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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時聞籮] 中加關系逐步升溫:賴昌星嗅到遣返回國的味道(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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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5 02: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消息來源: 環球網 2010-7-14


  剛剛過去的一個月里,隨著中加關系逐步升溫,「遠華案」首犯賴昌星把加籍律師馬塔斯推到了前臺,而他自己的手機,則調成了「冬眠」狀態。此外,「賴昌星傳」被傳中止出版,中加兩國贓款分割協議即將啟動,外界推測賴昌星案或意外突破,賴昌星回國已為時不遠。

  一個「嗅覺靈敏」的人

  去年年底加拿大總理哈珀「破冰」訪華時,賴昌星還曾高調地會見媒體,一方面宣稱「樂見」中加關系好轉,一方面信心十足地認為他的司法官司仍然會打贏。但如今,他卻銷聲匿跡,根本避開與媒體接觸。據接近他的人士透露,賴昌星現在不愿發表任何消息。

  與賴昌星在加拿大打過「交道」的人說,賴是個「嗅覺靈敏」的人。

  他「歸隱」前后,正值中國領導人訪問加拿大和二十國峰會在多倫多召開。6月24日,隨同訪加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中方要求加方將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的首犯賴昌星遣返中國接受法律審判,這一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沒有任何變化。

  雖然中加在引渡合作方面仍有待溝通,但在國際媒體關注的場合高調宣布立場,使這個問題沒有了回旋的可能。

  贓款分割協議即將啟動

  筆者采訪賴昌星律師時,馬塔斯只是簡單地論及賴昌星的司法前景,并沒有保證他的「客戶」可以打贏官司。他說,加拿大不會輕易和隨便地將賴昌星送回中國。這種語氣令人懷疑,因為眾所周知,馬塔斯正是代表賴昌星同代表加拿大的聯邦政府打官司,現在他把賴的命運系于加拿大,而不是他,這有些諷刺。

  賴昌星能夠延請加拿大著名律師打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主要還是因為手里有錢。因此,在6月中加達成的關于打擊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兩國將贓款分割協議納入啟動軌道,顯然是要最終解決貪官和經濟犯罪分子潛逃加拿大的問題。談判的主要內容就是,商討決定未來加拿大在境內查獲中國逃犯帶來犯罪所得金錢,需要繳還中國的比例。

  「分割協議」的達成主要在于對比例問題的共識:二八開、三七開、五五開,一旦解決,即可啟動。如今中加雙方關系進入暖春,戰略合作關系深化,這個問題的解決也提上了議事日程。有人說,這一協議一旦落實,貪官和經濟犯罪分子就不會再選擇潛逃加拿大,因為沒有金錢揮霍的人身自由,并非是他們的目標。而金錢路一斷,恐怕賴昌星等人的官司也就難以為繼。

  這一點,在中加交往熱絡的背后,賴昌星不可能不察。

  「賴昌星傳」中止出版

  而他的微妙變化,還在于那本《賴昌星說賴昌星》的中止出版。

  今年春節前,賴昌星高調出來為書宣傳:見記者、上電視,形成「未演先轟動」的局面。當時,他親口告訴筆者,這本請人代筆的「賴昌星傳記」已經完稿,他正在「聽審」稿件,并信誓旦旦地表示節后會在網上展開銷售。但是,春節后至今,「賴傳」非但沒有如期出版,他本人也選擇了「隱身」。

  賴昌星曾給筆者詳細描述過書中的內容,他將自傳定位成自己的發家史、成功史——一個沒有太多文化的人,一個家境也相當貧寒的人,到底如何在商場上長袖善舞,快速騰達,甚至搞出了一個轟轟烈烈的遠華走私案?

  賴昌星對自己經商成功的秘訣總結是:第一,敢干的魄力;第二,不嫉妒,有錢大家賺,只要自己設定了賺錢目標,并達成了目標,那么即使合作者賺得再多,也不眼紅。講來講去,賴昌星這本書,還是要自清,內容旨在澄清,或者重寫遠華案中被描述的賴昌星。

  但他不否認,這本書還是他的「自敘」,并沒有涉及嚴格的歷史事實對比考證。

  否認有人給他通風報信

  賴昌星當時透露,這本書第一次開印,數量限于10萬本,而且不是通過任何圖書出版公司來做廣告推銷,只是通過網站來銷售。他還強調,書的價錢,會低于200港元一本,「國內有人要訂,照樣收錢寄書,至于是否能送到購者手中,那就不管了」。

  他甚至也承認,作者和幫他操作書的銷路的朋友都希望他談感情問題和那些紛紛揚揚的緋聞傳言,以使書好賣。但他很抗拒,只談了一些,主要涉及當年與前妻曾明娜之間的戀愛婚姻關系,完全沒有他自己花花綠綠的生活花絮。書中,賴昌星與國內著名歌唱家等人的關系也有交代,不過沒有「色彩」,只是「朋友與商業的關系」,用他的話說,仍然是「澄清案情」。

  說到底,這本書沒有「爆料」,也沒有外界期待的「政商關系的內幕」。

  筆者問他,那么,你出走時難道沒有人給你通風報信嗎?書中如何寫的?賴昌星說,是他自己感覺與判斷出來的,「大難臨頭,總有預兆」,這或許是命運。

  賴昌星說,他從沒有收到過任何來自北京對于此書的關切之聲。

  賴昌星回國為時不遠?

  不過,從近日賴昌星的「隱身」狀態看,這本「賴昌星傳」可能將無限期地被擱置下去。

  坊間猜測,賴昌星敏感地嗅到中加關系的轉變,以及兩國司法合作的進展,對他的官司前途帶來了直接影響,因此,「按兵不動」,甚至「未雨綢繆」,可能比出書對他更有利。

  事實上,賴昌星沒有否認,繼他的前妻曾明娜和女兒回國之后,他的兩個兒子也動了回國之心。賴昌星的大兒子完成大學學業后,因為在加拿大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現已回到中國。

  全家的回歸,當然也讓賴昌星動了回國的念頭。他多次表示,這種今天不知道明天結果的日子,已過夠了。

  專門負責加拿大移民和難民事務的移民部長肯尼告訴筆者,他也多次通過媒體向賴昌星喊話,希望賴昌星能夠主動回到中國,這樣才是中加雙贏的結局,也對賴的未來有利。今年9月,肯尼部長將首次訪問中國。屆時,中加有關贓款協議的談判也將得到直接地推動,同時在遣返犯罪分子問題上獲得突破性進展。

  以賴昌星的聰明,不可能未曾推想至此。或許,賴昌星案件的意外突破,已經為時不遠。 (據《國際先驅導報》)

  新聞背景

  中加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備忘錄

  6月23日至25日,中國國家主席Wu Gam-Tou對加拿大進行國事訪問。訪問期間,中加雙方簽訂了4項政府間協議,其中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gung on bou和加拿大皇家騎警關于打擊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對于此備忘錄,是否有助中國政府引渡賴昌星回國受審的問題,中國代表團發言人馬朝旭說,賴昌星是廈門走私案的通緝犯,中方一直要求加拿大遣返賴昌星回國接受審判。總理哈珀去年訪華時達成的新聯合聲明,要打擊跨國犯罪。

  在加拿大當地擅長打難民上訴案的資深移民顧問羅賓認為,此備忘錄對加中雙方來說,獲益非常。羅賓認為,令兩國合作陷入僵局在于「賴昌星問題」成死結,目前賴昌星的案件基本程序已走得七七八八,估計加中兩國在這個問題上已經有了共識,如此推測,賴昌星回去似乎不可避免,不過,由于加拿大沒有死刑,所以,假設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不至于死。

  羅賓稱,由于涉及「賴昌星案」的重要嫌犯在中國的判決相當重,相比來看,賴昌星事實上是借助法律玩了個游戲,他出逃加國最大的收獲是救了自己一命。

  賴昌星十一年逃亡路

  1999年

  廈門遠華案發,賴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軟禁在溫哥華住宅中。

  2005年8月

  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賴昌星及其家屬的難民身份申請。

  2006年5月18日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對賴遣返前風險評估,決定啟動遣返程序。賴昌星隨后向聯邦法庭提出延緩遣返上訴,要求對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復核。

  2007年4月5日

  加拿大聯邦法院對賴昌星案作出判決,宣布此前移民部對其全家發出的遣返令無效,接受賴昌星提出對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復核的申請。

  2007年4月19日

  移民暨難民局取消對賴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11月20日

  聯邦法院開庭申理移民部要求恢復賴昌星的宵禁規定一案。

  2007年11月28日

  聯邦法庭法官哈林頓判決繼續取消對賴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

  加拿大移民部批準賴昌星的工作準證申請,允許其在加拿大工作。

  2009年4月

  賴昌星在加拿大找到首份工作,老板是華裔。

  2009年8月

  賴昌星前妻曾明娜自愿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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