認同
所取代。但即使在這一民族主義認同處於高峰的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也不是所有華人都轉
而贊同中國的民族主義。有些人曾試圖認同土著的民族主義運動,主要是在緬甸、越南和菲
律賓;他們願意接受一種新的認同,這種認同的基礎是反殖民主義與現代的立國原則。這些
原則本應包括從法律上保障像華人這樣的少數民族,但有些華人即使在這一早期階段可能願
意成為完全的同化者。另外有些人則找到了一種新的身分認同,這種認同在理論上是跨越種
族甚至國家界限而著眼於經濟階級的。它曾引導一些年輕華人在更大規模的反帝國主義鬥爭
中公開主張階級認同的理想,即通過與被壓迫人民打成一片(包括土著與移民兩者),這些華
人就可在殖民主義者被逐出以後使其少數民族的權利合法化。通過這種方式,如果他們願意
更進一步,還可成為真正的同化論者。不過在東南亞華人中,這兩種對新身分認同的追尋,
在五十年代以前都沒有成為學術研究的課題。(9)需要注意的是,有意識地變更他們的身分認
同是某些年輕華人已經探索的一條出路。
11.2 1950年後的認同概念:國家、村社、文化、種族和階級
到了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對華人的身分認同的幾股思潮曾有過一些研究。最明顯的是某些
政治思潮,其中包括從民族觀念中演化出來並曾居支配地位的中國民族主義認同,被迫讓位
與當地新的國家認同。就大多數新獨立的國家而言(到這些國家去的華人移民到1950年已經
終止),這種結局可說是毋庸置疑的,而這個變化的進程,不論多麼困難和痛苦,也只是個
時間上的問題。作為例外的是馬來亞(包括新加坡),在那裏華人幾乎佔了總人口的半數。總
的說來,當地華人社會是願意放棄中國民族主義的認同而代之以新的馬來亞國家認同,但同
時又形成了一種強烈的村社認同來維護這個社會集團在國家中分享權力的權利。華人社會的
領袖仍然保留某些早先作為華人的歷史認同,並且力圖使這種認同的文化特色正式得到確
認,成為複合的馬來亞國家認同這個整體的組成部分。一如所料,這樣就在該國造成了嚴重
的緊張情況。後來出現的政治鬥爭曾是若干部著作的主題,但是由於馬來亞(和馬來西亞與
新加坡)的政治面貌大
大有別於東南亞的其他地區,這些研究成果就不能和東南亞其他國家的研究作有益的比較。
(10)尤其是為了政治目的在馬來亞形成強而有力的華人村社認同,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是罕見
的,因為其他華人社會都難以具有可與土著人民分享權力的足夠規模,哪怕只是在有限程度
上分享權力。就其他東南亞華人而言,他們的政治期望,是在各種各類社會組織和聯盟中以
不同形式表達的,不過直到七十年代的學術著作提出種族(和種族分支)認同的觀念,這類願
望才得到了今人滿意的論述。
出現在每個新興民族國家中的國家認同,都成為每一項研究東南亞立國過程的重要部分。但
就華人方面而言,他們這種接納國家認同的事實,並不能對這種認同性質有多少說明。它開
始時常常只是改變一下標簽,換上一個新的合法身分,至多也不過再進而表明政治上的效
忠。許多學者關心的則是,在選定一種新的國家認同時在價值觀方面有沒有、或能不能有甚
麼根本的改變,而這方面的研究是要困難得多的。例如,許多華人都擁護民族國家,並要求
把新出現的國家地位認同為自己的理想。他們認為這個具有排外性質的華人社會組織已沒有
前途,願意適應新的國家需要。但是,他們當中究竟有多少人願意同化而喪失他們的華人認
同?另外又有多少人寧願在政治上被融為一體並被允許保留一定程度的華人文化認同?
這就將我們從中國民族主義認同、當地的國家認同與村社認同的各種政治聯繫引到更為微妙
得多的文化範疇(見圖11.1)。這裏所說的文化,我指的是在文化人類學上的廣義用法,即與
社會成員學來的、遺傳的和接受的各種特徵有關的一切事物,包括知識、信仰、道德、習
俗、宗教和法律。這些特徵在性質上與傳統的華人身分認同中可見的那些特徵是相似的。但
是這新的文化認同還不止於此。這與前述歷史認同不同,歷史認同主要以過去的文化價值為
依據,並有賴於海外華人社會對這些價值的堅持,而這種文化上的新覺醒卻承認現代非華人
文化的作用和用處,認為華人社會可以從中學到保證他們興旺和成功的法門。歷史的認同與
土著政權和殖民政府已相處了若干世紀(儘管並不總是相處融洽),但是隨著現代民族國家的
建立,問題已經不再是能否和睦相處了。各地的華人都發現,需要在同化(assimilation)與
融合(integration)之間作出選擇,這就需要對文化採取更為靈活與更高瞻遠矚的態度,亦
需要一種新的華人文化認同(11)。
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對同化和融合兩種想法互相爭持的背景下,文化認同的觀念一個很大
的優點在於迴避了“種族”認同背後富感情色彩的一些言詞,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和大
戰期間,使用“種族”一詞引起不愉快之後,大多數學者都要規避的。取而代之的文化認同
概念包含有民族國家可與多種文化並存的意義;如果各族人民的文化受到鼓勵保存下來,並
在國家的框架中繼續發展,就可以大大豐富新的民族文化。就研究東南亞華人而言,文化認
同的概念,不僅有助於研究他們如何在廣泛採納各種非華人價值觀的同時能保持其華人認
同,而且有助於研究他們當中一些人如何有可能謀求完全同化並接受一種全新的非華人認
同。憑藉這個概念,學者就可以探究華人在多大程度上願意接受當地的國家認同,也可考察
他們在對其他具有中國血統的當地國民方面,或在對該國以外的華人方面,他們將在何種程
度上仍以華人自居。通過在該地區的西方學校和在歐洲、澳大利亞與北美洲的高等學府接受
某些現代文化價值的現象,是令人感到興趣的。這些價值可以包括皈依非華人的信仰(主要
是基督教),以捨棄華語的流利甚至是完全不通曉華文為代價掌握非華語的語言技能,以及
接受因受非華人習俗影響的各種行為方式。雖然這些文化成分是不屬於華人的,但並不一定
都與華人的認同不相容,甚至最後可能會作為一種新的現代的華人文化認同為人所接受。
五十年代的研究提出文化認同的概念,在六十年代繼續促進我們對東南亞華人文化行為的見
解和豐富我們的認識。這在一些新興的並且有些不穩定的民族國家,華人與當地上層人物都
需要相信一種獨立的文化認同並不與政治效忠的要求相矛盾的情況下,尤其顯得可貴。這個
概念是否能使新興國家的上層人物感到安心,尚不敢斷言。對於許多東南亞華人來說,這一
概念則肯定使其感到寬慰,並且有助於他們對抗那些要求完全徹底同化於當地國家人民的人
士,維護自己的文化認同。(12)
然而文化認同的概念,在用途上是有其限度的。通過強調文化和避開種族來源與政治競爭等
富於感情色彩的寓意,有關文化認同的研究並沒有使那些觀察六十年代未及七十年代初東南
亞的政治、種族與少數民族集團相互間關係的人們得到滿足。還有,在世界其他地方,種族
關係已經達到了一個新的階段。特別與此有關的是在美國居於少數的黑人和墨西哥裔與居於
多數的白人之間關係的發展。文化上的廣泛相似並不足以消除各種形式的歧視。種族和種族
特性已經重新登上了政治舞台,學者不得不將這些都加以考慮。由範圍廣泛的爭辯中產生的
種族認同,對於處理當代種族關係和少數民族問題,是一個比文化認同更為精確的概念。有
些學者發現,這對研究東南亞華人與其他少數民族也是如此。(13)
種族特性不比文化更易於下定義,因為從最廣的意義上說,它包括人種和文化,兩者都是難
以理解的概念。作者並不擬研究與此有關的所有定義,而只是提出種族認同和文化認同之間
的主要區別。文化認同的觀念避而不談生物學上的遺傳,將注意力集中於各種價值觀念,不
論是在家族相傳的還是通過正規教育或是沉浸於異國社會的價值觀念而獲得的。種族認同通
常的定義包括文化認同,因而避免了很不討好的人種涵義,但在種族特性與人種識別之間,
還是有著不容否認的聯繫。(14)用另一種方式來說,文化認同著重的是各集團間最終可因文
化上的改變而消除隔閡;而種族認同則強調那些只能由長期的生物混合來減少的各種差異,
這種混合是通過不同集團成員問的通婚而實現的。此外,種族認同還揭示身分認同與處於不
利地位的少數民族的有組織行動之間的聯繫,因而具有強烈的政治色彩。這是由於種族一詞
的含義中,指向處於受支配地位的其他數目較少的人民。從這個意義上說,種族認同通常指
的是為爭取法律和政治權利以至為之而戰的那些少數民族集團的身分認同。
現在回來再說東南亞的華人。到了七十年代,他們大部分人都已經作了幾十年的當地國民,
並在政治上不同程度地歸化了。中國的事態發展可能加速了這個進程。文化大革命對有海外
關係的家庭所施行的殘暴政策,使大多數東南亞華人疏離了中國和共產主義,即使對這個地
區的老一輩心向中國的華人來說,這些政策也成了使人無法忍受的最後一擊。當地華裔國民
的歸化進程導致當地政府從另一個側重而來看待他們。多數政府(除馬來西亞外)不再把他們
與某種外部威脅聯繫在一起,而是開始承認,他們的華人少數民族也許比有些上著少數民族
的麻煩還少些,例如緬甸的克倫人,泰國南部的馬來人和非律賓南部的摩洛人,這些氏族都
決心要挑戰新的民族國家的權威。(15)東南亞華人歡迎這種確認,即他們可能並不構成人們
想像中那麼人的威脅。許多華人長期以來都希望,他們的政府和那些在每個國家內外對他們
持批評態度的人,能停止將注意力集中放諸如他們頑強的團結性、他們可疑的政治忠誠和他
們文化上的華人屬性等問題,轉而注意他們作為國家的一個少數民族的權利問題。
有了這個背景,就很容易理解:為甚麼一些學術著作更多地討論華人種族認同的問題。這個
問題在華人人數相對較少的一些國家尤其普遍,但是,即使在馬來西亞--這裏經常在談論
華人的村社認同對馬來人多數造成政治上的挑戰--這種將重點轉向華人少數民族權利的法
律保証,也使種族認同成為一個比村社認同更易於贏取同情和較少威脅意味的用語。因而在
晚近的一些著述中,出現了使用華人種族(或種族分支,意指閩南人、廣府人、潮州人、客
家人、海南人等等)身分認同的趨向,用以代替本章前面所述的中國民族主義認同、村社認
同和文化認同。下面的圖解可能是前此所論述的一個有用的概括。
迄今為止的論述很少提到這一地區的華人經濟活動。這並不是因為學者就這些經濟活動隻字
不提,而是因為他們很少將這種活動與華人的身分認同問題直接關聯起來。 上文提到了有些
年青華人曾探索能跨越種族界限的階級認同。這些鼓動皆因建立國家的興趣和華人同化抑或
融合的爭議而受到冷落,而直到七十年代,才有更多的學者直言反對在東南亞華人的身分認
同的研究中忽略經濟和階級利益。(16)這部分地是由於六十年代世界政治中有一股強大的逆
流重新喚起了對馬克思列寧主義分析方法的興趣,並批判了所有使用上層建築模式和忽規經
濟基礎的學術研究。但是對經濟活動重新發生興趣的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可能還在於東亞
和東南亞部分地區的驚人增長率,特別是朝鮮、台灣、香港、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於是引出
的問題是,在東南亞經濟迅速發展的過程中,華商企業所起的作用與華人認同有沒有甚麼關
係,或者更為具體地說,對華人認同有沒有甚麼影響。東南亞華人對以日本和美國為首的恢
復活力的資本主義和世界範圍的技術與高級金融的發展所提供的新機遇作出的反應,比預期
的尤為成功。有些學者把他們的成就歸因於廣泛的種族和文化因素,而其他學者則認為應當
提出有關華人階級認同的一些更帶根本性的問題。絕大多數東南亞華人傾向擁護西方資本主
義體制和不分種族界限接納本階級的外國成員的熱忱,是無法從種族和文化方面作滿意解釋
的。(17)
雖然如此,各項研究表明,階級認同這一概念絕不比種族認同和文化認同更易為人們領會。
超越種族甚至國家界限,在理論上要比實際上容易。這只能在很狹窄的領域中做到,那是要
在企業(在馬來西亞還有工會)利益能確保有關的種族集團都相互有利才行。如果企業長期賺
錢,具有不同種族背景的國家經濟界精英的階級利益可能壓倒一切其他利益,如果當地已經
具備有文化上的融合或一定程度的同化,則更有可能做到這一點。我們可以預期,一個國家
融合或同化的程度越大,對形成階級身分越有利。不過,如果融合程度輕微,或如果該國政
府對華裔公民有歧視的表現,就會出現另一種階級利益,誘導華裔經濟界的精英按種族路線
與其他國籍的華人進行生意往來。這樣一來,就會出現在整個地區,甚至是在與世界各地的
來往中,突出華人種族認同,其結果是犧牲了當地的身分認同,不能與土著經濟界精英打成
一片。華人企業活動的新階段現在還只是剛剛形成,要確定其究竟朝著哪個方向發展還言之
過早。作者的意見是,儘管在一個國家之內經濟界精英形成的階級認同可能有助於削弱華人
的種族忠誠,並豉勵融合甚至同化,但如果階級認同要對這個地區的民族國家發揮長遠意
義,就必須同時進行政治和社會變革,以便穩步地削弱華人的種族認同。
探討華人身分認同問題,顯然存在著不同的途徑。作者已經指出的是,各種學術分析如何在
不同時期隨者環境的變化而趨向於突出這個或那個概念。現在就此概括一下前此的討論,並
將現今正在變化中的東南亞華人身分認同狀況描繪如下:
歷史認同,源出華人自古流傳至今的價質觀念,但是現在已被包括在意義更為廣泛且更為有
用的文化認同概念之內。
中國民族主義認同,早已式微,在大多數國家內正在消亡,如果不是實際上已經滅亡的話。
復興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在目前情況下還是極小的。(18)
村社認同,僅限於馬來亞/馬來西亞,但通過地方自治主義取得政治影響力的道路可能越來
越艱辛。在重大壓力下,村社認同或可為含義較中性且不太偏激的種族認同的概念所代替。
國家(當地)認同,現在對絕大多數東南亞華人而言已屬平常,是他們中間現在流行的所有認
同組合的一個重要部分,但在這個階段,仍被認為是相當於法律和政治地位,僅作為政府或
官方專用。
文化認同,已經吸收了傳統的歷史認同。它現在仍然是所有概念中最為靈活的一個,但對那
些視種族根源作為認同觀念的決定因素的人來說,它並不那麼有用。
種族認同,在種族根源這點上修正了文化認同。它在爭取少數民族合法權利的鬥爭中,更具
體地傳達了政治目標的思想,是在當前國際輿論中更有可能博得同情的概念。
階級認同,有賴於跨越種族界限。它正在形成中,而且從長遠看,對大多數華人來說,很可
能成為必然的取向,但是在現階段,它不能不依附華人的種族認同,雖然種族認同正為其他
要求融合或同化於新國家的政治和社會壓力所削弱。在其他情況下,華人就可能向跨越國界
的外國人,特別是外國華人的階級利益尋找認同,這就會成為許多民族國家的不穩定因素。
上面是用列舉的方法敘述各類身分認同,可能給人以這樣的印象,即它們當中的每一種都是
各自分立的,而“正在變化中的華人認同”即意味著從一種華人認同變為另一種認同。事實
顯然並非如此。作者曾再三指出,這些身分認同中有些是如何相互重迭,和有些概念為甚麼
為一些新的概念所代替,從而有助於學術分析。現在要說明的是,所有這些概念都曾或多或
少地有助於我們對東南亞華人的理解,但任何一個概念都不足以表達這個地區的華人身分認
同的複雜狀況。更接近於現實的情況是,東南亞華人具有多重的身分認同。
11.3 多重認同的研究方法:規範和標準
現在應該已經清楚的是,任何東南亞華人認同的觀念都是難以捉摸的。迄今為止所使用的每
一個概念,只適合於某些民族國家的某些集團,而且只是在某段時期適用。藉助使用不同的
概念,各種學術著作都曾力求做到更為準確,從而大大地充實了我們對這一地區的各華人社
會其複雜性分崩離析的情形的暸解。與此同時,這些著述為我們描繪的社會面貌也可能遠比
這些社會今日和昔日的實際情形更為支離破碎和千差萬別。(19)因此,有必要找出其他的方
式來描述其複雜性而又不損及這些社會的完整性。為此目的,可以把不同概念的結合集中在
一起,這樣就可使我們能通過多重認同(multiple identities)這個觀念來處理整個問題。
這樣一種處理問題的方式是假定任何個人或集團在同一個時間具有一個以上的認同是完全正
常的。作者所指的並不是四十年代以前的那幾十年的情況,當時東南亞華人似乎具有雙重認
同,他們在中國是中國國民,在國外又是外國國民。那種情況只不過是名義上的區別,很少
能說明他們自己的身分認同意識。然而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情況大大改變。作為新成立
的民族國家的公民,大多數華人都在取得當地國家認同的同時,慢慢地放棄了他們的中國民
族的認同。與此同時,他們更加意識到自己作為華人的文化認同,而且他們之中的有些人還
對自己的階級(主要是中產階級)利益變得更加敏感起來。一些作為其當地國家認同一部分的
階級認同開始形成。但是由於種族的因素還無法消失,就有必要提出種族認同的觀念來設法
解釋近年的發展。這四種認同的每一種,不論其為國家、文化、階級還是種族,都有時被用
來作為代表華人身分認同的一種新方式。不過一般說來,人們也都承認,絕大多數華人可能
每一種認同特徵都有一些,而這些概念沒有一個足以表達實際上是多重認同這個混合體的全
部意義。當然,並不是所有華人都有相同程度的各種認同特徵,我們也不可能預期這些概念
在那些意識到它們存在的華人身上都有著同樣的份量。但是我們對當今東南亞華人的瞭解,
足以使我們相信他們之同時具有一個以上的認同特徵是司空見慣的。
我們如何能對這種取得並保持多重認同的過程加以概念化?要探討這個問題,可以通過規範
的觀念加以研究。所謂規範,作者指的是對一個華體的成員都具有約束力,並用以指導、支
配或調節他們的行為的那些標準。這樣的規範存在於迄今為止所使用的各種認同概念之中,
而以上所述的每一種認同都是以接受一組特定規範為根據的。就作者的目的而言,將把當今
決定東南亞華人認同的主要規範劃分為四種類型。
1.自然規範
就華人而言,這些規範是經由內部通婚決定的。內部通婚引起種族血緣純正的模糊思想。實
際上,這些規範並不像它們聽起來那樣絕對,而常常從屬於有關男性血統主導的思想原則,
從而允許異族通婚所生子女被視為華人--條件是華人父親所生。如果環境許可,母親為華
人、父親為非華人的子女也同樣可被接納。不過,父母為異族通婚所生第一代以後,按規範
就需要重新回到華人族內通婚。這些自然規範有著其他意識形態的影響:它們會引起華人孤
芳自賞--如果不是還有種族優越感的話--的偏執態度。這些影響著文化和社會價值觀念
的態度,常常被誤認為是文化規範。(20)當然,文化規範能夠加強思想上有關種族血緣純潔
的神秘色彩,但是有必要區別一下,這裏哪一組規範是起支配作用的。
自然規範直接促成華人種族認同的敏銳意識,而且在有些情況下,是決定種族認同的必要因
素。當這些規範是從思想意識上來表達時,它們就能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華人文化認同,而它
們所激發的支持少數民族權利的政治活動又能影響每一個東南亞國家中國家認同的發展。但
是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自然規範的標準認同,就屬於種族認同。
2.政治規範
現代的政治規範係指政治上效忠國家的思想,投入各項國家建設任務的承擔與參與,以及忠
於常常是作為背景的民權理想。實際上,這些規範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以不同的象徵
與體制為中心。例如,在泰國、馬來西亞和文萊,互相為用的君主政體和國教(佛教或回教)
凌駕於世俗規範之上。在緬甸、印尼和越南,革命及其象徵對於決定政治規範居於中心地
位。在這些國家中,華人與其他“外來”的少數民族雖未完全被排除於這些核心原則之外,
他們承認政治規範主要是由處於支配地位而通常是土著的多數民族集團來決定的,這些人控
制著新國家的政府。他們也明白,由於東南亞各國各具不同特性,這些規範一般都會受到挑
戰。所以,他們學會了不把這些規範看成是約定俗成的,而是看作實際上是通過法律或國家
的強制權力推行的政治措施。
──? 壓力方向
如僅一組規範居支配地位,即為標準認同。另外亦有代表多重認同組合的標準認同,例如,
種族為b和c,國家為c和d,階級為d和e,文化為e和b。
a 等距,因此沒有規範的壓力,即最終的多重認同。
常見的多重認同:
b + c1 + e1 = 種族及文化
c + d1 + b1 = 國家及種族
d + c2 + e2 = 階級及國家
e + d2 + b2 = 文化及階級
新興國家厘定政治規範是用來促進新的國家認同。人們期望這些規範會有助於保護這樣的民
族國家抗拒本地區的兩種直接威脅。第一種威脅是強而有力的當地種族認同,這股力量會從
內部削弱新的國家。第二種威脅是外部的經濟與政治勢力。這些勢力既可通過大規模的資本
投資來支配國民經濟,又可宣傳超越國界的工人階級團結的思想來向新興國家上層精英的權
力提出挑戰。(21)因此,政治規範需要得到國家上下體制的擁護。直接以這些規範來決定的
標準認同,就是作者所謂的國家認同。
3.經濟規範
這些規範係指那些影響國民經濟實施的現代理性化的行為標準(這裏與政治規範有重迭)以及
那些詞節每個集團謀生與追求利潤的標準。但是在這樣廣泛地解釋時,它們對認同的影響就
有些艱澀而且不夠清楚。我們需要集中注意那些或是支持國家認同的成長的規範,或是反映
像這個地區華人少數民族那樣強有力的經濟活動參與者的文化價值的規範。但是這些規範中
最為突出的或許就是那些與階級利益有關並反映階級利益的規範,這些利益是不分種族與國
界的。這種規範能夠直接影響階級認同意識,但並不一定會妨礙正在形成的國家認同,或是
削弱殘餘的華人文化認同。當然,從長遠看,一種對階級認同的強烈信念,能夠削弱東南亞
華人作為華人的各種認同意識。但是所涉及的還有其他可變因素。例如,經濟上的成就可能
有賴於華人文化價值的傳承,以及華人種族認同的存在,而這些又可能超越階級利益。而
且,在大多數東南亞國家,華人中工人階級過少,無法在這個層次上主張階級利益。沒有工
人階級,這個地區和其他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台灣、香港、北美和澳大利亞,華人的中產
階級經濟規範就有強化華人屬性的趨向。只有內部的強大政治壓力,和能從外部動員華人技
術力量為他們的利益服務的強大的跨國公司組織,才能阻止這種華人認同東山再起。作者認
為,無論經濟規範的壓力趨向何方,它們將要塑造的標準認同就是階級認同。
4.文化規範
廣義而言,這些規範包括國家和社會中影響每個人整體的價值系統的任何事物(包括政治和
經濟規範)。在這個廣泛的意義上,它無助於我們理解大多數的東南亞華人,這些人還沒有
達到被同化到否認其華人屬性和接受新的民族國家的全部政治和經濟規範的程度。作者倒是
情願從狹義上解釋文化,將其集中於兩類規範。第一類是華人認為作為華人,對他們具有約
束力的華人文化規範(甚至當他們無法達到時也是如此)。這些規範包括學習華文,維持家庭
關係(特別是通過遵從有關生育、婚、喪的規範來維持),以及對宗族、地域及其他加強華人
社會團結的類似組織的支持。第二類是華人認為有用並有必要接受的那些現代文化規範。這
些規範包括華人社會以外的教育標準和職業結構,還有非華語的外語技能,甚至還包括宗教
皈依及所有各種反映多樣化社會複雜性的社會習俗。
華人對這兩類規範重視的程度顯然是不同的。在大多數東南亞社會中,華人在對這兩類規範
的倚重倚輕上,是有相當自由的。如果他們想要表明自己作為華人的文化認同,他們就會對
基本的華人文化規範更加予以重視(圖11.2中之b2)。如果他們自信那些最低限度的基本規範
足以保持他們的華人屬性,那麼,他們就會更加注意可能有助於他們獲得為改善專業職務和
提高社會地位所必須具有的較高技能的那些現代實利規範。無論如何,許多華人實際上都會
將這些現代規範看作是或多或少屬於華人的規範,因為對世界各地的華人來說,它們都是可
以接受的,並且可以被看作是在加強現代中國文化,而不會對基本的華人規範造成威脅或干
擾。在最後這一點上,從長遠看,華人可能對其作用作了錯誤的估計,但在現階段要對其結
局作出預測還為時過早。
兩類文化規範在形成華人文化認同的意識上都起著一定的作用。不過其重點之不同意味著對
於那些對自己的種族認同極為自覺的華人來說,基本的華人規範更具有約束力,而現代實利
規範則對那些種族意識並不強烈但又急於迅速取得社會及經濟成就的人們更具吸引力。但
是,最最明顯地由文化規範形成的標準認同,當然就是文化認同。
現在回來再談多重認同的觀念。常見的多重認同有四種,每一種都是以上面所解釋的作為標
準的種族、國家、階級和文化四種認同的混合作為基礎。從理論上說,還存在著第五種多重
認同的理想,即最終的多重認同,因為它是等距的,因此是不受那些標準認同(normative
identity)影響的,但足想來這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在圖11.2中試圖表明的是,這四組規
範相互間的關係,以及它們可能影響華人獲得多重認同的方式。
從這個圖解中,顯然可以看出,標準認同這個觀念是用來使各種多重認同具體化。這樣一
來,種族認同就成為那種主要受自然規範影響,但也受政治和文化規範左右的各種認同結合
而成的標準認同,等等、等等。但是作者並不認為,在實際生活中,這些認同都像圖中所顯
示的那樣整齊和具有相等的重要性。這裹所指出的是,華人可能找到自己所處的位置,這是
由於華人找到了對自己具有約束力的規範,而如果他們要改變的話,又向甚麼方向改變,以
及他們如果對其他規範--這些規範使他們受到華人屬性較少或非華人的各種認同的約束-
-作出反應,將移到甚麼新的位置。
例如,如果我們假設所有華人在成長過程中接受以自然規範為依據的種族認同,他們之後就
可能在華人文化規範較強的環境中受教育,或被送入完全不用華語的國民學校。他們可以保
持他們的種族認同,但這種認同究竟會因華人文化而得到加強並反映出對政治規範(位置b)的
敵視,還是被轉變為以入籍國的國家為榮(位置c),則有賴於每一華人社會所面臨的選擇機
會。對有些華人來說,存在著中間的位置,在這樣的位置上,作為規範的種族認同決定著一
切,即這種認同是如此強烈,或是它的種族界限是如此為其他種族集團所規定,以致有關華
人只會接受華人文化規範,並對政治規範只作最低限度的承諾。然而對其他許多人來說,他
們的生意或職務上的利益引導他們遵守不分種族和文化界限的經濟規範。這裏,他們要選
擇,就是說,他們是通過強調自己的華人文化認同(沿看從位置b到位置e的路線)來這樣做,
還是通過強調自己的政治忠誠並謀求國家的支持(沿著從位置c到位置d的路線)來這樣做。
從觀察過去二十年中東南亞華人的經歷來看,作者願意指出上述各例如何能符合那裏的一些
社會集團。玆先從完全沒有代表性的新國家新加坡開始。這是唯一的一個國家:其中所有的
多重認同都可在同等程度上共存,而且眾多的華裔公民(佔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都可以
與來自所有規範的壓力呈等距而向圖中的位置a靠近。(22)另外,泰國也沒有代表性。它不
是一個新興的民族國家。在這個國家中,一個世紀以來,強有力的同化政策使其免遭二十世
紀中國的民族主義的過激行為的干擾。對大多數泰籍華人來說,他們的多重認同是以強有力
的規範的國家認同為指導的(即c和d的位置)。(23)
至於那些較大的民族國家,馬來西亞是個較為突出的國家,它的華人人口眾多,提供了作出
真正的選擇機會:究竟遵循文化認同的路線(b到e的位置),還是遵循國家認同的路線(c到d
的位置)。(24)由於十分不同的原因,菲律賓為它人口中少得多的華人提供了類似的選擇機
會。這主要是因為它有嚴格的歸化法律和它在1975年之前與台灣的異常緊密關係。從那以
後,情況一直在變化,年輕一代的華人可能越來越贊成國家認同的路線。(25)就緬甸和越南
而言,種族界限一直都不那麼嚴格,同化主義的政策較易推行。顯然,對佔人口多數的華裔
公民來說,長期以來就已接受了國家認同這一選擇。唯一的複雜情況是由這些國家與中華人
民共和國的關係中不時泛起的無從預料的緊張狀態所引起的。(26)最後,印尼所提供的是最
最複雜而且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景象。一方面,政治規範對具有中國血統的人民來說是如此重
要,以致他們極少有選擇的機會。達到華人文化規範的可能被限制在最低的水平,而標準的
國家認同成了所有人的首要標準。另一方面,華人人口中的半數屬於異國人,因而不能取得
印尼公民資格。對這些人來說,通過文化認同的道路來維持生存和取得成就仍然是他們的唯
一選擇。(27) 這些評論只能是簡短的,只是為了說明這些規範如何能適用於對東南亞華人多
重認同的研究。這一研究方法在實地研究中是否有用,還有待從實踐中加以檢驗。不過作者
確信,通過規範這個觀念和標準認同的概念,我們是能夠描繪出決定多重認同去向的各種壓
力的。希望這條理路能使得我們更進一步理解東南亞華人身分認同的性質。
註釋:
(1)“華人屬性”並不比“華人的身分認同”更易於界定,所下定義也往往是同義反覆。但兩
者至少都含有能為人指出的具體形象,而“身分”是抽象的,中國人在過去一二十年之前對
此還沒有找到適當的用詞。這個專用名詞現在譯為“認同”,其意義為“認明與其相同
的”,但在平常談話中尚未通用。
(2)社會科學的現代研究方法(包括馬克思主義的著作)源出西歐和北美,因此可以說是“西方
的”。在本文中,已將使用這些方法研究東南亞華人的中國、日本和東南亞學者均包括在
內;他們當中人多數過去三十年中或曾在西方接受訓練,或受教於曾在西方求學的人士。他
們的研究成果迅速增加,許多重大貢獻首先出自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其次出自社會/文化
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在本文中,我顯然是深受社會/文化人類學家像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和斯金納(g. william skinner)以及他們的弟子的影響。這一傳統的最近成果
有l. a. p. gosling and linda y. c. lim (ed.),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singapore: maruzen asia, 1983)一書中的一些文章,特別是其卷二:ldentity,
culture and politics.
(3)也許“傳統華人”的認同較易為人認清,但“歷史的(認同)”則可避免立即非要界定何謂
“傳統”與何謂“華人”的困難。“歷史的”帶有中性意味,就像“文化的”一樣,但強調
的是過去的文化價值和象徵。
(4)正如下文將要表明的那樣,提出多重認同,意思並不是多種種族特性或多重種族認同,像
華-泰及其他混合的種族標簽;我也不是在講識別種族的種類或層次。多重認同並不是環境
認同,或替換認同,即那種人們可以變換或可要可不要的認同。作者所說的多重認同是指同
時存在的許多種的認同,如:種族的、國家的(當地的)、文化的和階級的認同。
(5)我將“種族集團”一詞較廣泛地用於華語、馬來話、印度語,而不像c. fred blake,
ethnic groups and social change in chinese market town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81)一書中那樣,用於像閩南話、廣府話等一些個別語文。對於後者,我使
用“種族分支”,從judith strauch, chinese village politics in the malaysian stat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pp.83-84。
(6)我認為,這種“歷史的”認同,存在於所有自稱是華人的人。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這一
時期,可以在馬來亞的峇峇和爪哇僑生華人中找到其最為生動的形式,在大部分華人特徵已
經喪失的情況下,那裏的人仍在堅持這種認同。
(7)1920-1945年這一時期,海外華人有關民族主義的著述卷帙浩繁是人所共知的。其中大部
分是用中文和日文寫的:見 victor purceil,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2nd ed,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586-610所載hugh d. r. baker編纂的書
目。迄今為止,對該地區任何一個國家所從事的最詳盡研究當屬stephen m. y. leong,
"sources, agencies and manifestations of overseas chinese nationalism in
malaya, 1937-l941" (ph. d thesis, ucla, 1976),縮微膠卷。
(8)在有關中國民族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問題上,馬來亞由於明顯的原因吸引了絕大多數人的注
意,出版了許多政治研究的著作,著名的有漢拉思(gene z. hanrahan)、白魯恂(lucian w. pye)
和肖特(anthony short)的著作。最近一部研究年輕華人的角色的論述是cheah boon kheng, red
star over malaya: resistance and social conflict during and after the japanese
occupation, 1941-1946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83)。
(9)這裏將其稱之為“追尋”,是因為那些認同早期反殖運動的年輕華人,很少能說清他們到底
是站在新的土著民族主義一方,還是站在受壓迫大眾(大部分是士著)一方。印尼的民族主義也
在三十年代吸引了一些華人,但他們的人數太少,無足輕重,leo suryadinata, peranakan
chinese poiitics in java, rev. ed.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156-168.
(10)請特別參閱珀塞爾(victor purceli)、拉特曼(k. j. ratnam)、瓦斯(raj vasil)等人的早
期著作。在這些著作中,地方自治主義是關鍵名詞,而華人的村社認同則是向馬來人提出分享
權力要求的基礎。
(11)這裏我得益於斯金納(g. william skinner)的著作,尤其是他的chinese scociery in
thailand: an analytical history (lthaca, n. 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57),
pp. 126-154; 及其"change and persist ence in chinese culture overseas: a comparison
of thailand and java", journal of the south sees society (南洋學報),
1960: pp. 86-100。我在這裏僅用同化與融合,未用文化移植;我認為融合就包括了文化移植,
但將重點放在認同新興民族國家。
(12)壓力最大的地方是印尼,而華人的反應也特別使人感到興趣。參閱leo suryadinata (ed.),
political thinking of the indonesian chinese, 1900-1977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79)一書中摘錄的中國民族主義者,多元論者與同化論者的論文,
見該書頁83-159。
(13)r. a. schermerhorn, comparative ethnic relations: a framework for theory and
research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hoenix edition, 1978),
pp. xiii-xxii的新序言中,可以找到有關於種族關係和對政治重新發生興趣所作的簡短而有
力的評論。就東南亞而言,政治在馬來西亞(例如,cynthia enloe的著作),長久以來曾被作
為村社政治加以研究,但政治中的種族特性在其他東南亞國家中,只是到後來才成為該地區
一個焦點來注意,著名的有southeast asia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別是卷10, 第1期(1982): "ethnicity in southeast asia"), southeast
asia ethnicity and development newsletter (singapore, 1977-81),和新加坡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的各種出版物。
(14)巴斯(frederick barth)所使用的種族界限劃分方法和納蓋達(judith nagata)有關環境認
同的討論,在消除區別種族認同與文化認同的因難上,是非常寶貴的。種族特性不單單依賴於
人種或生物學上的遺傳,但人種識別的表現,或“原始的情感”(c. geertz)依然是種族認同
必不可少的部分。f. barth (ed.), 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 (boston: littie
brown, 1969), pp. 9-38; j. nagata, "what is a malay? situational selection of
ethnic identity in a plural society", american ethnologist, 1/2(1974): pp. 331-350
以及clifford geertz, "the lntegrative revolution: primordial sentiments and civil
politics in new states", in c. geertz (ed.), old societies and new states: the quest
for modernity in asia and africa (n. y.: free press, 1963), pp. 105-157。雖然我並不
是在具體地描述種族集團,但還是受了charles f. keyes, "towards a new formulation
of the concept of ethnic group", ethnicity 3 (1976): pp. 202-213,一文的很大影響。
(15)這些少數民族符合泰勒(robert h. taylor)有關“種族集團”所提的“那些超出宗教、 文化
或民族的正統觀念範圍的人,他們沒有資格分享作為上帝選民的利益”("perceptiom of ethnicity
in the politic of burma",southeast asia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1o/1
(1982): pp. 7-22腳註 19)。華人在其他方面是令人煩惱的:他們習慣於城市生活,在政治中心
即各個首都,人數尤多,由於有很強的競爭能力,能對土著精英的經濟利益構成威脅。但是他
們並不是中國的代理人:對於1955年中國對海外華人在政策上的改變的作用,以及這一政策改
變如何在文化大革命前十年中為東南亞新興國家緩解了“華人問題”,並未得到足夠的重視;
stephen fitzgerald, china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a study of peking's changing
policy, 1949-197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2), pp. 107及其後諸
頁。當然,文化大革命期間,大多數東南亞人都因中國國內各種過激行為而對中國日漸疏遠了。
(16)有關殖民時代後的東南亞,hans-dieter evers在他主編的modernization in southeast asia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pp. 108-131,謹慎地探討了"group conflict
and class formation in southeast asia"這一主題。但對馬來西亞重新發生研究興趣,實際
上是在1975-1976年開始的(見b. n. cham的文章,載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sia. 5/4(1975):
pp. 446-61, 和michael stenson的文章,載bulletin of concerned asian scholars, 1976年4月)。
又見michael stenson, class, race and colfnialism in west malaysia: the indian case
(st. lucia: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press, 1980), pp. 192-210,有關1957-1969年這一時期,
以及loh kok wah,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unity in malaysia: reform and conflict in the
m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 1971-1973 (singapore: maruzen asia, 1982)。
(17)將種族特性與經濟活動聯其在一起的可貴努力,見於linda y. c. lim and l. a. p. gosling
(eds.),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vol. 1 (singapore: maruzen asia, 1983)中的幾篇有
獨立見解的文章;尤其值得一閱的是linda lim的傑出序言,見頁1-29。
(18)關於這些“現況”的比較,見我1979年的評論, "china and the region in relation to chinese
minorities", in wang gungwu, community and nation: essays on southeast asia and the
chinese (sydney: george allen & unwin, 1981), pp. 274-285; 及我1984年的評論,
"externalchina as a new policy area", pacific affairs, spring 1985,及本書第十二章。
我認為在當前以市場為導向推行經濟現代化在中國已居於最為優先地位的情況下,中國與東南亞華
人的關係可能變得更為複雜微妙,但是沒有任何理由認為可使在中國已不再合法的中國民族主義在
東南亞有復活的機會。
(19)區分種族分支的一個最近的例子是wolfgang moese, gottfried reinknecht and eva
schmitz-seisser的詳盡敘述,chinese regionalism in west malaysia and singapore (hamburg, 1979)。
與之形成對照的是judith strauch, village politics, pp. 99, 153-159及169-171,和loh koh wah,
chinese unity, pp. 35-44及71-82,他們認為政治上的種族特性現在已超越“地區性的”或種族
分支的差異。由於其他社會的和經濟的原因,這在新加坡也是一樣:cheng lim-keak, social
change and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 socioeconomic geography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bang
structure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166-200。
(20)這些態度明顯地來自種族血緣純潔的概念,在這裏屬於自然規範。它們與出於文化成熟和修養概念
的態度不同,後者應列為文化規範。
(21)表面上看來,這意味著資本主義威脅緬甸和越南等國家的生存與共產主義威脅東盟六國
每個國家的生存。但以國家主權和非屬生存問題而言,前者同樣可以受到社會主義或共產主
義盟國和敵國的威脅,而後者同樣可以受到資本主義友邦和較大的跨國公司的威脅。
(22)"why should a chinese look for chinese identification in singapore?" (sharon a. carstons, chinese
associotions in singapore socierty, iseas occasional paper, no. 37, 1975, pp. 17),這個問題可在
幾個層次上作出回答。在一個層次上的答案是:新加坡不是一個華人國家,只是在“馬來”
世界中具有華人多數的城邦。在另一個層次上,新加坡籍華人過於接近馬來西亞籍華人(還
有一些印尼籍華人),以致不能不作為一個華人認同受到攻擊的人民與馬籍華人具有同樣的
關注。在又是一個層次上,新加坡的“多種族主義”政策(與英國的殖民主義相似?)不允許
華人忘掉其華人屬性(geoffrey benjamin, "the cultural logic of singapore's multiracialism", in riaz
hassan (ed.), singapore: society in transition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pp.
115-133。而且另有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有關加強華人認同的政府政策,以作為“反對社會
反常的堡壘”(john clammer, "chinese ethnicity and political culture in singapore", in gosling and lim
(ed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vol. ii, pp. 266-284)。儘管如此,我還是要指出,如果新加坡的
非華人鄰國允許其繁榮成長並感到放心,它的華裔公民將趨向不偏不倚的位置,同時具有所
有四種認同。那些朝a的位置移動的人,在種族上將仍是華人,在政治上是忠誠不二的國
民,關心他們的階級利益,並具有一種混合了基本和實用的共同文化價值。最近的一篇文章
頗有啟發:chiew seen kong, "ethnicity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the evolution of a multi-ethnic
society", in peter s. j. chen (ed.), singapore development poiicies and trends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 29-64。
(23)我贊成斯金納所著chinese society一書頁380-382中的預測,但不認為這些預測應解釋為最
終所有華人都將被全部同化(即達到d的位置)。我自己的理解是,多數華裔泰國人將達到d的
位置,但許多人還將在今後一段長時間內停留在c的位置,而總會有一些人在b和e的位置;
christina blanc stanton, "thaiand sino-thaiin small town thailand: changing patterns of lnterethnic
relations", in gosling and lim (ed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vol. ii, pp. 99-125, 該文述及處於我
所稱的c位置上的小資產階級泰華。
(24)說他們的選擇機會是真實的,可以從cosling and lim (ed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一書兩
卷中所收採的十幾篇評述馬來西亞籍華人的文章中看出,其主要作者有sharon carstens,陳志
明,moli siow,loh koh wah,donald nonini,lim mah hui,paul chan和judith strauch。最近的
一次研究,即hua wu yin, class and communalism in malaysia: politics in a dependent capitalist stale
(london: zed books, 1983),對馬來西亞政府的有關當地國家認同與村社(種族)認同的政策大
加批評,但它證實多數華人仍有真正的選擇機會以決定他們想走的道路,是從b的位置到e的
位置,還是從c的位置到d的位置;見第七及第八章,自150-194。
(25)john t. omohundro, chinese merchant families in hoilo: commerce and kin in a central philippine
city (quezon city, ateneo de manila university press, 1981)及charles j. mccarthy (ed.),
philippine-chinese profile: essays and studies (mccarthy, robert tsai, bernard c. go與robert o.
tilman的文章)尤為有用。陳烈甫著《東南亞洲的華僑、華人與華裔》(台北,正中書局,1979
年)頁241-250,455-460,508-511以及頁535-564也以中國人的觀點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26)對在緬甸和在統一後越南的華裔,最近沒有研究發表。僅有的一些一瞥之見,都來自與
中國的麻煩:緬甸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的麻煩(ralph pettman, china in burma's foreign policy
(canberra: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press, 1973), 越南是自1978年以來的麻煩[(chang pao-min,
beijing, hanoi,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berkerley: south asian studies institute, 1982)和 "the
sino-vietnamese dispute overthe ethnic chinese", the china quarterly, 90 (june 1982): pp. 195-230。]
(27)最近有三份研究揭示了印尼情況的複雜性:它們是j. a. c. mackie (ed.), the chinese in
indonesia (melbourne: nelson, 1976), pp. 19-76 and 77-138, charles a. coppel與j. a. c. mackie的文
章; leo suryadinata, pribumi indonesians, the chinese minority and china (kuala lumpur: heinemann,
1978), pp. 138-164;以及charles a. coppel, indonesian chinese in crisis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尤其是其第四及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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