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 衛生部日前公布的 《托兒所幼兒員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草案)》明確規定,托幼機構不得拒絕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兒入員。兒童入托前應進行健康檢查 管理辦法草案強調,托幼機構不得拒絕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兒入員。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托幼機構。托幼機構發現入托的兒童患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通知其監護人進行離員診治。患傳染病的患兒治愈後,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方可入員。保健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曆
管理辦法草案要求,托幼機構應當根據規模、接收兒童數量設立相應衛生室或者保健室,具體負責衛生保健工作。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學曆,經過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具有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基礎知識,掌握衛生消毒、傳染病管理和營養膳食管理等技能。
托幼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衛生保健人員。
托幼機構應當按照收托150名兒童至少設壹名專職衛生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衛生保健人員。收托150名以下兒童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保健人員。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兒所工作。
托幼機構應當組織在崗工作人員每年進行壹次健康檢查;在崗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應當立即離崗治療,治愈後方可上崗工作。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專家解讀嬰幼兒感染乙肝主要是母嬰垂直傳播
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副院長、傳染病專家李剛教授認爲,我國每年新出生的寶寶中,乙肝感染率爲2%至3%,遠低于成人,「不論患有乙肝的孩子是否具有傳染性,都不能成爲托兒機構拒收、社會歧視他們的理由。這些孩子可以跟普通孩子壹起上學。」
他指出,幼兒員管理者以及部分家長可能擔心孩子年紀小、愛打鬧,會造成自家孩子被傳染,因此抗拒幼兒員接收乙肝患兒。實際上,嬰幼兒感染乙肝的途徑主要是母嬰垂直傳播,很少出現嬰幼兒之間的橫向感染。近年來我國對新生兒在出生24小時內免費接種乙肝疫苗,進壹步降低了孩子感染乙肝的風險。
《廣州日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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