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做藝人紅與不紅都是歌影視多棲,娛樂工業興旺時,不可能專注其中一瓣,幾方面都難有突破。
圈中只有極少數專注的紅人,有些只能演、有些只能唱。他們很少是自己選擇走其中一條路,多是試過演或唱但不成功,所以才主力發展一邊。
好演員同時是好歌手其實很少,因為是完全兩種演出模式。
要做好演員,必須放低自我,才能走進角色。那些拿着劇本跟導演拗的演員,就是放不下自己,無法投入。
大家都知明星未必是好演員,他們能當上男女主角,往往不是因為演技,靠的是人氣和觀眾緣。
演員演出時要忘我,歌手則相反,要把自我提升。
有沒有想像過一個歌手站在紅館中央的舞台上是什麼感覺?
被二萬觀眾包圍,歡呼喝彩,少點自我,都會全身冰冷,手騰腳震。
歌手跑到這邊一舉手,就掀起一個人浪,哨子聲不絕,走過另一邊,又引起哄動。
舞台徐徐升起,近千盞射燈把歌手照得全身發光,這刻的他不是人,是神。
歌手要用自己的歌聲舞姿去震撼在場每個人的心,他的自我在這刻會膨脹至極點。要一個自我膨脹至極的人在面對另一種工作時完全放低自己,走進角色,而那角色隨時可能是個極卑微的人物,可以想像有多難。
我們看到某些紅人演不出小人物的神髓,會覺得奇怪,因為我們太熟悉小人物,卻從未體會過一個自我大到近乎自戀的人要放下自我的難度。
郭繾澂
轉載自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712/4/74xp.html |