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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上座部佛教
雲南傣族等少數民族佛教,屬巴利語系,亦即南傳的上座部佛教,它和北傳的小乘佛教在教義、學說上都有不同的發展而各具特色。中國漢文大藏經中關於北傳小乘的經律、論三藏都有比較完備的譯本。高僧法顯曾到師子國(今斯里蘭卡)抄寫經律,但所攜回譯出的《雜阿含經》原本是否為巴利語已不可考。南朝齊永明七年(489)譯出的《善見律毗婆沙》和梁天監十四年(515)譯出的《解脫道論》則出於南傳。中國律宗奉行的法藏部《四分律》也和南傳同一系統。律宗解釋律義即常引《善見律毗婆沙》之說。中國出家尼眾的得戒最初也由師子國比丘尼鐵薩羅等十餘人前來傳授。故漢地戒律與南傳有很深淵源。在教義方面也有很多共同的內容。在南傳三藏中《小部》的《本行藏》即集錄各種波羅蜜行的事亦,承認佛道不與聲聞道共,為大乘理論之先河。尤其主張「心性本淨,為客塵染」的思想,也符合南天竺一乘宗的「含生同一真性,客塵障故」的初期禪宗根本思想。近代研究發現,達摩的壁觀,可能與南傳定學從地遍處入手應用地色曼茶羅有關。由此可見,南傳巴利語系佛教與漢傳大乘佛教具有深厚錯綜的關係。 南傳巴利語繫上座部佛教有史料可征的約在7世紀中由緬甸傳入中國雲南傣族地區。最初未立塔寺,經典亦只口耳相傳。約在11世紀前後,因戰事波及,人員逃散,佛教也隨之消失。戰事平息後,佛教由猛潤(今泰國清邊一帶)經緬甸景棟傳西雙版納,並隨之傳入泰潤文書寫的佛經。這就是現在傣族地區的潤派佛教。此外,另有緬甸擺莊派佛教傳入德宏州等地。至南宋景炎二年(1277)傣文創製後始有刻寫貝葉經文。明隆慶三年(1569),緬甸金蓮公主嫁與第十九代宣慰使刀應猛時,緬甸國王派僧團攜三藏典籍及佛像隨來傳教。最初在景洪地區興建大批塔寺,不低度緬僧雙將佛教傳至德宏、耿馬、孟連等地,爾後上座部佛教就盛行於這些地區的傣族中。 經典內容和南傳巴利語系三藏相同,但編次稍有差別。三藏典籍有巴利語的傣語譯音本及註釋本和部分重要經典的傣語譯本,還有大量的傣族、布朗族的著述,除經典註釋外,還有天文、歷算、醫藥、歷史、詩歌、傳說及佛經故事等。 現在雲南地區上座部佛教按其名稱可分為潤、擺莊、多列、左抵四派、又可細分為八個支派。傣族男童達到入學年齡必須出家為僧,在寺院中學習文化知識,接近成年時再還俗。個別被認為優秀的,可繼續留寺深造,並按僧階逐步升為正式僧侶。僧階大體可分帕(沙彌)、都(比丘)、祜巴(都統長老)、沙密(沙門統長老)、僧伽羅闍(僧王、僧主長老,這一僧階長期來虛職無人)、帕召祜(闡教長老)、松迪(僧正長老)、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長老)等八級。或在帕之前增帕諾(行童)一級,在都之後增都龍(僧都)一級則為十級。自五級以上晉陞十分嚴格,最後兩級在整個西雙版納地區只分別授與傣族和布朗族各一個,成為地區最高宗教領袖。
南傳佛教主要流傳於東南亞各國,在中國僅雲南獨有,傳入雲南已一千多年,分部在西雙版納、德宏、思茅、臨滄等地,傣族、布朗族、德昂族幾乎是全民信仰南傳佛教。另有部份佤族也信仰南傳佛教西雙版納傣族對南傳佛教的信仰帶有民族性、群眾性,其佛寺遍於全村寨,每個男性兒童都必須當一個時期的和尚,成人才會有社會地位。 一般來說,南傳佛教的《巴利語經、律、論三藏》是現存佛教各支中最早的經典資料。它的成書時代在公元前100年左右。
南傳上座部佛教特色:
一、由於禁止對原始教法做任何廢除或修改,只容許添加能令原始佛教更精確的說法,上座部佛教成了唯一成功保存古老純正佛教教法的部派。 談到上座部佛教的第一項特色之前,我們必須先認知,不論佛教有多少宗派,各派都有從初期到後期的經典,而這些經典是由不同的經論權威因應環境漸漸添增而成。這是很明顯的事實,毋需證明。
至於上座部佛教,有一項值得注意的特點:那就是我們無權刪除或修改佛陀在經典中所說的任何教法,雖然佛陀於將入滅時曾允許在僧團同意下,可以捨小小戒,但上座部認為不論多麼微細的刪改都不可以。上座部這種嚴禁刪改的作法,源於大迦葉尊者主持的第一次結集時,僧眾們所建立連非常微細的經律都禁止廢除的共識。
至於上座部經典的增添(一般認為上座部也增添了一些經典),這些添加的經律必須極度嚴謹地保存原始教法的原則,或者根據原始經典加以闡釋。增添經律必須與原始經典意義相符!這種作法與其他部派不同,其他部派的增添方法在某種程度上已改變了佛法的方向。
我們無權增添經律,而使佛法在不同時空因緣或任何外在環境的影響下發展,以致喪失原始教義。這樣的增添,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佛法墮落成有神論或自我論,或更嚴重地退化回古老的神秘主義。我們害怕做這樣的事,所以樂於接受我們是懦夫的指控。由於這種保守的作風,上座部佛教得以保留佛法的原貌。但願我們永遠保持這樣的態度,若對經典有所增添,不論是巨大或微細,都必須與原始佛法相輔相成,使原始教義能達到顛撲不破的程度。
若有非正統的說法,由於任何影響而與原始教義混合,都會自行顯現出來,因為這些異說不可能與原始教義融合在一起。為了在教義受到疑難時,能指出正確的教法,世尊曾宣說了二章的四大教法,其中一章有關戒律,另一章則與經有關。而那些滲雜進來的因素在四大教法的原則檢定下,就會顯示出其本質上的謬誤,而自動地剔除;或者,如果這些異說仍然存留在神聖的經典中,因為自身的矛盾,也引不起任何人的興趣。
由於前面所說上座部不可更改教法的制度和四大教法,上座部佛教的教法從一開始就以純正的形式延續至今。這就是上座部佛教第一項主要的特色,它堅固地奠基於佛陀的教法,一如《大般涅盤經》所說:「比丘!只要比丘永不廢除已立之法,不另增添未曾有法,並敬謹奉行已立之法。如是,比丘!和合僧眾必昌盛,不傾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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